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19.01宁波经济近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出台,积极响应民营企业呼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用地保障,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用地指标收缩、大项目用地增加的双重压力下,如何破解民企投资发展“用地难”?市国土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在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的同时,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盘活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小微企业园建设,保障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用地。
鼓励支持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企业孵化器、科技园等,积极开展地上和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充分发挥二级市场作用,允许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允许自然人、企业作为抵押权人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允许民营企业依法取得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
据悉,刚刚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内容包括“加大新增建设用地保障、鼓励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建立灵活供应土地机制、实施土地价格差别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减轻负担、支持民营企业抵押融资、简化项目开工前期手续”等,在企业用地、项目报批、地价、融资等方面有力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其中第4条“实施土地价格差别政策”规定:对纳入宁波“3511”产业体系的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的8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其中属于八大细分行业的,可按浙江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出让;同时符合用地集约条件的,可按最低价标准的70%出让。
■延伸政策宁波国土:10条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特别关注Special Concern优化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构建规范化市场化的企业退出机制。
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简化破产企业注销程序。
研究设立专项破产援助资金,缩短破产处置时间。
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特殊功能,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恢复经营。
实施民营企业重整的税费特殊征管措施,大力推行“承诺注销”和“容缺办理”制度。
民营企业法治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商业环境中的区域差异问题在全 世界都很普遍,我国也是如此。由于各 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均等,各个 地区领导干部的思维模式、领导方式 和 能 力、 法 律 素 养 等 等 问 题, 还 有 各 区域外部条件的不同。资源分配不均 等问题导致出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 区域差异的问题。着眼于我国范围内, 某些地区的营商环境已经达到一定的 水 平,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位 居 前 列, 在 国 际上也处于领先水平,但是某些地区 仍然停留在最初始阶段,对于营商环 境并没有做出任何优化的成果,反而 频频出现破坏营商环境的情形。总体 来说,区域差别主要体现在东西部差 异上,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 快, 发 展 效 果 好, 拥 有 先 进 科 学 技 术 和高科技人才,因此东部沿海地区制 度性交易成本很低,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展得也比较好,而中西部地区和东 北地区的经济和制度方面都处于末梢, 所以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较东部沿 海地区相比也就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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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估指教仅仅是看中市场主体数量 的 增 加、 投 资 额 的 增 加、 投 诉 量 的 降 低等等量化因素。
3、 政 府 方 向 性 引 导 不 足, 未 建立多元化治理机制。政府作为市 场经济发展的“主推手”,对市场多元 化主体参与公共事务的作用应当给予充 分的重视。然而当今社会,许多地方政 府没能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参 与发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导思想 仍然很落后,没能有效做到政府在市场 的发展中其辅助作用,对市场的把控力 度太大,从而未能形成“共谋、共建、 共治、共享”的多元化合作治理机制。
管理者的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也有利于 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做到及时标新 立异,充分响应“走出去”和“引进来” 的改革开放发展政策,持续完善管理制 度,使得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好。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浙委办发〔2018〕83号•【施行日期】2018.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法制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部署,省司法厅就充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总结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活动和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推进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推动形成公平竞争、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使法治成为浙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为我省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牢固树立,开门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充分确立,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实现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平等保护。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监管模式和执法方式创新改进,以法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成本进一步降低、办事时限进一步缩短,民营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得到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法治环境

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法治环境
刘东涛
【期刊名称】《人民论坛》
【年(卷),期】2015(0)20
【摘要】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税法还存在诸如税负不公平等问题,文章分析了制约民企发展的税收法律制度,建议通过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入宪,完善税收法治;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法,减轻民营经济税收负担;消费立税,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降低民营经济税外负担等措施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总页数】3页(P79-81)
【作者】刘东涛
【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6
【相关文献】
1.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法治环境
2.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平等税收法治环境
3.彭清华在四川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强调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尹力主持柯尊平邓小刚出席
4.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5.彭清华在四川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强调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
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尹力主持柯尊平、邓小刚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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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

•研究报告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江苏省司法厅调研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
