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倒闭案
金融风险管理第二章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基本架构简明教程PPT课件

芬兰(1991-1994年)不良贷款和信贷损失在信贷总量中的比例于1992年高峰期达到13%。1991年9月出现流动性危机 法国(1991-1995年)1994年,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量的8.9%。里昂信贷银行所发放的贷款的15%成为不良贷款,部分其 他银行业遭遇到巨大损失 几内亚(1980-1985年) 国有银行体系瓦解,贷款的20%成为不良贷款 印度(1991-1996年)27家公共事业服务银行的国内不良贷款约占贷款总量的9.5%
案例分析
• 2007年底,美国爆发了次级债危机。长期以来,有些美资 商业银行员工违规向言用分数较低、收入证明缺失、负债 较重的人提供贷款,由于房地产市场回落,客户负担逐步 到了极限,大量违约客户出现,不再偿还贷款,形成坏账, 次级债危机就产生了。危机使信用衍生产品市场大跌,众 多机构的投资受损,并进一步致使银行问资金吃紧。危机 殃及了许多全球知名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 使长期以来它们在公众目中稳健经营的形象大打折扣。 • 上述信息包含了什么风险?
跨国银行并表监管实施法律问题

跨国银行并表监管实施的法律问题——兼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的倒闭蔡奕副研究员内容提要: 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的倒闭,是20世纪末在国际金融界引起巨大反响的事件,当时被称为是“世界金融史上最大的丑闻”。
导致BCCI被关闭的因素很多,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母国并表监管的缺位和不得力。
事件虽已过去十年,但事件所折射出的并表监管实施中的诸般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仍在时时威胁着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健与安全。
故本文以史为鉴,结合BCCI案例,剖析跨国银行母国并表监管实施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母国的确定跨国银行母国对其海外就行使并表监管权的法理依据是属人管辖原则,因而跨国银行国籍的认定与跨国银行母国的确定具有密切的联系。
依据传统国际法,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主要有三种:1、依成立地(或登记地)法律确定。
根据英美法的传统观念,一个团体的本国就是该团体按照其法律而成立(组成法人的法律)的那个国家。
以此标准确定法人国籍的主要理由是:合法性是法人开展活动的前提条件,法人的股东、财产、经营部门诸要素须经成立国法律的甄别审核之后,法人方可登记设立。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人的法律人格是由其成立国赋予的,相应地法人的国籍也应从属于其成立国的法律。
2、控制原则。
依据该原则,一个团体具有对它施加优势影响的那些国民的国家的国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这个原则被国际仲裁实践频仍适用。
控制因素通常表现为资本控制,在特殊情形下,技术、人员、信息等事实上控制(de facto control)也可成为判定法人国籍的依据。
3、主营业地或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
即以法人主营业所或实际管理中心所在地为依据来确认法人的国籍。
采取这种标准多出于控制贸易或实施相关税收协定的特定目的,实践中并未被普遍采用。
以上仅是传统国际法确定法人国籍的一般标准,具体到跨国银行母国的确定,在BCCI事件爆发之际,世界范围内并没有明确统一的判定标准。
BCCI没有确定的母国承担并表监管责任,这是导致其覆灭的核心原因之一。
第13章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案例3:冯明昌与74亿骗贷案
2004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中发现,广东省佛山 市民营企业主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 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佛山 市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人民币,至审计时尚有 余额19.29亿元。这些贷款有许多没有用于生产经营, 而是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取现金,有些甚至 通过非法渠道汇出境外。 基本手法:(1)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获得银行支持;(2) 通过提供虚假购销合同,虚构进出口贸易额;(3)与当地 国土部门联手造假向银行提供虚假抵押物,严重高估抵 押物。
中国银行北 京分行
中国农业银 行包头分行
2003.7- 2004.6
1149万 银行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 元 勾结作案,挪用联行资金、虚开大 额定期存单、办理假质押贷款、违 规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谋取高息。
中国工商银 行南海支行
1990- 2003
超过20 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经济合同、 亿元 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 抵押物作担保、抵押,骗取银行贷 款 涉案金 以消费信贷名义经营谋利:姚康达 额: 将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128套住 7141万 房,炒作房地产。
国内银行近年部分操作损失事件
机构名称 发生 年份 损失 金额 操作风险 产生根源
中国建设银 行吉林分 行
内外勾结,采取私刻印鉴、 印章,制作假合同、假 1999.12 存款证明书,伪造资信 32844万 - 材料、担保文件等手段, 2001.4 进行贷款、承兑汇票的 诈骗 北京“森豪公寓”的开发 商以员工名义,虚构房 2000.12 屋买卖合同,提供虚假 6.4亿元 - 收入证明套取按揭贷款 2002.6 和重复按揭贷款
国商银行倒闭风波(国外金融风险典型案例之一)

