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于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上市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4]3 号)和《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 [2005]34 号),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现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遵照本办法的要求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二OO五年十二月三^一日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管理

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以广东恒大集团跨行业投 资为例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财务管理与财务风险管理对企业来说特别重要,可以说关系企业的成败兴衰。良好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以报告或者相关指标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或者资金使用状况,随着融资手段的快速衍生以及外在环境的变化和影响对企业财务风险有一定的影响,企业应该利用科学的、有效的财务管理方法以及风险防范措施面对这些变化。 一、概念界定 (一)财务风险 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或融资不当使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认为风险包括损失和盈利的不确定性,可能给活动主体带来威胁,也可能带来机会;后者则认为风险只是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财务风险管理 指企业采取系统科学的技术和方法,在充分认识其所面临风险的基础上,对经营活动中各类风险加以预测、控制和处理,避免企业陷人潜在风险之中。 财务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企业管理层与财务管理部门在组织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时,通过系统全面的方法和技术手段,预测企业客观风险和潜在威胁,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最小成本保证企业财务安全。 二、财务风险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一)国外财务风险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国外风险理论和风险管理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五六十年代得到推广和普遍重视,七十年代得到迅速发展,并开始进行风险动态研究,形成了系统化的管理学科,九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开始建立风险管理职能。19世纪工业革命时期,法国管理学家亨瑞.约尔在《一般管理和工业管理》一书中把风险管理思想正式引入企业经营领域,但长期以来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和制度,直到上世纪50年代美国学者莫布雷A.H.Mowbray等首次提出并使用“风险管理”一词,人们才开始系统地展开对企业风险管理的研究,并逐步形成一门学科。在企业财务风险研究方面,美国著名经济学家H.M.马可威茨、W.F夏普、M.H米勒等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他们先后针对企业财务风险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证券组合的效率边界风险理论,股票预期收益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上市公司数据库及基本面分析系统

上市公司数据库及基本面分析系统 本系统是由世华国际金融信息XX开发的大型金融分析系统的系列产品之一,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财务分析的特点,综合世华公司强大的信息资源与研究力量,为研究者与投资者提供了一套全面的、直观的上市公司投资分析工具。 系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完整的数据库系统,包括了上市公司所有的财务报表的内容,以及全面的基本面资料、各类公告信息及相关新闻等;第二、直观的资料浏览功能、强大的基本面选股功能以及直观便捷的财务数据分析功能。 主要功能介绍: 1.快速而权威的新闻资讯 在最新资讯中包括每日的新闻总览,含当日停牌个股情况,新上市及当日发行的个股资料,包括投资取向变更、资产管理等在内的公司最新公告,以及专业分析人员对大势和个股的研判等。

而新闻栏目包括国内证券市场新闻,市场动态及专业机构人士的真知灼见,以及国内期货市场动态,统计数据和专业评论。此外还包括国内外的财经新闻,重大经济要闻,行业动态及数据统计等。 通过对各种资讯细致分类,使得投资者能及时准确把握最新信息,洞察商机。同时也为事件研究者提供大量的实用素材。 2.详尽的基本面资料 包括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招股上市说明书,上市发行情况,增发股票,持股情况,公司董监事,公司公告,历次分红送配股情况和历年财务报告和报表。 通过软件,用户可以方便地进行数据查询和浏览,并将感兴趣的内容或数据通过复制粘贴输出到自己的投资研究报告中。 3.自由灵活的选股

本系统有强大的选股功能,用户可以按照基本面数据、财务报表及各种自定义的分析指标,设置相应的查询条件,选中符合自己要求的股票。并且可将选出的股票保存为自定义板块,以进行进一步的选股或作为财务分析对象。附带的相关数据显示功能,使得客户的选股结果更为清晰和丰富,并可以很方便地输出。 4.强大的财务分析功能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公司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中所述股权激励特指:以公司股票/股权为标的,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所述激励计划均为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激励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激励计划; (二)审批公司激励计划的重大修改、中止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由董

