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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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断路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进行断路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1.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1)负责断路作业的申请、审批和组织实施;(2)对断路作业的安全负全面责任;(3)确保断路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4)对断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断路作业施工单位(1)按照审批的断路作业方案进行施工;(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3)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监管部门(1)负责断路作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2)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断路作业进行制止;(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1.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在办理断路作业前,需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断路作业申请表;(2)断路作业方案;(3)安全防护措施;(4)作业人员名单及安全培训记录。

2. 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断路作业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颁发《断路安全作业证》。

3. 《断路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办理。

4. 《断路安全作业证》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转让。

五、断路作业安全要求1. 断路作业前,作业单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作业区域、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2.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范围。

3. 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4.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断路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3.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制度的顺利执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断路作业安全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进行断路作业的人员,并包括相关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断路作业是指需要切断电源,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更换和安装的工作。

断路作业必须在严格的规范下进行,确保工作安全。

第四条断路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断路作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断路作业管理应遵循“预防第一、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领导应加强对断路作业的重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推动断路作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断路作业管理负责人应制定和完善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监督和检查断路作业操作。

第八条断路作业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断路作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九条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共同维护断路作业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断路作业流程第十条断路作业需经过充分的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确保电源的安全切断,人员的安全操作和设备的安全维护。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前,需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了解其具体情况和工作状态,制定相应的排查方案,并清除现场的杂物和障碍物。

第十二条断路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手套和鞋子,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避免对身体的伤害。

第十三条断路作业人员应清晰明确的了解断路作业的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正确的操作顺序和方法。

第十四条在进行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对相应的电源进行正确的切断,使用专用的工具和设备,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五条断路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相应的测试和验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恢复供电的安全性。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六条断路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每一个步骤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及时更新和修订,与时俱进。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5篇)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5篇)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厂区断路作业及《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防止断路作业造成的事故。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化工生产区的断路作业管理。

3职责3.1车间负责本车间施工现场断路作业的安全管理。

3.2生产管理办设备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断路作业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3.3综合办公室负责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3.4安环科负责监督各单位生产过程中断路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工作流程4.1凡在化工生产区域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

4.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4.3进行断路作业必须通知生产管理办、安环科等有关部门。

4.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4.5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

4.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4.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

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4.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4.9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10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4.11车间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批准后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相关文件《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作业管理制度(2)是一种用于安全管理和监督断路作业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断路作业管理范围:明确哪些工作需要进行断路作业,例如对电力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安装等。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断路安全作业管理,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整,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断路安全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断路安全作业证是指证明持证人具备进行断路安全作业的能力和知识的证件。

第二章证件申领第四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申领范围包括:电力行业、建筑行业、工矿企业等。

第五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申领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作业经验;(三)通过相关的考试或培训;(四)持有健康证明;(五)无不良作业记录;(六)无违法犯罪记录;(七)能完成断路作业的现场操作。

第三章证件发放第六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发放机构由各行业的职业安全机构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负责。

第七条申领人员需要向发放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文件;(二)健康证明;(三)相关的技术或培训证明;(四)作业经验证明;(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四章证件管理第八条持证人需要妥善保管断路安全作业证,不得私自转让或借用他人使用。

第九条持证人需要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以保持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第十条持证人需遵守相关的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确保自己的安全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持证人如果发现自己的证件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发放机构申请补发或换发。

第五章证件使用第十二条持证人在进行断路安全作业时,必须携带有效的断路安全作业证,并在必要时出示给相关人员查验。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和单位应定期对持证人进行证件查验,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持证人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断路作业,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整。

第十五条持证人不得无证进行断路作业,一经发现将被暂停作业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处罚第十六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持证人将面临以下处罚:(一)轻微违规: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二)一般违规:暂停作业资格1个月;(三)严重违规:暂停作业资格3个月;(四)特别严重违规:终身取消作业资格。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在需要时进行修订。

化工企业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____有限公司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安全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单位的断路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

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A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断路作业workforroadbreaking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2、断路申请单位workshopappliedforroadbreaking需要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级单位。

3.3、断路作业单位workshopof workingonthebreakingroad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

3.4、道路作业警示灯work beacon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3.5、作业区workarea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4、总则4.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

