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煤气区域安全管理规定LG-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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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炼钢厂中燃油及煤气管道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 设计、安装、维护及使用燃油和煤气管道设备,须严格遵循国家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确保设备具备安全可靠的技术特性。

2. 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并进行明确标识,注明管道用途及介质,同时保持管道清洁,防止泄漏。

3. 燃油和煤气管道的运行管理应由专业人员执行,以保证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操作。

4. 必须定期对管道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对泄漏、磨损、腐蚀等问题的检测和处理,遵循既定规程。

5. 发生管道事故或故障时,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同时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以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 安全防护设施应全面覆盖,包括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以确保管道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7. 与燃油和煤气管道相关的工作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或改动管道设备。

9. 建立并维护相关安全档案和记录,如设备维护记录、事故记录和应急处置记录等,以追踪管理情况。

10. 明确炼钢厂燃油和煤气管道安全管理的责任,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履行各自职责,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策略。

以上规定为炼钢厂燃油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的基本准则,具体管理要求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详细制定。

炼钢厂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标与依据】本《炼钢厂燃油及煤气管道安全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旨在规范炼钢厂燃油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炼钢厂的燃油及煤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燃油管道:指炼钢厂用于输送燃料油及相关液体的管道系统。

2. 煤气管道:指炼钢厂用于输送煤气及相关气体的管道系统。

第四条【责任主体】1. 炼钢厂的安全部门负责燃油及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炼钢厂煤气区域安全管理规定LG-04-13

炼钢厂煤气区域安全管理规定LG-04-13

1 目的为确保炼钢厂煤气设施安全运行,保障煤气区域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新建、改建、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及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

3 管理内容和要求3.1 管理职责3.1.1 生产安全科3.1.1.1 负责组织制定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细则和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

3.1.1.2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煤气安全管理、防火管理与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3.1.1.3 负责审批煤气设施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及现场检测、监护、督察。

3.1.1.4 负责对煤气管理和操作人员煤气防护安全知识培训。

3.1.1.5 负责协助安全部对煤气检测报警装置进行检测测定。

3.1.1.6 负责协助安全部和保卫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煤气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3.1.2设备材料科编制:张文莉审核:高学伟批准:王宝明3.1.2.1 负责建立煤气设施点检记录与煤气设施大、中修记录台帐和煤气设施重大故障处理情况记录卡片。

3.1.2.2 负责调查由煤气设施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火灾、爆炸事故。

3.1.2.3 负责配合设备部对煤气设施的接地装置和避雷保护装置进行接地电阻测定。

3.1.2.4 负责磁氧分析仪定期校验、鉴定煤气仪表检测、氧气仪表的检测,做到准确可靠,防止误报。

3.1.2.5 制定煤气设施动火作业方案、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申请动火作业票,配合置换煤气操作等。

3.1.3 综合办公室负责配合人力资源处对煤气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技术培训与工厂实习、考核,实行煤气作业人员内部持证上岗。

3.1.4 炼钢、综合、连铸作业区3.1.4.1 负责本部门的煤气管道、水封、阀门、烘烤器、检查吹扫用的氮气吹扫快装接头、烧嘴等煤气设施的巡视检查,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煤气规程,严格执行检查试漏工作防止煤气泄漏,预防煤气事故的发生。

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炼钢厂煤气作业的安全,防止煤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煤气作业,包括煤气生产、输送、使用以及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三、煤气安全管理要求1. 煤气系统安全管理:(1)厂区煤气系统所有设施必须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管理单位。

(2)各主要煤气设备、管道的阀门、吹扫点、放散管、人孔、脱水器、管道支架等附属装置,应进行编号,并将号码标在现场明显的部位。

(3)凡有煤气的场所均必须划定煤气危险区,在煤气危险区进出口或边界设立明显的煤气区域“标志”。

(4)任何情况下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

(5)在煤气危险区内经常有人停留或作业的部位,要设置固定式CO检测报警装置。

(6)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必须定期检测,在易泄露或易积聚煤气的位置设立比较固定的检测点,每班至少巡检2次,并要记录检测数据。

