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 25学分,其中 I 类学分 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 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可授予 I 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

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

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 I 类学分计算方法

3小时授予 1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

按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 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 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 1、 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 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

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第一作者 -第三作者(余类推)

(1)国外刊物10-8学分

(2)具有国际标准刊号( ISSN)国内统一刊号( CN)的刊物6-4学分

(3)省级刊物5-3学分

(4)地(市)级刊物4-2学分

(5)内部刊物2-1学分

4、科研项目:

已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12345(1)国家级课题10 9 8 7 6学分

(2)省、部级课题8 7 6 5 4学分

(3)市、厅级课题 6 5 4 3 2学分

5、科研成果:

(1)国家级成果奖第 1-第 7完成人(余类推)

一等奖 25-18(最低 10分)

二等奖 20-15(最低 8分)

三等奖 18-10(最低 6分)

(2)省(部)级成果奖第 1-第5完成人(余类推)一等奖 15-10(最低 6分)

二等奖 10-6(最低 5分)

三等奖 8-4(最低 3分)

(3)厅级成果奖第 1-第5完成人(余类推)

一等奖 10-6(最低 5分)

二等奖 8-5(最低 4分)

三等奖 6-3(最低 2分)

6、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 1学分。

7、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 1学分。

8、发表医学译文每 1500汉字授予 1学分。

9、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

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 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 10学分。

10、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

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 0.2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 10学分。

11、学术会议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会议类别第一作者 -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际会议8-6

全国会议6-4

行政区级会议5-3

省级会议4-2

在会上宣读论文者,按上述标准给分,书面展出和摘要等的作者,记总分2学分,仅列标题者记总分1学分。

Ⅱ类学分由单位主管继续教育部门负责审核。

(三)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按该项目所属等级及规定的学分数

办理;编制远程教育课件的脚本,按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属级别授予标准记分。

未确定学分的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Ⅱ类学分按每15个学时 1学分计算,每年最多不超过 15个学分,由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四、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 25学分(I 类学分算 5分,Ⅱ类学分算 20分)。

五、学分登记和考核

(一)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分,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现

代远程教育仍按此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教学单位和教学站点需密切配合。

(二)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按照统一样式印制和发放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日期、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由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

(三)各单位主管职能部门每年应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

基本情况和所获学分数登记,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桂卫继字[ 1996] 2号)同时废止。

八、本办法由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转发《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按照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学分数不得低于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不超过10分,Ⅱ类学分数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规定办理。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

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

2019年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答案

1、学校作为法人的主要特点()。(2分) 公益性 民事活动范围的有限性 财产的受限性 盈利性 2、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分) 德育 智育 体育 美育 3、《教师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2分) 边远贫困地区 县级中小学 少数民族地区 乡镇中学 4、在德育工作中,下面哪些方式是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的?()。(2分) 看爱国影片 读爱国人物故事 参观一些工厂的生产过程 参观烈士纪念馆 5、关于小学生道德发展特点的描述,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2分) 10岁以下的儿童道德判断基本是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

10岁以下的儿童认为规则(规范)是由权威人士(家长、教师)制定的,是不可改变的,要严格地遵守它们 10岁以上的儿童基本处于自律道德发展阶段 10岁以上的儿童认为判断一个行为不仅要看后果,也要看意向 6、以下不属于中小学德育教育的内容?()(2分) 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以及个人品质 国家政权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2分) 增强爱国精神,弘扬民族精神 确立远大志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规范文明行为,培养基本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提高基本素质,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8、遭遇火险正确脱险方法有下面的哪几条()。(2分) 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从安全通道匍匐前进 披上浸湿的衣物,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用床单、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从楼上小心滑下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9、热传播的途径有()。(2分) 热传导 热感应 热对流 热辐射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方案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学分登记对象 全体在编在职教师。 二、学分登记范围 (一)教师参加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各类培训。 (二)教师参加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支教等活动。 (三)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活动,包括集体教研、听评课、学术研讨、专题讲座、师带徒、素养达标、教学比武等。 (四)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包括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出版著作、承担各级教改项目和科研课题、各项教学、科研获奖、志愿服务等。 (五)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提升学历(学位)的学习活动。 三、学分登记原则 按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登记本级培训学分,学校负责登记校本培训活动和自主研习活动的学分。

