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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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第一条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TB10401.1-xx)等国家现行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第二条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由项目安全部门建立花名册,定期组织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

第三条架子队负责人监控项目:

1.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2.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

第四条现场安全员监控项目: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严禁在脚手架上乱堆、乱放工具,严禁往下或往上抛掷材料和工具等物体以防伤人。

2.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严禁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严禁焊工在高空作业时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立体作业时应设置隔离板,以防火花溅落或者切割余料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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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禁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贝雷片上弦和未固定的其他活动的构件上停留、行走。

6.交流电工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

7.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使用前应进行细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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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生产车辆管理,确保公司各单位的生产用车,实现生产车辆管理的安全、高效、低耗、快捷,特制定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为:厂区内用于生产使用的铲车、自卸车、叉车、四不像、污泥车、接铁车。 二、车辆明细 目前厂区现有生产用车39辆,其中铲车11辆、自卸车7辆、四不像8辆、叉车4辆、接铁车6辆、污泥(水)车3辆。 三、车辆管理职责 1、车队为生产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驾驶,及生产常用车辆的安排工作; 2、调度中心负责临时用车的调度工作,应急状态下,有权调度生产常用车辆; 3、生产单位为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兼职人员负责内部常用车辆的调配工作,确保驻厂车辆的合理使用。 四、生产用车计划管理 生产用车计划提报:用车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分为长期用车计划、日常用车计划、临时用车计划、紧急用车计划,用车计划分为月、日、临时、紧急四种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分别报至车

队、调度中心。 五、计划用车内容 1、长期用车计划:指相对固定的生产车辆,长期使用。计划提报方式:采取按月提报,每月23日前上报至生产技术部。 2、日常用车计划:指根据公司各项生产任务、设备检修、重点工作所需生产车辆的情况,有计划的提报生产用车计划。计划提报方式:当日16:00前申报次日及以后用车计划。 3、临时用车计划:指无生产作业计划临时发生的生产用车计划提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填写计划单上报。 4、紧急用车计划:各用车单位因生产任务急需,可采用电话提出需求,由调度中心组织安排车辆,24小时内补报用车计划。 5、调度中心针对各单位提报的用车计划,根据现有的车辆资源情况,按合理调配、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长期、日常计划于当日下班前给予回复,临时、紧急用车计划于接到计划后10分钟内给予回复。 六、生产车辆日常管理 1、车队要强化外租车辆及内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内部生产车辆做好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等工作,按专业的要求组织好备件、消耗品的管理,确保车况良好,满足用车单位需要; 2、各用车单位要严格按照调度中心批复的生产用车计划,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空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对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

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或有下列情况均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5《高处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7作业人员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1.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介绍>>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各级、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一)公司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和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公司生产经营责任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分公司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组织设计。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三)公司技术经理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公司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公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贯彻实施“一图九表”现场管理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参与文明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现场文明安全管理。 (四)安全部门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公司部门安全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公司部门安全管理制度7第2页 3.负责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和特殊条件作业工程的方案 审查、论证。 4.负责参与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并组织检查评价与跟踪复查。 5.负责安全事故鉴定、处理、教育、处罚及善后事宜。 6.负责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中规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7.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消防演练、应急预案编制、监督落实。 8.其他安全工作。 (四)甲方代表职责 1.在所在公司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公司和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目标分解工作。 2.其安全职责和权限由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书面明确,并在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载明。 3.安全工程师应配合甲方代表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对甲方代表负责。 4.负责建设项目的外部协调工作,配合前期部门办理施工许

可手续。 5.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际、地方规定,对临时设施、场地道路硬化、交通导改、运输车辆、噪音扬尘、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提出有关安全要求,并要求监理公司监督施工单位 严格执行落实。 6.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进行确认或否认。 7.其他安全工作。 五、主要管理内容 1.建设单位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用电知识、消防应急演练和自救知识、交通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人员伤害救援知识、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基础知识,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开工准备阶段,协助前期部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协助配合合同部门收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HSE 体系认证等安全生产资质等证明材料。 3.督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 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4.收集施工、监理、主要分包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编制台账,以备政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车辆管理制度(审核稿)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规范车辆调度作业,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费用,保障公司公务用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车辆的调度、使用、相关费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等管理。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司指定的车辆驾驶人员。 3. 浙江友强实业有限公司(包括方前工厂)因公务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部门。 第三条日常管理 1. 驾驶人员要经常保持车身清洁,车内整洁,车内不准吸烟。 2. 驾驶人员可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确需节假日保养车辆时需提前一天向上级报告,经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检修车辆。 3.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等必须携带以备查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管理部保管,不得遗失。 4. 公司所属车辆应于车管所规定日期,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驾驶人员有义务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 者 ,其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

