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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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及其改革的开题报告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及其改革的开题报告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及其改革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中国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保险问题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社会问题。

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相对单一,主要是由单位负责。

到2000年左右,个人年龄退休制度得到推行,并引入了“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然而,该制度在实践中却受到了很多的质疑,比如说,资金来源不够稳定,覆盖面及比例较少等问题。

因此,政府为了改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制度的改革,并在使用了多种方式和手段,比如说:提高缴费比例;追加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等,逐步完善现有的制度。

二、研究目的本文拟探究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及其改革,从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三个方面入手,全面分析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之处。

同时,针对现有问题和不足,分析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此基础上,探讨改革的方向和途径,最终旨在提出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和对策,以期对推进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研究方法本文将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分别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的情况以及现有改革方案的案例,并对比分析各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和效果。

同时,访谈法也是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之一,通过访问行业相关人士和进行实地调研,获取更加详尽的信息和数据。

四、预期成果和意义预计本研究将通过全面且深入的研究,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探讨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归纳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对比各种改革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得出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和方向,从而为政府和企业制定合适的政策和落实方案提供一定的参考。

最终,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从而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回顾与未来发展方向

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回顾与未来发展方向

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回顾与未来发展方向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金制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本文将回顾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并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养老金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养老金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

在古代,人们普遍依靠家庭养老,子女负责赡养年迈的父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变化,家庭养老模式逐渐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养老金制度开始出现。

20世纪初,欧美国家率先建立了现代养老金制度。

德国于1889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养老保险法案,为工人提供了养老金。

此后,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建立了各自的养老金制度。

在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当时,中国政府开始实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为参加工作的人员提供养老金。

然而,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养老金的发放水平较低,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二、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养老金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完善。

1997年,中国政府开始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企业职工提供养老金。

此后,养老金制度逐渐扩大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金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养老金缺口日益扩大,养老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养老金投资收益率低,无法满足养老金的增长需求。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政策。

2019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

其中包括逐步延迟退休年龄、提高养老金发放水平、完善养老金投资运营机制等。

这些改革举措旨在提高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三、养老金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未来,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方向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增加养老金的筹资渠道。

目前,养老金主要通过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来筹集资金。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及改革建议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及改革建议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及改革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其历史沿革和改革建议备受瞩目。

历史沿革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成立了第一家国有企业。

从那时起,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逐步建立。

这个时期的国有企业工人们的退休年龄为60岁,其工资平均值则用作计算他们日后的养老金。

随着国有企业增多,这种制度迅速拓展至其他企业和单位。

在此过程中,政府的资助对于制度的有效运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1980年代初期,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入了现代化建设期。

此时,许多事业单位,包括银行、邮局和保险公司等,已经建立了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

独立的制度继续通过计入某人工资总和来计算他们的退休金。

2000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建立。

像社会保险这样的保险公司可以提供由政府以及雇主和雇员合作支付的保险套餐。

新制度建议将某人缴纳的总金额与直接计入工作年限。

这种改变可以为工人在退休时提供更多的福利。

虽然新制度正在逐步推广,但至今仍有许多企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完整的社保体系。

改革建议近年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盛行着许多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困难职工获得充分的保险待遇以及零工经济的出现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以下改革:一、出台新法规针对零工经济中普遍存在的退休问题,采取相关措施,如规定按时缴纳保险费用的个体工作者在退休后也可以获得退休金。

二、降低养老金标准养老金的标准可以降低,但新建立的社保制度的计算方式要比过去更加公平。

同时,政府可对棘手的复杂事情提供必要的资助。

三、公共基金制度政府应该设立公共基金制度来支撑这个保险体系,提供一个统一的养老保险金池,最大程度上提高保险收益以及管理效率。

四、开展教育普及工作政府应该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普及工作,帮助更多人认识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年来,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制度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本文将从两方面探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和现状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以往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存在缺陷,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个层面。

基本养老保险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石,由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个人缴费比例相对较低。

但是,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着养老金低、覆盖范围窄等问题。

企业年金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附加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全额缴费。

然而,由于企业的背负压力和管理不善,企业年金的发展依然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个人主动购买的商业保险产品,虽然能够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充保障,但普及率较低。

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举措为了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的目标和举措。

首先,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确保老年人养老金的提供。

其次,提高养老金支付水平,逐步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并完善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适当上调养老金。

第三,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提高基金的收益率,确保基金健康稳定发展。

第四,推进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普及,引导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供更全面的养老金保障。

第五,促进养老金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构建养老保险制度的信息化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各层面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和风险。

三、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景和挑战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老龄人口数量庞大,养老保险资金缺口依然较大。

如何通过多渠道筹集养老金资金,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国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中国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中国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中国养老保险发展历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描述。

起初阶段:中国养老保险的发展始于20世纪50年代。

当时,中国面临着人口大规模老龄化的挑战,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安全,国家推出了养老保险制度。

初始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由国家全额负担,且仅限于军队、公务员和部分城镇企事业单位。

扩大阶段:20世纪80年代,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建立并完善。

此阶段,养老保险实行“企业单位缴费、国家全额负担”的方式,企业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同时,国家也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参保,逐步拉近城乡养老保险差距。

深化阶段:2009年,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深化。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实行个人与单位共同缴费。

此外,还加大了政府对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提高了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完善阶段: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中国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在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养老保险逐渐引入了商业保险机构,推动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

此外,还出台了政策措施,鼓励居民个人自愿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计划。

总体而言,中国养老保险经历了起初、扩大、深化和完善四个
阶段的发展。

从最初的军队、公务员和部分城镇单位到现如今的全国普遍参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

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以应对老龄化挑战。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与其改革回顾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为补充、以个人储蓄寿险为更高需求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总的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大体经过了两个大的阶段:传统养老保险阶段(1950—1986)和养老保险调整与改革阶段(1986至今)。

