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体育锻炼第二课堂学分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阳光健康跑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阳光健康跑”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响应国家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和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教室、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指导意见》,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升体质健康水平,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活力东方”的校园氛围,学院决定开展“阳光健康跑”普及活动。
一、实施办法1、实施对象:我院大一、大二、大三全体学生。
2、实施时间:本学期实施时间:2019年2月25日-2019年6月16日,校历1-16周。
有效运动时间:周一至周日6:30—22:00(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落实具体时间)。
3、锻炼方法:利用“运动世界校园”手机APP软件,记录学生跑步次数、时间与距离。
目标考核量每天只记录有效距离内公里数。
根据跑步软件相应配速要求,每公里用时5-10分钟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成绩。
本学期目标考核量为男生不得少于90公里,女生不得少于70公里。
男生:每次跑步的距离2-3公里为有效距离;不到2公里系统默认为无效距离,超过3公里按3公里计,超出里程数不计入有效成绩,但计入排行榜。
女生:每次跑步的距离1-2公里为有效距离,不到1公里系统默认为无效距离,超过2公里按2公里计,超出里程数不计入有效成绩,但计入排行榜。
4、实施地点:在东方学院校内设置卫星定位点36个(无需安装任何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通过卫星感应点位),参加跑步的学生借助运动世界校园版APP生成随机线路进行健康跑活动。
学生按照系统给出的随机线路,按要求在规定标志点打卡完成APP长跑活动。
二、奖惩制定1、将学生参加“阳光健康跑”的状况纳入相关体育学分考核,2017级、2018级学生“阳光健康跑”纳入体育锻炼第二课堂管理,三个学年均完成目标考核量者获得0.4个学分,成绩按学年结算。
2016级学生“阳光健康跑”纳入体育模块课程(体育素质拓展)管理,一个学年完成目标考核量者获得0.2个学分。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1.考核合格证明
2.相关部门证明
团总支
团总支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奖励标准
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奖励标准
创新奖励
学分项目
成果形式
级别
奖励等级
奖励对象
奖励学分数
技能学分:如CCTV英语演讲风采大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电子商务大赛、大学生挑战杯等
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3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3名
独立
2.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2
三等奖或6-7名
独立
1.5
优胜奖、鼓励奖
独立
1
省级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2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学生每次参加报告、讲座,须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注明参加讲座的时间、地点、讲座名称、主讲人。
1.《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
2.1500字以上的讲座记录和体会
辅导员
导师
3
读书活动
1
学生可在学校及导师推荐的经典著作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心得。学生须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提交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由项目导师审核合格者,每次可获得0.2学分。
2.学生须在项目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实践课题,经项目导师批阅合格后每学年可获得0.5个学分。
3.学生暑期参加专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活动,可根据相关考试成绩直接申请该模块相应学分。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公共教学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公共教学“体育与健康”模块课程教学改革方案(试行)我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体委令[1990]8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确立在大学一、二年级开设必修课程、高年级开设选修课程、对各年级学生每年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的体育课程教学模式。
为了更加有效地加强我院体育教学课程建设,努力实现课程的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进一步推进高年级学生体育教学改革,探索教学模式的创新,改革原有的体育教学方法和手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教学目标我院体育教学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健康第一,全面发展,一专多能,素质教育,习惯养成,终身体育。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体育意识,我院公共教学“体育与健康”模块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健康第一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自我锻炼和终身体育的能力,健全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意识的提高。
建立“重在课堂教学、辅以课外活动、渗以体育文化”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
针对高年级学生的个性化需要,整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锻炼意识,增强学生体质。
二、教学对象和课程公共教学模块中“体育与健康”模块面向全院大三、大四年级学生。
开课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课程内容包括:篮球、网球、排球、体育舞蹈、瑜伽、足球、轮滑、跆拳道、乒乓球、散打、武术、健美操、形体训练、拓展训练等内容。
课程性质为公共选修课。
三、教学方式教学方式包括指定场地活动方式、体育竞赛方式、讲座等。
1.指定场地教学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体育器材室借用自己活动需要的器材,学生也可以自带器材,到指定活动场地入口处刷“一卡通”进入活动场地,可以进行自选项目活动、组队活动、班级集体活动、体育社团活动和体育中心组织的专项活动等(指定活动场地内观众不得入内)。
浙江大学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分数计分方法

浙江大学各种第二讲堂活动分数计分方法一、学科比赛1.学科比赛指各级组织主办和包办的各种学科比赛,包含国际级、亚洲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比赛项目和学院(系)及校内学会组织的基础或专业课程比赛和实验比赛等。
比赛项目认定依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参加学科比赛的若干规定》履行。
2.国际、亚洲、国家、省(部)、校级组织比赛的获奖奖项和等级奖比率由各比赛主办单位确立。
学院(系)及校内学会主办的学科比赛获奖奖项和等级比率严格按以下规定履行:特等奖最多评选1项(若与其余奖项对比较没有十分突出成绩,原则上不评特等奖);一等奖设为参赛总队数的5%(但总数不超出 4 队)、二等奖设为参赛总队数的 15%(但总数不超出 8 队)、三等奖设为参赛总队数的2 0%(但总数不超出16 队);对其余没有违犯比赛规程的参赛队,没有获取奖项者均可获取参赛奖。
3.在同一学年中,同一学生参加多项学科比赛所获取奖项和第二讲堂活动分数能够累加;假如同一学生参加不一样级其余同一学科比赛项目获取等级奖和第二讲堂活动分数,只好计取获取最高等别奖项的第二讲堂活动分数,不得累加。
