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协议之研究——兼论完善福建省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
浅析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浅析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摘要:本文从管理学的角度,对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现状进行探讨,指出了其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进行了管理学分析,并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建议,以期待对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些思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研究的理论体系,引起人们对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视,加强环境保护,以构建和谐会。
关键词:政府绿色采购; 现状; 存在的问题引言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于节约能源、缓解能源紧张状况,推广节能产品、改善环境,降低能源费用、减少公共财政支出有着积极意义,是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其次,政府在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发挥了政府的表率作用,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此外,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大的经济主体,实行绿色采购对于扩大节能产品市场规模、降低节能产品初始成本,促进节能技术进步,最终实现绿色环保产品市场的繁荣有积极的意义。
一、政府绿色采购的内涵“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选购那些符合国家绿色标准的,无污染、有利于健康及符合低碳经济原则的产品与服务,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政府的绿色采购制度是有关政府绿色采购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组织、管理体制的总称。
绿色采购是人类面临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生存和发展受到威胁,进而对环境保护和资源问题进行思考和反思而提出来的,它有别于传统政府采购模式。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政府绿色采购观念:其一,政府绿色采购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再者,政府绿色采购着眼于可持续发展;最后,政府绿色采购提倡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模式。
二、目前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体系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与政策规定,一直到2003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将环境保护规定为我国政府采购的公共政策目标之一。
绿色采购如何推动政 府采购绿色化

绿色采购如何推动政府采购绿色化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其规模庞大、影响力广泛。
通过推行绿色采购,不仅能够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还能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那么,绿色采购究竟是如何推动政府采购绿色化的呢?绿色采购,简单来说,就是在采购过程中优先选择那些对环境友好、资源节约、能源高效利用的产品和服务。
这一理念的实施,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绿色采购标准的制定是推动政府采购绿色化的基础。
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的环保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明确规定哪些产品和服务符合绿色采购的要求。
这些标准应涵盖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原材料的获取、生产过程、使用阶段以及废弃后的处理等环节。
例如,对于办公用品的采购,可以规定纸张必须是再生纸,打印机必须具有节能模式;对于建筑工程的采购,要求使用环保型建筑材料,建筑物要符合节能标准。
有了明确的标准,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绿色采购评估机制。
这意味着在采购过程中,要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供应商的环境管理体系、产品的环保认证情况、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等。
只有通过评估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保证采购到真正的绿色产品和服务,还能促使供应商加强自身的环保管理,提高整个产业链的绿色水平。
在实施绿色采购的过程中,信息的公开透明至关重要。
政府应当及时公布绿色采购的政策、标准和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都能够了解政府采购的绿色化进程。
同时,还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和供应商的环保表现,接受公众的监督。
这不仅能够增强政府采购的公信力,还能促进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更多的企业积极投入到绿色生产和服务中来。
此外,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也是推动政府采购绿色化的关键环节。
采购人员作为采购活动的直接执行者,他们的环保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直接影响着绿色采购的实施效果。
因此,政府应当定期组织采购人员参加环保知识培训,让他们了解绿色采购的政策法规、标准要求和操作流程,提高他们的绿色采购能力。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26•【字号】闽政办[2004]46号•【施行日期】2004.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4]46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工作效率,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如下改进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请按此执行。
一、改进《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颁布方式。
从2004年起,《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颁布实施后,采购目录若无调整,不再每年重新颁布。
二、改进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工作。
在目前单位未能完全做到细化政府预算的情况下,取消政府采购计划层层核批的程序,由采购人在有年度预算依据或资金落实的情况下,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后,直接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计划批复手续。
三、改进政府采购运作方式。
(一)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将“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直接交由集中采购机构办理,减少办理委托手续的环节,采购人相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不变。
(二)扩大定点协议品种范围。
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中,能够实行公开招标确定定点协议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品种合理确定协议供货时间和金额标准,加快分步实施,以适应采购人的零星采购需求。
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具体程序和做法,加强对定点协议供应商的管理,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三)同类货物采购试行跟单采购办法。
对已招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在三个月内,采购人采购相同货物(不多于原中标数量),在市场价格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可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采用跟单的形式进行采购,不再重新招标。
浅议政府绿色采购

G overnment Procurement政府采购124 | ECONOMY政府绿色采购是遵循集约化、一体化、网络化的原则,提倡资源有效利用、上下游组织紧密结合的商业模式,能够降低供应链中无效物流的比重,减轻社会物流耗费对环境的压力,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在当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和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下,政府绿色采购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
目前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存在的问题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刚刚起步,推行绿色采购的理念相对较晚,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的举措晚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政策的定位也是由最初的反腐倡廉、节约财政资金逐步过渡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充分实现财政的社会职能。
因此,对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总结起来,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绿色采购意识淡薄。
