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合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细则

合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3.12.30•【字号】•【施行日期】1993.12.3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合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细则(1993年12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活动的管理,鼓励合法经营土地使用权,搞活房地产市场,维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合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第二条凡转让、出租、抵押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三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四条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为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
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以下简称监理处)为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转让第五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转让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第六条转让土地使用权,双方当事人必须向监理处申请转让登记。
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200平方米以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直接申请转让登记;200平方米以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人应先到市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出让手续,再向监理处申请转让登记。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双方当事人应填写申请表,并交验下列证件:1、《居民身份证》或证明其身份的其它证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3、《房屋所有权证》;4、出让合同及有关登记文件;5、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6、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为国家投资和政府无偿划拨的,须持有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证明;7、属共同使用的,应有其他共同使用人的书面证明;8、委托办理的,应填写委托书(外地或境外委托,应办理公证);9、其他有关证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出让地块概况本次出让地块位于______,地块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大写:______亩),具体面积和边界以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地图为准。
该地块用途为______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本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__年,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在出让期限内,乙方享有该地块的使用权、收益权等权益。
出让期满后,乙方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继续持有或归还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3. 剩余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1)______;(2)______;(3)______。
四、地块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1. 乙方应依法依规进行地块开发建设和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2. 乙方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按时竣工。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建设,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
3. 乙方在出让期限内,如需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甲方应确保该地块权属清晰,无争议。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在出让期限内依法依规使用、开发和经营该地块。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合肥市2012 年12月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及公告

1275元/平方米
8
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华山路与紫云路交口东北
商业服务设施(商业)住宅
合国土让(2012)161号
2012.12.13
54793.5
包河
6165元/平方米
9
合肥迅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路北
工业
合国土让(2012)162号
2012.12.27
7744.14
包河
384元/平方米
望江西路与文曲路交口东南角(KC2-5-1)地块
工业
合国土让(2012)176号
2012.12.28
32551
高新
384元/平方米
24
合肥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庐阳区北二环与四里河路交口西南角
居住
合国土让(2012)177号
2012.12.28
176140.61
交管办
6000元/平方米
25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2.12.25
6797.99
经济
384元/平方米
17
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云门路东、紫云路北
工业
合国土让(2012)170号
2012.12.25
11869
经济
384元/平方米
18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方兴大道以北
工业
合国土让(2012)171号
2012.12.25
7676.21
经济
384元/平方米
安徽泽众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区文曲路与燕子河路交口东北角(KC2-4)
工业
合国土让(2012)186号
2012.12.31
10604.3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春梅文化行政管理(文化)二审行政裁定书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春梅文化行政管理(文化)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2【案件字号】(2020)皖01行终10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琦潘攀张俊【审理法官】李琦潘攀张俊【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春梅;合肥智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当事人】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春梅合肥智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贾春梅【当事人-公司】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智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储湛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赵元元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石涛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储湛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赵元元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石涛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储湛赵元元石涛【代理律所】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春梅【被告】合肥智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第三人合法性新证据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相同,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因此,不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时,只有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才能取得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这里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指受到行政行为的实际影响,即行政行为实际上处分了其权利义务,包括行政行为增加了其义务或者减损了其权利等情形。
土地出让合同模板5篇

土地出让合同模板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本次出让的土地位于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二、土地出让期限本次土地出让期限为_________年,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土地出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土地出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50%作为定金,剩余款项在_________(具体时间)前付清。
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对乙方已支付的款项进行扣除作为违约金。
四、土地交付与验收1. 乙方付清款项后,甲方应在_________(具体时间)内将土地交付给乙方,并办理相关交付手续。
2. 乙方在收到土地后,应在_________(具体时间)内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
五、土地使用及开发要求1. 乙方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2. 乙方应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始开发土地。
如乙方未按时开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3. 乙方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
六、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能按时交付土地,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 乙方如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订变更协议。
202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版本(二篇)

202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版本一、本合同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与指定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均为公有财产。
相邻各方需秉持合作精神,根据实际需要为对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二、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日起计算。
三、第五条指出,在_____建筑物(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依据原批准文件划定为_____用地。
乙方需严格遵循国家确定的土地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该土地。
若乙方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需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第六条规定,乙方应依据本合同条款,按时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及在土地转让给第三方时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五、第七条详细列明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具体为:每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合同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需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的定金,共计____元人民币。
余款应在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日内)付清。
若乙方逾期未支付全部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六、第八条明确,乙方在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取新的土地使用证,以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七、第九条至第十条详细规定了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方式及时间,以及乙方支付各项费用的银行账户信息。
若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免因信息滞后导致的支付延误。
八、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阐述了乙方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权利及相应规定,包括在房产出售、出租、抵押时土地使用权的相应处理,以及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或回收等事宜。
九、第十四条规定了乙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滞纳金计算方式。
十、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明确了本合同的法律适用性及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机构的选定及仲裁协议的签订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版合同协议书〕甲方:XXX公司或个人乙方:XXX公司或个人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省XXX市XXX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出让人: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那么,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人:__________市(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合肥市的有关规定,本着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工作,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和经济效益的保障,制定本办法。
二、收支管理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应当依法公开,确保公平竞争,使各方有权益获得公正待遇。
(二)市场化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应当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按照价格形成机制确定价格。
(三)收支均衡原则。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应当实现支出与收入的平衡,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当在保障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计算根据不同用地性质、等级以及地段位置来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由合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
(二)国有建设用地取得补偿金。
国有建设用地取得补偿金的计算根据不同用地性质、等级以及地段位置来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由合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
四、收入使用管理(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使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制度。
收入主要用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资源调查与勘察、土地流转交易撮合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土地整治工作、土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等。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财务审计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收支管理监督(一)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收支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二)社会公众、政府监督机构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行为有权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2011)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5•【字号】合政秘[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合政秘〔20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皖政办〔200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工业或工业性生产经营、辅助设施、仓储(物流)、科研设计(生产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为非工业用途改变为工业用途,或者原划拨工业用地出让、转让,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规章等没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二)因实施城市规划,工业企业需要调整使用与原使用土地面积相当的土地的。
(三)征收和转用集体土地时,经批准以留地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且不改变工业用途和土地使用权人的。
(四)已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满申请续期且不改变用途,经批准可续期使用的。
(五)涉及国家保密和国家安全事项不宜以公开方式竞争的。
符合第(一)至(五)项规定的,土地出让金按市场价格核定,并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的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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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__________市(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合肥市的有关规定,本着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三、出让人向受让人以__________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出让人将出让宗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规划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规划市政道路、绿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见宗地图红线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对上述宗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
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无其他约定,则视为出让人已向受让人交付土地。
五、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行业分类为__________。
六、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土地出让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之日起算。
原划拔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七、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_。
(二)建筑系数(建筑密度):________。
(三)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
(四)建筑高度或层数:______________。
(五)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
1.总体布局以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2.建筑物退红线:__________米;__________米;__________米;
3.附属建筑工程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
4.附属公益工程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
5.附属市政工程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
(六)市政设施要求:符合市政设施相关规范要求。
(七)备注及其它要求
1.投资强度:不低于_____________万元/亩
2.预期土地产出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就业人数: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人
4.年税收:不低于_______________万元/亩
5.环保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
污水接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土地出让地价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亿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的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如受让人按约履行,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另外,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的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动工建设履约保证金,转入出让人指定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