4.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讲堂活动分数学科比赛计分表项目级别获奖项内容特等奖国际、亚洲、国家一等奖级二、三等奖、单项鼓舞奖或优越奖学参赛奖特等奖科省( 部) 、学校级一等奖二、三等奖、单项鼓舞奖或优越奖竞参赛奖特等奖赛等级奖(一、二、院(系)、学会(协三等)、单项奖会、行业等)级参赛奖二、科研训练分数5分4分3分2分1分4分3分2分1.5 分1分2分1分0.5 分备注以名次计奖的比赛项目,获得第 1 名至第3名等同于相应比赛一等奖;第 4 名至第 6 名等同于确立获奖比率为: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0%。
1.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可分为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省(部)委科研训练计划和浙江大学校院(系)二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SRTP),在校本科生都可申请参加。
第二课堂学分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课堂是组织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
为了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应用与实践能力,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范围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培养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应用能力、创业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发展、沟通协作意识等方面的项目。
根据活动形式划分如下:1、读书活动类:由学院组织的主题读书活动;2、学科竞赛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与创业竞赛;3、科研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科研立项、在指定级别的科研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4、专题讲座类:由学院各分院(部、中心)组织的专题讲座;5、专业能力拓展类:由学院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拓展项目;6、创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7、社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项目;8、社会工作类:由学院与分院(部、中心)安排的校内管理岗位工作;9、其他活动类: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二、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办法1、基本学分要求(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2)第二课堂必修学分2学分,选修学分最低5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0.1学分。
(4)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活动量与成果计算学分。
(5)为兼顾特长与均衡发展,根据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不同特点,对部分类型活动的选修学分设置累计最高计算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1、凡获得驾驶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不分等级,均可获得0.3学分,属于创新创业模块。
四六级证书无学分。
2、参加各级各类校内外学科、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翻译大赛和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等,参加市级(省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加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赛或获奖,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获得相应学分,具体学分分值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创新创业学分计算一览表》。
但要求必须属于第二课堂活动才可获得学分,凡属于第一课堂且未申请为第二课堂课外教学活动的均不给予学分。
毛概、马基、思修等比赛获奖及参加以上课程的志愿者均无学分。
3、寒暑假参加学院、学校统一组队组织开展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寒暑假个人主动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的同学,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但实践时间必须达到学院、学校的要求或累积7天以上,且有书面实践报告,实践报告需交负责部门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学分,未达到实践要求的时间、无书面实践报告和审核未通知者均不给予学分。
4、参加勤工助学及学科帮扶活动者,需参加活动前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报备,勤工助学活动满半年,学科帮扶活动满一学期后再次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进行学分认证,认证合格者可以获得0.2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大学期间所获得该项学分勤工助学上限为0.6,学科帮扶上限为0.8。
未报备或不合格者不给予学分。
5、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中的担任学生干部,其中国旗护卫队队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1学分,队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8学分;助导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学工办(部)、院(校)级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助理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图书馆义务馆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图书馆督察队成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班级宿舍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2学分,其他学生干部获得学分情况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
二课全称第二课堂学分,是学生在满足一定要求后所获得的

二课全称第二课堂学分,是学生在满足一定要求后所获得的学分。
根据浙江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浙江大学本科生在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外,必须修读第二课堂活动并获得4 个学分方能毕业,是能否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累计第二课堂活动分数达到3 分及以上,视为获得第二课堂的全部4 个学分。
二课学分认定:1.基础项目和立项项目基础项目是一些固定的认证项目,由于活动的举办具有周期性,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已经将这些项目立好并显示在大学生素质拓展网上,无需其他单位再组织立项。
学生参加过基础项目对应的活动后,只需直接在素拓网()上申报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经过三级审核认证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积分。
立项项目是学校各机构或组织要求新增的认证项目。
立项需通过申报、审批、验收等程序。
通过审核,成功立项的项目会及时在大学生素质拓展网上进行公布。
与基础项目不同的是,学生参与立项项目后,无需个人到素拓网申报。
项目主办单位在申请立项时会统一为参与者申报,待项目通过审核后,自动为参与者赋予相应的第二课堂积分,最大程度地简化了第二课堂的审核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2.申报流程(1)基础项目申报流程A.申报人进入素拓网,登录后进入项目总库后查找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申请”申报项目,详细填写申报信息,并将书面资信材料交给团支书;B. 团支书登录管理账号后根据材料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项目材料交送到学院团委办公室;C.学院团委相关负责人根据拿到的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完成院级审核;D.校级相关人员进行审核;(2)注意事项:A.社会实践在“通识教育实践——公益服务”一栏中申请;B.申报内容填写时,尽量将信息填写明确完整,如竞赛类注明竞赛名称与获奖等级;C.Srtp、sqtp项目也需个人独立申报;D.书面证明材料若为证书类,则提供复印件;若在学校相关网站有公示,则可向审核人员提供网站链接(本科生创新网上的竞赛类名单、学院公示名单可除外);若为社会实践类,则可提供盖章证明复印件即可,无需将所有材料上交;E.有特殊情况,可通过团支书联系学院团委相关负责人,尽快处理。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通知