四、学分登记方式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采用信息系统网上登记方式进行管理。依托“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认定—查询—统计检索”等功能,学校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录入“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学校管理员分别享有查询、登记、认定、统计、检索等权限。 五、学时与学分计算办法 以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确保教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省远程研修不少于180学时,市、县面对面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市级集中培训10学时,县级集中培训50学时),校本培训活动和教师自主研习活动累计不超过120学时。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面对面集中培训项目,教师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培训项目开班通知和培训证书中注明的学时数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1学时计1学分。 (二)以网络研修形式组织的省培或国培项目,学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或根据培训结业证书注明的学时数进行折算,原则上1学时计1学分。 (三)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等任务,依据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时证明计算学分,原则上1学时计2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和要求 (一)学分分类 1、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I类学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教育基地举办,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4、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学分的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以获得规定的学分。 2、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要求为: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初级及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 3、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五年)内,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累计不得低于25学分,且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中有不低于10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获得。 4、经单位批准,凡参加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的25分。 5、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累计6个月及其以上,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参加援外(援藏)医疗队6个月及其以上,或参加6个月及其以上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和指导老师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 二、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I类学分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属单位或一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上海市继续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二)II类学分

教师继续教育总结20篇

《教师继续教育总结》 教师继续教育总结(一):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透过不断地学习,使我们不但在理论上对教育、教学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并在教学中与实际相结合,不断的实践,取得了必须成效。在现将一些学习体会做个小结。 一、透过对继续教育的学习,我首先是更新了观念:对教师来说,研究是学习、反思、成长、发展的同义词,与专业人员的研究具有质的区别。它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诊断性研究及实践者对自身实践情境和经验所做的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反省。透过学习,从过去的我与此刻的我的对话交流,是努力摆脱已成的我,为不断获得新生的过程。努力研究自己,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发展自己、更新自己。 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守护人。他将教师主角定位于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教师首先是学习者,不仅仅要善于向实践学习,向理论学习,而且要向学生学习。教师是研究者,带领学生主动用心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教师是实践者,实践的内涵是变革。 二、透过学习,使我重新认识了自己的职责,树立了科学的教育观。 我们见到的老师都是极有威严的,教师的观点是不容质疑的,这就使得教师真正成为了颇有权威的传道、授业、解惑之人。然而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教师的社会道德品质也在一并的传授给学生,或者由学生间接体会。 因此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者,他还要为培养下一代可塑型人材做出贡献。由此可见,教师的职业特征具有未来性,管仲说:百年树人。我国未来能否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就要靠我们这一代教师培养的祖国的下一代。因此,我们要认清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树立崇高的职业信念,为祖国的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石。 为此,我们应为祖国培养出全面素质的创新人材。对于我们的学生我们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不能用成绩把他们分为三六九等,也不能由于好恶而疏远或亲近谁,我们应给予他们同等的发挥创造的机会,让他们在我们创造的气氛中健康成长。 三、透过业务学习,使我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透过继续学习,首先使我认识到了自己的教学水平距离名优教师还有很大差别。我虽然教过不同的年级,对所教教材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但体会尚浅。因此在我执教的第二次我着重加强了教材的分析,利用所学理论去备课、备学生,去认真讲课,去研究习题,逐步在课堂教学中取得了必须效果,使学生在课堂四十五分钟能充分接收新的信息,减少课业负担,多一些时间去体会,多一些时间发展其他方面的素质。 同时,在科研上,我从尝试性的探讨开始有意识的加强自己在这一方面的研究,使自己的教学逐步向科研发展。因为新时代要求我们不仅仅是教师,更要成为一名教育家。 四、透过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逐步明确了学生的喜好,明确了自我塑造的目标,从而在教学科研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 过去只明白埋头于书本知识,信息闭塞,不善于交流,使得一些好的经验未能融于自己的教学,而自己的一些体会又未能及时整理,因此使自己的发展缓慢前进,经过学习,使我的进步有很大提高,主要体此刻科研论文的发表及科研成果的及时总结上,及教学效果上。 总之,透过继续教育的学习,学到许多新的知识,但是更让我看到我自己的不足,我还要和学生一样努力学习,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和学生共同成长。因为学习和学会学习不仅仅是学生的事,也是我们老师务必做的事!学习是永久的主题!我相信,透过这次培训,我将会对新课程理念有更加深入地把握,也会更深刻地理解所包含的教育理念,更好的做好新课改工作。 教师继续教育总结(二): 自实施继续教育学习以来,本人严格执行校园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努力工作,现将学习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职责感和紧迫感a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发展,对教师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个人教学水平,我认真学习新课标,领悟新课标精神,努力做好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本学年,我认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

