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面积计算和办法细则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正式版)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一○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 (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0)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6)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 (20)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21)第九章附则 (23)附录一:术语 (24)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 (28)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2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
某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范本

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那么武房产[2004]115号一、总那么二、房产平面控制测量三、房产分幅平面图测绘四、房产分丘平面图测绘五、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六、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方法七、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那么八、房产变动测量九、细那么图样点窜说明十、成果资料的查抄验收和整理十一、数字化房产图一、总那么范围本细那么规定了武汉市房产测绘的内容与底子要求,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房产测绘。
1.2 引用尺度GB/T2260-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1:500、1:1000、1:2000 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尺度GB/T17986.1-2000 房产测量尺度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房产测量尺度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物质量评定尺度1.3 房产测绘的目的和内容1.3.1 房产测绘的目的房产测绘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办理、房地产开发操纵、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城镇规划建设等提供数据和资料。
1.3.2 房产测绘的底子内容房产测绘的底子内容包罗: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查询拜访,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动测量,成果资料的查抄与验收等。
1.3.3 房产测绘的成果房产测绘成果包罗: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
1.4 房产测绘的底子精度要求1.4.1 房产测绘的精度指标与限差本细那么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尺度,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1.4.2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底子精度要求末级相邻底子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m。
1.4.3 房产分幅平面图与房产要素测量的精度1.4.3.1 模拟方法测绘的房产分幅平面图上的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m。
1.4.3.2 操纵已有的地籍图、地形图编绘房产分幅图时,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m。
1.4.3.3 对全野外采集数据或野外解析测量等方法所测的房地产要素点和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m。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一、引言随着厦门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交易的频繁进行,房屋面积测算成为了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买卖双方的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厦门市特制订了房产面积测算细则,以确保面积测算的公正、准确和可信度。
本细则旨在明确面积测算的方法和计算规则,为买卖双方提供明确的依据。
二、面积测算的方法房产面积测算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钢尺测量法:即用钢尺测量房屋各个部位的长度,并计算面积。
2.建筑施工图纸法:即根据建筑施工图纸上的比例尺进行面积测算。
3.激光测距法:即利用激光技术进行距离测量,并计算面积。
4.GPS定位法:即利用全球定位系统进行面积测算。
三、计算规则1.房屋面积计算以建筑外墙面积为准,不包括阳台、庭院、走廊、通道等室外空间。
2.房屋面积计算应按照实际测量结果进行,确保数据准确。
3.如果房屋存在不规则形状,面积计算可采用中长径法或分割法进行计算。
4.阁楼、夹层、半地下室等特殊空间的面积应分别计算,并且在总面积中进行明确标注。
四、测量记录与报告1.面积测量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且记录测量数据。
2.面积测量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房屋所有者姓名、房产证号码、房屋所在地址、房屋各个部位的测量结果、测量所采用的方法、测量数据表格以及面积总计。
五、面积争议处理1.如买卖双方对房屋面积测算结果产生争议,可向房屋测量机构申请重新测量。
2.房屋测量机构应按照统一的测量标准进行重新测量,并给予测量报告。
3.若买卖双方对重新测量结果仍然存在争议,可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六、处罚与法律责任1.对违反面积测算细则的行为,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可根据《房地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对故意篡改面积测算结果、虚假宣传房屋面积等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经济、刑事等多种手段追究法律责任。
七、总结面积是房产交易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对买卖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的出台,可以保证面积测算的公正和准确性,为买卖双方提供明确的依据,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规则 房产测绘流程是什么

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规则房产测绘流程是什么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建筑类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买房的时候,我们都会计算下房子的实际面积是多少,这样才知道够不够居住。
