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资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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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完善本市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问题,我们将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得以落实。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资助政策应该公开透明,资助对象评定应该公平公正,并面向社会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动态管理原则。

我们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如果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家庭和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条件,将取消或终止资助。

3.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我们将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既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既要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4.坚持整体联动原则。

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由教育、财政部门牵头,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各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配合。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各学校应该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做好资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审批,健全动态监控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管理监控等工作。

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申请,严格审查推荐资助对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妥善保管资助档案资料,主动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群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1.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学校应该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资助工作责任制,学校应该安排不少于1人(资助专干)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3.建立资助工作办公场地,配置办公设施。

三、资助对象和条件1.资助对象:本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普通高中及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学校申请。

2022年学校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详细版)

2022年学校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详细版)
③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④直系亲属长期患病治疗的;
⑤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⑥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
⑦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子女;
⑧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⑨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2、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贫困。特困生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4、公示
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级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名单应进行排序),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质疑,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院系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
①烈士子女;
②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③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④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⑤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
⑥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⑦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⑧建档立卡特别贫困家庭子女;
⑨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3、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生(或特困生个档次。
1、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贫困。贫困生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贫困的参考条件:

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学生资助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助对象与条件1. 资助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在校本科学生。

2. 资助条件: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资助:(1)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费、生活费等基本费用;(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三、资助类别与标准1. 学费资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部分或全额学费资助。

2. 生活费资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费资助。

3. 奖学金: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4. 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 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贷款支持。

6. 其他资助:根据实际情况,为特殊困难学生提供临时性资助。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学习成绩单;(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标准。

4. 公示资助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审批通过后,发放资助资金。

五、资金管理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基金,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学院应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4. 学生资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1)购买高档消费品;(2)旅游、娱乐等非学习、生活必需支出;(3)其他与学习、生活无关的支出。

六、监督与检查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学院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学校资助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资助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资助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的资助经费,规范资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助经费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助经费的保障1. 学校每年将经费投入资助经费专项账户中,用于学生资助和奖助学金。

2. 学校领导班子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确保资助经费的安全和专款专用。

3. 建立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定期监督和检查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资助经费的管理机构1. 设立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学校资助经费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2. 学生资助办公室必须具备相关法律、财务知识和经验,确保资助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发放。

四、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1.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生活补助、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方面。

2. 资助经费不得用于其他学校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支出。

五、资助经费的发放标准1. 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学生资助经费的发放标准。

2. 资助标准分为三档,分别是低、中、高档,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档次的资助经费。

六、资助经费的发放程序1. 学生需要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其他必要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 学生资助办公室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资助额度。

3. 资助经费将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直接发放给学生,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到账。

七、资助经费的监督和评估1. 学生资助办公室将定期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资助经费的合理使用。

2. 学校将定期对资助经费的发放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资助经费的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学校资助经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的资助经费管理体系,可以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学校资助经费的安全和稳定。

《小学贫困生救助制度》

《小学贫困生救助制度》

《小学贫困生救助制度》一、指导思想以xx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筹集资金,采取多种形式救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成立李外河小学救助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牛玉海副组长:侯亚杰赵保国成员:各班班主任三、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学校贫困生资料,做好贫困生的档案管理工作,2、筹划贫困生救助的各项活动,积极筹集贫困生救助资金。

3、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人士的献爱心活动,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联系帮助对象,负责贫困生受资助的信息反馈。

4、负责贫困生救助资料收集和贫困生救助的相关信息的发布。

5、负责贫困生捐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四、救助资金来源①每年社会各界的部分捐资、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

②教育局及民政部门的救济款项。

③学校组织教职工的爱心捐助款项。

五、资金的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账户进行资金的管理使用。

2.资金救助标准:a类品学兼优特困生:家庭收入低,低于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家庭出现特殊困难,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每人每学期款物合100元;b类贫困生:家庭收入低,达到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在校表现好的学生,每人每学期款物合计100元。

c类贫困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暂时困难的学生,根据情况确立标准进行救助。

3.资金的使用。

资助金原则上用于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书本费用。

收支要建立明细账目。

六、受助学生的管理与信息反馈1.资助对象的确定:①由学校统一印发《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各班于每学期开学后对待资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通过一定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后,由待资助对象填写《贫困生个人登记表》由家长签名后上报学校。

②学校对待资助对象确定后,将《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学校进行汇总后安排资助。

2.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培养和管理,指导学生给捐赠者复信,让捐赠者及时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

保证受助学生学得好,确实解决学生家长后顾之忧。

2023年最新的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范文(通用3篇)

2023年最新的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范文(通用3篇)

2023年最新的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范文(通用3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第一篇: 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了五年一班贫困学生贾文琪同学能更好的学习、生活,学校领导、团队高度重视该生的具体情况,多次会议研究决定,对该生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帮扶活动。

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进一步加强对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实现不让一个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失学,不让一个思想上有困难的学生落伍,不让一个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掉队的教育目标,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

将学校校园帮扶站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

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贫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措施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号召学生在不增加家庭负担和自愿的前提下,节约自己的零花钱,向贫困生献爱心,教育学生学会关爱,学会帮扶。

发动全班同学爱心捐助活动,在校园帮扶站募集的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帮扶贾文琪同学。

三、帮扶方式1、定期对其进行家访,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及其困难;2、以校园帮扶站为载体,每期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物质上的帮扶。