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低于10学分,I、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0学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不区分I、II类学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师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必修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 (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5学分。

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答案

. ) (2)。分、学校作为法人的主要特点(1 公益性 民事活动范围的有限性 财产的受限性 盈利性)等有机、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 2(2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分 德育 智育 体育 美育 、《教师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从事教育教学3) 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2分 边远贫困地区 县级中小学少数民族地区 乡镇中学 ) )。、在德育工作中,下面哪些方式是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的?(4 (2分 看爱国影片 读爱国人物故事参观一些工厂的生产过程 参观烈士纪念馆)

分(2)。、关于小学生道德发展特点的描述,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5 10岁以下的儿童道德判断基本是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 . . 家长、教师)制定的,是不可改变的,要严格地遵守(岁以下的儿童认为规则(规范)是由权威人士10 它们 10岁以上的儿童基本处于自律道德发展阶段 10 岁以上的儿童认为判断一个行为不仅要看后果,也要看意向) 、以下不属于中小学德育教育的内容?((2)6分 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以及个人品质国家政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未成年人7) 分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2 增强爱国精神,弘扬民族精神 确立远大志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规范文明行为,培养基本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提高基本素质,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 )。、遭遇火险正确脱险方法有下面的哪几条(8 (2分 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从安全通道匍匐前进 披上浸湿的衣物,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用床单、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从楼上小心滑下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学分很重要的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关键字: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 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市(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 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省、市(州)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市(州)级学分3 学分。 4、上述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 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1—5个月,经考 核合格者,每月授予5学分。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依此类推) 4、国外刊物10-9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8-7学分 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省级刊物6-5学分 地(市)级刊物4-3学分 内部刊物2-1学分 5、科研立项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依此类推)? 国家级课题10、9、8、7、6、5、4学分 省、部级课题8、7、6、5、4、3、2学分 市、厅级课题6、5、4、3、2、1、1学分 6、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7、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8、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9、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 10、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 第1项、第3—10项由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查授分。? (三)学分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规定的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0分,所获I、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10分(不区分I、Ⅱ类学

(管理制度)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俩类。 (壹)Ⅰ类学分 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壹级学科学会举办、且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

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之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之上医院)、县级及之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 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 (壹)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壹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壹)。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

教师继续教育5年计划

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一、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认识 我是小学体育教师,了解学生的特点,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群充满稚气、天真烂漫的孩子,他们好说、好动,没有是非判断能力,因此,教学细节也是教师教学观念的一种流露,是教师教学智慧的一种体现,教师上课要关注“教学细节”这样才能落实理念、改变行为、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的全过程。其次,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班里的每一个孩子还要充满爱心和耐心,这样学生就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和练习之中,教师既要教会学生科学的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怎样做事,让学生对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感兴趣,使学生感受到体育运动的快乐和锻炼身体的重要性,培养团结协作的和不怕困难的精神。 教师自我专业的发展应该根植与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在自己熟悉的领域中探究、反思和理论提升。学会规划自身的教师生涯,在不断实现规划目标中完善自己,发展自己,成为一名学生爱戴,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好教师。 二、自身状况分析 首先热爱本职工作,对学校的发展充满期待,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在工作中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度的责任心,遇到困难能赢头而上,取得成绩能戒骄戒躁。虚心好学,积极进取,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认真做好笔记,努力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去,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提升自身的修养,为人师表,尽心尽责,以平等、友好、负责的态度处理好于学生家长的关系。 三、教学工作 1、对教材的驾驭能力较强 在几年的教学经验中,我深深的感悟到,要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备课必须熟悉教材,特别备好学生。由于小学阶段的学生好动,是非判断能力较差,备课时必须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从几年的经历来看,同学们对游戏和比赛的方式很喜欢,对粗糙的讲解乏味,所以,教师备课时要把乏味的讲解变为学生接受的方式进行教学,这样会事半功倍。 2、数学语言规范 在教学中,教师的一言一行对于学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用较规范的语言表述”是课程标准中的其中一个要求。在平时的教学中,我十分注重自身的语言是否规范,要求学生必须听口令行动,同时也十分重视引导学生用规范的语言来表示,我把这视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逻辑思维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存在不足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事厅文件 黔人通【2007】290号 关于下发《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全省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通知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18日印发共印600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 管理办法(试行) 为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实际效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授予与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时要求 2008年1月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二、学时授予标准 (一)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均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时数计算;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计算学时。 (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或进修,按实际学习学时计算。 (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获奖成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均可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以下分值均是独立完成时的分值,若是合作完成的,需按其每人工作量比例分计学时)。 县(处)级成果计3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3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2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10学时);地(厅)级成果计4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4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3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20学时);省(部)级成果计7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7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6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50学时);国家级成果计8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8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7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60学时)。 学术、技术论文在系统内交流刊物发表的计20学时;在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出版的计30学时;在国内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计40

