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公司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 本制度中所述股权激励特指:以某某科技股票为标的,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所述激励计划均为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激励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激励计划;

(二)审批公司激励计划的重大修改、中止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由董事会

履行授予的相关权利。董事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二)审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激励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授予额度、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日、授予价格等;

(三)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的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有关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六)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公司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务。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修改公司激励计划;

(二)拟订、修改公司与激励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拟订年度激励实施方案;

(四)拟订、修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方式;

(五)向董事会报告激励计划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情况;

(六)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与股权激励有关且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激励计划的制订、修改、实施等,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二)监督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激励计划的组织管理、评定及程序、激励计划执行等;

(三)如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则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专项汇报。

第三章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第六条激励计划制定条件:

(一)公司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标;

(二)财务状况能够承担未来激励费用;

(三)为了有效地调动骨干员工工作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公司将依据经营需要进行制定。

第七条授予激励的模式:

1、激励计划可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激励方式,按照董事会的审议持续授予,分期兑现,直至授予总量达到授予激励计划总量的上限。

2、根据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相应的激励。

3、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监事会核查,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还应履行相关备案核准程序。

第八条激励的授予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授予方案;

2、董事会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激励授予方案;

3、监事会核查授予激励的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4、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激励计划协议书》,以此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激励计划协议书》是授出激励的证明文件,应载明姓名、身份证号、住所、通信方式、编号、调整情况记录、行权(解锁)情况记录、各种签章、发证日期、有关注意事项等。

第九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一)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一年后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授予或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起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时间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针对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不得低于1年,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工作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工作日。

公司每年实际行权(解锁)的期权(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公司当年财务业绩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针对股票期权,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十条激励计划的行权(解锁)程序:

(一)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三十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等待期及行权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是否达标进行确认;

3、激励对象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提出行权申请;

4、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审查确认;

5、激励对象的行权申请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后,由公司统一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事宜。

(二)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三十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计划分别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协议书》;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事宜;

3、在解锁日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等待期及解锁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是否达标进行确认;对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锁事宜,并向其发出《限制性股票解锁通知书》,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锁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4、激励对象可对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章激励对象入选条件及筛选程序

第十一条激励对象入选条件:

(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激励对象筛选程序:

1、由各部门提名激励对象候选人提交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名单进行讨论及筛选确定拟激励对象名单,将名单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确定最终激励对象名单。

第五章激励计划授予份额的依据与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激励对象的具体激励份额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并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章激励计划的行权(解锁)条件

第十四条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解锁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激励计划在行权(解锁)期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解锁),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

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由公司董事会在实施该次激励计划之初确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的还应履行相关程序,并报股东大会审批。

第七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任职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如激励对象不能胜任所任职工作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者,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依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2、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取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3、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4、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激励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

6、公司应当根据激励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行权(解锁)。但若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权(解锁)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选择行权或者不行权,在被授予的可行权额度内,自主决定行权的数量,激励对象有权且应当依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

3、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购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4、针对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分次行权,但是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交《行权申请书》并准备好交割款项;

5、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6、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

第八章激励计划的调整

第十七条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授予价格或激励数量的,可以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审查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激励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修订,则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对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总则 为营造良好的公司氛围和办公环境,促进各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味尚商贸”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和“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体现团队价值和打造个人理想平台,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人员严格遵守。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一、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8:00(其他时间视工作进度自行调整),午餐时间为12:00—13:00,晚到按迟到处理,提前离开按早退处理。每周六、周日轮休,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若因公事出差,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2、无故迟到或早退5~30分钟,按10元扣除;迟到或早退30~60分钟,按50元扣除;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按缺勤1天计算,扣除当天基本工资;无故缺勤1天,扣除3天基本工资,无故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 3、设立全勤奖,每月核算出满勤的,奖励该员工100元; 4、每日早会时间30分钟,主要由各部门总结前一天工作,安排当天工作,讨论并处理相关问题,并由总经理提出工作指示,如因无故缺会者,扣除10元进行处罚。