事会履行授予的相关权利。董事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激励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授予额度、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日、授予价格等; (三)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的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有关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六)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公司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务。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修改公司激励计划; (二)拟订、修改公司与激励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拟订年度激励实施方案; (四)拟订、修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方式; (五)向董事会报告激励计划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情况; (六)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与股权激励有关且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激励计划的制订、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股权增值权) 已出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推岀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采用股权增值权模式。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 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 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 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 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 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 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 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权增值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股权增值权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行权。 四、股权激励范围 1. 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 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 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行权 1.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股权增值权; 2. 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依据草案公告 前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 3.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权增值权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 激励对象行权后将获得公司支付的行权当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 七、其它条款 1. 《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 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5. 股权激励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 6.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颁布实施。 7.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享有。

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实施办法(汇总版)

四川吾爱中衡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办法 前言 为激发参与公司经营与发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大家的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让优秀的员工、中衡会员以及加盟商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达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培育和鼓励一批“有贤之士”和公司共同成长,实现人才与企业“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结合Q版上市后对企业成长与收益方面的考虑,决定对董事级(含)以上中衡会员、集团/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连锁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优秀代理商、加盟商实行:“股权购买激励”机制。 一、Q版上市含义及要求 Q板:简称报价板、Q板(Quotation),指挂牌公司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报价,但交易、投资均在线下完成。上海股交所对Q板挂牌企业设有明确限制。 具体有如下几点: 1、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企业在本行业发展具备明显优势及条件。 二、持股的优势和上市收益 1、原始股权持有人,可获得公司利润分红。其优点在于“筹码”较稳定。且为公司内部认购,买卖管道特殊,竞争力小。 2、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符合上市要求后。公司随即宣布上市。上市前会制定一个价位,然后委托券商帮助发行新股。而原始股东的股权根据发行价格进行计算。因原始股价低,公司成本所限,流通性小,往往至上市会有数十倍数百倍的高获利。

3、有权参与公司行政管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等情况。 4、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出资人代表有建议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5、公司解散时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参加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的分配。 三、公司股权发行计划及溢价计划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将按照下表时间点分年度进行溢价调整及股权投放,首先投放1.2亿元,次年溢价4000万元,后年溢价6000万元(详见下表)。溢价后每股认购金额将随着溢价总金额增加每股认购价。 年限溢价金额股本投放比例 2015年 1.2亿6% 2016年 1.6亿7% 2017年 2.2亿8% 2018年及以后根据企业规模调整根据企业规模调整 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经营发展情况将对溢价、投放比例按年度进行调整 四、购买名额及方式 购买名额及数量仅作为2015年首次及年底认购单位及人数。后期,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再行公布。 1、认购对象及名额 单位职别2015年购买名额分布 /人 中衡会员皇冠董事 15 钻卡董事 董事 吾爱连锁员工分公司总经理及集若干

