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永清环保的几手创新好牌

永清环保的几手创新好牌作者:暂无来源:《环境与生活》 2015年第8期前阵子股市剧烈波动,“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警示满天飞。
7月8日下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维护股市稳定的通知,要求旗下中央企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在严峻的形势下,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湖南环保上市企业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永清集团,也积极加入护盘队伍中,维护股票市场稳定。
拟5亿元增持稳股价湖南永清集团1998年成立以来,“为切切实实解决环境难题不断努力”,逐步成长为中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之一,是集环保咨询、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环保设施运营等业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环境综合服务商。
7月6日,永清集团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创业板指数大跌4.28%,出现“千股跌停”。
在一片绝望声中,永清环保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发起绝地反击,启动首日增持计划,以5000余万元增持永清环保股份167.36万股。
7月7日,战况更加惨烈,近一半上市公司考虑停牌以自我保护,但是永清集团董事长刘正军“对国家充满信心,对永清的发展充满信心”,他明确表示“永清环保决不无故申请停牌”,“大股东将持续增持公司股票”。
当日,永清集团继续增持公司股份50万股。
7月8日,环保板块多家龙头企业纷纷高挂“免战牌”,停牌个股占比达到69%。
当天上午,正常交易的创业板个股全线跌停,永清环保也未能幸免。
不过,永清集团当即吹响了“收复失地”的反击号角,继续增持永清环保119.8万股,当天下午,永清环保一路飘红。
在刘正军看来,救市如救火,不能光打雷不下雨,自然是越快越好,越有力越好。
7月8日,他与湘籍上市公司发表维护市场稳定的联合声明,承诺年内不减持永清环保的股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截至7月9日,永清集团连续4个交易日累计增持永清环保股份4006755股,占永清环保已发行总股份的2%,成交金额约10756.91万元,成为环保行业在本次“股市保卫战”中首家增持过亿元的公司。
吉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及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编号:2020-054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及续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新明先生的通知,其于2019年5月、2019年11月分别质押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周易的股份7,000,000、5,500,000股已于2020年6月3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王新明先生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继续质押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周易。
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二、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3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5%,对应融资余额8,99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199.9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0.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42%,对应融资余额21,498万元。
其中,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融资余额仅有638万元,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1、解除质押、质押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4日。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各位股东及有关方面: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今日开会讨论并审议了股东股权解除质押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质押人信息根据公司监管要求,经核实确认,本次股权质押解除涉及的质押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先生,共涉及公司股权XX%,具体情况如下:质押主体:王先生质押比例:XX%质押数量:XXX 股二、质押解除原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考虑到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解除王先生对公司股权的质押。
质押解除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务运营稳定,盈利情况良好,无需再对股权进行质押;质押协议期限届满且未续签等。
三、解除后影响根据董事会讨论,解除质押后,王先生持有的公司股权将不再受到任何质押约束,属于自由流通股份,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由买卖,不受任何限制。
四、风险提示尽管现阶段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但市场环境变幻无常,股票交易风险仍然存在。
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慎重决策。
特此公告。
公司董事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二篇示例:公告尊敬的股东们: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我司将于xx年xx月xx日解除部分股东的股权质押。
现将解除质押的股东名单公告如下:姓名:XX 股份:XX,解除质押日期:xx年xx月xx日解除股权质押后,股东们可自行处置其所持股份,但需注意遵守相关法规,并在操作过程中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不利影响。
希望广大股东们理性投资,共同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xx公司xx年xx月xx日第三篇示例:各位股东、投资者及相关各界人士:根据公司法规定和相关监管规定,我们公司是一家遵守法律法规、合规经营的上市公司。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不断加强公司治理,做好内部控制,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现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股东所进行的股权质押进行了清查和审计。
在此次清查和审计中,公司发现部分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存在质押情况,并且由于复杂的市场变化和风险变化,股权质押的情况存在一定风险。
科蓝软件: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公告编号:2020-038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安京先生的通知,获悉王安京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以及部分股份被解押,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东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部分股份被解押,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份解押的基本情况(二)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情形。