5、公司每周一次总结会议,会议时间定于周五下班前,如因无故缺会者,扣除50元进行处罚。 6、如非故意,可能出现迟到、早退、缺勤的,应及时向直接上级作出申请,条件允许的,拍照取证报予上级主管,交公司核定。 7、公司驾驶人员、跟车人员的下班时间,根据物流情况可作临时决定,考勤由物流部统一处理。 二、加班、调休、请假规定 1、法定假日不建议任何部门加班,如需加班,请填写“加班申请表”,报审(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将加班申请表交到行政部,以备查验。 2、一般例假日,销售部自行到公司办理工作相关事宜的,不计算为加班。 3、公司安排的拓展、培训活动,属于福利活动,不视为加班。但员工可自由选择参与。如报名人数未达成标准人数,将取消活动。 4、加班后应尽量在2个月内安排进行调休,包含事前安排及事前请假后调整为调休情形。 5、行政部应于每月考勤表中,体现当月的实际考勤记录。包含请假、迟到、早退,当月/年度累计加班记录,当月调休记录,实际上班日数记录。 6、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如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情况,按国家规定执行,并附加证明,如没有依规定附加证明者,一律以事假方式处理。

某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定

某集团母子公司管理规 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1) 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2) 第四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某集团,子公司为某集团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母公司定位为战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决策协调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综合业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组织公司财务规划和下属公司业绩指标管理;推进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和业务结构调整;协调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进行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的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和统一公关;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对子公司的外派人员管理;建立公司统一的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作为经营管理中心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公司战略管理必须按照《机械院集团战略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机械院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机械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人事任免。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由母公司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母公司院长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子公司董事会任命,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分配。全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全额上缴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由母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子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它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

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它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

某集团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XX集团 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改记录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原则 (1) 3 管理办法 (2) 3.1 治理结构 (2) 3.1.1 集团总裁及总裁办公会 (2) 3.1.2 监事 (3) 3.1.3 董事会 (3) 3.1.4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4) 3.1.5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4) 3.2 重大事项管理 (5) 3.2.1 组织结构与人事任免 (5) 3.2.2 经营计划与预算 (6) 3.2.3 投融资与并购 (6) 3.2.4 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7) 3.2.5 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 (7) 3.2.6 重大资产采购与租赁 (8) 3.2.7 部控制与审计 (9) 3.2.8 对外宣传与披露 (9) 3.3 资源共享与支持 3.3.1 法律事务 (10) 3.3.2 行政事务 (10) 3.3.3 政府事务 (10) 3.3.4 品牌推广 (10) 3.3.5 员工培训与活动 (11) 4 审批 (11) 5 关联 (11)

1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科技集团(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全资 子公司”)。 2、为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企业部控制,防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明晰集团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的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所论及的全资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修订后 的定义,只有“北京XX科技集团”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集团企业发展部及集团总裁办公会。 2管理原则 1、集团公司管理定位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 服务支持中心: (1)战略规划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实施纲要和年度经营计划; (2)投融资决策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投融资事项,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达到最大经; (3)业务监控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薪酬福利及考核办法;批准全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和重要规章制度;批准全资子公司对外媒体 宣传和对外公告容;对全资子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报表 真实情况、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潜在法律诉讼等重大事项实施审计,降低投资 风险; (4)财务管理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报表核算办法;调剂全资子公司资金余缺,为全资子公司的运作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全资子公司 的税收规划,汇总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信息; (5)服务支持中心:与全资子公司共享法务、政府关系及基金申请、经营资质与知识产权申办、品牌推广、行政及员工培训等事务的资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支持。 2、全资子公司管理定位为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1)利润增值中心:全资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全额投资的企业,是集团投资损益的主要责任人,通过完成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指标实现利润增值; (2)业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治理层级的要求,制定全资子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正常和良好的沟通机制,接

