2005年吉林石化爆炸、松花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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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及其处理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及其处理

案例与思考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及其处理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吉林市的石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成百吨苯流入松花江,直接导致下游大城市饮用水资源严重污染。

然而,在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十天后,当地政府才首次承认爆炸事故导致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先后发出了两份停水公告,但停水原因却大相径庭。

首次公告称停水原因为管道维修,二次公告才称是因为松花江水可能受中国石油公司吉林石化公司(简称吉化)爆炸而污染。

市民陈宪超说,由于首次公告缺乏可信度,才造成了市民盲目抢购的现象。

很明显,谁也不会相信维修管道需要全城停水,而且维修前缺乏详细计划,维修时间又具有不确定性。

二次公告仍语焉不详,吉化爆炸可能造成松花江水污染,但污染到何程度,饮用后果如何,都没有明确告诉市民。

同时,哈尔滨市何时发现松花江水污染也未明确说明,现在是否有市民饮用了被污染的水呢?在80公里长的污染带不断奔流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极其缓慢、严重滞后的信息反应系统。

因此,我们也看到哈尔滨市在突发公共事件面前的措手不及。

同时,在吉化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家环保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也未能做出及时反应,致使水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后果日益严重。

在松花江大面积污染后,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和关心,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赶到黑龙江,对处置松花江污染事件给予指导和支持。

黑龙江省政府及时制订了“三步走”的措施以确保哈尔滨的市民用水安全:第一步是停水并且保证在停水期间居民有水喝;第二步是解决恢复供水的问题;第三步是解决长期的综合治理污染的问题。

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主要领导分兵把口,深入实地解决问题。

省、市政府对松花江水质进行不间断监测,全面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扩大哈尔滨市饮用水供应,加强市场监管以平抑物价,确保全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如在每个市区设置3至5个供水点、平抑市场水价、拨款用于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及时查处哄抬物价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

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

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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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事件起因
2005年11月13日13时45分,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 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18 时左右在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现场附近看到,爆炸区上空仍 有浓烟,附近居民仍在疏散,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
事件结果
爆炸发生后,因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 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 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导致约100吨苯类物质(苯、 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 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 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致突变性
生殖毒性:影响精子生成,影响睾丸、附睾和输精管。
硝基苯毒性
硝基苯的主要毒作用: 形成高铁血红蛋白的作用:主要是硝基苯在体内生物转化所产生的中 间产物对氨基酚、间硝基酚等的作用。
溶血作用:发生机制与形成高铁血红蛋白的毒性有密切关系。硝基苯
进入人体后,经过转化产生的中间物质,可使维持细胞膜正常功能的还 原型谷胱甘肽减少,从而引起红细胞破裂,发生溶血。 肝脏损害:硝基苯可直接作用于肝细胞致肝实质病变。引起中毒性肝 病、肝脏脂肪变性。严重者可发生亚急性肝坏死。 急性中毒者还有肾脏损害的表现,此种损害也可继发于溶血。
应对措施
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
大丰满水电站的排放流量,尽快稀释污染物;实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 急措施,组织环保、水利、化工专家参与污染防控;沿江设置多个监测点 位,增加监测频次,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 11月22日18时,吉林省境内第二松花江干流所有断面苯和硝基苯已全部达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课件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课件
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
污染物质及来源
污染物质
苯、苯胺、硝基苯等有毒化学物 质
来源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 生爆炸事故,导致大量有毒化学 物质泄漏进入松花江
影响范围与程度
影响范 围
松花江下游多个城市及俄罗斯哈巴罗 夫斯克边疆区
影响程度
导致松花江水质严重恶化,对生态环 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引发国 际关注。
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 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效果评估及持续改进方向
治理效果评估
定期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经验教训,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01
科技创新
02 加强科技创新,研发高效、环保 的治理技术和设备,提高治理效率。
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参与,加强公众教育和 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03
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通过地表径流和渗 漏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畜禽养殖污染
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水体中氨氮、总磷等污染 物超标。
农业废弃物处理不当
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在堆放和处置过程中,易产生渗滤液和有害气 体,对水体造成污染。
生活污水排放
城市生活污水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导致污水直排现象严重。
通过宣传教育、科普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 认识和参与度。
鼓励和支持公众、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对违法行为 进行举报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06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未来防范与应对策略建 议
完善跨界水污染防治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建立跨界水污染联合防治 机制
加强跨界水污染信息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 议,共同研究解决跨界水污染问题。

松花江硝基苯污染事件

松花江硝基苯污染事件

松花江硝基苯污染事件事故起因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

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

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22日,吉林市松花江沿线,前不久的化工厂爆炸对这里造成污染,江边出现死鱼11月航拍的受污染的松花江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目前松花江吉林段水质已经于22日18时全面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