2. 煤气作业安全要求:(1)在常态下,煤气长时间存在或连续出现、或时间频繁出现、或煤气可能发生外泄的场所作业时,作业者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至少一名煤气防护员持有效煤气报警仪在现场近距离监护,并准备好备用救护器具(苏生器等)和备用空气呼吸器。

(2)在常态下,作业场所有可能短时间偶尔出现煤气的场所作业时,要有煤气防护员在现场监护,作业过程中现场有便携式CO报警仪连续检测。

(3)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4)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5)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6)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7)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8)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

四、责任与奖惩1. 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炼钢厂自用煤气的安全规定

炼钢厂自用煤气的安全规定

炼钢厂自用煤气的安全规定1. 前言炼钢厂是生产钢材的重要基地。

炼钢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煤气。

煤气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其可燃性、易燃性、易爆性,一旦泄漏,将给炼钢厂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证炼钢厂生产的安全稳定,特制定以下安全规定。

2. 炼钢厂自用煤气的生产和管道设施1.炼钢厂自用煤气应在专门的装置下生成,抽取和分配。

煤气发生装置应安装在尽可能远离生产车间和办公区的空旷区域。

并且要遵守国家对煤气生产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2.煤气管道应按照设计规格、设计要求正确设置。

在管道穿过建筑物时,应设有专门的防火隔离措施。

煤气管道在布置时,应考虑一定的膨胀量和绝热保护措施。

3.煤气管道在穿越墙体、楼板、地板等部位的墙洞、管孔必须按照安全要求封闭。

设备间、煤气压缩机室等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灭火设施。

人员进入时须穿戴防毒面罩、防毒服和手套。

3. 炼钢厂自用煤气的使用规定1.炼钢厂自用煤气的使用必须按照使用规定,严防煤气泄漏。

煤气使用前,应在安全阀处测定煤气的压力和温度,并将数据记录下来。

精确掌握煤气量,不能超出所需量。

2.煤气使用过程中,应对煤气的使用设备实施有效的安全控制。

在使用设备中,应设置隔离、断电、断气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开关阀门。

3.每个变电所室、电缆隧道、变电装置室内的煤气仪器设备,应具备相应的漏气报警器和灭火设施。

4.煤气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煤气用具的检查和维护。

定期检查和维护阀门、调节器、仪表、管道等设备的工作状况,并记录下每次的维护情况,并且做好工作记录。

4. 煤气泄漏的处理1.如果发现煤气泄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煤气泄漏,或处理不当,或处置不得当,发生煤气爆炸,责任完全由有关人员承担。

遇有特别危险的气体泄漏,应迅速将人员撤离。

在应急情况下,应先关闭安全阀,并采取措施使煤气停止流动,然后开启紧急灭火。

3.在泄漏事件处理完成后,煤气使用和管道设施必须得到可靠的检查,确保安全。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前言煤气区域是炼铁厂主要生产场所,也是一处危险环境。

为了保证员工的安全与设备的稳定运行,需要制定一系列安全作业规定。

安全作业规定1.安全装备的使用进入煤气区域前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防毒面具、安全鞋、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遵循厂区的统一着装规定。

2.作业前的准备在进入煤气区域前,必须先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接受安全培训,了解煤气的特殊性质和处理方式。

•了解煤气区域的结构和环境,熟悉应急出口和安全区域的位置。

•了解设备运行状态和作业需求,制定合理的作业计划。

•确认作业人员名单,协调好各岗位之间的配合。

3.作业期间的注意事项在进行作业期间,除了遵守工作计划,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遵循安全作业流程和要求,确保实施方案的正确性。

•打开、关闭管线和阀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防止发生泄漏、事故等情况。

•作业人员不得使用带有火花、静电、热量等可能会引起煤气爆炸的工具。

•不得在煤气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火源。

•要注意听从现场的操作指令,遵从工作流程,确保在煤气区域内的安全。

4.作业后的处理作业完成后,需要进行必要的清理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内容:•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未处理好的问题,可能存在的问题可通过现场交接班的方式解决。

•清理作业区域的杂物和工器具,确保清理干净卫生。

•将使用过的安全装备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确保干净无菌。

结语为了确保煤气区域内的安全,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监督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遇到安全问题及时化解。