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管理

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管理 【摘要】财务管理对上市公司十分重要,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财务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是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对财务风险问题的管理决策必须建立在对财务风险科学度量的基础之上。本文介绍了财务风险的计量,影响因素及控制意义,剖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现状,指出了造成财务风险的历史原因,现实原因。并提出要完善我国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必须合理再融资;加强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慎重选择并购项目;建立现金预警机制;强化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使上市公司在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的基础上获得股东财富最大化。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再融资假股暗贷 一、绪言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我国上市公司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达到蓬勃发展时期,然而,上市公司整体存续期短,其中,财务管理的欠缺是主要因素。我国上市公司资金严重缺乏,资本结构不合理,资金营运水平低,财务资料缺乏,管理不规范,管理技术与方法落后,内控制度不完善,风险意识弱,导致企业抗风险能力弱,财务危机重重。但是,基于上市公司在整个经济结构中的突出贡献,有必要增加上市公司筹融资渠道,降低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建立以财务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风险概述 财务风险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财务风险仅指企业在筹资过程中运用财务杠杆不当可能带来的风险,有时,也称为筹资风险。本文所指的财务风险是广义上的,是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企业财务风险对企业的所有影响最终都集中体现在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财务风险是企业风险货币化的表现形式,在性质上是资本价值变动的经济性风险,是对企业财务核算有重大影响的一些风险,不仅包括筹资风险,还有投资风险、股利分配风险、流动资金运作风险等等。 三、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现状分析 上市公司是现代公司制的最高形式,相对于传统企业和一般公司型企业来说,上市公司具有管理规范、业绩较好、规模较大、筹资和扩张能力较强等优势,己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最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组织。 1.筹资风险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一、股权激励的载体拟新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用于获得、持有、出售、运作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由公 司总经理潘爱霞女士担任,全部激励对象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 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仅作为实现本股权激励计划而设立,不从事任 何经营活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1、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股份价格及数量上 限由董事长提议并报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确定(请见附件一)。 2、激励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提名的员工。3、激励 对象应当每年确定一次,每次确定的激励对象不超过八(8)名,所我 们让医疗数字化有被记载为有限合伙人的激励对象在同时期一共不 得超过五十(50)名。4、与公司有全职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从公司离 职(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即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全职劳动关系时,丧 失股权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激励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 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 伙的普通合伙人。其他非与公司具有全职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如欲 放弃未行权的激励股份时,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激励股份应当按 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 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三、激励股份的来源及数量1、激励股份自于公司向有限合伙定 向增发。2、激励股份数量:总计为4447753股,为公司现有全部已 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10%)。3、激励股份价格:人民币2元/股。4、激励股份的性质为:限制性股份,具体表现为:自获授之日起三年 内不得出售。5、用于激励的股份与其他股份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七、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部门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 制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2、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释、实 施权由公司董事会享有;3、本计划于20xx年3月制定。

1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1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12月31日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 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 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 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 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P.3 第十一条股权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 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暂不纳入股权激励计划。]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关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 管理问题的思考 康 丽 (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 常州 213131)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具有综合性、统驭性、规范性和严谨性等特 征,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其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日益繁荣的资本市场,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对策,主要包括完善财务治理机制,优化资金运营结构,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加强财务风险控制等方面。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财务风险;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B 第2012年第5期(总第397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5,2012Total No.397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05-0107-02[收稿日期]2012-03-29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金融市场的日趋成熟,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也在逐渐扩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市公司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财务管理,同时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加强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已成为上市公司的迫切需求。随着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如何加强上市公司的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以及保证上市公司财会信息质量等,实现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进程,是当前上市公司财务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展开相关的探讨,这对提升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概述 上市公司是指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审查批准后,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以企业价值或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企业资本运作为对象,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以财务决策为核心,以投资、融资和营运资本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以资金管理为中心,资金是上市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同时对公司的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的影响,资金管理的效果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筹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决策;(2)注重处理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各种关系,无论是筹资、投资还是生产经营活动,其在财务上的反映最终表现为货币形式,处理好各种货币 关系将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整理管理水平乃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3)财务管理工作综合性强,上市公司的人、财、物以及产、供、销的状况都可以通过财务信息得到反应,能帮助上市公司管理者实现全面化、系统化的管理,除此之外,公司效益、投资行为可行性、资金日常调度与管理等,都可以通过财务管理的综合性指标加以揭示和评价;(4)财务管理是一项动态管理,具有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由于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策时,将受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利率及汇率的变化、决策者偏好、市场结构和需求的变化、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波动等,使财务决策变得更加复杂化。 二、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现存主要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表现为一种财务制度安排,是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表现为:(1)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严重,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部分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非真正独立于股东和经理层,存在董事会与经理人的身份重叠问题,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是经营管理者而非公司股东,股东大会的职责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从而表现为典型的内部人控制特征;(2)缺乏约束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相关机制,使得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效益,侵占小股东利益的问题,如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资源,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这部分大股东属于控制性股东,他们在获得控制性收益的时候,也侵占了中小股东的利益;(3)内部控制制度失效,内部控制弱化本身就是高风险的表现,目前我国部分上市公司 107--

