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确保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战略框架下实现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旗下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经营组织。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子公司治理结构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机构,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子公司董事会由集团公司委派董事和子公司董事组成,董事长由集团公司指定。

第六条子公司监事会由集团公司委派监事和子公司监事组成,监事长由集团公司指定。

第七条子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组成,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指定。

第三章子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十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定期向上级公司报告业务运营情况,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

第四章子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定期向上级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审计。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子公司人力资源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关注员工福利,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监督与考核制度,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子公司进行监督与考核,定期评估子公司经营状况。

国企股份公司集团管控之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版)

国企股份公司集团管控之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版)

国企股份公司集团管控之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其中:1.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独资设立的,且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

2.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为50%(不含本数,下同)以上,或者公司持股比例虽未达到50%以上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3.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及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间接设立的全资或控股的其他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有效管理,接受公司的监督,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公司对分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依据对子公司的出资及认缴的股份,对子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推荐或选派管理人员等权利。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在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和统一管理框架下,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业态管理公司、业态事业部、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由公司委派或推荐,在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负责本办法的有效执行。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篇)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篇)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____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____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____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____%股权的子公司;(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____%;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____%,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____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____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

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旗下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突出主业,依法出资设立的经营组织,具体分为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三种类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子公司,集团公司各归口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细化完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经理层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其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由集团公司提名。

第六条子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公司高效运转。

第三章经营投资决策第八条子公司经营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服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2)注重风险控制,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

第九条子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流程,明确决策权限和责任,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2)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强化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规范财务操作。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财务信息。

第五章审计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子公司审计工作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

集团对子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集团对子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保障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原则,确保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战略指导下,实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子公司投资计划,对子公司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集团公司监事会对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东利益。

第七条集团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战略决策,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管控原则第八条战略协同原则:子公司业务发展应服从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实现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协同发展。

第九条财务管控原则: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子公司财务稳健。

第十条风险管控原则:集团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子公司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降低风险损失。

第十一条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实行三级法人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只负责管理二级法人单位,不直接干预三级法人单位。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任务和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报告等,接受集团公司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子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按照职责分工,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子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八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安全检查制度;(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安全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按照事故等级和性质,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篇)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篇)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基本原则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各层级人员应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地管理公司事务。

第四条组织架构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

确保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明确,各项工作有效衔接。

第五条决策机制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重大决策应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并由公司核心决策层审批。

第六条信息共享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共享畅通。

各部门之间要及时传递必要的信息,并且反馈问题和建议。

第七条目标管理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年度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部门和员工,并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

确保公司整体目标与个人目标相一致。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八条经营决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营销、生产、财务等方面的决策。

经营决策应经过科学分析和论证,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

第九条财务管理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审计监督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并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接受外部机构的审计。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

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二条信息化建设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数字化。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十三条组织建设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建立合理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集团管控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管控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确保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确保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架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子公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协调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二)监督子公司遵守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子公司进行处罚;(三)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考核,评估子公司经营状况;(四)协调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方面的关系;(五)组织开展子公司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六条子公司应设立管理团队,负责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制度,保障子公司正常运营。

三、财务管理第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九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实施监控,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核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二)监控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三)审查子公司投资项目;(四)指导子公司进行财务风险控制。

四、人力资源管理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人事管理实施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查子公司人事任免;(二)指导子公司进行绩效考核;(三)协调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

五、风险管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章程等,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广西百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广西百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集团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拥有对企业资产实行经营管理权,表明公司能够实质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

第二章母子公司权限划分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母公司是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和财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推进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及产品结构调整;协调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建立公司的市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功能。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经营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广西百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广西百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人事任免。

(一)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由母公司董事会推荐任职和提议免职,子公司董事会根据母公司董事会推荐任职和提议免职文件并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决议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免,母公司及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备案;全资子公司的副总经理层级(含)以下任职人员由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联合签署提名任免,母公司总裁批准,母公司及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备案。

(二)全资孙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子公司董事会推荐任职和提议免职,母公司总裁批准,孙公司董事会根据子公司董事会推荐任职和提议免职文件并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决议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子公司及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备案;孙公司的副总经理层级(含)以下任职人员由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联合签署提名任免,母公司总裁批准,子公司及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备案。