只有全公司员工一起参与和努力,才能做到安全生产和环保生产。

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煤气在炼钢食堂中是一种常用的能源,因其具有高温、易燃的特性,所以需要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食堂设施的安全。

以下是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

一、煤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1.安装合理的通风设备,确保煤气能够及时排除,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强制要求煤气设施使用合格的供气设备和设施,并定期维护和检查。

3.安装完整的煤气泄漏检测系统,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4.具备完整的防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合理布置以方便使用。

二、员工煤气使用规定1.安全培训与知识普及:对所有食堂员工进行煤气使用的培训和安全知识普及,并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煤气的危险特性和正确使用方法。

2.严禁擅自使用煤气设备:员工不得擅自使用食堂煤气设备,必要时需向食堂管理员或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申请和操作。

3.煤气设备使用前的检查:在使用煤气设备之前,员工应检查煤气设备是否正常,如供气管道是否有泄漏,煤气阀门是否关闭等。

4.使用煤气设备时的注意事项:员工在使用煤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使用煤气设备之前,应确保周围无易燃物品;b.使用煤气设备时,不得随意离开,并始终保持设备周围的整洁;c.煤气设备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并确保设备和管道没有泄漏。

5.煤气泄漏处理:如果发现煤气泄漏,员工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尽量不触动任何开关或电器;b.打开窗户和门窗,增加通风;c.离开泄漏现场,并迅速报警。

三、应急处理规定1.建立应急预案:炼钢食堂应建立完善的煤气泄漏、火灾等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定期演练:定期进行煤气泄漏与火灾等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3.建立应急通讯机制:炼钢食堂建立应急通讯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报警、联络相关人员。

4.手持灭火器的安全使用:员工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能够在必要时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步的火灾扑灭。

通过严格遵守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煤气使用的安全,防止煤气泄漏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并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煤气使用、运输、储存、检修安全及员工安全与健康及公司财产。

2、引用文件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下简称《国标》,国家标准局2004发布。

3、适应范围本规程适应于公司煤气系统人员、设备、设施生产与使用的安全。

4.职责4.1物资公司4.1.2负责审查煤气、氧气及相关气体设备、备件生产厂家资质,索取安全、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操作使用、维修等技术资料并提供给设备使用单位。

4.1.3在采购相关气体时,应审查生产厂家的的生产及运输资质。

4.2动力厂4.2.1负责公司煤气管道、附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及煤气区域动火、检修的现场检测及人员监护工作。

4.2.2对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抢险及煤气协调工作。

4.2.3负责对公司煤气区域作业员工的煤气知识的培训工作。

4.2.4负责对公司煤气区域日常巡检及煤气浓度周检工作。

4.3各生产单位4.3.1负责各自范围内使用的煤气、附件、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操作、检查及安全管理。

4.3.2各单位主管安全的副职负责批准三级动火手续。

4.3.3制定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技能培训计划。

4.3.4制定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

5、煤气设施前期管理5.1设计5.1.1凡新建、改建、大中修煤气设施,事先必须提出设计,履行设计审批手续。

无设计或设计未得到批准,施工部门不得施工。

5.1.2煤气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5.1.3成套煤气设施的设计会审由工程部组织,单位煤气设施设计会审生产部组织,会审的单位有生产部、煤气设施使用单位、动力厂。

5.2施工5.2.1 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严格照图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5.2.2 如需变更设计,应经设计部门同意后,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交施工单位执行5.2.3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煤气设施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后,才能封闭。

炼钢厂检修部煤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炼钢厂检修部煤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序言:为了加强炼钢厂检修部煤气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健康和劳动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检修部进行煤气作业的所有员工。

一、安全责任1.1炼钢厂检修部负责组织并实施煤气作业安全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责任和执行责任。

1.2主管领导负责煤气作业的组织和协调,安排专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1.3所有员工有安全管理的义务,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二、作业前准备2.1在进行煤气作业前,必须确保所有器材设备的安全性能正常。

2.2检查和确认所有煤气管道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泄漏和堵塞。

2.3检查和确认所有煤气设备的操作和控制装置是否正常,引燃设备是否可靠。

三、作业区域管理3.1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3.2作业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煤气。

