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充足理由律的例子
逻辑学第三版答案第七章 逻辑基本规律

第七章逻辑基本规律一、下述议论是否违反逻辑的基本规律?如违反,说明违反了什么规律。
1.金人王若虚云:“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
又问无体乎?曰:有。
然则果如何?曰:定体则无,大体则有。
”答:不违反。
王若虚对同一对象“文章”从不同方面作出不同的断定,并不违反逻辑规律。
2.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
答:这句话包含如下逻辑矛盾: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包含了“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这句话本身也不能信,即包含了对自身的否定,这就违反了不矛盾律。
3.有的人拼命追求轻松。
答:这句话包含逻辑矛盾:“拼命”即“不轻松”,要“轻松”就不能“拼命”,“拼命”与“追求轻松”不能共存。
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违反了不矛盾律。
4.说“如果一个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那么他有选举权”,这显然是不对的;说“有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但他没有选举权”,这同样是不对的。
答:前者是“如果p,那么q”的形式,后者是“p 并且非q”的形式,二者是不同真、不同假的矛盾关系,对二者都加否定,自相矛盾,违反不矛盾律。
5.甲问:“该犯是否可判缓刑?”乙答:“对该犯判决过重了些。
”答:乙对甲的回答违反了同一律,犯“答非所问的”错误。
6.一个美国人问一个华侨:“你是日本人,还是韩国人?”这个华侨拍着胸膛说:“我是中国人!”答:美国人的问话是个虚假二支选言命题,遗漏了真支“你是中国人”,而且语气中还有对中国人的轻视。
正确的回答应是:“我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韩国人”,这是对虚假问题的拒绝。
而华侨避免正面拒绝,直说:“我是中国人”,表面上“答非所问”,实则隐含了“我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中国人”的回答,并不违反同一律和排中律。
二、应用同一律的逻辑知识,分析说明下列各段话有无逻辑错误。
1.目前,有些报刊热烈讨论什么是男子汉的问题。
对此,有议论说:“男子汉绝非‘奶油书生’,而是有理想,有抱负,有铮铮铁骨的男人。
它是勇敢、坚毅、力量的代名词。
可惜目前中国的男子汉太少了。
据说光北京市,就有上万名找不到男子汉的大龄姑娘。
逻辑的力量第一二课时—概念、辨识逻辑谬误(2021)

珠海一中红泥
指出下列语句的逻辑错误
● ⑥有人说《红楼梦》值得读,有人说不值得。两种意见我都不赞 成。读,太花时间;不读,又有点儿可惜。
● ——违反排中律
珠海一中红泥
指出下列语句的逻辑错误
● ⑦不薄之谓厚,不白之谓黑。 ● ——排中律使用不当 ●
珠海一中红泥
指出下列语句的逻辑错误
● ⑧《祝福》中,鲁四老爷知道祥林嫂的死讯后说:“不早不迟,偏 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珠海一中红泥
常见的逻辑谬误
● 一、概念含义前后不一致 ● 二、立场自相矛盾 ● 三、态度模棱两可 ● 四、理由站不住脚(推不出结论) ● ……
珠海一中红泥
指出下列语句的逻辑错误
● ①鲁迅的作品不是一天能读完的,《孔乙己》是鲁迅的作品,所 以,《孔乙己》不是一天能读完的。
●
——偷换概念,违反同一律
ab
ab
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五种基本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
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任何两个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必然是并且只能是其
中的一种。另外,单独概念之间只能是全同关系或全异关系。
珠海一中红泥
在中国第一个进入太空的人是杨利伟
命题:判断性语句。 推理:将一组命题结合起来的过程。 论证:用某些理由支持某一结论的思维 方法。
——违反不矛盾律
珠海一中红泥
(3)唐苏味道初拜相,依违无所发 明,具位而已。常谓人曰:“决事 不欲明白,误则有悔,摸棱持两端 可也。”
——违反排中律
珠海一中红泥
(4)“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 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 善游’”(《吕氏春秋》)