房产测绘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这是买房时需要了解清楚的一个内容,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具体的计算方式,这样我们就能自己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工作。
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来说说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规则?房产测绘流程是什么?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规则房产测绘面积计算是规则的,一般来说,国家有规定的,各个省又有各个省内部的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内容有小出入,例如对飘窗的计算。
房屋共用面积是指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1、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水、电、气、暖通等相关设备用房。
2、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警卫室、信报间、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3、墙体部分,包括外墙、套与共用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中,未计入套内墙体面积的其他墙体水平投影面积。
4、本幢内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厅、门厅等公共通行建筑部位。
房产测绘流程是什么房产测量流程其实也不是很难,只要提前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在进行测量的时候就简单很多,具体的测量方法如下:1、测量拆迁范围内土地或房屋业务,必须是拆迁公司(或国土分局)提出申请,用户单方提出申请,则不予受理;2、在测量过程中,拆迁公司(或国土分局)经办人、用户及测量员三方必须在场指界才能测量;3、测量成果必须提供给拆迁公司(或国土分局)的经办人,而不能单方面提供给用户。
4、外业采集数据(或在设计施工图纸上采集数据)、绘制成图、按房产测绘细则计算建筑面积(分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总建筑面积)、将相关数据制作成测绘报告书即可。
有需要的还得到所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通过上面文章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规则以及房产测绘流程是什么的内容应该是有所了解了吧。
房产测绘面积计算是有一定的规定,只要大家按照规定来计算的话,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
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修改精品文档16页

西安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房屋面积的测量与计算工作,保证本市房屋面积测算成果的质量,加强对本市房产测绘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产测量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以及建设部住房[2000]166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加强房产测绘管理的通知",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的权属登记、交易、租赁、抵押、迁拆、仲裁等所涉及的房屋面积测算。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面积测算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西安市房产管理局是西安市房屋面积测算的行政主管部门。
西安市房产管理局产权产籍管理处负责西安市房屋面积测算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由西安市房产管理局产权产籍管理处组织贯彻与实施,并负责本细则的解释。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所有房屋面积测算,均指水平面积测算。
第六条房屋建筑面积系指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建筑物的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物。
房屋外墙面测量,包括正常的外墙面上的水泥层与粉刷层和紧贴于结构墙体上的瓷砖和板材等贴面,但不包括架空、脱离墙体的贴面和装饰性的墙表附着物。
房屋内墙面测量,不包括装饰性的墙表附着物、保温层,也不包括紧贴于墙体面上的瓷砖、石材板料等贴面,这些内墙面附着物都应计入房屋的使用面积。
第七条房屋层高是指房屋地面到楼面、楼面到楼面、楼面到屋顶面或屋顶平台的垂直距离,其中平台面和房顶面都不应包括隔热层。
当房屋层高无法确定或无法测量时,可以“房屋净高不低于2.05M”,取代“房层高2.20M的规定”。
本细则中“层高2.20M以上”,包括2.20M本身。
第八条房屋的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
地坪线以下的地下室用负层数表示,采光窗在室外地坪线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的,计算自然层数;层高在2.20M以上的架空层也计算自然层数。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正式版)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一○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 ,,,,,,,,,,,,(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0)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6)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 ,,,,,,,,,,,(20)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21)第九章附则 ,,,,,,,,,,,,,,(23)附录一:术语 ,,,,,,,,,,,,,,(24)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28)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第 1 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 2 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 [2002]74 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厅房 [2002]104 号)1.4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 计算的结果。
表 1-1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S为房产面积,平方米)精度等级限差(平方米)中误差 ( 平方米 )一级0.02S0.0006S0.01 S0.0003S二级0.04S0.002S0.02 S0.001S三级0.08S0.006S0.04 S0.003S 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