3.3作业区域必须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并设置警示标志。

四、个体防护措施4.1所有从事煤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装备。

4.2必须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并配备安全带,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4.3煤气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五、煤气泄漏应急处理5.1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报告。

5.2实施封堵煤气泄漏点,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修复。

5.3在进行泄漏处理期间,必须保持通风畅通,禁止明火和吸烟。

六、作业记录和统计6.1对每次煤气作业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内容等。

6.2对发生的煤气事故进行及时统计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7.1对从事煤气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7.2定期进行煤气作业安全知识的宣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7.3制定煤气作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八、违章和责任8.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炼钢厂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规定为确保炼铁厂煤气区域内的安全作业,避免发生事故,保障员工安全,现制定如下规定:一、煤气安全作业的前期准备1、在进入煤气区域前,必须提前向区域值班人员报备。

2、进入煤气区域前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尤其是安全带和防滑鞋,以免发生跌倒、滑倒等意外事故。

3、在进入煤气区域前,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环境检查,确保安全。

4、在进行作业前,需要将所有可燃物品清理干净,以保障作业安全。

5、在煤气区域周围要设置警示标语,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二、煤气安全作业中的注意事项1、进入煤气区域后,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员工的规定和指示,按照合理的安排和流程来完成安全作业。

2、在煤气区域内,使用火种或明火是严格禁止的。

3、在煤气区域内,严禁使用铁钩、刀、尖物等工具打开或破坏管道、设备等,以免引发危险。

4、在作业时,应注意检查设备的状况,确保其完好无损。

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与值班人员进行联系。

5、在进行维修、清洗、保养等作业时,必须配备有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6、禁止在煤气区域内吸烟、饮酒、吃东西等行为,以免引燃可燃气体,发生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

7、在进行煤气区域作业时,必须保持沟通畅通,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情况,并保持联络。

三、紧急情况下的处置1、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等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2、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迅速撤离现场,同时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情况,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危险扩大。

3、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紧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执行疏散、封锁门窗、打开通风设备等,保证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发现有人员被困,必须及时报告现场值班人员,由专业的救援人员进行救援。

总之,在进行煤气区域安全作业时,必须时刻保持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作业安全,预防发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注重团队协作,保持沟通畅通,发挥团体的优势,共同完成好安全作业,确保员工的安全。

炼铁厂煤气区域安全作业的规定(3篇)

冶金企业燃气管网安全规程冶金企业燃气管网安全规程引言:冶金企业的燃气管网是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施,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安全,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燃气管网安全规程。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冶金企业燃气管网的安全规程。

一、燃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1.在建设燃气管网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监管和验收。

2.定期检查和维护燃气管网,如检测管道的泄漏情况、管道的防腐蚀情况等,确保管道的完好,并及时维修和更换。

3.制定燃气管网的基本图纸和标识,如管道的走向、阀门的位置等,以便员工能够清晰地了解和操作。

二、燃气管网的监测和报警:1.安装燃气管网的监测设备,如燃气检测报警器、泄漏探测器等,及时发现管道泄漏和燃气浓度超标等情况。

2.建立燃气管网的监测和报警系统,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和处理报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定期检查和测试燃气管网的监测和报警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燃气管网的使用和操作:1.禁止私拉乱接燃气管道和改变管道的用途,必须按照规范和安全要求进行使用和操作。

2.禁止在燃气管道上进行焊接、切割等热作业,以免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3.禁止燃气管网的维修和改造工作由非专业人员进行,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

四、应急处理和救援:1.建立燃气管网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工作流程,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2.组织燃气管网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逃生技能。

3.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和合作,及时报告和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1.对从事燃气管网操作和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包括燃气管道安全知识、应急处理和救援技能等。

2.定期进行燃气管网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他们对燃气管网安全的重视程度。

结语:冶金企业燃气管网的安全是企业生产和员工安全的基础,建立和执行科学的燃气管网安全规程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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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确保炼钢厂煤气设施安全运行,保障煤气区域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新建、改建、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及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

3 管理内容和要求3.1 管理职责3.1.1 生产安全科3.1.1.1 负责组织制定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细则和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