国商银行倒闭风波(国外金融风险典型案例之一)1991年,国际商业信贷银行〔以下简称国商银行〕因亏损严峻、有欺诈行为和涉嫌参与犯罪活动,被多国金融监管当局关闭在当地的业务,继而倒闭。
【一】事件通过国商银行成立于1972年,在金融监管较松的卢森堡和开曼群岛注册。
该银行是一个银行控股公司,在全球6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子公司或分行,组成一个复杂的跨国银行网络。
1990年底,它名义上拥有42、4亿美元股本,240亿美元总资产,在世界大银行中排名第439位。
1988年,该行的美国佛罗里达分行涉嫌为贩毒集团“洗钱”,被法院罚款,该分行5名高级职员被判刑,该行信誉因此降低。
此后,卢森堡政府要求该行总部撤出,该行决定于1991年底迁往英国。
英格兰银行在例行调查时发明,该行1990年严峻亏损,但没有向外公布。
通过进一步审查,英格兰银行发明事态严峻,经与卢森堡和开曼群岛金融当局接触,三方一致同意对该行业务进行接管,暂停其业务。
不久,卢森堡当局对该行提起破产诉讼,该行最大股东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布扎比王族公开表示情愿注资挽救,后因损失太大放弃了挽救行动。
1991年7月5日,英格兰银行宣布接管国商银行的英国业务,紧接着卢森堡、法国、美国、西班牙及瑞士等国的金融当局勒令该行在当地停业。
几天后,该行在全球69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相继停止。
10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联手暂停一家银行的业务,这在世界金融进展史上尚属首次。
随后,各国金融当局对该行业务进行全面调查,决定完全关闭该银行。
国商银行倒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紧是:一是资产质量差,大量贷款无法收回,整个银行差不多资不抵债。
英格兰银行在调查过程中发明,该行的大额贷款投放过分集中于少数人,这些借款人不受贷款部门审查,并与银行高层治理人员关系紧密。
该行经营混乱,经常发放明知无法收回的贷款。
为弥补损失,该行不得不大量借贷和利用高息吸收存款,从而使问题更加严峻。
二是有严峻欺诈行为。
该行利用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各国金融监管协调困难的客观情况,在内部频繁转移资产和利润,由此长期隐瞒亏损和非法经营活动,在该行几名高级治理人员的指挥下,每次监管当局进行检查,分支机构就将坏资产调往海外机构,从境外调入良好资产,为隐瞒事实真相,1987年往常,该行别有用心地聘请两家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审计,出具有失公正的审计报告。
金融界的一场“大地震”──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案始末

金融界的一场“大地震”──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案始末
夏芒
【期刊名称】《国际人才交流》
【年(卷),期】1994(000)001
【总页数】3页(P13-15)
【作者】夏芒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1.3
【相关文献】
1.从国际商业信贷银行集团的覆灭看我国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J], 王科建
2.山区农业发展银行商业信贷拓展问题探析--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河池市分行商业信贷客户营销为例 [J], 韦永星
3.一场上世纪初的商标维权案始末 [J], 苏旭
4.香港国际商业信贷银行事件 [J], 蔡赤萌
5.监狱里的一场骚动——在美古巴囚犯骚乱案始末 [J], 水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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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倒闭案例20页PPT

• 第三波:11月下旬,韩国汇市、股市轮番下跌,形成金融危机
• 11月,韩元汇价持续下挫,其中11月20日开市半小时就狂跌10 %,创下了1139韩元兑1美元的新低;至11月底,韩元兑美元 的汇价下跌了30%,韩国股市跌幅也超过20%。与此同时,日 本金融危机也进一步加深,11月日本先后有数家银行和证券公 司破产或倒闭,日元兑美元也跌破1美元兑换130日元大关,较 年初贬值17.03%。
• 1997年6月下旬,索罗斯筹集了更加庞大的资金,再次向泰铢发起了猛烈 进攻,各大交易所一片混乱,秦铢狂跌不止,交易商疯狂卖出泰铢。泰国政 府动用了3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和150亿美元的国际贷款企图力挽狂澜。但这 区区450亿美元的资金相对于无量级的国际游资来说,犹如杯水车薪,无济于 事。 7月2日,泰国政府由于再也无力与索罗斯抗衡,不得已改变了维系13年之 久的货币联系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泰铢更是狂跌不止,7月24日,泰铢 已跌至1美元兑32.63铢的历史最低水平。泰国政府被国际投机家一下子卷走 了40亿美元,许多泰国人的腰包也被掏个精光。
• 随着时间的推移,东南亚各国经济过热的迹象更加突出。各国中 央银行采取不断提高银行利率的方法来降低通货膨胀率。但这种 方法也提供了很多投机的机会。连银行业本身也在大肆借入美元、 日元、马克等外币,炒作外币,加入投机者的行列。这造成的严 重后果就是各国银行的短期外债巨增,一旦外国游资迅速流走各 国金融市场将会导致令人痛苦不堪的大幅震荡。东南亚各国中央 银行虽然也已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但面对开放的自由化市因为当时泰国在东南亚各国金融市场的自由化程度最高,秦铢紧 盯美元,资本进出自由。泰国经济的"泡沫"最多,泰国银行则将外 国流入的大量美元贷款移入到了房地产业,造成供求严重并衡, 从而导致银行业大量的呆账、坏账,资产质量严重恶化。1997年 上半年,泰国银行业的坏账据估计高达9000泰铢(约合310亿~350 亿美元)。加之借款结构的不合理,更让泰国银行业雪上加霜。泰 国银行业的海外借款95%属于不到一年的短期借款。
“黑暗金控”word资料4页