股权激励相关法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适用激励类型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 影响的其他员工。 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 独立董事和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得超过10年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二)薪酬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三)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四)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激励的方 式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 股权激励对象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上市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的, 可参加股权激励计划,但只能参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 划。 在股权授予日,任何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人 员,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参加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股权数量总量0.1%-10%;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以内。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2020年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XX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特点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特点 篇一:中外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比较和思考 中外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比较和思考 摘要:本篇文章主要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对中外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和差异分析,从而对国内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财务管理意识;财务管理人才;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XX)11-0078-01 本人曾经在一家国内上市公司和一家美国上市公司任职财务管理工作数年,目前任职的公司也是拟上市企业,结合最近与一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务中关于国内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讨论,总结国内外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比较和思考如下。 一、财务管理意识 大部分国外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部分国内上市公司管理者认识不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管理层过于重视生产管理和业务工作,对财务管理并没有加以重视,甚至部分管理者看不懂财务报表,无法从财务资料中

获取重要信息,致使财务管理总处于被动滞后状态。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所独具的综合性、统驭性、规范性、严谨性以及价值管理的特征,是其他任何一项管理工作都无法比拟的,这就决定了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 篇二: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特点 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特点 随着时代的迅速发展,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出现以下特点: (一)综合性强。企业管理是由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营销管理等组成。财务管理渗透到所有的业务活动涉及生产、销售、供应等的各个方面。因此,抓住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必须坚持以财务管理为突破口,通过价值管理来生产,控制,协调,促进经营管理。 (二)覆盖范围广。首先,所有企业内部都跟财务管理密不可分,不管是生产,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各部门如何在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上,都必须接受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约束,而财务管理部门本 身为企业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等部门提供准确、及时、连续、完整的基础服务。 (三)高灵敏度。市场经济中,企业已成为以市场为导向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两大主体。企业的生存和发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规汇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12月31日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受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一年,个人三年】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

浅谈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精修订

浅谈责任公司股权激励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浅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建议了解) 一、股权激励的含义和现行法律规定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权(或股票)为标的,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激励的方式一般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以及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等。 在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一方面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股东和经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改变高管的薪酬结构,加强高管薪酬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联程度,使其分享部分剩余索取权,分担经营风险,才能形成对高管的有效激励,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公司价值。 在《公司法》修改以前,我国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时,一直受困于公司设立时不能预留股份、禁止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不允许高管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问题。新《公司法》扫清了这些法律障碍,规定了授权资本制度,允许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奖励给员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任职期内有限度地转让其股份,从而解决了激励股票的来源问题和激励收益变现的问题。 为弥补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对股权激励规定的空白,促进我国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资委、财政部发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述规定允许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尤其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发展较为成熟的工具予以较详细的规定,并对实施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进行了规范。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的特殊性 如前所述,我国已经对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激励做出了规定,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依然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实践中,大量的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科技型、创业型企业有强烈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愿望,却不知如何选择行之有效的股权激励方式。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定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上市公司是公开性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严格参照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 (一)资本股份化问题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也不发行股票,没有明确的股份价格和数量。要实施股权激励方案,首先要将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个虚拟股份,利用公司内部对公司资产的评估与核算,对公司的资本进行股份化。并由有限责任公司签发股东持股证明,与普通股票类似,形成自己的虚拟股票。从而使公司顺利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东人数的限制 按《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受此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后,股东人数也不得超过50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激励对象范围较窄,受股东人数限制的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要实行较广范的股权激励计划,就会遇到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公司采用间接持股方式来解决,即员工不直接以股东身份持股,而通过其它持股载体来享有股权。 实践中,间接持股通常包括4种形式:职工持股会、工会、自然人代持和信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和证监会《关于职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非上市公司使用) 1:目的 1.1.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让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专业人员最大限度地享受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 1.2.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公司核心人员的利益与公司长期利益统一,创造企业与员工的共赢局面。 1.3.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保留公司的核心员工,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1.4.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提升公司业绩,约束管理者短期行为。 2:职责 2.1. 公司薪酬委员会 2.1.1. 对股权激励进行可行性分析。 2.1.2. 编制《股权激励计划》。 2.2. 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 2.2.1. 执行《股权激励计划》。 2.3. 公司董事会履行以下职责: 2.3.1. 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的需求。 2.3.2. 审核《股权激励计划》,并报股东会审议。 2.3.3. 对于《股权激励计划》具有最终解释权。 2.3.4. 审核公司员工授予股权和限制股份的资格。 2.3.5. 负责审批《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 2.3.6. 废除、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2.4. 公司股东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4.1. 审批《股权激励计划》。 2.4.2. 废除、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2.5. 公司监事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2.6. 激励对象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股权激励,签署相关协议书。 3.范围 3.1. 仅适用于深圳市安杰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 3.2. 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4 定义 4.1. 分红股: 指由公司对激励对象让出部分股份的分红权。只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股权增值权)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权增值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股权增值权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行权。 四、股权激励范围 1.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行权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股权增值权; 2.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依据草案公告 前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 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权增值权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激励对象行权后将获得公司支付的行权当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 七、其它条款 1.《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5.股权激励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