3.1.1.2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煤气安全管理、防火管理与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3.1.1.3 负责审批煤气设施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及现场检测、监护、督察。

3.1.1.4 负责对煤气管理和操作人员煤气防护安全知识培训。

3.1.1.5 负责协助安全部对煤气检测报警装置进行检测测定。

3.1.1.6 负责协助安全部和保卫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煤气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3.1.2设备材料科编制:张文莉审核:高学伟批准:王宝明3.1.2.1 负责建立煤气设施点检记录与煤气设施大、中修记录台帐和煤气设施重大故障处理情况记录卡片。

3.1.2.2 负责调查由煤气设施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火灾、爆炸事故。

3.1.2.3 负责配合设备部对煤气设施的接地装置和避雷保护装置进行接地电阻测定。

3.1.2.4 负责磁氧分析仪定期校验、鉴定煤气仪表检测、氧气仪表的检测,做到准确可靠,防止误报。

3.1.2.5 制定煤气设施动火作业方案、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申请动火作业票,配合置换煤气操作等。

3.1.3 综合办公室负责配合人力资源处对煤气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技术培训与工厂实习、考核,实行煤气作业人员内部持证上岗。

3.1.4 炼钢、综合、连铸作业区3.1.4.1 负责本部门的煤气管道、水封、阀门、烘烤器、检查吹扫用的氮气吹扫快装接头、烧嘴等煤气设施的巡视检查,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煤气规程,严格执行检查试漏工作防止煤气泄漏,预防煤气事故的发生。

3.1.4.2 做好本部门煤气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执行轧三友发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防护用具和空气呼吸器管理办法。

3.2 管理规定3.2.1 有关单位应明确划分所管理的煤气设备、管道,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2 煤气区域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操作间、值班室等,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作业环境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24ppm,超过24ppm,要按有关规定配备防护用品,控制作业时间,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2.3 必须对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进行煤气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作业,以后每两年要复试一次。

3.2.4 煤气设备必须装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高于周围建筑的煤气设备,还必须安装避雷保护装置。

接地装置和避雷保护装置,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测试,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2.5 凡煤气区域电器设备及照明设施、灯具型号的采用及安装,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

3.2.6 煤气设备及设施附近,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如:“煤气危险,严禁靠近”;“煤气区域,请勿逗留”;“煤气区域,严禁烟火”;“严防煤气中毒”等。

3.2.7 各单位所属煤气设备及设施〈如阀门、放散、水封等〉应设专人负责巡检。

每班至少检查3-4次,并做好记录。

3.2.8 煤气管道下面不准擅自盖房和搭盖临时建筑,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2.9 凡属煤气仪表上使用的导管,如:仪表导管、流量计导管的接头处,每月至少用肥皂水或煤气检测器检查一次,是否有泄漏现象,同时应经常检查连接导管所用的乳胶管是否完好,并将老化的乳胶管及时更换。

3.2.10 各单位的煤气报警装置,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和校验,确保灵敏可靠。

3.2.11 在煤气区域作业,禁止吸烟、点火及打盹、睡觉等,闲杂人员严禁在煤气区域逗留。

3.2.12 凡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是两人以上同行,并随身携带一氧化碳报警器,行走时,二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起到监护作用。

3.2.13 发现煤气设备泄漏,应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严防着火、中毒、爆炸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报告公司调度室安排处理。

3.2.14 带煤气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毒面具。

3.2.15 在煤气区域、煤气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装置上动火,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3.2.15.1 必须按规定提前一天办理《危险区域动火许可证》,作业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时,严禁留下火种隐患。

3.2.15.2 煤气区域动火作业三原则:a.凡能移动或拆卸的设备装置,应该移到或拆卸到非煤气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b.能够用其他方式代替动火作业时,应尽量不动用明火。

c.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办理《危险区域动火许可证》。

3.2.15.3 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应注意如下事项:a.动火点周围、上下的易燃物全部清除。

b.法兰漏煤气,应用黄泥堵上或紧固螺栓。

c.煤气闸阀芯子漏煤气,用石棉绳塞好并上紧压盖。

d.煤气设备及管道上有煤气泄漏点时,应提前打瓦补漏。

e.准备灭火工具,如灭火器、黄泥、石棉被等,必要时准备蒸汽接头1-3处。

f.严禁在存有死煤气的设备上动火。

3.2.15.4 在运行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做到:a.应在动火作业点附近安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使煤气压力保持正常稳定。