——违反充足理由律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与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在思考总是和表达思想的时候,要正确的使用这些思想形式,并使之符合逻辑思维的这些基本要求,就必须遵守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人们在进行正确的思维的进修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共同准则,无论使用概念、作出判断、进行推理,都必须遵守它。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有四条,这就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其中,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十七世纪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总结出来的十七世纪哲学家,充足理由律是从十七世纪哲学家莱布尼茨总结出来的。
这些规律是从人们逻辑思维的实践中概括出来又在实践中得到证明的,反过来,它又对人们的思维活动起着制约和指导的作用。
正面我们就对这四条规律作些简要的介绍,同时说明这四条规律与语言表达的逻辑性的关系。
一、同一律同一律是使思维和语言表达具有确定性的一条规律。
我们先看一个例子。
有一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在我们国家里,劳动是光荣的,不劳动者不得食。
为了更好地了解生产,组织生产,指挥生产,领导干部和科室人员更应该定期到车间和班组参加劳动。
长期脱离劳动,就要犯.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
读到这里,我们会感到这段话里,作者四次使用了“劳动”这个概念;在“劳动是光荣的”、“不劳动不得食”这两句中,“劳动”所指的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而在后面“领导干部和科室人员更应该定期到车间和班组参加劳动”、“长期脱离劳动,就要犯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这两句当中,“劳动”所指却只是体力劳动了。
这就是说,在同一段话里,“劳动”这个概念的含义不同,在上下文里没有保持同一个确定的内容,这就造成了意思上的混乱。
在逻辑上,这叫“偷换概念”,也就是违反了同一律。
同一律要求,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想必须保持同一性,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一个概念必须保持确定的同一内容,不能任意变更;(二)一个论题也必须保持同一性,不能任意转换。
同一律的公式是:甲是甲。
上面举的例子就是在使用概念的时候没有保持同一内容,同一段话里,也就是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劳动”这个概念指的不是同一事物,这就是违反了同一律。
chap10.4 充足理由律

又如,某青年被确定为,一个案件的作案者, 理由是他有作案时间,而且进入过作案现场。如 果单凭这两条理由确定他是罪犯,就违反了充足 理由律,因为理由是不充分的:有作案时间和进 入过现场都只是作案的必要条件,但只凭这两条 理由是不够的,还需其他证据。 这种理由不充足的错误大都是由于违反推理规 则所致。如上例,我们可以分析为下列推理: ⑦ 如果他是罪犯,他就有作案时间;他有作 案时间;所以,他是罪犯。 ⑧ 如果他是罪犯,他就进入过犯罪现场;他 进入过犯罪现场;所以,他是罪犯。 以上两个推理,都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根据前 面所学的知识,可以发现它们都违反了“肯定后 件不能得出结沦”的规则。
第四节 充足理由律
2. 充足理由律的要求 第一,理由必须真实。 理由是证明某种思想或推断为真的根据,如果 理由不真实,靠它支持的推断就会失去基础。
第二,理由与推断之间有必然逻辑联系。 有些推断,虽然理由是真实的,但理由与推断 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或是理由不充分,那 么,同样不能证明推断的真实性。
③ 宇宙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因为宇宙是上帝创 造的。 上帝创造的东西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 这个论证的理由“宇宙是上帝创造的”和“上 帝创造的东西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都是子虚乌 有的假命题。
(二)推不出 “推不出”的逻辑错误,就是作为理由的判断 虽然是真实的,但是与推断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或者理由不充分,从而理由推不出推断。 “推不出”的逻辑错误的特点就是,即使理由 是真实的,也不能得出推断是真实的。论辩中的 “蛮不讲理”、“强词夺理”等错误,大都属于 这类逻辑错误。
二、违反充足理由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一)虚假理由 虚假理由是指以虚假的命题或观点作为推理、 论证的根据。在一个推理、论证中,前提或论据 是推出结论或证明论题真实性的根据,如果前提 或论据虚假,结论或论题的真实性就不会得到证 明。 所谓虚假理由就是用作理由的命题是虚假命题。 虚假命题作理由是违反充足理由律的。即使推理 形式有效,从虚假前提(理由)推出的结论(推断)也 不能保证是真的。虚假理由属于思维内容方面的 非形式谬误。