中铁——公司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公司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一、出勤管理制度 公司机关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实行上下班翻牌、随时抽查、部室考勤相结合的出勤制度。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 (一)考勤方式 翻牌须由本人实施,翻牌时间为上班前十五分钟内,超过上班时间视为迟到;未翻牌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在上班期间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任何人不得代翻,对代人翻牌者,代翻一次,双方均扣罚50元。并张榜或在机关大会通报批评。 因公出差,应事先向机关党委告知,否则以缺勤论处。当日值班情况作出登记,由机关党委负责按期通报。 (二)考勤督查 除上下班考勤由翻牌值班人负责实施外,上班期间的考勤由机关党委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督查;每次督查,由机关党委从机关各部室随时抽取三人实施;考勤情况结合上下班实际情况,不定期督查,每月公布一次。部室考勤应与之相吻合,否则,将追究部室领导考勤失察之责。 (三)考勤处理 以月为时段考核,凡该月考勤迟到、早退、脱岗一次罚款10元,累计达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下同),处以罚款50元。考勤情况由机关党委负责交由财务部在发工资时直接扣除。 (四)请销假 1、各类较长时间的请假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2、临时事假半天以内由部室主管批准,机关党委备案,七天以内分别由部室主管和分管公司机关领导逐级批准,报人资部及机关党委备案关据实考勤,七天以上按公司请假申批程序办理。有薪事假三天/每季,超过三天影响年终并无薪。 3、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请假,部室领导在批假时,应全面掌握情况,且不能影响到正常工作。工作人员不得以公干请假为名,外出办私事。 二、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制度 1、出差前必须填写因公出出差批单,注明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出差前应向机关党委报告,出差结束后由人资部签认,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对超过预计时间的应予以说明。 2、其它有关出差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二)下基层出差管理制度 1、下基层出差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机关各部室应在每月初,向人资部及分管公司机关领导申报下月下基层出差计划,并写明出差项目名称、下基层任务、在项目公干时间等相关内容,由人力资源部尽可能统一协调安排,集中去基层,最大限度减少对基层的干扰。 2、出差审批流程:申请→部室主管签署意见→人资部签署意见并备案→分管领导审核→党群口由书记批准,行政口由董事长批准。涉及其他事项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下基层出差的公务活动,必须写出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下基层主要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第二,基层生产经营管理运行基本情况。 第三,基层对机关的意见、建议、呼声、期望及工作协助要求。 第四,基层在业主组织的各类施工竞赛活动和公司开展年度主题活动方面的成绩、经验、存在问题,以及机关需要加强指导工作或应注意的方面。

企业集团加强母子公司管理的思路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企业集团加强母子公司管理的思路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必将会出现一批大企业、大集团,这是经济发 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发展,大批的企业集团应运而生,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最基本的保证。集团公司如何按照《公司法》建立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并对 于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规范母子公司内部管理,近年来一直是企业理论界探讨的新课题。笔者结合 自身的工作实践,针对母子公司管理关系、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捉出加强母子公司管理的途径及思路。运营飞诺网运营飞诺网 一、母子公司管理的关系、地位和作用运营飞诺网 运营飞诺网 在法律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各自独立的、平等的;在产权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法人控股 股东与企业法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母公司按出资额享受出资人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在内部 管理关系上,母子公司存在委托—代理的关系。通过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会一董(监)事会一经理层,实施所有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立,形成纵向授权,层层负责,相互制衡的关系。股东大会 由股东方共同组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母公司作为大股东对子公司享有资产 受益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在母子公司管理的地位和作用上,母公司是处于主导地位,子公司是处于受控地位。通常母公司以强大的资金、人才和整体的经济实力,在企业集团中发挥着投资决 策中心、资产经营中心、利润形成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的作用,这几个作用表现在:一是母公司凭借自身 的地位和具有的实力,按照规模经济要求加速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通过控股、参股,可以支配、调动和 发挥更大的资产作用,以及通过对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等资产增量的管理,成 为投资决策中心。二是以资产为纽带,不断调整子公司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实现经济的不断增 长,利用母公司资金、技术、产品市场等较大优势提高母公司的资本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成为资产经营 中心。三是每个子公司都是一个独立的利润中心,而母公司则是利润形成的集中中心,子公司的利润来自 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而母公司的利润来自母公司的资产与资本运营管理和对于公司的监督、控制及考核产 生的效益。四是母公司为了实现企业集团的总目标,将通过对人才的开发、使用、委派、激励、控制以及 再开发等形式和手段,形成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运营飞诺网 运营飞诺网 二、母子公司管理的难点运营飞诺网 运营飞诺网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制度,从理论上讲是十分科学和先进的 管理体系。我国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探索和实践,现代企业制度在不断完善,为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奠 定了理论基础。但不可否认,在实际运作中,一是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是完全独立的法人实 体,母公司只是通过资本的控制权与子公司相互联系,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主要通过法人治理结构 实施控制和监督,而股东会、董(监)事会、经理层存在着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不可避免地产生代理人 与委托人目标和利益不一致之处,信息不对称,所以每一级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在多层次代理中被稀释, 最初委托人的产权目标得不到完全贯彻,代理的效率将会随委托一代理层次的增加而不断降低。二是越权 行为普遍存在,监督职能未健全,虽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都已建立,设立了股东会、董(监)事会、经理层所组成法人治理机构,但其中大部分企业集团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股东会、监事会普遍不到位, 子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层由上级任命,容易成为政府和行政的中介,出现董事会无视股东会越权竞争。甚至 由于董事会一般是非常设机构,形成经理层说了算的局面。三是根据现代企业理论来看,只要企业存在所 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经营层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企业,或多或 少地拥有了剩余控制权乃至剩余索取权。因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契约不可能是完备无缺的,二者之间 ---------------------------------------------------------精品文档 ---------------------------------------------------------------------