(三)外派至母公司(参)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董事会推荐任职和提议免职,子公司董事会根据母公司董事会推荐任职和提议免职文件并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决议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母公司及(参)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备案;外派至(参)控股子公司的副总经理层级(含)以下任职人员由外派至(参)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联合签署提名任免,母公司总裁批准,母公司及(参)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备案。

(四)外派至子公司(参)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子公司董事会推荐任职和提议免职,母公司总裁批准,孙公司董事会根据子公司董事会推荐任职和提议免职文件并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决议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子公司及(参)控股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备案;外派至(参)控股孙公司的副总经理层级(含)以下任职人员由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联合签署提名任免,母公司总裁批准,子公司及(参)控股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备案。

第十一条分配。

全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全额上缴母公司;(参)控股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由(参)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参)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母公司备案。

第三章管理机制第十二条集团公司主要从公司章程、战略目标、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审计监督、信息报告、目标考核等方面,对子公司的资产、财务、经营绩效等指标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集团公司其他内控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并制定对子公司履行监管职能的包括工作细则、工作流程、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对子公司的管理职责:(一)集团公司总裁:批准或修改子公司章程;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子公司董事、监事,决定有关子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指定子公司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批准子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依法对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重组、破产或变更公司形式、转让产权做出决定;决定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子公司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子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依法对子公司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理、收益分配、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督查部:负责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纪律检查、财务监督及年度审计的具体实施。

(三)总裁助理:负责接收集团公司企划中心、投资中心、行政中心、财务中心与公司总裁之间的各类信息,并进行初步分析过滤、提出拟定处理意见和建议、上报总裁审定、及时反馈回信息来源的管理中心。

(四)投资中心(产业投资部):负责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公司章程、战略目标、项目运作等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投资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监控及管理。

(六)投资中心(技术安全部):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安全事项管理及子公司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

(七)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对子公司管理人员及外派人员的考核工作;依法提出子公司董事、监事任免议案。

(八)行政中心(信息管理部):①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网络体系结构的设计、信息化系统的推进与执行、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②负责建立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直向及横向信息传递和信息反馈制度,并督促与监管实施执行,建立相关规范资料库。

(九)行政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文案撰写与文案传递、内外文件传递与接收、文件打印和复印、外协业务接待筹备、人员来访接待、集团公司食堂日常管理、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人员文体娱乐活动组织、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办公设备管理及办公用品采购与发放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十)行政中心(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是集团公司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共青团工作。

(十一)财务中心(财务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审阅及研究分析,接收子公司外派财务人员工作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汇总子公司所有财务方面的材料、信息并建立管理档案。

(十二)财务中心(资本运营部):负责集团公司的融资管理、股权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集团公司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进行融资的贷后服务与管理工作。

②集团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工作,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相关调研、谈判、审批程序、交易程序等。

③集团公司旗下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包括对集团公司所属固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产权管理(独资、控股、参股公司)等。

④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融资方案策划与制定,形成集团公司战略融资长效模式。

⑤集团公司整体融资管理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十三)企划中心(资产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资产管理及运作等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十四)企划中心(运营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组织机构、企业文化、经营运作等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跟踪子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及时对子公司运营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负责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系统进行设计和变革创新;保持与董事、监事等外派人员的联络沟通;接收子公司外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报告,交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集团公司;汇总子公司所有材料、信息并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战略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对集团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其他内控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条件,制定具体实施制度体系,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

第十六条子公司在落实集团公司决策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原则,即先由集团公司通过内部程序形成决策意见,再由高级管理人员及外派人员通过法定程序使集团公司的意志成为子公司相应的决议。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监事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

第四章战略目标管理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国有资产法》、股东合作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子公司章程须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产业投资部、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查会签,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同意后,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报子公司股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条子公司制定战略目标必须服从、服务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明确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战略框架中的定位,服从、服务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具体的经营发展规划在报股东审批之前须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产业投资部、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查会签,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同意。

第五章组织机构管理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遵循“高效精干”的管理理念,制定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定岗、定员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定岗、定员方案和岗位说明书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企业文化管理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通过品牌建设、制度建设、培训、机构设置、人事管理等指导和加强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企业愿景、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建立适应自身特点的企业文化,协调各股东之间利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