4.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

4.3、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

4.4、《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

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细则(4篇)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细则(4篇)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断路作业的安全,规范断路作业人员的行为,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断路作业是指为了检修、维护、改造电气设备,在带电状态下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供应并限制电源开关无法切合的作业。

第三条断路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第四条断路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规定、标准执行,并严格遵守本管理细则的规定。

第五条断路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场所的设备和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电源供应和其他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断路作业必须准备充分,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工具、设备、工装等,并保证其质量和功能正常。

第七条断路作业人员必须全程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工具等。

第二章断路作业前的安全准备第八条断路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取得施工资格证书。

第九条断路作业前,必须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和模拟操作。

第十条断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前,必须对电压、电流、频率、电阻等参数进行准确测定,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断路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和隔离设备,确保作业过程中没有电源输入。

第三章断路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第十三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四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二人操作制度,确保有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担任监护人。

第十五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安全状况和问题。

第十六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电气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好设备的防护和绝缘等工作,防止漏电、触电等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防止杂物、水等对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危害。

第四章断路作业后的安全措施第十八条断路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没有留下任何杂物和危险物品。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断路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进行断路作业时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断路作业是指对设备、管道、电路等进行停电、隔离、盲板封闭等操作,以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断路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作业人员培训,确保断路作业安全。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五条断路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步骤、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六条作业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任务及目的;(二)作业地点及环境;(三)作业设备及工具;(四)作业人员及职责;(五)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六)应急措施及逃生路线。

第七条断路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作业现场环境、设备状况、危险源等。

第八条断路作业前,应召开作业前会议,告知作业人员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确认作业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

第三章作业实施第九条断路作业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二)停电、隔离、盲板封闭等操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三)作业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四)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有毒、有害气体积聚;(五)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四章作业结束第十二条断路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设备、管道、电路等。

第十三条断路作业结束后,应进行作业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类似作业提供借鉴。

第十四条断路作业结束后,应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断路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断路作业活动,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断路作业是指对设备或系统进行修理、维护、更换等工作时,需要切断电源或燃气等能源供应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断路作业的目标是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安全,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减少对生产、环境等的影响。

第五条断路作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正确实施,防止发生事故。

作业人员应接受断路作业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持相关证书。

第二章断路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断路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施工地点、作业人员、工作时间等,并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和签字。

第七条断路作业前,应开展合理有效的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风险评估应包括对电路开关、设备状况、施工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评估结果。

第八条断路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参加相关安全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断路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认其身体适宜从事断路作业。

第十条断路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整理,避免因杂物或其他器具引起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前,应检查并保证所有施工所需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防止因损坏设备和工具引发事故。

第三章断路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断路作业中,应按照规定使用专用工具和仪器,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断路作业中,应建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可靠的断电、断气措施,建立合理的限制作业区域和道路标志等。

第十四条断路作业中,应使用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耐酸碱手套等。

作业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施工环境选择和使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断路作业中,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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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断路特殊作业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结合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实际,特制订断路作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包括外来施工)的所有断路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断路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断路作业过程负责.
四、基本要求
断路作业:在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五、作业安全要求
5.1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5.2 作业前,安全员或办证申请人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5.2.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2.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5.2.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5.2.4可能发生的事故及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5.2.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3 作业前,生产单位要确认如下工作:
5.3.1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设施进行交底;
5.3.2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的洁净冲洗水源;
5.3.3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5.3.4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作业内容、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查看应急疏散路线。

5.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5.4.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5.4.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5.4.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5.4.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5.4.5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5.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
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使用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5.6 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5.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5.8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或监护人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5.9 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5.10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5.11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5.11.1 采用安全电压;
5.11.2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5.11.3 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5.11.4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5.12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六、《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管理
6.1《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

6.2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

6.3《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

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6.4 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

6.5《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6.6 断路申请单位在有关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6.7由作业所在车间的安全技术人员对安全措施确认;
6.8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6.9 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本公司生产部审批。

6.10 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留生产部备案。

6.11《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 年。

6.12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应变更作业内容、扩大适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

6.13 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七、相关/支持文件
7.1《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7.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7.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2.1-2007
7.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7.5《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1651-2008
《断路安全作业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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