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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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宝鹰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公告编号:2020-040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2020] 008331号《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8,903,667.2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846,410.22元。

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19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共计40,000,676.4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故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40,000,676.40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公司实际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比率为169.57%,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和公司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科沃斯: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科沃斯: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公告编号:2019-042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10月23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337,600股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今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中登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审核与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1、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智动力: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智动力: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11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特别提示: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39,2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204,464,000股的0.0192%,回购价格为7.1625元/股。

2、截至2020年08月1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4,464,000股变更为204,424,800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1、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

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年02月0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智动力: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智动力: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012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7,734,439.1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5,160,232.03元,2019年度本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9,274,180.2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464,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23元(含税),共计派发12,928,258.72元。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发生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况,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2019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5,160,232.03元。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464,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23元(含税),共计派发12,928,258.72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智动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智动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065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动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05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05月28日以书面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卓君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与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与会议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并对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两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05月30日。

2019三力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19三力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三力士证券代码:00222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四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三力士A股普通股。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三力士股票的权利。

五、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1,300万股,截至2019年4月11日,占本公司股本总额68,454.8513万股的1.90%。

智动力:2019年年度报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005
2020 年 03 月
1Leabharlann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爱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爱雪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业务拓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顺应 5G 时代发展趋势,凭借对消费电子行业的前瞻性判断,利用自身 行业优势快速介入手机结构件领域,积极推进消费电子结构件(手机后盖板) 项目。由于消费电子结构件领域竞争激烈,产品迭代迅速,对公司的研发技术、 生产水平及快速反应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则可能 出现新业务拓展不达预期的情形,从而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伴随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市场需求,整体行业处于高度竞争局面,如 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迅速占领市场,可能会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面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坚持技术创 新,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加大国际客户开发力 度,并进一步实施行业上下游的资源整合,以保持公司在市场中的整体竞争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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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项 智动力、公司、本公司 智和轩 惠州智动力 香港智动力 东莞智动力 韩国智动力 智动力投资 越南智动力 智明轩投资 度润光电 阿特斯 创一精密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A股 元 《公司法》 《证券法》 所得税法 报告期 上年同期

智动力: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113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9月02日(星期三)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9月0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9月02日09:15-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9月02日0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10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第三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加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93,371,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智动力: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3月0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1.机构信息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986年复办,2000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010年,立信获得首批H股审计执业资格。

2011年1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2000年,立信加入国际网络提前实现了专业服务与国际接轨。

300686智动力: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总经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0年11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号)。

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61,327,440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7.59元/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78,749,669.6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9,763,393.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986,276.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由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单位: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一)目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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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03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具体内容于2020年0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46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32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690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64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32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05月08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小布二路10号智动力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鄢芷
咨询电话:0769-8989 0150
传真:0769-8989 015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5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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