2、本次质押融资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659.285万股,占其所持股比例51.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83%,对应融资余额44,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981.28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0%,对应融资余额46,700万元。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披露相关情况。
二、备查文件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
300411金盾股份: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11证券简称:金盾股份公告编号:2021-074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的公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科技”)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清算、注销中强科技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中强科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658974117住所:江阴市南闸街道东盟工业园区观山路3号成立时间:2004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子阳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隐身材料、数码迷彩图案的研究、设计;伪装网、伪装目标、特种伪装服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伪装工程、数码迷彩涂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丙烯酸酯类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的生产;军用车辆的改装;军用迷彩布、军用帐篷、电气机械及器材、通用设备及其零部件、自动化喷涂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产品、针织品、纺织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强科技现有股权结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强科技总资产为61,911,714.25元,净资产7,602,659.54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8,418,545.79元。
二、清算注销中强科技的原因中强科技主要从事军事隐身伪装装备及相关服务,受军改影响已连续三年未取得军方统一招标采购的某型号光学训练网、某伪装遮障的大额订单,导致产品滞销,后布局民用市场效果亦不明显。
民生证券#国资入股民营企业交易分析:地方国资主导,有利于化解股权质押风险

策略研究国资入股民营企业交易分析:地方国资主导,有利于化解股权质押风险民生FOCUS 2018年10月16日民生FOCUS报告摘要:●地方国资为国资入股民营上市公司的主要收购方。
根据中国并购库的统计,今年6月以来,共发生29起国资入股民营企业的案例,机械,有色金属,电子元器件为国企入股民营企业发生频次最高的行业。
地方国资为最活跃的买方,29个案例中25个买方为地方国资背景,其余4个为国务院国资委为背景的产业基金。
●国资取得民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成本较低。
29起国资入股民营企业案例中,15起发生控制权变更,比例远高于民营资本作为买方的收购。
国资收购民营企业控制权时,股权转让的平均比例仅为16%,也低于民营企业作为买方的交易。
国资入股民营企业的案例中,交易较二级市场折价高于民营企业作为买方时,且发生控制权变化的交易中,折价比例更高,与民营企业作为买方支付的超过20%控制权溢价形成鲜明对比。
●地方国资收购本地民营上市公司主要目的是化解股权质押风险。
地方国资委入股民营企业的案例中,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案例主要为跨地区收购,控制权未变的案例以同省并购为主。
且同省并购中的标的公司股权质押比例更高,国资入股民营企业的交易标的股权质押比例高于民营企业作为买方的交易,其中控制权变化的国资入股交易中,股价距离估算平仓线较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的交易更近。
●国资收购民营上市公司前后,标的公司表现均较差。
国资收购民营企业前的120个交易日,标的公司较中证500指数的超额收益率低于民营企业作为买方的并购,且控制权发生变化的国资入股标的市场表现更差。
收购公告后的20个交易日,国资收购民营企业的案例中,标的公司表现同样差于民营企业作为买方的交易,但控制权变化的国资入股标的表现较好。
●国资取得控制权时,标的民营公司基本面较好,估值较低。
国资收购民营企业的案例中,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标的公司2017年以扣非净利润计算的ROE更高,且2017年扣非净利润增速更高,交易发生时的市盈率与市净率更低。
花王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20-01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将从42.92%减少至41.6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肖姣君女士的通知,鉴于“西藏信托-智臻5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智臻50号”)将于2020年4月到期,肖姣君女士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8日期间通过智臻50号减持了公司4,160,9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备注:1、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9,0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4%,已于2019年8月26日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19-030);肖姣君女士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5月23日期间在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并通过智臻50号增持公司股份4,160,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公告编号:2018-040)。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减持的股份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从二级市场通过信托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新莱应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23037 债券简称:新莱转债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自2020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数累计为17,176,725股,公司最新总股本为219,116,72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申安韵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柏桦、李柏元的持股比例由未实施转股前的61.66%被动稀释至目前的56.83%,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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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公告编号:2020-053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394,814,096股(含本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99.8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关于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有关资料,获悉永清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永清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永清集团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本公司股票为日常融资需求,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业务部分购回申请书及办理交割单;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