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北京林业大学
学校讲座论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讲座论坛的管理,提高讲座论坛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术交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类讲座论坛,包括学术讲座、专题研讨、学术沙龙等。
第三条学校讲座论坛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学术规律,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学术自由,促进学术创新。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讲座论坛管理委员会,负责讲座论坛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讲座论坛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包括讲座论坛的策划、宣传、报名、现场管理等。
第六条讲座论坛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七条讲座论坛的组织与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讲座论坛信息应提前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公平公正:讲座论坛的评审、选拔、邀请等活动应公平公正,确保学术质量。
(三)注重实效:讲座论坛应注重学术交流的实际效果,提高学术水平。
第三章讲座论坛内容与形式第八条讲座论坛内容应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学科前沿问题和学校教学科研重点,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九条讲座论坛形式可包括以下几种:(一)主题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
(二)研讨会:围绕某一学术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三)学术沙龙:师生自由交流学术观点,促进学术创新。
(四)论文报告会:邀请师生发表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交流。
第四章讲座论坛举办程序第十条讲座论坛举办程序如下:(一)申报:由主讲人或组织者向讲座论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评审:讲座论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讲座论坛主题、主讲人等。
(三)宣传:通过学校网站、海报、通知等形式进行宣传。
(四)报名:有意参加讲座论坛的师生可进行报名。
(五)举办:讲座论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现场组织与管理。
(六)总结:讲座论坛结束后,主讲人和组织者提交总结报告。
第五章讲座论坛评价与反馈第十一条讲座论坛结束后,讲座论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讲座论坛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一)讲座论坛主题的学术价值。
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管理规定

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管理规定1.背景介绍教师外出讲学讲座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一种重要方式。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的管理,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制定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2.规定目的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管理规定的核心目的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防止滥用外出讲学讲座的情况发生。
3.外出讲学讲座申请程序教师应提前向学校提交外出讲学讲座申请,包括讲座主题、时间、地点、预计参与人数等。
学校会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审批,并安排教师外出讲学讲座。
4.讲座内容和形式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的内容应与其所在学科专业相关,并能够为听众带来实质性的启示和收获。
讲座形式可以包括专题报告、学术讲座、研讨会等。
5.讲座效果评估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听众反馈、学术影响力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6.经费管理学校应为教师外出讲学讲座提供必要的费用支持,包括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的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7.讲座记录和分享教师应在外出讲学讲座结束后提交讲座记录和总结,供学校备案和与其他教师分享经验。
这有助于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8.讲座时间和频率学校应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的时间和频率。
确保讲座的参与不会影响到教师的正常工作和学生的教学。
9.讲座组织与协作学校应设立讲座组织和协作机构,负责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的申请、协调和管理工作。
同时,应鼓励教师之间的合作,促进学科交叉和知识融合。
10.培训与支持学校应建立培训机制,为教师提供讲座技巧和学术交流等相关培训。
此外,学校还应为教师提供各种支持,包括学术资源、研究设备等。
11.奖励与激励学校可以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外出讲学讲座进行奖励和激励,如提供学术交流基金、荣誉称号等。
以此鼓励更多的教师积极参与讲学讲座活动。
12.总结通过制定教师外出讲学讲座管理规定,可以规范教师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讲座与演讲活动管理规定

学校讲座与演讲活动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校讲座与演讲活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思想素养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学校讲座与演讲活动,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学校有必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探讨学校讲座与演讲活动的管理规定。
一、讲座主题选取学校讲座的主题应紧密结合学科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应符合学生学业需要和个人兴趣,同时要关注国家和社会的热点问题。
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还能够增强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度。
二、讲座嘉宾的邀请学校讲座的嘉宾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科研或实践经验,并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
在邀请嘉宾时,学校应积极与相关机构、企业和专家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能够邀请到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讲者。
同时,也要注重平衡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术资源。