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浙财院东学〔2012〕8号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2009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分院、学生各班:为全面贯彻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鼓励和引导我院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全面考核2009级学生的素质拓展和第二课堂落实情况,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2009级学生在校期间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认定对象:东方学院2009级全体学生二、认定时间:2009年9月至今三、考核流程与办法:(一)成立分院、班级工作小组(3月8日—3月11日)各分院及时成立分院工作小组(至少含一名教师代表),确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分院学生素质拓展及第二课堂学分的初审工作。
工作小组组织各班学生学习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相关文件,并成立班级工作小组(由3名班干部和2名学生代表组成),由班级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于3月11日将班级工作小组名单上交至分院,并以分院为单位将分院、班级工作小组名单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邮箱dfxydekt@。
(二)班级开展素质拓展及学分认定的申报(3月12日—3月16日)各分院指导各班学生按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组织与指导各班学生开展素质拓展认证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申报,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特殊项目学分认定申请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学分认定表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分院完成素质拓展认证及学分认定初审工作(3月17日—3月25日)各学生班级将学生申报材料汇总后交至分院,由分院工作小组完成素质拓展认证及学分认定的初审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以分院为单位将全部材料(包括《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特殊项目学分认定申请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并交至学生工作部(行政楼A-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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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体育锻炼第二课堂学分
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体育意识,我院“体育锻炼”第二课堂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健康第一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自我锻炼和终身体育的能力,健全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意识的提高。
以人为本,健康第一,全面发展,一专多能,素质教育,习惯养成,终身体育为基本原则。
培养学生锻炼意识,增强学生体质。
二、“体育锻炼”第二课堂内容分类:
“体育锻炼”第二课堂学分分为限定选修学分和一般选修学分。
限定选修学分是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一般选修学分是指群体竞赛活动、培训和实践、身心健康讲座等。
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学院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测试内容和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2015修订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2、群体竞赛活动
学生积极参加由体育中心组织的院级及以上的群体竞赛活动。
3、培训和实践
学生积极参加由体育中心组织的裁判员、运动员、技能、体测等培训和实践活动。
4、身心健康讲座
学生积极参加由体育中心组织的身心健康的讲座等。
三、体育中心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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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二课堂学分申报和组织管理
1、体育中心成立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并依第二课堂活动类别、层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负责学分的审核和认定工作。
学分认定程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体育锻炼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执行。
2、“体育锻炼”第二课堂限定选修学分即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不能用其他模块学分来替代或抵免;一般选修学分可以由其他模块一般选修学分来替代或抵免。
3、中心根据《认定手册》的客观记载,对学生的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审核,建议学生在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二课堂学分。
学生所在分院必须在第八学期第8周前完成本分院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的统计情况,并指定专人将其所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录入教务系统。
分类 具体内
容 具体要求
备注
限定选
修学分(0.8)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在校各年级学生每年参加《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和省教育厅的体测抽测,成绩60分(含)以上者,每年获得0.2学分。
或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它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达到50分以上者,可以获得0.8学分。
不可替代
抵免
一般选
修学分
(0.2) 群体竞
赛活动
群体竞赛类的学分分配和认定方式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各级各类竞赛获得特等奖、1—2名,等同于一等奖,3—5名等同于二等奖。
6—8名等同于三等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同于优秀奖。
可以替代抵免
培训和
实践
参加由体育中心组织的裁判员、运动员、技能、体测等培训和实践,每年每参加一次(2课时)0.1学分,每人累计最高不超0.4学分。
身心健
康讲座 讲座类的学分分配和认定方式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4、“体育锻炼”第二课堂限定选修学分补修原则上安排在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
5、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中学生获取学分情况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规范行为,查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取消项目分数。
如存在违纪行为,将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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