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作者:————————————————————————————————日期: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概述: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规律,它们普遍地适用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相对于各种逻辑形式特有的规律(规则),它们是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
我们在思维中经常运用的各种逻辑形式,都有她各自的特点和各自特殊的规则,例如,概念的定义和划分,判断的换质、换位,以及各种推理和论证,都在遵守自己的一些特殊的规则。
但是我们在思维过程中除了要遵守这些特殊的规则外,还要遵守一些基本的、广泛适用的逻辑规律。
这些基本规律分别贯串于所有逻辑形式之中,是思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是运用各种逻辑形式的总原则。
各种逻辑形式的具体规则是由基本规律产生出来的,是基本规律在各种逻辑形式中的具体体现。
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即同一律、矛盾律(有的书叫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遵守这些逻辑规律,就可以使我们的思维首尾一贯,保持同一和确定,从而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有逻辑性和论证有说服力。
违反这些规律的要求,我们的思维的论证就会含混不清,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和无论证性,从而也就不能达到正确地表达思想,交流思想和正确地认识事物的目的。
逻辑的基本规律是思维规律,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
事物本身并不存在是否遵守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问题。
但它们又不是和客观现实亳无关系的纯粹的思维规律。
这些逻辑规律虽然只在思维论证中起作用,但却都是客观事物的一定的规律、方面和关系的反映。
人们能发现、认识它们,并在思维实际中加以运用,但不能改变或废除它们。
一旦人们违反了这些规律的要求,思维就会发生混乱。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相对固定性的反映,而充足理由律则是事物的因果必然联系的反映。
因此,它们带有强制性和规范性。
一、同一律1、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具有同一性。
《逻辑的力量》课件+2023-2024学年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

要求:请同学们根据预习知识《师说》练习册p131-p136内容,完成下面表格的填写。
逻辑规律
公式
要求(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
逻辑错误类型
同一律
矛盾律
排中律
充一时间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
逻辑错误类型
同一律
矛盾律
排中律
充足理由律
A是A
如果是真就是真如果是假就是假
混淆、偷换概念转移、偷换论题
“你不会放了我”
2.某珠宝商店失窃,甲、乙、丙、丁四人涉嫌被拘审。四人的口供如下: 甲:案犯是丙。 乙:丁是罪犯。 丙:如果我作案,那么丁是主犯。 丁:作案的不是我。 四个口供中只有一个是假的。 如果以上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是真的?( )(3分) A.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乙。 B.说假话的是丁,作案的是丙和丁。 C.说假话的是乙,作案的是丙。 D.说假话的是丙,作案的是丙。 E.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甲。
逻辑的力量 01
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
素养目标
壹
贰
叁
《学习任务一:第一赛段——生活观察下的逻辑知识学习和逻辑谬误辨析》名师单元教学课件(3课时)

(二)违反不矛盾律所产生的错误 所有S是P;所有S不是P。 这个S是P;这个S不是P。 所有S是P;有些S不是P。 所有S不是P;有些S是P。 凡是具有上述逻辑形式的成对判断,不论具体内容如何,都必 有一假,至少有一假,不能同时断定为真。 必须注意,不矛盾律仅在同一时间、同一角度观察、议论同一 对象时才是适用的。反之,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也可能都是真的。
四、充足理由律 (一)充足理由律的含义 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 (二)违反充足理由律所产生的错误。 理由虚假,无法推出结论。 明确 1.违反“同一律”的案例。 (1)鲁迅的作品不是一天能读完的,《孔乙己》是鲁迅的作 品,所以,《孔乙己》不是一天能读完的。
明确:第一个“作品”是鲁迅所有作品的总称,第二个“作品” 是各个作品的通称,不是同一个概念。