三、演讲活动时间安排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业安排和其他活动的安排,合理调配演讲活动的时间。
尽量避免与重要考试、竞赛或其他重要活动冲突。
并且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避免活动时间过长或过短,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四、活动场地的选择学校应根据活动的规模和参与人数,选择适当的场地进行演讲活动。
大型的讲座可以选择学校的礼堂或剧院等,小型的讲座可以选择教室或会议室。
同时,也要确保场地的设备完善,并提供良好的声音、灯光和视觉效果,以提升学生的听觉和视觉体验。
五、活动参与方式学校可以根据不同的讲座或演讲活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参与方式。
例如,可以邀请学生提前报名参加,也可以开放给全校学生参与。
此外,还可以通过线上直播等方式,将讲座内容传递给更多的人群。
六、活动宣传与评价学校应加强对讲座与演讲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校园媒体、学生社团等渠道,广泛宣传活动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以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
另外,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对讲座与演讲活动进行评价,以了解学生对活动的反馈和需求,为后续活动的改进提供依据。
(最新版)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

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打造学术品牌,进一步推进学科建设,提升科研水平,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一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鼓励、支持校内各单位和科研人员开展正常的学术交流,以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我校学术地位和声誉。
第三条所有学术活动内容,必须要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一致,不得有违背精神的言论和观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有影响学校稳定发展大局的内容。
学术交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淫秽和含有伪科学的内容。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术讲座活动基金,支持面向全校的高等次学术讲座。
学术会议、专题学术研讨会的经费由所在院、部(所、中心)向学校申请或自行筹措。
第五条学校学术交流的归口管理单位是科技处,负责审定拟举办各类会议的名称、议题、必要性、可行性,对论文及发言内容的保密性等提出要求。
学校宣传部负责会议名称、议题、论文及发言内容的政治审查。
国际交流处负责审核涉外的国际性学术会议。
财务处负责审定各类会议的经费预算。
第二章学术交流活动的定义及范围第六条本办法所确定的学术交流活动范围是:(一)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与学校学科建设相关的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学术会议;(二)我校教职工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与学校学科建设相关的各类学术会议;(三)我校邀请境内外知名专家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以行业协会、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为主要参会人员的各种工作联席会、联盟年会、教学研讨会、行业研讨会等不属于本办法所确定的学术交流活动范围。
第七条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定义:(一)国际性学术会议:包括在境内外举行,有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专家学者参加,正式参会代表应不少于50人以上,与会国(境)外专家、学者占总正式参会代表10%以上的学术会议。
学术讲座与研讨会管理制度

学术讲座与研讨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为规范医院内部学术讲座与研讨会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术沟通,特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行业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学术讲座与研讨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布置第三条学术讲座与研讨会的种类1.学术讲座:由知名专家学者或医院内部成员就特定学术领域的内容进行深入讲解,声称讲座的主题与时间,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2.研讨会:针对特定专题进行深入沟通和研讨,一般包含会议议程、演讲和讨论环节等。
第四条组织责任1.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讲座与研讨会的组织、策划和监督工作,由医院领导指定。
2.科研部门:负责学术讲座与研讨会的承办、协调和支持工作。
第五条讲座和研讨会的策划与布置1.学术委员会依照学术需求和科研计划确定讲座和研讨会的主题、时间、地方和参加人员。
2.科研部门帮助学术委员会订立讲座和研讨会的具体方案,并确保顺利实施。
3.讲座和研讨会的时间、地方需依据参加人员的方便性和数量进行合理布置。
4.参加讲座和研讨会的人员(包含讲者)应提前提交相关料子和演讲稿,以备批阅和审批。
第三章参加与管理第六条参加人员的邀请1.学术委员会负责邀请学术讲座与研讨会的参加人员。
2.邀请人员应符合讲座或研讨会的主题要求,而且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
3.邀请人员需提前向医院管理部门申请,并供应个人简历和演讲/研讨内容概要。
第七条参加人员的义务1.参加讲座和研讨会的人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证讲座和研讨会的顺利进行。
2.参加人员应定时参加讲座和研讨会,并依照要求提交相关料子和演讲/研讨内容。
3.参加人员应乐观参加讲座和研讨会的互动环节,与其他参加人员进行学术沟通和讨论。
第八条会议纪要和资料的管理1.科研部门负责制作会议纪要,并将其存档备查。
2.会议纪要应包含讲座或研讨会的重要内容、讨论要点以及提出的建议和结论等。
讲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讲座管理,规范讲座活动,提高讲座质量,促进学术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举办的各类讲座,包括学术讲座、专题讲座、讲座论坛等。
第三条讲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二)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三)坚持开放性、多样性、创新性;(四)坚持服务师生、服务社会。
第二章讲座申请与审批第四条讲座举办单位或个人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讲座申请,内容包括:(一)讲座主题;(二)主讲人姓名、职称、单位、联系方式;(三)讲座时间、地点;(四)讲座内容简要介绍;(五)讲座组织单位及负责人。
第五条教务处收到讲座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审核内容包括:(一)讲座是否符合学校发展方向和师生需求;(二)主讲人是否具有相关学术背景和资质;(三)讲座内容是否健康、文明、科学;(四)讲座组织单位是否具备组织能力。
第六条讲座申请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报学校批准。
第七条讲座举办单位或个人在接到讲座批准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一)确定主讲人;(二)制定讲座方案;(三)落实讲座场地、设备等;(四)做好宣传和报名工作。