目前部分采购人对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能带来潜在经济效益和长期社会效益的观点重视不够、理解不深,在具体采购时,过分强调经济有效性的短期行为,必然会阻碍绿色采购的实施和推广。
2、采购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绿色采购环节人才总体素质普遍很低,绿色采购的知识覆盖面和专业能力还比较欠缺,很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意义,绿色产品的标准、包装及生命周期分析等还十分陌生,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在国内的推行难以见成效。
3、绿色认证标准体系缺乏统一。
目前,我国节能环保标准很多,比如在节能认证上,既有节能标志,又有能效标志,也有十环标志,政府采购究竟采用哪个标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规范。
4、法律法规不够完备。
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整体上还存在结构性和功能性的欠缺,主要体现在对政策法律的实施对象界定过于笼统和抽象,随意性较大,政策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差,不够明确等。
5、环境标志的认证工作不完善。
我国目前正实施的环保、节能标志共有四种,在政府绿色采购的具体实践过程中,不同的标志各有侧重,互不相属,究竟采用什么标准操作实施时难以平衡。
6、绿色采购清单管理不完善。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闽政文[2005]332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
第三条省级政府采购是指省直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实施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采购代理机构,包括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经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五条采购单位,即《政府采购法》所指的采购人。
第六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七条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一)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
集中采购的项目由省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若无调整,不再每年重新公布。
(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为“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两类。
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三)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四)限额标准以下的实行分散采购。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八条采购预算与计划(一)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采购单位应在采购资金落实的情况下,根据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省财政厅办理采购计划批复手续(定点协议采购部分的采购计划,直接报省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二)采购单位应在市场询价基础上科学合理编报采购预算价格。
论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论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完善摘要: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一种有效制度,这一制度将更好的规范政府在采购中的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将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使国民经济和环境实现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在客观上在制度上保障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政府绿色采购立法采购清单政府采购实质上是一种公共采购,采购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政府的采购,实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首先,每年政府采购的金额是巨大的,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增强综合国力,将产生巨大的比例。
其次,政府采购也直接关系到政府政策意图的实施,提供的物资材料,以确保政策的实施。
政府的采购还关系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此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建设和改善,是中国经济进入了全球化所面临的必然选择,为中国走向世界的客观要求。
因此,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在我国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形势相当的紧迫。
一、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不仅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而且是中国经济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一步。
为了使国际政府采购的一般常规,并在有关市场尽快接轨,必须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结合的世界各国有益的经验,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我国经济最终融入到世界经济环境奠定了基础。
(一)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府采购实行集中开放,竞争性采购为特点的招标采购。
这些招标采购是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基础上实施的。
这三个必然要求,是在三个方面:第一,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是公有制经济实体,尤其是国有企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绝对主导力量,并成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国有资产产权不清晰,政府和企业“一家人”情况下,政府采购其实是一种形式上的资产转移,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业采购,所以不注重实用环保重点采购,这导致了大量的资产损失,甚至浪费国家资产,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省法院、省检查院、中央驻榕单位、各民主党派
省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相应更名为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仍挂靠省财政厅,承担领导小组的各项服务工作。
四、省财政厅是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需要由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政府采购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就其他需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事项提出方案或意见;
(二)定期向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全省政府采购情况,提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
(九)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事务。
五、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省政府采购中心为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各级政府可根据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省政府采购中心办理下列政府采购事务:
(一)对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属于部门有特殊要求性项目,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二)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
(三)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六、各级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要认真对照《采购法》修订本级原有政府采购的地方配套文件及相关制度,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主题词:财政管理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纪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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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
政 府采购中如何实现绿色采购
政府采购中如何实现绿色采购关键信息项:1、绿色采购的定义和范围2、政府采购的主体和职责3、绿色采购的标准和指标4、绿色产品和服务的认证机制5、采购流程中的绿色考量因素6、供应商的绿色要求和评估7、监督和评估机制8、激励和惩罚措施1、绿色采购的定义和范围11 明确绿色采购的概念,即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小、资源利用效率较高、可持续发展性强的产品和服务。
12 界定绿色采购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设施、能源资源、工程建设等领域。
2、政府采购的主体和职责21 确定参与政府采购的各级政府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22 设立专门的绿色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政策、监督执行和协调工作。