5. 管理部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考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6. 管理部每月对公司用车各项费用的统计并上报总经理室,以作审核。 第四条用车规定 1. 车辆规定主要使用人员。在每辆车辆上备有《行车记录》(见附件 1 )。 2. 未明确主要使用人员的车辆由管理部负责管理。因下列原因需用车时,可以申请派车: (1)公司重要客户需要接送的; (2)公司重要事务需要用车的; (3)经批准的其他特殊用车。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因公司业务需要用车者,可向管理部提出用车申请,由管理部填发《业务用车派车单》(见附件 2)派车。用车人凭《业务用车派车单》用车。未经派车,不得擅自用车。 2.其他人员(仅指指定用车人员,见附件 3)因公司事务需要使用车辆,应向车辆主要使用人员告知用车事由,经主要使用人员同意,可将车辆交予借用人员,用后应及时交还。 3. 车辆返回和出车前,驾驶人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胎压、油、水、电、运转、制动系统等),以确保车辆正 常运行;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制度 1、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票》的管理。 2、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高处作业的分级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无特殊要求的一级高处作业不要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班组要专门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二级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和一级特殊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高处安全作业票》各级审批人员必须赴高处作业现场,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无误后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生产现场,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并合格。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进行特级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检。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票》,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包括脚手架验收合格证),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高处作业应专门指定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一级高处作业监护人由班组指定,二级高处作业由部门指定,三、特级高处作业监护人由安环部和部门共同指定。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措施要完备、可靠并符合现场实际,要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安全作业票》内。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勇创·凯旋城工程 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二、建设处主任职责 (2) 三、建设处专责安全人员职责 (3)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4)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5) 六、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5) 七、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6) 八、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7) 九、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0)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根据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2 依据印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3 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4 委托监理单位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5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6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

8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9 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职责 1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3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4 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5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委托监理单位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方案和施工方案。 6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建设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批准: 设备技术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目录

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 1、目的 为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开展安全工作,推动部门安全标准化建设,同时有效结合公司的安全要求,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部门安全管理小组,机修、电工、司炉工、污水处理工、计划员及兼职安全员。 3、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图 4、安全管理小组的责任 安全管理小组全面统筹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现行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安全管理小组成员;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配备兼职安全员,组织健全和督促执行本部门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生产设备运行和消防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运行要求;监督部门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和使用;确立部门年度安全目标,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的有效实施。实行安全整改检查闭环责任制;及时协调、督促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和部门安全体系建设;鼓励加大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履职与主要生产管理绩效考评挂构。 5 、职责分工 组长作为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安全全面纳入到日常的工作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员工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辨识本责任区域危险源和制定完善的风险预控措施。加强安全方面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奖惩。 副组长负责所管区域的安全工作,保证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能够在所管区域完全有效执行,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组织并制定所管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有效的设备点检、巡检计划,监督各个班组的实施情况,审批公司二级、三级作业许可证,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成员贯彻执行公司、部门的安全规定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组织并参加每周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三级安全教育,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纪录,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条车辆的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比对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从而进行不同型号车辆的选购。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购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条车辆的购买 车辆购买必须根据申请审批意见进行购置。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件作为附件。 第三条车辆的验收 车辆必须送到项目指定位置,验收时必须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进行车辆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完备,随车所送易耗品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存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条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将所有车辆相关资料收齐,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保管好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完好放置; 3、编制《》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进行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买。 第二条购买车辆保险原则 车辆保险由公司指定保险公司进行购买,并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各阶段所需时间等内容。 交强险按文件规定执行。商业险由综合部与保险公司进行确定购买。 第三条出险及理赔流程 出险后报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电话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统一保险电话,经过定损后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按保险公司预先给于的优惠条件确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0 职责 3.1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 细则 4.1高处作业定义: 4.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4.3.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4.4.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4.2.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2.3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2.4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2.5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4.2.6《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2.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2.8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9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4.2.10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2.11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暂行)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按期、安全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西安精细化工厂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2 本制度适用于西安精细化工厂施工安全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技术科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1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民工,不得参加施工。 4.1.2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一切附属设施的搭设、机械安装、电气设备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中仔细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4.1.3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

