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协会临时章程

协会临时章程第一章协会名称与宗旨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名称]。
第二条本协会宗旨为[宗旨描述],致力于[具体目标或活动领域]。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管理第三条本协会设立以下部门:[列出各部门名称及职责]。
第四条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任期长度]。
第五条协会日常事务由[指定负责部门或人员]负责,重要决策须经主席团或会员大会批准。
第三章会员资格与权利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列出会员资格条件]。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列出会员权利,如参与活动、提出建议、选举权等]。
第四章会员义务与责任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与责任:[列出会员义务,如缴纳会费、参与活动、遵守章程等]。
第五章会议与决策机制第九条协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第十条会议决策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须获得与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第六章经费来源与使用第十一条协会经费来源包括:[列出经费来源,如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应合理透明,接受会员大会和财务监督小组的审查。
第七章章程修改与解释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主席团所有。
第八章协会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协会因故解散时,应成立清算小组,负责清算协会资产和债务。
第十六条清算结束后,剩余资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员大会决议处理。
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协会主席团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实际情况处理。
[制定日期][制定机构或个人签名]。
篮球协会章程范文(精选3篇)

篮球协会章程范文(精选3篇)篮球协会章程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加强篮球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设立本篮球协会。
第二条本篮球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以公益性、非政府性、自愿原则组织。
第三条本篮球协会的宗旨是:提高群众篮球运动的水平,普及篮球知识,促进篮球运动在社会中的普及和发展。
第四条本篮球协会坚持开放的原则,欢迎任何有志于发展篮球事业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或组织加入。
第五条本篮球协会的工作遵循平等、公正、互助、和谐的原则,并将致力于创造积极健康的篮球氛围。
第六条本篮球协会的会徽和标志为_______,协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
第二章会员第七条本篮球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八条个人会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团体会员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篮球俱乐部,其负责人代表团体会员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条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当缴纳年度会费,并按照协会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申请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提出各类建议和意见、参加会员大会并进行选举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篮球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十三条本篮球协会设有名誉理事、理事会、秘书处。
第十四条名誉理事由本协会历史上对篮球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担任,名誉理事是协会的主要决策咨询力量。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自愿担任,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与运行。
第十六条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会员的管理、活动的组织和协会的秩序与制度的维护。
第四章活动范围第十七条本篮球协会开展篮球培训、比赛、论坛、交流、宣传等各类活动,并举办篮球比赛及联谊活动。
第十八条本篮球协会可以与其他篮球协会、体育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合作,并携手共同推动篮球事业的发展。
第十九条本篮球协会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明确各类活动的具体规定,并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应急管理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应急管理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应急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提升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促进应急管理领域的发展,特设立应急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学习、交流、合作,促进应急管理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
第三条协会遵循自治、基于会员、非营利、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协会的设立地点为注册地的所在地。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第六条协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第二章会员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以下几类:个人会员、机构会员。
第八条个人会员是指对应急管理领域感兴趣,并愿意为应急管理事业做贡献的个人。
第九条机构会员是指对应急管理领域感兴趣,并愿意为应急管理事业做贡献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个人会员和机构会员需要提交入会申请,并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入会。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参与选举或被选举担任协会的各类职务;3.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参与协会的决策过程;4.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5.有权利随时退出协会,但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三条协会设立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四条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等职务,理事会的成员必须全票通过才能产生。
第十五条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制定协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协会的工作进展。
第十六条理事会必须召开定期会议,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协会会员均有权参加会议。
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成员表决决定,议案通过必须获得绝对多数的赞成票。
第十七条理事会应当建立健全运营机制,定期向协会会员报告工作进展,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成员必须保守做为协会人员知晓的信息,并具有保密责任。
第十九条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必须提前向理事会请假,并由理事会决定是否委派其他成员代行职责。
协会章程_模板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组织机构、活动原则等,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全称),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行业精神,团结行业力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为会员提供交流、合作、培训、咨询等服务。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地域:(全国性/地方性)第六条本协会的住所:(具体地址)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七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一)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形象;(二)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反映行业诉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四)组织行业培训,提升会员素质;(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
第八条本协会的任务:(一)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二)组织行业展览、论坛等活动,促进信息交流;(三)开展行业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专业指导;(四)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五)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会员资格的取得:(一)单位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的单位,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批准后成为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相关工作,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批准后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源。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三)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1. 本协会名称为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1. 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宗旨1. 本协会以促进XXXX为宗旨,为广大会员提供相关活动和服务。