第三章讲座组织与实施第八条讲座举办单位应成立讲座筹备组,负责讲座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九条讲座筹备组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讲座日程安排;(二)安排讲座场地、设备等;(三)邀请主讲人;(四)做好宣传和报名工作;(五)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讲座顺利进行。
第十条讲座实施过程中,主讲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讲座方案进行讲座;(二)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三)尊重听众,不得发表不当言论;(四)按时完成讲座。
第十一条讲座举办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确保讲座场地、设备等符合要求;(二)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三)做好讲座记录;(四)及时收集听众反馈意见。
北京林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北京林业大学财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公开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关于在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中推进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京教工[2003]49号),制定我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和原则财务公开是学校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效途径,而且是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
推行财务公开,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使学校重大财务开支更加民主、科学、透明。
推进财务公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财务公开的组织和领导财务公开工作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校工会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为牵头部门,财务处为业务协调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执行单位。
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
要把财务公开的责任落实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相对应,要把对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校务公开效果的考核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要求。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执行部门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财务规章制度和政策;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管理、绩效部分内容;教育收费管理情况、公示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职工福利待遇和发放办法、住房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建设和重大维修改造工程的财务情况、大宗物资采购情况、科研立项及经费预算、产业投资情况等。
1、财务制度及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规定和政策以及学校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和制度。
国家和学校财务制度及政策的公开由财务处负责在校园网财务处主页和学校校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基建、维修、设备、图书采购等方面与财务有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由各单位报送财务处,在财务处主页和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
2、财务年度报告公开主要包括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或根据决算编制的各项财务报表及经费使用效益和管理情况。
举办学术讲座办法
河北美术学院学术讲座(报告)管理办法(修订版)为了丰富学生课外艺术文化活动,营造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氛围,促进学术讲座(报告)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讲座(报告)范围1、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报告)是指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或二级教学部门面向全校学生举办的,由校内教师或校外专家、学者讲授的学术报告和知识讲座(以下简称“学术讲座”)。
2、院外学术讲座由学院与各教学单位共同举办,主讲人为客座教授或者邀请的知名学者、专家。
院内主讲人应在某一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并发表过系列学术作品,所开设的讲座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能引起师生的广泛关注。
二、学术讲座要求1、校内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对主讲内容有前期研究基础或创作成果;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举办学术讲座。
学术讲座应内容充实,格调高雅,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出发,围绕科普知识教育、人文素养提升以及相关学科领域最新前沿研究成果等确定讲座主题。
2、做好学术讲座的存档工作,学术讲座的举办单位应收集校外主讲人的相关档案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技术职务、学术信息、课件、录音、照片、报道、讲学PPT等)。
存档的形式为纸质和电子文档。
3、讲座举办方做好学术讲座的具体组织和宣传工作,并提前2日协调海报制作、横幅、录像、照相、学术讲座信息上网等公告和宣传工作,协调院外学术讲座用车、食宿等接待工作。
4、举办单位做好各类学术讲座的组织工作,由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带队,并负责考勤和纪律,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5、每个学术讲座时间一般为2-3小时。
三、组织与实施1、学期初或学术讲座举办一周前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须填写并向教务处提交《河北美术学院举办学术讲座(报告)申请表》。
内容包括讲座(报告)人的基本情况、讲座(报告)的基本内容、所需经费、参与对象、时间、地点、议程、场地设备要求等,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举行。
讲座讲坛管理制度
讲座讲坛管理制度一、前言讲座讲坛作为高校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的平台,对于促进学术交流、提升师生学术水平、培养学术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讲座讲坛管理制度,对于推动学校学术研究与交流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讲座讲坛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论述,以期为高校讲座讲坛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二、讲座讲坛管理制度的意义讲座讲坛管理制度是学校对讲座讲坛活动的组织、管理、实施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具体行为,旨在合理利用学校资源,提高讲座讲坛的活动质量,促进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