3.违反“排中律”的案例。 (1)有人说,《红楼梦》值得读,有人说不值得,两种意见 我都不赞成:读,太花时间;不读,又有点儿可惜。 明确:“读”和“不读”相互矛盾,不能都否定。 (2)不薄之谓厚,不白之谓黑。 明确:屏蔽了白与黑之间的中间状态,让人在两个极端之间作 出判断或选择,这是在并非矛盾(有第三种可能存在)的情形下使 用排中律。
第一赛段
生活观察下的逻辑知识学习和逻辑谬误辨析
学习任务设计说明
本学习任务主要围绕“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这一学习 板块进行,通过具体的逻辑学经典案例的学习,在相关主题 活动中自主建构逻辑知识;通过日常案例分析,合作学习并 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
第一课时
学习目标
通过自主建构相关逻辑知识,合作完成逻辑学经典案例剖析。
目录
01 学习活动一:逻辑纠察积分赛·第一赛段
导入:已识“逻辑”真面目,料“逻辑”看人多谬误
积分赛第一季正式开始。
逻辑学的四大定律

逻辑学的四大定律《逻辑学的四大定律》嘿,小伙伴们!你们知道逻辑学有四大定律吗?这四大定律可神奇啦,就像我们学习中的超级武器,能帮助我们理清思路,分辨对错呢!先来说说“同一律”吧。
同一律就像是我们走路的固定路线,如果我们说的话或者想的事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那不是乱套啦?比如说,我们讨论一只小狗,说它是白色的,可爱又活泼,可不能突然又说这只小狗是黑色的,还凶猛无比。
这就违反了同一律,就好像我们在走一条路,走着走着突然拐到另一条路上了,那不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吗?再讲讲“矛盾律”。
这矛盾律呀,就好比我们不能说一个东西既是圆的又是方的。
这怎么可能嘛!如果有人说今天既下雨又没下雨,那不是很奇怪吗?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排中律”也很重要哦!它就像我们必须在两个选项中做出一个选择,不能模棱两可。
比如说,这道题要么做对了,要么做错了,可没有什么中间状态。
这就好像我们站在岔路口,总得选一条路走,不能停在中间不动吧?最后是“充足理由律”。
这个定律就像是我们做事情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不能随便说个理由就想让人相信。
比如说,老师问我为啥没完成作业,我可不能随便编个理由,得有实实在在的原因才行。
有一次,在课堂上,老师出了一道数学题,让我们判断对错。
小明说这道题是对的,可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老师就问他:“小明,你凭啥说这道题是对的呀?难道就凭你随便一说?”小明一下子就红了脸。
这就是没遵守充足理由律呀!还有一次,我们小组讨论周末去哪儿玩。
小红说去公园,又说公园不好玩,要去游乐场。
小刚就急了:“小红,你到底想去哪儿,怎么一会儿一个样,这不是违反了同一律嘛!”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
小伙伴们,你们说逻辑学的这四大定律是不是特别有用?它们就像我们思考的指南针,能让我们的脑子更清楚,不会犯糊涂。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可一定要好好运用它们,这样才能更聪明,更厉害!我觉得呀,逻辑学的四大定律就像是我们的好朋友,时刻提醒我们要想得清楚,说得明白,做得正确!让我们一起和它们做好朋友,变得越来越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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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充足理由律的例子
在法律领域中,充足理由律通常是指在做出任何决策或采取行动前,必须有足够的理由或证据来支持该决策或行动。
然而,有时候我们可以找到一些例子,这些例子显示了违反充足理由律的情况。
让我们来看几个这样的例子。
首先,假设有一位法官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他基于个人喜好或偏见,没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对被告的定罪。
他的决定完全是基于主观观点而不是事实依据。
这是一个典型的违反充足理由律的例子,因为司法系统应该是公正和客观的。
另一个例子是在行政领域中。
假设一个政府机构决定关闭某个公共设施,但他们没有充足的理由或数据来支持这项决定。
他们没有进行足够的研究或评估,也没有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这种情况下,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合理性,也违反了充足理由律。
此外,商业领域中也存在违反充足理由律的例子。
例如,一家公司决定裁员并解雇一些员工,但他们没有提供充足的理由或解释来支持这一决定。
他们可能没有进行员工绩效评估,也没有证明解雇是出于商业必要性。
这种情况下,公司违反了雇佣法规定的职工权益和充足理由律。
总之,违反充足理由律的例子可以在各个领域中找到。
无论是在司法、行政还是商业领域,确保决策和行动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据是至关重要的。
充足理由律的遵守有助于维护公正、透明和合法性,进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