第四条协会地址1. 本协会注册地址为XXXX,实际办公地址为XXXX。
第五条协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 协会章程由协会理事会制定,并经会员大会通过。
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会员1. 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志愿会员。
2. 正式会员是由协会理事会审批通过的个人或单位会员。
3. 荣誉会员是对协会有特殊贡献和支持的人士或机构。
4. 志愿会员是协会的志愿者,不具有投票权和选举权。
第七条协会理事会1. 协会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组成。
3. 协会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第八条协会监事会1. 协会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监事会对协会理事会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
第九条协会职员1. 协会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1. 协会设立各类委员会,负责协会的专项工作,由协会会员组成。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经费来源1.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1. 协会经费应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项目实施和活动开展。
第四章论文发表和研究成果第十三条论文发表1. 协会鼓励会员就相关专业领域撰写论文,协会有权对优秀论文进行发表和宣传。
第十四条研究成果1. 协会对会员的研究成果进行鼓励和支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会员权利1. 会员有参加协会相关活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义务1. 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和遵循协会工作安排等义务。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 - 名称本协会正式名称为"[行业协会名称]"(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 宗旨本协会的宗旨是:- 维护行业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 - 组织结构第三条 - 会员本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协会决策和选举;-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和培训。
第四条 - 理事会本协会设立理事会。
理事会由会员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 - 会长本协会设立会长一职,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 秘书处本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行政工作和会员管理。
第三章 - 会员权益和义务第七条 -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以下权益:- 参与协会的活动和会议;- 提出意见和建议;-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支持。
第八条 - 会员义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 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工作;- 维护行业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 - 资金和财务管理第九条 - 资金来源本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会员的会费和捐款;- 政府和其他机构的资助和支持;- 组织活动的收入。
第十条 - 财务管理本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第五章 - 修改和解散第十一条 - 修改章程如有必要修改本章程,需经过理事会的审议和会员的表决,得到多数会员的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 解散协会如有必要解散本协会,需经过理事会的决定,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 - 附则第十三条 - 其他事项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决定并报会员大会备案。
结束语本协会章程为示范文本,具体章程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而不局限于本文所示内容。
以上为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具体章程内容的制定和修改应遵循法律法规及协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武术协会章程

武术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武术协会名称],旨在弘扬中华武术文化,推动武术运动的发展,增强会员身心健康,促进国内外武术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以服务会员为宗旨,致力于武术的传播、普及和提高,不断推动武术运动的创新与发展。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四条会员资格:凡热爱武术运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协会章程,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者,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入会程序: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协会审查合格,缴纳会费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赛事的权利,享有接受协会培训与指导的权利,享有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会员应履行遵守协会章程、参加协会活动、缴纳会费等义务。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本协会设立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等领导职务,并设立理事会、执委会等执行机构。
第九条主席负责协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负责审议协会重大事项,执委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赛事的权利;享有接受协会培训与指导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维护协会形象、遵守协会规章制度、参与协会活动、缴纳会费的义务。
第五章活动与赛事第十三条本协会定期举办武术比赛、表演、展览等活动,鼓励会员积极参与。
第十四条协会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类武术交流活动,提升会员技艺水平。
第六章培训与指导第十五条本协会提供武术技能培训、理论教学等服务,提高会员武术水平。
第十六条协会聘请资深武术家、教练为会员提供专业培训与指导。
第七章经费与财务第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赞助等。
第十八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与合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
行业协会工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行业协会工会的组织与活动,保障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行业协会工会,是指由行业协会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组成的,依法注册登记的工会组织。
第三条行业协会工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动员广大工会会员,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行业协会工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行业协会工会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会员大会:为行业协会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二)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工会开展日常工作。
(三)主席团: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理事会的工作。
(四)经费审查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行业协会工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工会日常工作和理事会、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行业协会工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凡加入行业协会,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均可申请加入行业协会工会。