房地产测绘细则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第三章房产图绘制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第九章附则附录一:术语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5)《房产测绘管理办法》6) 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7) GB/T 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8)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 02]74号)9) 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表1-1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S为房产面积, m2)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表1-2 房产面积精度测算等级的要求精度等级不同房屋选用的等级一级特殊房屋或产权人要求的房屋二级商品房或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房屋三级其它房屋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2019年新版共32页文档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一○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 (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1)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6)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 (20)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21)第九章附则 (23)附录一:术语 (24)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 (28)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2)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2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测绘公司修改稿)2011-7-18新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2011-8-31签发 2011-10-1实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印发目录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房[2011] 号)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1 总则 (1)2 术语 (1)3 一般规定 (6)4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规则 (9)5 共有建筑面积的测算 (14)6 附则 (17)三、附录1、《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示范文本)》2、《浙江省房产测绘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1.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依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2. 术语2.1 房屋及组成指人工建造,并供人居住、工作、娱乐、储藏物品、纪念或进行其它活动的空间场所,一般由基础、墙、门、窗、柱、梁和屋顶等具有承重和围护作用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永久性建筑;房屋包括主体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围护物。
主体房屋包括普通房屋、地下室等建筑物;房屋附属设施位于房屋主体结构之外,包括廊、阳台、飘窗、室外楼梯、台阶、露台等;房屋的围护物包括围墙、栅栏、栏杆等。
2.2房屋主体结构指房屋中,由组成结构的梁、板、柱等主要构件相互连接而构成的,形成能承载房屋荷载的空间体系。
主体结构必须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稳定性,以确保承受房屋本身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种荷载。
如:房屋框架、柱、承重墙、梁等。
2.3 房屋面积测算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指房屋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与计算。
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等的测量与计算。
建议:不加限定,删除“成套房屋的”。
2.4 房屋的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廊、室外楼梯等附属设施和地下室,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第一部分房产面积测算一、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面积测算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采用《房产测量规范》二、三级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如下表:房产面积精度等级二三限差0.04√s+0.002S0.08√s+0.006S中误差0.02√s+0.001S0.04√s+0.003S测量面积范围≥20000m2 <20000m2测量工具手持式测距仪经检定的纤维皮尺、钢尺测量方法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丈量较差±2√(ma+mb×D×106)2+mz±(0.0015+D/600)上式中:S——所测量的房产面积,D——测量长度ma、mb——测距仪的固定误差、比例误差mz ——测量距仪和反射面的对准误差6.测量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测绘软件应按规定检定或鉴定。
二、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根据计算建筑面积有关规定和规则,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a )应具有上盖;b )应有围护物;c )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d )层高在2.20 m以上;e )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其中:层高系指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不包括隔热层高度)的垂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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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分析房产测绘中的几点措施
摘要:简要分析了当前国内房地产现状.房屋测量是整个房地
产测绘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关注的是民生问题。
概述了房产测绘中的几点措施,分析了产生误差的原因,基
于误差分析,提出了房屋预测方案,便于将误差降低到最
小。 关键词:房产测绘;概述;措施
商品房面积大小直接决定房屋总价,广大购房者对房屋面
积非常关注,特别对同一房屋在预测和实测前后面积差异更
为关心。房屋面积测量主要采用实地量距法和坐标解析法测
量边长、房角点等房屋要素以解算房屋面积,因此其误差主
要取决于实地测量的误差以及数据计算处理的误差。合理理
解预测与实测,对整个房产测绘起着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1 房产测绘的几点概述
房屋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预售中,由开发部门委托,房
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按
照规划核准图纸上的尺寸,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并参考
开发部门提供的公用面积使用说明,对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