江苏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3〕29号) 各市人事局、卫生局,厅直属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学术团体: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保证教育质量,我们结合形势的发展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教育厅 二○○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 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实效,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序健康地开展,根据《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01]5号),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全继委发[2001]第02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项目的申报和认可 第一条经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省卫生厅公布的项目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第二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重视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对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 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 3.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填补省内空白的技术和方法。 第三条市级以下单位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向所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由各市汇总上报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总结2020

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总结2020 教师专业是动态发展的、终身持续的过程,现代教学应是建立在教师学习基础上的。必须在加强和发展教师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同时,加快教师专业化进程,以适应学习化社会、终身化学习的需要。由此通过对教师专业观发展历程的回顾,通过对教师专业能力的时代内涵以及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改革原则的论证和阐述,探讨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创新的机制,明确教师的专业成长与教学的发展性是一种不断演进、不断超越的创造发展历程。因此,努力实施继续教育工程,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的建设,开展面向21世纪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面临新形势的需要,是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综合实力的需要,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育夯实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必将迎来一个美好的春天。 教师继续教育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学习期间,在与实际相结合不断的实践,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现将一些学习体会做个小结。 一、通过学习,我首先是更新了观念:对教师来说,研究是学习、反思、成长、发展的同义词,与专业人员的研究具有质的区别。它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诊断性研究及实践者对自身实践情境和经验所做的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反省。通过学习,从“过去的我”与

“现在的我”的对话交流,是努力摆脱“已成的我”,为不断获得新生的过程。努力研究自己,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发展自己、更新自己。 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守护人。他将教师角色定位于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教师首先是学习者,不仅要善于向实践学习,向理论学习,而且要向学生学习。教师是研究者,带领学生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教师是实践者,实践的内涵是“变革”。 二、教育无小事。一个细节可能会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一个教师最可贵的品质在于他能从日复一日的教学生涯中领悟和体会到教 育的真谛,开掘出散发着新鲜芳香、体现着高尚情操的教育细节。学生是具有极大可塑性的个体,是具有自立发展能力充满创造力的生命体。概括地说,教育的真谛在于启发自觉,在于给心灵以向真、善、美方向发展的引力和空间。 三、就人格而言,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域、任何学段,师生之间都应该是天然平等的。教师和学生不但在人格上、感情上是平等的朋友,而且也是在求知识的道路上共同探索前进的平等的志同道合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保障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逐步规范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师范[1998]25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 记制度的主管部门,地(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高中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验证及学分审核工作。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负责集中培训部分学分的登记。教师任职学校负责登记本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自学部分的学分。 第三条继续教育登记的对象是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全体学历合格的在职教师。 第四条继续教育登记的内容为登记对象参加继续教育活 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活动项目、活动时间和取得的学分等。 第五条继续教育登记的范围 根据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要求,教师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继续教育活动一般包括集中培训和自学两大部分,下列的继续教育活动可列入登记范围: 集中培训的登记范围 1.参加按教育部继续教育课程指南和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继续教育课程方案,使用规定的继续教育教材,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师范(教师进修)院校,培训部,小教、幼教培训中心有计划组织的各种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 2.参加按照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需要安排的,由教师进修院校或教研、电教等机构举办的,有明确学习内容、有考核措施的各种应急性培训。