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行业协会工会的活动,接受工会组织的教育和服务;(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会章程;(二)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工会交给的任务;(三)维护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不得损害工会组织的声誉;(四)关心工会工作,为工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工作任务第十一条行业协会工会的任务:(一)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工会会员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二)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稳定;(三)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四)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五)开展工会内部工作,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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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xx医师协会,英文名称为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本会是由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医学教育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医师相关的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发挥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致力于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业道德,提高医师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卫生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团结和组织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向政府提供反馈意见;(二)依法维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医师的处方、诊断和治疗权利,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建立医师培训、定期考核、技术审核体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住院医师(包括全科医生)、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四)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五)关心、帮助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展医疗扶持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与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六)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七)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杂志报刊,促进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普及;(八)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师行业管理经验和医疗服务经验;(九)宣传和推行《xx医师宣言》。
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对违反医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的会员以及协会工作人员予以惩戒;(十)针对医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交意见与建议,为政府制订医师队伍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法律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十一)搭建医师与政府、人民群众沟通的平台,促进医师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系,努力营造并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十二)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以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名誉会员。
第八条会员资格:(一)拥护本会章程;(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服务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医药学界的专家学者、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经申请,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四)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医学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医师相关的社会团体,经申请,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五)对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支持本会工作的境外医药学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含名誉会员);(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四)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五)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六)入会自愿、自由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遵守医师的职业道德,遵守本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四)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五)接受本会的自律管理;(六)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一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讨论和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六)决定终止事宜;(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审议各机构的工作计划;(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行使其权利。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三分之一。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行使权利。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组织制定本会发展的长、短期计划,安排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本会设专职秘书长一名,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五)负责组织制定业务活动计划,内部管理制度;(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一条皖西学院麻将协会是发展麻将事业的群众团体,属于离退休工作处领导。
第二条皖西学院麻将协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宪法为根本准则,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皖西学院麻将协会宗旨:普及麻将知识,交流麻将应用技术信息,培养专业人才,让更多的人提高麻将技巧,为广大麻将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休闲和情感交流的园地。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皖西学院麻将协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提高麻将实战技术,交流技能经验,为麻将的普及和切磋提供信息;二、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组织会员参加各类麻将交流研讨会议,组织培养麻将技术人才和麻将实战精英;三、举办皖西学院麻将比赛。
以麻会友,加强沟通,增进友谊。
四、组织参加省、市高校麻将活动及各类交流活动,促进高校麻将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会员加入麻将协会者须先填写《皖西学院协会会员登记表》,承认协会章程,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三、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上级协会及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各项协议,维护本会的利益;三、发展我校麻将事业;四、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八条组织机构一、皖西学院麻将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推崇权责明确,团结创新。
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副会长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由新一届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任期四年。
三、协会聘请有关知名人士担任顾问和名誉顾问,对协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九条职责会长负责主持本协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协会内外关系等。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事务,必要时代替会长行使职权。
秘书长负责本协会各项会议、对外联络、事务管理等。
第五章经费第十条皖西学院麻将协会的经费来源:一是离退休工作处拨付的活动经费;二是社会或个人资助、捐赠;三是如遇重大比赛事项,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支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汉语名称:浙江省麻将运动协会,简称:浙江麻协。
英文译名:ZHEJIANG MAJIANG SPRT ASSOCIATION,缩写:ZJMSA;徽标:(待设计),徽标的使用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另行徽标使用规则文件。
第二条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法律为“浙江麻协”的行为准则,发展麻将健康运动,弘扬麻将历史精髓,推广麻将友谊竞技,禁止麻将恶性赌博。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浙江省体育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浙江省民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协会的性质:地方性自愿结成的社会社团法人组织。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是:浙江省吴山广场(或西湖)附近。
第二章工作范围第六条协助政府监督和规范浙江省麻将企业及麻将活动场所,为政府监督和管理麻将经济业提供技术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