3、以贾文琪科任老师为主,对贾文琪进行心理、学习上的帮扶。

四、帮扶内容1、思想上解惑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贫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贾文琪谈心。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省、市、县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成立三级认定小组(一)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德育副校长副组长:德育主任、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成员:各班班主任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能:全面领导全校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职能分工:组长负责监督,统筹,人员安排等;三个副组长具体负责对全校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查、管理,档案组建等工作;所有成员负责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二)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各级部主任成员:各级部级副主任、各班主任主要职能:级部主任负责对本年级困难学生的评审、名额分配及上报。

(三)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成员:任课教师学生代表不少于10%主要职能:班主任负责本班困难生的评议及推荐工作。

三级认定小组成立后,由学校资助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级部具体负责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定标准与条件(一)一般困难学生的认定1.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农村最低生活标准120%-160%(以当年政府公布标准为依据)。

2.学生基本生活费低于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父母务农,有两名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4.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二)困难学生认定1.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农村最低生活标准80%-120%(以当年政府公布标准为依据)。

2.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3.因当年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的。

4.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5.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特别困难学生认定1.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低于80%(以当年政府公布标准为依据)。

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_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定

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_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定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_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定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74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正式录取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仅适用于被学校认定的,确实无力承担上学期间全部或大部分学习、生活等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式第四条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包括国家在内的各类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团体及个人资助、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等方式获得资助。

第五条根据第四条的资助方式,学校分别制订《黄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黄山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黄山学院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管理办法》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条件、要求、方式和方法等进行规范。

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条件与额度第六条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四)道德品质良好,生活俭朴,无学习、生活必需品之外的高档消费品。

(五)军烈属和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老少边山穷地区的贫困家庭子女及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引发的特殊性、突发性困难等;第七条资助等级和额度(一)国家等各类资助的等级及额度,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二)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基金,由学校集中统一掌握使用。

班会记录助学金流程(3篇)

第1篇一、会议背景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学校设立了助学金制度。

为了使助学金申请流程更加透明、公正,本班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班会,对助学金申请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和讨论。

二、会议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三、会议地点教室四、参会人员全班同学及班主任五、会议议程1. 班主任介绍助学金申请背景及意义;2. 班主任讲解助学金申请流程;3. 同学们讨论并提出疑问;4. 班主任解答疑问;5. 班主任总结发言。

六、会议内容1. 班主任介绍助学金申请背景及意义班主任首先介绍了我国当前的教育政策,强调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性。

他指出,助学金的设立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家庭负担,让他们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成长。

2. 班主任讲解助学金申请流程(1)申请条件班主任详细讲解了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包括:1)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2)勤奋学习,成绩良好;3)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2)申请材料班主任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需准备以下材料:1)助学金申请表;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3)学习成绩单;4)品德鉴定;5)个人陈述。

(3)申请流程班主任详细介绍了助学金的申请流程,包括: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申请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至班级。

第二步:班级审核。

班级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同学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

第三步:学校审核。

学校对班级筛选出的申请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受助名单。

第四步:公示。

学校将受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五步:发放助学金。

学校根据受助名单,将助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同学。

3. 同学们讨论并提出疑问在班主任讲解完毕后,同学们纷纷提出疑问。

针对同学们的疑问,班主任进行了详细解答,包括助学金金额、申请时间、评选标准等。

4. 班主任解答疑问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班主任进行了如下解答:(1)助学金金额是多少?答:助学金金额根据学校规定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一般在每人每年5000-10000元之间。

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及措施

XXXXX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及措施一、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为不断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

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全面知晓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班级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

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

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四、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学生资助的审核、认定、发放工作(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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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师生资助程序 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教育助学金 (1)每年9月开学后,幼儿园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要向幼儿家长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2)符合条件的幼儿,其家长按要求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幼儿园成立由园长、主管园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幼儿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认真审核。 (4)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省定资助比例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5)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按照资助资金额度优先直接减免在园幼儿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得发给儿童或其家长,并组织受助幼儿家长在《领取表》上签名。 义务教育阶段 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2

(1)每年9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要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政策。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省定资助比例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一周内采取办银行卡、现金或饭卡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普通高中阶段 1、建档立卡“三免一助” (1)每年秋季入学招生交费时,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建档立卡“三免一助”资助政策。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或农 3

村低保证或残疾人证或农村特困供养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4)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5)学校将初步审核的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待审核后,最终确定予以免除或补收。除按上述时间节点集中办理外,其他时间接到学生申请,学校将及时受理、及时按程序认定,并按相关政策落实。 2、国家助学金 (1)每年9 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省定资助比例和分档原则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档次、资助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将国家助学金三日内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3、新入学市直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 (1)每年9 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新高一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新入学市直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政策。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经过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原则上已享受高中阶段其他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资助)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资助标准一周内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4、滋蕙计划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高二、高三在校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资助政策。 5

(2)符合条件的高二、高三在校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经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6)学校收到奖励资金后,按标准一周内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受奖励学生手上,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5、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1)每年高考前,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高三在校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 (2)符合条件的高三在校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6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经过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资助标准在学生离校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中等职业学校 1、中职免学费 (1)每年秋季入学招生交费时,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中职免学费资助政策。 (2)农村(含县镇)学生入学时提交户口证明材料,涉农专业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即可享受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省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将评审确定后的享受免学费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三日内将免学费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2、建档立卡“两免一助” (1)每年秋季入学招生交费时,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建档立卡“三免一助”资助政策。 (2)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4)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5)学校将初步审核的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待审核后,最终确定予以免除或补收。除按上述时间节点集中办理外,其他时间接到学生申请,学校将及时受理、及时按程序认定,并按相关政策落实。 3、国家助学金 (1)每年9 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8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省定资助比例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三日内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 高等教育阶段 1、建档立卡“三免一助” (1)每年秋季入学招生交费时,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建档立卡“三免一助”资助政策。 (2)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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