低压煤气设备其煤气压力不得低于1000Pa,高压煤气设备的煤气压力应在2000Pa以上。

煤气压力低于此规定或煤气压力波动较大,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以防产生负压,引起煤气回火爆炸事故。

b.动火过程中,如遇到煤气压力低于500Pa~1000Pa的特殊情况时,可通入适量的蒸汽辅助压力或暂时停止动火作业。

c.直接在煤气设备或管道上焊接时,只准使用电焊,不准使用气焊。

3.2.15.5 在停产的设备上动火,必须做到:a.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停产设备系统内的残余煤气彻底处理干净。

可靠地切断装置,如系统放散时,残余煤气处理干净后,应将空管道内的连通放散阀堵上盲板,严防煤气窜入。

b.用一氧化碳检测器检测,确无煤气或经过空气分析含氧量接近20.9%。

c.将设备内的易燃物清除干净或通上蒸汽。

凡通入蒸汽动火,必须汽源可靠,动火过程中不得间断。

d.动火作业中,每两个小时对设备内进行一次煤气含量检测。

作业中断后,恢复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的煤气含量重新进行检测。

e.长时间放置的煤气设备动火前,必须对设备内的残余气体重新处理,并经检测或取样化验合格后,方准动火。

3.2.15.6 动火作业申请办法与要求:a.动火作业前一天,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并在《危险区域动火许可证》上注明措施、草图、具体作业地点、作业部位和时间,经作业区作业长(或工程负责人)、作业区安全员签字后上报。

炼钢厂主管领导、生产安全科、煤气救护人员等,经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到位,各种措施已全部落实并签字认可后,方可动火作业。

b.动火作业人员,在未接到已批准的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没有落实好各项措施,没有做好动火作业准备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动火作业。

动火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c.动火作业应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员、防火人员及有关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火作业,上述人员有权制止动火作业。

d.《危险区域动火许可证》禁止涂改、转借、更换动火内容,扩大动火范围或转移动火部位,并只准在批准项目及日期内使用,如变更项目或逾期的应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e.外单位要在炼钢厂所管辖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3.2.16 除焊接煤气设备本体外,不能用煤气设施做二次导线,焊接煤气设备本体的,二次线接点要与焊接处保持最近距离。

3.2.17 严禁把煤气管道或附属设备,作为起重装置或拖拉任何物体使用。

3.2.18 严禁在煤气管道上架设永久性的电缆线和临时线路及具有腐蚀性的各类管道。

3.2.19 严禁煤气管道与其他各种管道相连通,吹扫用蒸汽或氮气等管道,停用时必须与煤气管道断开或堵盲板。

生产用蒸汽和生活用蒸汽必须彻底分开。

3.2.20 煤气设备的煤气危险压力底限:焦炉煤气为1000pa;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为2000pa,不准低于危险压力操作。

3.2.21 停产超过24小时的煤气设备,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和处理干净残余煤气。

3.2.22 启用长期停用的煤气设备时,在投用前,必须用氮气或蒸汽进行置换,并由使用单位做泄漏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煤气。

3.2.23 进行严密性试验,不合格的煤气设备不准启用,但已经检验合格而未及时启用的煤气设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重新进行检验。

3.2.24 所属煤气管道上的积灰必须经常清扫,以减轻对管道的压力和腐蚀。

3.2.25 带煤气作业时,应使用铜制工具。

特殊情况使用铁制工具时,应在铁制工具上涂抹黄干油。

夜间带煤气作业时,作业现场应使用防爆照明灯具。

3.2.26 若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立即通知救护中心,着火事故应同时挂火警电话,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闲人误入。

3.2.27 有明显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严重贫血的职工以及妊娠妇女,均不应从事煤气岗位的作业。

3.2.28 本规定如与国家标准、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

3.2.29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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