一、传统养老保险制度与其评析(一)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其发展1、传统养老保险的初步建立阶段 (1950—1957)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配合恢复国家经济、稳定国家秩序的目标,国家开始改革原有的职工保障制度,建立新的社会保险体系。

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首个内容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法规,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内容都作了规范。

这也成为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发端。

而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也在这一阶段初步建立。

1955年,国家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这些制度规定构建起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

当然,这些制度是显著区别于企业职工劳动保险的,具有相对独立性。

截至1956年,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基本全部确立,全国被劳动保险制度覆盖的职工达1600万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职工有700多人,实际上有2300万人参与了劳动保险制度中的退休养老保险,这一数据占全国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职工总数的94%。

1[1]2、传统养老保险的发展阶段(1958—1966)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日益规范、待遇标准不断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1958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适度提高了待遇标准,统一了工人与职员的养老保险。

此外,合作化完成以后,在集体单位工作的职工的退休养老问题也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3、传统养老保险蜕变为单位保险时期(1967—1985)这一阶段突出特点是传统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受到文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共济功能被大大削弱,最终蜕变为单位保险。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中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个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计划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保险计划。

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构成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层次或第一支柱,政府倡导但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原来称为补充养老保险)构成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层次或第二支柱,团体或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人寿保险则构成第三层次或第三支柱.我国的养老改革大体分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以及20世纪90年代至今三个阶段.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借鉴苏联的经济运行模式我国过实行计划经济,我国在城镇地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前身为国家劳动保险。

建国伊始,政务院就于195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对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基金的征集与保管、待遇水平都作了详细规定。

1953年,政务院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

该决定统一了劳动保险待遇的开支渠道,规定企业要按工资总额的3%提留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由企业的工会管理,其中70%留给基层工会用于支付各种劳动保险待遇,30%上缴全国总工会,由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

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

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负担,并由人事部门进行管理。

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该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男性和女性退休养老的工龄要求分别从25年和20年降低为20年和15年,同时将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

至此,几乎所有的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从筹资方式看,这种制度属于现收现付制①。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探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探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探讨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作为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已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和演变,为企业职工提供了基本的养老保障。

本文将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探讨进行介绍。

一、历史沿革1、新中国成立后期,建立了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为未按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提供了劳动保障。

2、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职工保险暂行条例》,确立了以职工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并规定了职工养老保险的试点范围和内容。

3、195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暂行管理职工保险金的办法》出台,规定了职工保险金缴存、管理和使用等具体事项。

4、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组织工人农民建立互助合作社的决定》,鼓励建立农民养老互助合作社。

5、1959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条例》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明确了其中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

7、2000年,全国社保基金成立,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统一化安排。

8、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向“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发展。

二、政策探讨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变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改革。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05年以来,我国开展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起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

这一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保障企业职工养老的同时,我国也在积极推进“基层自治、政府指导、企业参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引导,鼓励城乡居民和农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组织和合作社,推动基层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衔接,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2)统一养老保险基数为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调整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2015年以来,我国推行了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国家统一制度,并逐步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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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⑦2000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对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分账管理,做实个人账户。

2.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①保险实施范围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包括城镇中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城镇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主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

②养老保险的管理 在管理机构上,全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各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市(或省)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及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统一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

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 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组成。社会统筹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企业缴费,个人账户基金的资金来源由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组成。

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一律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其中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

⑤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 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是:现收现付+基金积累,也就是在养老保险基金内再将基金具体化为两个不同的形式,分别使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筹集模式。

⑥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 退休年龄上,男性职工60周岁,从事管理和科技工作的女性为55周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性50周岁。缴费期限上,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

⑦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a.凡按规定缴费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当地平均工资的20%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一定比例,按此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

b.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是按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个人账户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⑧建立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及其正常调整机制 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直接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2)城镇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制度。 在2000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对建立我国的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做了规定。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完全是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自愿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的补充养老保险形式。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现行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而形成的框架体系。该制度的特点是:

(1)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或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 (2)养老金给付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发。 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①1991年10月,民政部在山东牟平县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了建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②1992年7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武汉市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

③1992年12月,民政部又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江苏省在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 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a.坚持低保障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 b.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必须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

c.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储备积累的做法; d.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 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 a.在资金筹集上,按照“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实行个人账户储备积累制;

b.在缴费方式上采用灵活的缴费方式。大体分为定期缴费、不定期缴费和一次性缴费; c.在个人账户的管理上:投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者,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全部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投保人迁往外地时,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投保人因招工、提干、考学等途径农转非时,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制度,或将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d.在实施范围上,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

e.在投保、享受年龄上,规定缴纳保险费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没有男女差别; f.在制度的管理方式上,建立农村各类人员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体制。 5.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1)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问题 所谓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就是名义上个人账户中有积累的基金存在,实际上其中并没有任何资金。在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方面,有两个可能性途径:

①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 ②容许一定时期内的“空账”运作,通过个人账户中的基金应对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给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负担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时期的资金收益部分。

(2)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增加缴费问题 缴费人员除了各类所有制企业中的在职人员,还可以包括自营业者,享受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体制外”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如何加强对他们的养老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是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的关键问题。

(3)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模式问题 我国目前也已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加基金积累的这样一种混合模式。但是在社会统筹基金部分目前仍然是现收现付模式。

(4)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问题 退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给付应该有一个较为科学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问题 由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工程,所以政府付出了极大的投入,使得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成型。但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却依然是没有改变过去的“吃皇粮”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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