企业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了规范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公司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管理的依据,是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的依据,也是监事会实施监督的依据。 第三条若公司内部其他薪酬管理文件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长期有效,除非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继续实施本股权激励制度。 第五条管理办法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股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以下事项: (一)批准和终止股权激励制度; (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有股东大会负责的股权激励事项。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批准《管理办法》; (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由董事会负责的股权激励事项。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受公司董事会领导,负责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拟定、修改《管理办法》,并报董事会批准; (二)制定《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 (三)其他与股权激励制度有关的工作。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股权激励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股权激励日常事务性工作。工作小组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其成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免。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属的股权激励工作小组依照《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工作,具有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管理办法》; (二)具体实施《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

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从近几年上市公司的年报看,有的公司连年对财务成果进行追朔调整,或者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自身“否定之否定”,详细分析这些调整和更正的内容,无非是不该作的收入多作,应该进的成本、费用、折旧、摊销等未进,该计提的有关资产减值准备未提,致使财务成果不实。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上市公司在年度业绩中,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如保配股保增发、保股票面值,避免被ST或退市,在有意所为,留下效益中的水分;二是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工作还不到位,有的企业重经营轻管理,重业务轻财务,“一把手”说了算,使财务该发挥的监督职能未发挥,该堵塞的跑、冒、滴、漏未堵住,该通过财务管理增加的效益未显现出来,使有些公司年年捉襟见肘。因此,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十分重要。 一、加强资金管理。从近几年的经验和教训看,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为其他企业担保产生债务风险,有的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屡投屡败,损失几百万数千万元,形成了不少财务“陷阱”。因此加强资金管理是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应抓三个重点: 1、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初,财务部门应编制资金预算计划,它由资金预算收入、资金预算支出两大主体内容构成,其中:资金预算最核心的内容是企业通过经营活动带来的现金净增加额;预算支出最核心的内容是企业投资所需资金支出。通过编制企业年度资金预算计划,能够明确企业年度资金运作的重点,便于公司日常的资金控制,把握资金周转“脉搏”,节约公司融资成本,避免盲目贷款和不合理存款等情况的发生。 2、资金的风险管理。企业资金风险主要有使用风险,在途风险和或有风险。资金的使用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的投资风险,它是一种事先可控制的风险,因此对此类风险应加强事先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调查论证,项目评审做到科学化、专业化,尽量把预计风险发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资金的在途风险一般发生在企业资金结算过程中,所以在结算票据选择上尤为重要。一般企业在同城结算业务中主要以“贷记凭证”、“转帐支票”为结算手段,在实际工作中“贷记凭证”是一种更为安全的结算手段。资金的或有风险主要是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包括贷款担保和业务担保等。这一点关键是认真执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每个董事应勤勉尽职,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资金的日常管理。主要指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审批管理,报表管理和跟踪管理。企业资金审批程序制定应遵循“便捷、高效、控制”的原则,预先设定相应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按分级权限,可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