子公司管理规定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合理有效地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 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获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 (一) 公司独资设立或收购形成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通过收购部分股权形成的,公司控股 50%以上 (不含 50%) ,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及时向本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和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子公司应及时向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七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下属子公司执行本制度进行监督,并按照公司相关要求逐级建立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章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并购形成子公司,必须经本公司进行投资论证,并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依照《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授权的其它文件规定的权限进行审议批准。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公司行政部日常管理制度

四川省中润大通商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试行版2017)

目录 第一部分行政日常管理制度 (4) 第一章印章管理 (4) 第一条印章保管 (4) 第二条印章使用 (4) 第二章文件收发归档、文印管理 (4) 第三条文件收发规定 (4) 第四条文印管理规定 (5) 第五条文件归档管理 (5) 第三章办公用品管理 (5) 第六条办公用品购置 (5) 第七条办公用品发放与使用 (6) 第四章会议管理 (6) 第八条公司办公会议例会制度 (6) 第九条部门会议制度 (7) 第十条会议纪律 (7) 第十一条会前准备与会后工作 (7)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8)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定义 (8)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8)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8)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验收登记 (9)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 (9)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减少的管理 (9) 第十八条部门管理职责 (9)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移交 (9) 第二十条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9) 第二十一条普通资产的购置使用管理 (9) 第六章日常行为规范 (10)

第二十二条仪容仪表 (10) 第二十三条沟通 (10) 第二十四条来访来客接待 (10) 第二十五条电话接听 (10) 第二十五条日常行为 (10) 第七章卫生管理 (11) 第二十六条卫生清理的标准 (11) 第二十七条公共环境卫生 (11) 第二十八条室内卫生的管理 (11) 第二十九条奖罚 (11) 第八章具体工作负责任人及权限 (12) 第二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员工入职、离职管理 (13) 第一条员工入职准备 (13) 第二条员工入职报到 (13) 第三条入职培训 (13) 第四条转正评估 (13) 第五条员工辞职 (13) 第六条员工被辞退 (14) 第七条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4) 第八条人事部需处理事项 (14) 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15)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制度

集团公司对各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发展壮大,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完善集团管控体系,防范财务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万盟盛世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以及虽无股权关系但实际受控万盟盛世集团的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集团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下属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下属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条建立多层次治理管控体系,实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行权有度”;突出集团规模优势,提高管控复制能力和协同增效,凸显总部核心价值;建立“预算、结算、核算”三算合一的战略财务管控体系。强化财务管控,通过管理制度输出的方式对下属公司财务的运作进行有效地边界控制和指导;建立风险导向的内控体系,实现风险实时监控; 第二章下属公司设立 第四条对有必要进行公司化股权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下属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下属公司总经理负责,各中心配合执行。 第五条下属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为了促进企业集团战略管理中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和协调发展,应构建合理有效、制度化的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企业集团战略管控体系是指企业集团中,母子公司之间、各下属公司之间在战略管理工作中的分工与合作关系的体制与机制。主要包括集团母子公司关于战略分析、战略决策和战略实施与控制工作中的权责划分、沟通协同和控制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中战略管理过程的分工、实施控制内容通过集团预算管理过程体现,战略分析工作通过集团企业业绩评价工作体现。下属公司依据集团公司统一的标准编制、执行预算。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八条集团财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集团财政管理中心是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部门。集团财政管理中心除承担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外,还负有对下属公司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审计职责。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在履行本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时,须接受集团财务部的指导、监督、审计。 第九条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下同)实行集团委派制,由集团确定人选(集团直接选定人选,或下属企业推荐人选、集团评估认可)并派驻到下属公司。派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万盟盛世集团与派驻公司双重管理,分别接受万盟盛世集团财务部门及派驻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等)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福利及各其它各项工作费用支出,由派驻公司承担。其薪酬标准(含调整),可由派驻公司提出建议,集团核准(派