3、绿色采购的标准和指标31 制定科学合理的绿色采购标准,涵盖产品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如原材料获取、生产制造、运输配送、使用维护和废弃处理等环节。
32 设立明确的绿色指标,如能源效率、资源消耗、有害物质含量、可回收性等,并根据不同产品和服务类型进行细化和量化。
4、绿色产品和服务的认证机制41 建立权威的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体系,确保认证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42 明确认证机构的资质和责任,规范认证流程和方法。
43 对获得绿色认证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优先采购的资格。
5、采购流程中的绿色考量因素51 在需求确定阶段,充分考虑绿色需求,明确绿色采购的目标和要求。
52 招标和评标过程中,将绿色标准和指标纳入评审因素,给予适当的权重。
53 合同签订阶段,明确供应商在绿色生产、供应和服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6、供应商的绿色要求和评估61 对供应商提出绿色生产和经营的要求,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节能减排措施等。
62 建立供应商绿色评估机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监督。
63 鼓励供应商开展绿色创新,提供更优质的绿色产品和服务。
7、监督和评估机制71 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的监督机制,对采购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72 定期对绿色采购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机关绿色采购管理制度
机关绿色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加强机关绿色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减少资源浪费,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2. 促进节约资源和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3. 落实社会责任,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范围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对采购过程中的物品和服务进行绿色采购。
四、原则1. 绿色优先:优先选择符合绿色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2. 安全可靠: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3. 公平公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五、采购流程1. 确定需求:部门负责人确认需求并提出采购申请。
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预算。
3. 邀请供应商:采购部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招标投标。
4. 确定供应商:根据绿色标准、价格和服务等因素确定最终供应商。
5. 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绿色采购要求。
6. 履约监督:对供应商进行履约监督,确保其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
7. 评价反馈: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六、绿色标准1. 化学物质限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化学物质含量的限制。
2. 资源节约:提倡使用节能、节水、减少废弃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产品和服务。
3. 环境友好:符合环保标准,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4. 社会责任:供应商应具备社会责任意识,保障员工权益。
七、责任分工1. 机关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绿色采购工作。
2. 采购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和制度。
3. 部门负责人:负责提出采购需求并监督采购过程。
4. 供应商:应遵守绿色标准,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八、监督管理1. 定期检查:采购部门定期对机关绿色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报告公示:制定年度绿色采购报告,向社会公示机关绿色采购情况。
3. 立案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机关和供应商进行处理,严肃问责。
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实践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实践与对策研究本文简要概括了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实践,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的从法律法规、采购标准、环境标志和认证制度及采购清单制度、政府优惠政策、加强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标签:政府绿色采购绿色采购清单绿色采购标准环境标志Erdmenger认为,政府绿色采购是当供应商提供同等质量和功能的产品时,政府寻求更环保产品的行为。
我国多数学者认为,政府绿色采购就是通过政府庞大的采购力量,在政府采购中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生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实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实践2006年10月,我国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这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从而推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与政策上的突破。
近年来,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取得了一定进展,一些部门和单位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
如北京2008奥运会行动规划中明确表示:“在奥运设施建设中,广泛使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北京奥组委对每一类采购产品都规定了产品的环境要求,优先选购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
一些地方政府已颁布或正在制订地方的政府绿色采购法规,如贵阳市政府颁布了《贵阳市政府绿色采购管理办法》,以地方规章的形式保障政府绿色采购,青岛市已经开始了政府绿色采购的实践,深圳、厦门等一些城市正在制订本地的政府绿色采购法规。
2.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实践中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1)法律制度不完备。
我国2003年通过的《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明确将环境保护规定为我国政府采购的公共政策目标之一。
除此之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涉及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的政策文件,如2004年12月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6年年底进一步颁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007年年初再次发布调整后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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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社会 探 索
展环境标志认证的国家, 也是较早开展绿色采购的国家。 早在17年, 国就开始推行蓝天使环保标志( le ge 98 德 Bu l An Mak制度, r) 规定政府机构优先购买环保标志产品, 绿色采 购的原则包括禁止浪费、 品必 须具有耐久性、 产 可回收、 可 维修 、 容易弃置处理等条件 。 9 4 月2 日 19 年9 7 通过的循环经
国环保署(P ) E A 评估联邦机构执行R R  ̄6 0条的进展。 C A J02
依据R R 第6 0 条与美国总统第 111 C A 02 30号行政命令 的规
册》) 该 手册 。 主要用于指导欧盟各成员国如何在其采 购决策 中考虑环境 的问题, 为此欧盟委员会还建立了一个 采购信 息 数据库, 包括产品说明书、 生态标签信 息 目 等。 前, 欧盟的公共采购 占 其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 D ) 4 其 G P的1%, 中绿色采购占公共采购的平均份额为1%, 9 丹麦4 %、 0 瑞典 达5 %、 0 奥地 ̄2 %、 18 英国2 %、 J 3 德国3 %, 0 均超过欧盟的 平均值。 3成立政府绿色采购信息网络。 本被公认为在政府绿 . 日 色采购事业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9 4 本滋贺县率先制 19 年日 订绿色采购方钆 开始了日 本有组织的绿色采购活动。 为推 动此项行动计划, 9 6 本政府与各产业 团体联合成立 19 年日 了绿色采购网络( re ucai t r, P ) 目 G enP r s gNe Wok G N , 前 h n 已经发展了3 0 多个会员单位, 00 包括 日 本所有地方政府及大 多数知名公司, 并开发出了一系列针对不同采购产品的绿色 采购纲要, 建立了 包括6 0 0 多家供应商和超10 0 0 0 多种产品 的信息数据库。 0 3 月, t 2 0 年7 F 本政府 制定了绿色采购调查 共同化协议( P s)建立了绿色采购的信息咨询与交流制 J sI G , 度, 在政府、 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宣传绿色采购观念、 提供绿 色采购信息以及为会员间信息起到很好的交流作用。 4 大力推行环境标志认证措施。 .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
一
.