在黑龙江段,哈尔滨市取水口上游16公里的苏家屯断面,在24日凌晨3时硝基苯开始超标。

24日中午12时,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硝基苯超标10.7 倍,苯未超标。

这个污水团长度约80公里,在目前江水流速下,完全通过哈尔滨市需要40小时左右。

延伸阅读吉林石化辨称,苯爆炸与此次松花江污染事件无关。

因为苯只要遇到80.6摄氏度的高温便会彻底燃烧,而且爆炸发生后吉林石化为防止泄漏的苯造成污染,有意识地将泄漏的苯在空中燃烧尽。

但专家指出,当消防人员用水冲洗现场时,作为制造苯原料的硝基苯很容易伴随其他有机物一起被冲刷出来,然后当成污水被排放,并最终流入松花江。

“这也正是为什么此次松花江污染中没有苯,而发现大量硝基苯超标的症结所在。

”(中国石化新闻网)黑龙江的气温在-10℃左右,松花江面开始结冰。

苯和硝基苯是否会被冻结在冰中,会否造成二次水体污染?同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张亚雷说,由于苯的凝固点与冰点非常接近,因此,苯是比较容易被冻结在冰里的。

由于冰下的水流动缓慢,更加不利于苯等有毒物质的挥发。

但由于凝固成冰的仅仅是松花江表层的水体,因此,被冻结在冰里的苯和硝基苯都只能是微量的,大部分的苯和硝基苯等有毒物质依然留存在冰下缓慢流动的水体中。

“冰中的苯等有毒物质是不会挥发的,将一直冻结到明年春天坚冰融化的时候。

”对于污染的活性碳深处理技术,张亚雷认为,即使安装了该净化装备,如果污染浓度过高,在污染水体的突然冲击下,短时间内该套设备也很有可能无法承受而失去效力。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专业:安全工程学号:姓名:摘要: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基础产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然而,由于化工行业工艺复杂,物料本身危险性大,且存在高(低)温、高压、易燃、易爆和腐蚀等作业环境,使其成为潜在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 事故背景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根据调查,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1.1 污染情况事故发生后,在松花江水体中发现高浓度污染物,硝基苯是对环境有害的,易在水生物中产生生物的蓄积,对生态环境有影响,重金属含量也较高,松花江鱼类重金属的综合污染程度较高,特别是第二松花江江段已达到重污染水平。

重金属释放至环境中后易于通过食物链传递和累积,因此,进入水体中的重金属可最终通过鱼类等水产品的消费进入人体,在对鱼类产生毒性作用的同时,也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因为哈尔滨市的饮用水源来自松花江。

所以,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动员居民储水。

本文根据松花江污染的事件过程,以及近年来的化工事故来统计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

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汇报。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这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会议同意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省环保局等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冬春事故高发期,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要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放过一起事故的处理。

事件回放:松花江污染案2005年11月23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

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

接到报告后,国家环保总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家赶赴黑龙江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污染防控工作,实行每小时动态监测,严密监控松花江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大丰满水电站的放流量,尽快稀释污染物;实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措施,组织环保、水利、化工专家参与污染防控;沿江设置多个监测点位,增加监测频次,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

黑龙江省财政专门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

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

给市民日常生活带来巨大不变。 市内饮用水被抢购一空。
2005年 11月13日,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 司双苯厂发生爆炸 事故,造成大量苯 类污染物进入松花 江水体,引发重大 水环境污染事件。 这一事件给松花江 沿岸特别是大中城 市人民群众生活和 经济发展带来严重 影响。国家环保总 局局长解振华辞职。 这是哈尔滨水文水 质检测人员在松花 江哈尔滨段取样检 测(11月27日摄)。
松花江污染事件的严重后果,通过媒体的报道, 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引起了高度关注。由于该河 最终注入国际河流黑龙江(俄罗斯称阿穆尔 河),这一事件还使我国与相邻国家的关系受 到了考验。幸而,我国政府及时做了表态并向 对方提供了多项援助,还积极地向国际组织通 报了事件进程及我方的处理结果。而且我国政 府在事故发生后,已经尽了最大努力,通过水 库放水稀释污染物、筑坝拦截污染物等措施将 损害限制在本国管辖范围内,履行了国际环境 法上的损害预防义务。这些措施使得这次污染 事件没有造成太大的国际关系后果。
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 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这一事件给 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辞职2005年11月13日,位于吉林省吉林市 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连续爆炸。在这之后, 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该车间附近的第二松花江(即松花江的上 游),造成水质污染。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 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 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5项指标全部检出,以苯、硝 基苯为主。随着污染物逐渐向下游移动,这次污染事件的严重后果 达 开始显现。特别是黑龙江省省会、北方名城哈尔滨市,饮用水多年 以来直接取自松花江,为避免污染的江水被市民饮用、造成重大的 公共卫生问题,市政府决定自2005年11月23日起在全市停止供应自 来水,这在该市的历史上从未度24日18时为 0.4417毫克/升,超标25;19时为0.5177毫克/升,超标29.45倍; 25日零时为0.5805毫克/升,超标33.15倍,达到最大值,随后浓度 开始下降。在松花江水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之后,该市于11月27 日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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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

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

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

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

同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

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罗斯对松花江水污染对中俄界河黑龙江(俄方称阿穆尔河)造成的影响表示关注。

中国向俄道歉,并提供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污染。

新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确保沿江群众吃上干净水。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

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事件的间接原因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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