具体来说,讲座讲坛管理制度有以下意义:1. 促进学术交流。
通过明确讲座讲坛的组织、管理程序,推动各学科领域之间的学术交流,促进学术思想的碰撞和融合。
2. 提升学术声誉。
制定严格的讲座讲坛管理制度,对讲座讲坛的主题、主讲人等进行层层审核,提升讲座讲坛的学术水平,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
3. 规范讲座讲坛活动。
讲座讲坛管理制度能够规范讲座讲坛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提升讲座讲坛的实际效果。
4. 营造学术氛围。
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能够为学术交流与学术研究营造一个浓厚的学术氛围,培养学术氛围。
5. 有效管理讲座讲坛经费。
讲座讲坛管理制度可以对讲座讲坛的经费使用进行明确规定,避免经费浪费、滥用情况的发生。
总之,讲座讲坛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优化讲座讲坛活动的管理与组织,提高讲座讲坛活动的效果,推动学校学术交流与发展。
三、讲座讲坛管理制度的内容1. 讲座讲坛的组织与管理(1)讲座讲坛的组织机构为了保证讲座讲坛的正常开展,需要设立讲座讲坛的组织机构。
通常情况下,可以设立由校领导、学术委员会、相关学术研究机构等组成的讲座讲坛组织委员会,以负责讲座讲坛活动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工作。
(2)讲座讲坛的主题与形式讲座讲坛的主题应当以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为核心,同时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形式。
比如,可以以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等不同形式进行。
而且,每个讲座讲坛的主题都应当与当下的学术热点和学科前沿联系紧密,做到既有学术深度又有时代性。
学术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学术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师大教字〔2002〕20号附件3
为落实教改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素质教育,及时将最新科研与学术动态传递给学生,保证学术讲座的质量,加强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讲座来源
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主讲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
要求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聘期内每人每年至少向全院或全校学生做一次专题学术讲座。
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各学院聘请校外专家讲座。
二、讲座题材
题材范围广泛,涉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范畴,结合学校特色,开设哲学与社会学、经济学类、教育学类、语言文学类、艺术类、理学类、计算机类等领域各种类型讲座。
三、管理要求
1.讲座举办单位提前一周以海报、网络公告、通知等形式公布讲座名称(主题)、主讲人及其简介、讲座内容纲目、讲座时间、地点、听讲对象等项目。
2.举办者以各学院为主,学校党政部门可以酌情举办,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每学期开设讲座40场次左右(各学院5~10场次,学校有关部门10场次左右)。
学院需配合教务处做好讲座计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3.学生应遵守纪律,努力配合,积极思考和记录,认真填写《学术讲座出勤及学习效果登记表》,按时上交学院,6次讲座为1单元,除提交登记表和统计表外,选择其中1~2个讲座主题进行深入学习研究,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体会或小
论文一份,由导师根据讲座出勤情况和提交的文字材料(学习体会或论文)综合评定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成绩,合格记1学分。
学术讲座学分认定原则上不超过2个学分。
四、本办法从2002级本科生开始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ΟΟ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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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
学科前沿性专题讲座课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校各学科前沿性专题课程的授课质量,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促进学术交流,使研究生了解学科最新前沿动态,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外聘专家授课工作。
为促使学科前沿性专题讲座课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并更具规划性,依照学校和研究生院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讲座性质
此处讲座是指在教学过程中,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教学内容,聘请知名专家或企业界人士在本课程上课时间段内做的有关学科前沿的专题学术讲座。
二、讲座的管理
1、一般每门课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几次学术讲座,讲座可以占用课程学时,也可以在课程学时之外单独进行,每门课程外请专家讲座占用的课内学时数不得超过该课程学时数的20%。
2、讲座内容应属于研究生课程内容的一部分,要有学科前瞻性,由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后的前2周向教学管理部门提交本学期讲座计划,包括课程名称、讲座主题、内容、主讲人、主持人、财务预算等内容,并填写《专题讲座申请表》,申请表中应说明讲座的内容及其在本学科研究中所处的位置和预期效果,经主管院长和研究生院批准后实施。
3、学术讲座由任课教师主持,任课教师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讲座效果。
为扩大学科前沿讲座的受益面,任课教师在要求选课学生必须参加讲座、提前准备,形成良性互动的同时张贴海报,或网上发布通知,邀请广大师生积极参加,为形成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提供支持。
4、讲座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对讲座进行及时总结,填写《专题讲座验收表》。
三、讲座酬金标准及费用
学术讲座以一个上课单元(4学时)为时段进行,每个上课单元的酬金支付标准为:院士2000元,正高职称(含教授、研究员等)1200元,副高职称(含副教授、副研究员等)800元。
同一专家第2个单元的讲座费用分别降为1600元、800元和600元,往后以此递减。
讲座费以实际发生的学时数为准,半个单元的费用相应减半。
其他费用还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等。
每门课程的讲座费用不得超过1万元。
未按要求提前申报的讲座,学校一律不负责费用。
四、项目结束后,其后续实施方案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制定,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专题讲座申请表
注:请另附讲座主讲人简介
专题讲座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