等方面做了名为 “ 环境、 然保护、 自 劳动安全和无毒的工作
场所 ” 的规定 。
会可持 续 发展 起 到积极 的作用。
2制订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手册。 0 1 欧盟制定的第 . 2 0年, 六个环境行动计划中有关自然资源管理与废弃物领域均涉 及到绿色采购的内容。 “ 在 整体陛产品政策( P” 将产 I ) 中, P 品的质量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采用税收优惠、 融入 生态设 计及环保要求、 使用生态标志三种措施来促进 “ 绿色产品” 的提 升。 为了避免混乱、 进一步协调各 国的行动, 0 4 2 0 年8 月,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 政府绿色采购手册》( 以下简称 手
令与总统行政命令作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基 础, 如 19 年 第 11 1 总统 令,“ 过 废 弃 物 减量 、 98 30号 透 资源 回收 及 联邦采购来绿化政 府行 动” 以及美国资源保护与回收法 , ( C A 第6 0条。 R R ) 0 2 其中总统第11 1 30号行政命令还授权美
究 福 省 属 益 科 院 基 科 专 自 选 项 《A 议 架 提 企 自 创 能 的 府 购 策 究 (号 200 — 的 : 果 建 省 公 类 研 所 本 研 项 主 题 目G 协 框 下 升 业 主 新 力 政 采 政 研 》编 : 118 ) 研 查 系 成之 P 0R0 5
・ 。
2O1 年 第 8 1 期
《 展研 究 》 发
政府采购协 议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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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 论完善福建 省政府绿色采购 制度 的相关规定
● 包则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内容提要] 政 府绿 色采购已 为 成 世界各国发展循环 经济, 构筑绿 色 经济模式的重要措施和突破口, 发达
国家在制度制订上已先行一 步。 本文在叙述 《 政府采购协定》(P ) GA 中的 “ 绿色” 条款和借鉴 ̄ P 成 员国政府绿 'A G 色采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 就进一步加强福建省政府绿 色采购制度建设, 提升绿 色生产技术, 进可持续发 促 展提 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 P 成员国政府绿色采购的成功经验 G^
政府绿色采购因具有消费规模大和市场带动作用明显 等特点, 可以成为引领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重要手段。 从 2 世纪9 年代初期德国、 本等国开始实施政府绿色采购 0 0 日 以来, 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 利用政府绿色采购来调节环 境保护、 促进环境 友好型社会的形成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 径和手段。目 前G A成员国纷纷推出各项推动绿色政府采 P 购的政策和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颁布绿 色采购的法律 条令。 国政府主要以联邦法 . 美
定, P 应指定含有回收材料的产品, EA 并颁布采购这些产品 的指导纲要。 —旦某项产品列入E A P 指定 目 使用联邦经 录, 费进行采购的部门就必须尽可能采购含有最高回收物质比 率的该类产品。 国政府采购法第2 章也对使用循环材料 美 3 和如何采购生态型产 品和服务, 以及采购政策的制定宗旨
[ 关键词] 《 政府采购协定》GA 政府绿色采购 ( ) P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6 01 D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3 0 7 2 1) 8 01- 10 — 6 0(0 1 0 - 112
G^ P协定中的 “ 绿色” 条款 政府采购协定》( 以下简称G A) P 是政府 采购贸易 在全球 范围内自由化的法律表现, 其目的是推行全球范围 的政府采购 自由化制度安排。( P 0 6 ( A20 修订本) G ) 新增环境 条款和内容明确规定环境保护将成为政府采购中考虑的因 素, 充分体现了G A P 对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视、 关注和支持。 这也对福建省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推进福建 省企业环保技术的进步, 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实现经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