改革 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 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 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 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 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不断 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 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2018年 11月10日,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 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提 出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0项措施,努 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 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司法部关于为民营企业 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要求,江苏省司法厅在出 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 康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就民营企 业发展中的法治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从制度建设与 推进实施的宏观视角,就加强民营企业发展法治保 障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加强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市场经济本质上 是法治经济。
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的竞 争环境、健全的法律体系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加强 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 环境建设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十分重要,也非 常必要。
加强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当今世界人才、资源、资金、技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了髙端要 素资源的流向与集聚,成为能否在经济技术竞争中 获胜的关键因素。
2019年3月17日在上海发布的 《2019中国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民 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总评分为61.39分,民营企业期 待更优质的营商环境。
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 内容,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 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 好的营商环境。
工商联主席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

工商联主席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引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与会代表:大家好!我代表工商联向大家致以诚挚的问候!在这个庄严的场合,我感到万分荣幸能够与各位一起探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已成为国家的核心任务。
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为了探索营商环境的优化与发展,工商联积极倡导和组织协商座谈会,旨在与各方共同思考、分享经验、寻求解决办法,推动我国营商环境的发展。
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吸引投资、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市场活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营商环境好坏是企业选择在某一经济体内开展业务的重要因素之一。
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减少市场准入障碍,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活力,提高整体经营效率。
只有优化营商环境,才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现经济持续增长。
当前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们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市场准入仍然相对严格。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准入门槛过高,审批流程繁琐,限制了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我们应该进一步简化准入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各类创新型企业的成长。
其次,法治环境还不完善。
法律法规制定不够科学、完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给企业经营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再次,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
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不足,优质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我们应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最后,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透明,权力运行存在的问题也需要解决。
我们应该加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压缩行政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民营经济包括哪些内容分析

民营经济包括哪些内容分析民营经济包括哪些内容民营经济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
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
民营经济曾一度在中国消失,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发展中,民营经济得以复兴,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力军。
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促进公平准入1. 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
通过举办重大项目推介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开辟专栏等方式,向民营企业集中发布项目信息,积极引导项目落地实施。
各地区对照上述举措,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并加强推介。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2. 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3.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
(责任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4. 提升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供应能力,在全国县域范围内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5.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出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6. 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当地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备案,开展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
(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7. 开展民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提升民营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支持民营企业牵头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升民营企业先进测量能力。
市委书记在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在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市领导、各位企业家和广大代表:大家好!今天在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我非常高兴能够与大家在一起,共同探讨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
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家的参会表示欢迎!同时,我也要向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位企业家和广大群众表示感谢!在我市的经济发展中,民营经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过去,我们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注重发展“大而全”的国有企业,这种模式带来了一定的成效。
但从长远来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民营经济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所起到了独特和重要的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的私营企业数量已经超过了城镇企业总数的80%,成为我市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各个领域的主要推动力。