下属全资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按“1+N”模式建立现代企业监督管理体制,发展壮大子公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子公司资产、人事、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中共XX区委、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及《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XX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暂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出资组建的全资、控股企业。 (一)全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 (三)参股50%以下的子公司按《公司法》和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合作协议履行程序。 第二章出资人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出资人是经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作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依法监督管理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 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集团公司出资人相关规定,指导、监督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制定或参与制定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审批全资(控股)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并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3、对全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职责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其他重大事项,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部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即人、财、物、事由集团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人、财、物、事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五条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重大事项分为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报告。 审批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或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 第六条审批事项包括: 1、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企业中长期经营目标、年度经营目标; 3、企业年度投融资、经营和成本费用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及其招标等相关事项; 5、企业非经营性支出一次性5万元以上; 6、超过上年度末企业净资产10%的国有资产抵押贷款,企业对外提供担保; 7、企业机构设置、劳动用工、工资、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职工年度绩效奖惩方案; 8、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和划转、配置和处置,变更主营及主营相关项目、业务。 9、企业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企业从事股票、

公司日常办公室管理制度全完整篇.doc

公司日常办公室管理制度全1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 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 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时尚知识和管理营销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 风硬、业务强、服务水平优秀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

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 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 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 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三、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四、勤于学习,注重沟通,精通业务。 五、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六、诚实守信,敬职爱岗,勇于承担工作责任。 第三章服务规范 一、服务礼仪:仪表整洁、姿态标准。 二、微笑服务:笑容和蔼、亲切礼貌。

某集团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某某天能集团公司 下属子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2) 第一节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2) 第二节归档范围 (3) 第三节平时归卷 (4) 第四节立卷 (4) 第三章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 第一节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5) 第二节声像档案的管理 (6) 第三节声像档案的保管 (7) 第四节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7) 第四章档案借阅 (8) 第五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天能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天能集团。集团实行集团总部和各分子公司档案分级管理制度,集团总部的档案管理归口总裁办(档案室)档案管理员,分子公司的档案管理归口各自指定的(档案室)档案管理员。集团公司认为重要的分子公司文件应同时在集团归档备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档案员对档案资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各分子公司、职能中心/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四条实行部门收集保管、定期归档制度。各职能中心/部门负责人均应指定专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保管本中心/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督促其及时归档。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兼职档案员归档。兼职档案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名单报送相应的档案室备案,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档案室。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五条对保管的技术档案,每年年终要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由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对失去参考价值、无保存意义的资

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重庆市**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全面管理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 (一)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并拥有绝对控股权,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但不包含全资子公司。 (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下的股权,但能够决定其董事局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及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减少或避免 可修改编辑

公司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按照“财务管控为主、战略管控为辅”的管控模式,以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并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的同时提供相关协助服务。 第五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六条设立子公司或通过股权收购、企业合并分拆等交易模式形成子公司的,必须进行投资论证,经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子公司管理控制要达成的目标: (一)确保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确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既定财务收益指标得以实现; (三)确保子公司业务归入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战略推进方向,服务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本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州友谊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友谊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广州友谊各职能部门,广州友谊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其它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

导、监督等工作。广州友谊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它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三会管理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广州友谊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或出资额(以下统称“持股比例”),对各控股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2.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依照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收购其它股东的股份; 4. 查阅控股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控股子公司所有经营运作的重要

公司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简单版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签到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时间按9:00-17:30执行。 第二条上班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需要须征得直管领导允许,午休后应准时上班。 第三条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四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服饰,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 第五条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六条上班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七条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部门所属的存储柜、文件柜内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第八条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鞋、雨伞等有碍形象和环境的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九条工作午休(餐)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接待公司客人的除外. 第十条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午餐期间关闭应关闭显示器和电灯;公文、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须锁入保险柜,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第十二条文明用厕,节约用纸,注意保洁。 第十三条爱护公司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四条日常办公采购由采购部门及采购人员填写办公采购申请表,报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到财务处领取采购资金;采购完毕做好采购记录表,提供采购小票及发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19年8月1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或股份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股份,或者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三)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是指在参股公司中,母公司是第一大股东并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公司主要通过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围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3条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运作,严格遵守上市规则、控制度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4条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第5条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2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6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7条集团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8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授权围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经营计划在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本公司反馈。 第9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监督。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4.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对外宣传、证券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3章财务管理 第10条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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