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速A: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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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29粤高速A: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000429粤高速A: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1-02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重要提示●变更起始日期:2021年6月1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1.00亿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1日起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1、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2、变更内容及原因2021年6月8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改扩建项目收费期限的函》(粤交规函【2021】328号),核定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改扩建项目收费期限为24.6011年,即2019年11月8日起至2044年6月14日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变更前后折旧年限如下表:(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6月1日起适用。

经公司测算,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变更折旧期限的影响如下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折旧/摊销约1.33亿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0亿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粤高速”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粤高速”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粤高速”股份义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02.20
•【文号】证监公司字[2006]19号
•【施行日期】2006.02.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粤高速”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19号)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12个月内投入4亿元资金择机从二级市场增持粤高速流通A股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上述收购的进展情况,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粤高速A:关于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粤高速A:关于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0-020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珠段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的议案》,同意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段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有关本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公司2018年1月31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广珠段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的《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第二条:委托营运管理费用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

双方每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每年具体委托营运管理费用。

广珠北段2018年委托营运管理补充协议书合同金额为1,810.35万元,2019年合同金额为2,117.95万元,结合2020年实际,预计2018年-2020年的合同总金额将超出6,000万元,超出金额预计不超过250万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珠段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的议案》,同意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在《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合同总金额基础上新增250万元交易金额,增加后合同金额不超过6,250万元。

东方明珠: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东方明珠: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公告编号:临2020-00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派送红股0股,转增0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55,174,645.8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1,915,054.27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5.12%。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股、以公积金转增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冠豪高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冠豪高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公告编号:2020-临009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5,235,757.1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户除外)每10股派送0.28元(含税)现金红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71,315,443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28,749,9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791,832.46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20.4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96,777,172.94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6.82%。

综上,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77.2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000429粤高速A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

000429粤高速A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

粤高速A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万元)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87,230.9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78,420.5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1.23%。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二、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指标表(%)净资产收益率(%) 28.2 21.52 22.13 4.4粤高速A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65.10%,总资产报酬率为17.33%,净资产收益率为22.13%,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71.91%。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1,667,155.17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21.05%,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7.29%。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87,721.6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78,363.8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1.94%。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投资收益增加1,061.84万元,财务费用减少519.16万元,研发费用减少406.62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49.62万元,管理费用减少19.11万元,共计增加2,056.35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316.39万元,资产处置收益减少46.35万元,其他收益减少24.38万元,营业成本增加2,033.11万元,共计减少4,420.24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增加9,357.79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表项目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行业均值流动比率 3.5 2.94 2.74 1.39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为2.74,与2022年三季度的2.94相比有所下降,下降了0.2。

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比2022年三季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三季度流动资产为525,954.8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49,923.4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50.31%。

赣粤高速: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编号:临2020-016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债券代码:122316 债券简称:14赣粤01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债券代码:136002 债券简称:15赣粤02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367,633,298.93元,所得税费用326,945,775.86元,净利润为1,040,687,523.07元。

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4,068,752.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03,083,860.81元,扣除年内已实施2018年度派送红利233,540,701.4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06,161,930.17元(以上均为母公司报表数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35,407,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50,311,052.10元。

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48%。

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结合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未来的资金需要和股东的投资回报诉求的基础上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连续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粤高速A: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0-03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集团”)《关于启动高速公路项目资产重组的通知》,广交集团将筹划所属高速公路项目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筹划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及交易方式拟定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1%股权,本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聘请工作,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已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资产范围、预估值和拟定价等要素未最终确定,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1。

粤高速A: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0-00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度业绩快报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76.75亿元,比期初增加13.78亿元,增幅8.46%;公司负债总额74.24亿元,比期初增加11.74亿元,增幅18.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98.23亿元,比期初增加2.36亿元,增幅2.46%。

公司本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9亿元,同比减少4.18亿元,减幅24.95%。

公司本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1亿元,同比减少1.45亿元,减幅10.37%。

影响本期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佛开高速及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车受路网分流影响,通行费收入减少;佛开高速三堡至水口段改扩建主线通车,转入固定资产核算,路产折旧增加;母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000429粤高速A: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营业业绩:扭亏为盈
注:上表中上年同期(调整前)业绩为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数据;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准则对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重述后数据。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由于2020年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全国紧急启用一级响应,原法定春节假期免收通行费期间(1月24日-1月30日)延长至2月8日;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门相关政策,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2月17日零
时起至2020年5月5日24时止,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该政策导致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减少。

2021年度第一季度,公司参控股高速公路收费天数同比增加52天,公司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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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20-03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取882,320,185.17元作为2019年度分红派息资金。

以2019年底的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B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买入卖出中间价确定。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总股本为2,090,806,126股,其中A股股份总数为1,742,056,126股,B股股份总数为348,750,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2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二)关于扣税事项
1、A股QFII、RQFII、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其他非居民企业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3.798元【注1】。

2、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2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2】。

3、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4、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境内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3.798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2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5、对于其他居民企业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注1: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和《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的规定执行。


【注2: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4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2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6月30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9134)】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8月6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8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8月6日,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20年8月10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8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0年8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如果B股股东于2020年8月10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21日至登记日:2020年8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事宜
咨询部门: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人员:梁继荣、王莉
咨询电话:(020)29004523、29004525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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