计算的面积。此面积可作为开发商在前期项目宣传中使用,
同时也可以作为商品房网上备案和预销售使用。
房屋实测面积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后,由开发部门委托房地
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依据
《房产测量规范》和房屋竣工图纸、变更图纸、预算数据等,
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测、绘
历史老照片不能说的秘密慈禧军阀明末清初文革晚清
图、计算而得出的面积。此面积是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他项权证、房款结算、物业费结算等的依据。
通常情况下,房屋的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会有差异。产生
差异的原因有多种,归纳为以下两点:(1)数据采集和图纸
变更。房屋预测主要是依据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数据采集、
共用部位面积确认、分摊办法等只能是“纸上谈兵”,没有
直观的感受和认识。房屋在设计上多样化、复杂化,而在后
期的实测中所有数据采集都是经过实地勘测得来。房地产开
发部门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对建筑设
计进行变更,这是造成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差异的主要原
因。 (2)技术性原因。由于不少房产测绘单位技术水平、
管理水平有限,从业人员所学专业单一、素质层次不齐,对
规范、政策、法规等理解不同。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工作程
序不完善,质量意识淡薄,仪器设备落后,观测记录数据失
误,计算过程差错等原因都会造成面积的不同。
并且预测和实测往往是由两家不同的测绘机构来完成的,
这就更会因为技术原因导致测绘结果的不同。 2 房产测绘
的几点措施
加强预测的准确性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而预测工作
在应该重点把握对预测
(1)预测图纸资料的检查。设计图纸是建筑面积预测的必须
的首要资料,其图纸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建筑面积预测的准
确性,应该检查预测图纸资料是否盖有设计单位的图章的全
套设计施工蓝图,有些
单位提供是没有经规划部门核准扩初设计图纸,该图纸往往
会变更,不能作为预测使用。一套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应包括
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楼
梯及阳台详图等,若图纸附有建筑设计CAD 光盘更好;检
查建筑平面图上套型、尺寸标注是否清楚,若套型、尺寸不
清,无法进行平面图的绘制;检查设计单位提供的对图纸上
如水池、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制冷机房、消防控制
室等公用配套设施部位功能使用说明是否清楚,以便确定此
公用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是否能进行分摊;特别注意设计图上
的文字注释,如:平台、入户花园、连通阳台、架空层等等,
如何与房产测量的有关性质的界定一致,比喻“入户花园”,
在计算面积的技术规定条款中,不会有这个名词,而且“花
园”也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但实际上“入户花园”类似技术
规定条款中的“无柱外走道”或“不封闭的阳台”,究竟如
何定性,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明。
(2)尺寸数据的采集。在许多设计图上,设计的尺寸有柱
轴心尺寸,结构外墙尺寸,净尺寸等,这些情况与我们所需
的计算套内面积的墙体中心尺寸,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墙外
边沿尺寸,需要经过换算,所以,在作业时,要看清图上标
注的是什么部位的尺寸;在使用面积预测换算边长数据时,
还要考虑到房屋竣工后实际状况。如:设计为20cm 的墙厚,
加上墙体两侧粉灰层的厚度各2cm,实际为24cm;设计为
24cm 的墙厚,加上墙体两侧粉灰层的厚度各2cm,实际为
28cm。否则,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相差很大;对于有些房屋
边长没有标注的尺寸,我们也可以通过查阅结构图,对于楼
梯、阳台、高度
2.20米以上的落地飘窗等,在平面图上尺寸往往不准确,我
们必须以楼梯详图和阳台、飘窗大样图为准。另外,通过查
阅房屋开发商提供的建筑C A D 设计光盘尺寸数据也是一个
简捷的办法;要看清设计图各层上下之间的结构关系,如楼
层高度、阳台的顶盖,架空通廊的顶盖,大厅的高度,坡面
屋顶的层高等关系。设计为坡面屋顶的房屋,层高超过2.2m
(含)才能计算建筑面积,所以我们要在建筑剖面图上通过
图解三角形才能计算出2.20m 高度的准确位置。
(3)成果资料的检查、整理、归档。商品房预测成果资料
经过整理,书写技术说明报告,经过检查验收后,才能正式
地向委托人提交成果资料,归档使用。这里检查,主要是指
作业小组测绘员互相检查和测绘部门设置的质量检查机构
或专职检查人员。重点检查:预测算的分户界线,房屋使用
性质,与共有面积相关的建筑是否与图上一致;设计图上的
名称标注与技术规定的名词类别是否合理;房屋边长数据的
采集,有没有错误;面积的计算是否正确,共有面积的分摊
计算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幢号、室号编写是否符合房产发证
要求;委托人名称、房屋坐落地址、层数、结构等房产要素
注记有无遗漏差错等。 此外最好在预测成果报告中说明中
此面积仅供商品房预售使用,不能作为办理产权证依据,房
屋竣工时,凭竣工图纸及规划等相关手续即时办理竣工实测
等内容。
总的来讲,鉴于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不同,直接导致房
款的补和退。在具体工作中,即使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法》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处理,也会遇到很
多麻烦和纠纷。如实测面
积小于预测(合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
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
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这时,购买者少花了钱不会有
太大异议。在实测面积大于预测(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
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名部
分的房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这时购房者大多不
愿再补交房款,以至于对开发部门、测绘机构、房地产行政
主管部门不信任。常常引起争议和纠纷。要加大宣传力度。
开发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对建筑设计进行变
更,导致面积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告知购房者。要不断提高
房地产测绘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
系,不断加强测绘机构间交流和学习。 3 结语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在购房时了解,
预测和实测会有差异,面积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告知购房者。
要不断提高房地产测绘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健全完善的质
量保证体系,不断加强测绘机构间交流和学习。同时更要加
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房地产测绘行业从业人员的
综合素质,从技术上加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