3.参加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属于提高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各种培训班,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列入登记范围。 4.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由各级教科所(教研室)、电教馆(站)、教学仪器站等部门开展的教学技能训练、专题讲座、教研活动、教改实验、优质课竞赛、教育科研等活动。 5.经教师的任职学校批准,参加属师范专业或与教师所教学科紧密相关的提高学历层次或第二学历教育的自学考试。 6、经任职学校批准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 7、参加校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 自学登记范围: 1.教师本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开列的继续教育课程计划进行的自学。 2.教师撰写的学术专著、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经验文章,编写的教材、教参以及统一组织考察活动的考察报告。 3.教师参加本校、本科组开展的各种教研活动等。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学分计算标准: 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分计算 1.参加教师进修院校、教师培训中心举办的继续教育的脱产培训,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考试)合格者,其学分按开出课程的学时计,每3学时计1学分。 2.参加教师进修院校、教师培训中心、教科所(教研室)、电教馆(站)、乡教辅站举办或组织的继续教育业余辅导、专题讲座,听课者,按实际听课时间以学时计算,3学时计1学分;担任主讲者,根据主办单位的级别按实际讲课时数乘以3(自治区级以上)、或2.5(地市级)、或2(县级)或1(乡级)计算学分。听课者以听课笔记为依据,主讲者以主办单位的聘书为依据。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形式,学分分为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两大类。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一)项目学分 项目学分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 1.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含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特批项目;滇沪合作协议中经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上海市级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等),由卫生部或云南省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4)三年制规范化培训、学历教育、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医疗队、卫生支农和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等。 2.II类学分 (1)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2)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云南省预防医学会、云南省口腔学会、云南省护理学会、云南省医院协会、云南省医师协会等省级学术团体举办的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自管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综述)、出版医学著作、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自管学分。 二、学分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临床医师(含中

教师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完整版)

教师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教师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第一篇: 201X年教师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各种方式,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学习中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使自己的工作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做更多更有益的工作。 二、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进一步激发对人民教育事业的热爱,更深刻理解新课标理念,把握新时期学生生理、心理特点,不断获取本学科的最新知识和信息,熟悉所任学科教材内容,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使自己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具体 措施: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期政治、业务学习。 2、积极参加学部、学科组组织的校本教研活动 3、听从学校安排,按要求参加区省、市、区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4、按区教体局和学校继续教育要求,自学规定的继续教育材料,做好自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5、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反思等文章。 6、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的考核登记。 第二篇: 教师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教师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曹建新 一、指导思想: 通过各种方式,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学习中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使自己的工作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做更多更有益的工作。 二、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进一步激发对人民教育事业的热爱,更深刻理解新课标理念,把握新时期学生生理、心理特点,不断获取本学科的最新知识和信息,熟悉所任学科教材内容,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使自己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具体 措施: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期政治、业务学习。 2、积极参加学部、学科组组织的校本教研活动 3、听从学校安排,按要求参加区省、市、区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 通知 各中心学校、局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计算与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黄冈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近期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市直有关单位人员。 二、登记时限 1月1日——12月31日(跨年度培训项目按培训结束日期纳入当年度登记)。 三、登记程序 1、宣传政策(3月上旬)。各学校组织学时登记管理员学习有关政策,作好学时登记业务培训。印制《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个人申报表》等相关表册资料,召开教职工大会布置学时登记工作。 2、个人申报(3月中旬)。教师个人填写《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个人申报表》,并向所在学校提交培训单位发放的《学时登记卡》或《培训结业证书》、个人学习笔记、听课笔记、论文发表刊物、获奖证书等相关原始凭据。 3、学校登记(3月中旬)。各学校学时登记管理员根据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核算学时,填写学时汇总表。并将申报材料整理装入到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4、公示上报(3月下旬)。学校将学时汇总表在校内公示一周。在此期间若发现错登情况应及时更正。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将学时汇总表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5、市局审定(4月上旬)。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对各校报送的学时数据进行审核,并按申报人数的10%随机抽查学时登记情况(集中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审定后,统一打印并发放“学时登记年卡”,并在《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张贴学时登记卡,加盖学时登记专用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校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校长要负总责,全程参与学时登记工作,确保学时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黄冈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和《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让广大教师明确开展继教学时登记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坚持标准,依规核算。各学校要认真领会省市继教学时登记有关政策,统一标准,务求做到客观、公正、公平。集中培训凭正规教育机构颁发的《学时登记卡》或《培训结业证书》及市教育局教管科核准的培训项目予以登记,非正规教育机构颁发的学时证明或凭据不得采用。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学习笔记、听课笔记、教案、论文发表刊物、获奖证书等原件,对照《非集中培训学时折算标准表》进行核算统计。 3、规范登记,完善档案。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时登记的程序,把握好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地进行。要建章立制,实行专人管理,登记数据准确、规范、安全,提升工作质效。要为每位老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1)国外刊物10-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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