而随着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再次展现出了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动力。
现状分析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仍然面临一定的压力和困难。
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攀升,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增长速度不如过去。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中存在一些体量小、技术水平较低、资金短缺、对市场熟悉度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限制了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全球化面临较大挑战,外部环境也不太稳定,我们不得不提高警惕。
因此,在新时代,我们必须着眼长远,提高我们对民营经济的理论认识和政策认识,持续加大重点扶持力度,使民营经济得到更加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
发展方向然后,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下我市当前和未来发展民营经济的几个方向:一、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个优秀的营商环境,我们必须落实全国和省市两级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针对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解决困难,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同时,政府也要彻底改变过去独角戏式的作风,更加注重听取市场需求,听取企业建议,让企业参与到宏观政策制定中,真正实现政府和市场的互动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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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省各级行政、司法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
府决策部署,在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营造宽松环境等
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基本形成了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
环境。但与民营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完
全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法规政策调整滞后。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
比,经济领域立法和政策调整进度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
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如《矿产资源法》规定国有矿山企业
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给民间投资造成隐性障碍;又如国
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享受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
策的执行范围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由各
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非公有制企业不属
于政策规定范围”。1978年非公有制经济占GDP比例只有
0.6%,现在已达60%,依然在执行这一政策。
2、依法行政有待加强。一些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而
不是法治方式,重审批、轻监管,单个企业出事、全行业停
业整顿,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依
然存在;少数地区民营经济政策缺乏稳定性,承诺的优惠政
策说改就改,新官不认旧账,企业反映较大;个别干部在中
央狠刹“四风”的时候,虽然门好进、脸好看,但宁愿有责
不为或不主动作为也不愿出差错,致使企业有苦难言。
3、司法环境仍需优化。个别地方司法机关受传统观念
2
影响,在涉及国有与民营企业纠纷案件的处理上不能一视同
仁,或久拖不决、久判不执,影响民营企业正常发展;个别
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忽视了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超案
值查封、扣押和冻结民营企业财产;当民营企业的权益受到
行政机关的侵害而诉求司法机关时,往往缺乏有效的法律和
制度保障。
4、少数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
的原因,部分民营企业主依法维权意识不足,权益受到侵害
时往往抱着花钱消灾的消极观念,靠“走小路”去创造自己
的发展环境;有的企业主缺乏社会公德和行业道德,不讲诚
信,谋取短期利益,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
部署,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对于民
营企业安心创业、放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营造民营企业
发展良好法治环境,我们建议:
(一)调整法规政策,树立民营经济平等地位。法治经
济要求所有市场主体的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因
此,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首要任务在于营造平
等公正的政策环境,对不符合“三个平等”原则的现行法规
政策进行梳理,涉及人大立法的,由人大及时开展立、改、
废工作;涉及政府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的,由政府法制办梳理。
同时,在今后的立法和政策出台过程中要加强合法性审查,
确保民营经济平等法治地位。
(二)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提
3
高依法行政效率。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减少行
政审批事项,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的衙门作风和有责不为的
“太平官”思想。对涉企部门重要岗位进行梳理,纳入机关
效能建设重点评议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大民企维
权力度。党政部门应建立与民营企业联系和沟通的固定渠
道,完善政企定期沟通制度、民营企业投诉制度、执法信息
公开制度等,听取民营企业对执法行为、工作作风等方面的
意见和建议。对公职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
严厉查处。三是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
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
发挥积极作用。妥善处理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违规承诺造
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推进PPP公私合作模式时,切实保障
民间资本的话语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
(三)公平公正司法,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一是牢
固树立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司法理念,在立案、审判和执行
等方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开辟为民
营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及时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做
到快审、快判和快执。三是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应注意工
作方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手段,慎用拘留、逮捕等强
制措施,多研究采取“活查封”、“债转股”等有利于民营经
济发展的执法手段,尽量保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民营企业法治意识。一是将
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主的法治教育列入我省普法
规划的重点,探索建立“送法进企”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
4
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在办案中以案普法,加强法律建议
服务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减少管理漏洞,将预防
犯罪工作延伸到民营企业的日常工作中去。三是引导民营企
业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照章纳税、安全生产、产品
质量、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义务,
同时要有回馈社会、造福人民的责任担当,实现企业健康发
展、依法诚信经营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
(五)充分发挥工商联及商会协会组织作用。一是积极
支持开展商会调解等活动,形成良好的诉调衔接机制,及时
化解民营经济纠纷。二是支持行业商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商
业惯例、交易习惯、团体章程等社会自治规范,充分发挥社
会自治规范对法律制度的补遗功能。三是探索推动商会协会
参与制定地方或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等。四
是建立健全工商联参与经济领域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评估
机制,经济领域立法和重大经济决策委托工商联征求民营企
业家意见,增强法规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