盖板。 4.1.4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4.1.5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机械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4.1.6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1.7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4.1.8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1.9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4.1.10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4.1.11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4.1.12施工中必备的油漆、氧气等危险品,应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4.1.13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4.1.14现场材料堆码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材料长时间堆放在施工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4.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4.2.1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52385

进厂车辆管理制度 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遵守以下规定,对于不配合管理的车辆和人员,本公司有权规范其行为,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1、外来非运输货物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停放。 2、车况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符合运输要求,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 公司。 3、装卸货车辆必须先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出厂区。办理手续 期间只准司机和副驾驶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4、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公司相关工作人 员指挥线路行驶。 5、公司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 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做人,严禁抢道、抢行。 6、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辆的车距应在5m以上。 7、车辆进入公司严禁鸣笛。 8、所有进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 作业,不得插队作业。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干扰员工正常工作。9、所有等待装卸货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队,不得堵在车间门口等交 通要道处影响我公司正常作业。 10、所有装货来公司的车辆,装货高度必须符合国家交通法规的规定。 11、所有拉运材料车辆,立柱必须坚固、可靠,无开裂情况出现,对于存 在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公司有权拒绝装卸。 12、所有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进入公司车间必须带上安全帽,否责不得进 入公司车间。 1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进入公司。 14、车间内严禁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吸烟,请在本公司指定地点吸烟,烟 头不得随地乱扔,违反公司规定吸烟、喝酒的,处以100元罚款/项。 15、对于违反制度的车辆及人员,公司将根据违规情节对违规人员轻重处 以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进入公司资格。 16、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照公司指定地点整齐停车,严谨堵占门口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公司内建筑安装的施工现场、土建工程、高空作 业、起重吊装、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的拆除等工程的安全 管理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 2、建筑安装、大修施工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弄清拟建区 域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后方可施工。 3、施工前在向员工做技术交底的同时也必须进行安全 交底。 4、有关焊接槽、罐、电修等作业前均需取得安全、技 术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5、施工时,对坑、井、重物悬挂、电气、高空等设备 必须设危险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要设红灯信号。施工道路 必须畅通,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

6、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的架设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程的要求。 7、施工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必须设专人管理。 8、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防火器材;动用明火,要到防火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动工。 9、所有进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好防护用品。 10、土方工程: (1)挖掘施工必须按土质留有一定坡度,挖出的土方距沟边至少0.8米,土堆高度不得大于1.5米。 (2)在基础地沟边缘及土壤自然坡角范围内不得安设施工机械设备,也不准通过任何运输机械。 (3)在两侧土质松软或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并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拆除时应按回填土顺序进行。

公司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目录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专职安全工程师岗位设置 四、职责分工 五、主要管理内容 六、工作流程 七、记录表格 附录1 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表(样式) 附录2 安全文明施工体系运行联合检查表(样式) 附录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录4 《合同违约处罚通知单》(样式) 附录5 生产事故的等级分类 附录6 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流程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为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 年12 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10. 国家和行业、地方现行规程、规范等。 二、适用范围 以及公司工程技术部工作场所范围内的日常工作过程。 三、专职安全工程师岗位设置 1. 工程技术部拟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岗位,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专职安全工程师须取得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内的专用安全管理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四、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1. 负责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起草与修订。 2. 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3. 负责配合前期部门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4. 负责相关方(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合同履约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的督察与评价,负责对违约方发出《合同违约处罚通知单》。

车辆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 第一章司机的职责及管理 一、司机职责 1、爱岗敬业,热爱公司,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 2、认真钻研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二、司机交通行为规范 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6、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公司领导。 三、司机工作规章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按规定加班; 2、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通信工具,并保证每天开机; 3、修理车辆必须提前一天或头天晚上申报,任何司机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拆卸车辆;(特殊情况例外) 4、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一律在公司待命,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私自驾驶别人的车辆; 7、严禁私自乱拿他人随车工具。 第二章车辆使用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上班时要认真保存好车钥匙,出车必须带好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 2、司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 3、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非司机开车和疲劳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司的财产做交易。 4、爱护公司车辆,定期维护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5、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准确位置,保护好现场,并急时上报上级领导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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