“黑暗金控”BCCI;金融监管;原因;启示1 BCCI破产案原因分析金融风险管理是指人们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控制金融风险以消除或减少其不利影响的行为。
BCCI破产案虽然已经过去了很久,但关于这次被称之为“世界金融史上最大的诈骗案件”所引发的讨论依然没有停息。
震惊世界的BCCI倒闭案也引发了人们的多重思考。
1.1大量贷款无法收回,资产质量差,银行资不抵债资产质量是衡量一家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最重要的依据。
对资产质量,各国有不同的标准。
英格兰银行调查发现,BCCI的大额贷款过多的集中于少数人,而这类贷款人不受贷款部门管理,且与该行高层管理人员保持密切关系。
BCCI经常发放不良贷款,经营混乱。
为弥补损失,该行又利用大量借贷和高息吸收存款,使得问题更加严重。
1.2高级经理盲目冒进,缺乏基本职业道德BCCI在成立之初,就盲目进行机构扩张,制定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战略计划。
后导致其分支机构良莠不齐,管理失控,非法交易盛行。
1.3有严重的欺诈行为,存在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内部欺诈事件和外部欺诈事件等。
据报道,该行曾利用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以及各国金融监管协调不便的条件,隐瞒亏损并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BCCI的几名高级管理人员在监管当局检查时,将坏资产调往海外机构,从境外调入良好资产借此来隐瞒事实真相。
同时该行还别有用心地聘请两家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审计,出具有失公正的审计报告。
1.4各国监管当局监管不力,给非法交易以可乘之机BCCI以注册容易,监管不严的卢森堡和开曼群岛作为其公司的注册地,这两国的金融监管当局都没有对此金融机构进行认真核查。
1.5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使问题长久未被发现BCCI组织结构复杂,其业务广布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各国的政策体制,监管制度和尺度相去甚远,且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方面合作不够,使得问题被长期掩埋起来。
第十章破产的法律适用

和解的域外效力
1、只承认域内效力 2、许可证制度:法国 3、有条件的承认:瑞士、丹麦、奥地利
雷曼兄弟破产案
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简称 LBHI,依据《美国联邦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 产保护。
案例10.2 广信破产案
1999年1月16日,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下称广信)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 宣告破产。作为中国第一起有重要影响的 国有金融机构破产案,广信案以其所涉及 的财产及外债数额之大,迅速引起了国内 外的广泛关注。该案至今尚未审结。
四、和解
2006年企业破产法
第五条 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 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 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 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 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 和执行。
《美国联邦破产法》 第7章 清盘 第11章 重组——以重建为前提
美国司法部下属的专门负责破产事务的“美国托管财产管 理会”,将指定一个或多个委员会,代表债权人和股东利 益,与雷曼兄弟(LBHI)制定重组方案。方案必须得到债 权人、债券持有人和股东的认可,并得到法院的批准。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
清算组的报告表明,BCCI深圳分行在中国 的财产大约有2000万美元,而其负债达到 8000万美元。中国债权人在深圳中院开始 的破产程序中得到了相应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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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突然宣布关闭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其它69个国家的银行监管者紧随其后。发狂的储户们涌向BCCI,徒劳地尝试取出存款,BCCI的官司如潮而至。在香港,BCCI的小储户们很快就得到了全额偿付,因为BCCI的香港分行拥有充足的资产和很好的流动性。在孟加拉和其他一些国家,由政府介入来补偿小储户。然而,到了十多年后的今天这个官司仍未了结,一些国家的储户仍在等待赔偿。事情的真相是,BCCI隐瞒了巨额亏损,并且早就开始用新储户的钱归还旧储户的存款。BCCI几十年从事犯罪活动,倒闭时亏欠8万名储户约100多亿美元,有些储户甚至损失了终生的积蓄,血本无归。由此,BCCI便成了"骗子和罪犯银行"的代称。
BCCI洗钱案
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洗钱案在20世纪90年代曾被称为"美国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一桩洗钱案",也是"世界金融史上最大的诈骗案"。实际上,鼎鼎大名的巴拿马诺列加将军、美国总统布什家族、哥伦比亚的麦德林卡特尔贩毒集团、甚至英国中央银行等国际知名人士和机构都与BCCI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1988年,美国司法部在美国海关、国税局、毒品管制局和联邦调查局的合作之下开展了现金追踪行动(OperationC Chase)。美国海关总署的一名秘密特工罗伯特·马祖尔,伪装成一名富有的商人进行卧底,精心布下重重诱饵,暗中调查麦德林贩毒卡特尔洗钱案,并与参与洗钱的BCCI的银行家们密切往来。他们的整个行动共获得了1200多盘秘密录制的谈话录音带和将近400个小时的录像带。通过这些确凿的证据,司法部得以对几名BCCI的银行家和其他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