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低保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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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低保工作方案

做好低保工作稳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把加强城市低保工作,完善低保审批程序作为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的“民心工程”来落实,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已逐步建立了严格的低保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按时足额发放的目标,对于保障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切实提高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

一、采取的主要作法: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制定了《**镇城市低保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各社区,对年度的评议工作目标、评议重点、评议程序、评议要求等项内容都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部署。同时,镇、社区分别成立了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确定民主评议代表,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代表既是城市低保工作宣传员,又是城市低保工作监督员的作用。社区成立了由热心服务群众、辖区情况熟悉、处事公道正派、基层群众信任、身体比较健康的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低保对象代表和低保专干参加的城市低保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全镇共成立民主评议小组6个,共有评议代表人。

二是强力宣传,营造氛围。为使社会各界对城市低保工作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镇上不定期地在县电视体上以滚动字幕、公告、广播新闻摘要的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制作了低保工作宣传板面,定期在主要街道、居民聚居区进行展示。同时,将民主评议的方法、范围、对象、标准、条件及民主监督的形式、途径等以公告的形式印制500余份,在大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休闲娱乐广场等地段予以张贴,广为宣传,让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进入千家万户之中,不断构筑民主评议低保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是严格程序,阳光操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工作透明度,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在工作实践中,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程序,具体为:个人申报——居委会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议初审——张榜公示----报镇政府复查——镇党委会议讨论复查结果——二次张榜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三次张榜公示。在入户调查核清低保对象时,由社区干部、评议领导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组成调查组,采取一看二问三走访的办法,即看住房面貌、室内摆设、家庭消费情况,问家庭成员从事职业、家庭收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走访三户以上邻居等办法,分别入户对申报对象的情况进行核实,同时作好笔录。入户调查工作结束后,分别以镇和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在坚持公开、平等、民主的原则下,对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首先由调查组工作人员逐户逐人向民主评议小组汇报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概况,评议小组成员在听取汇报、充分了解掌握每

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状况、生活居住健康现状的基础上,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充分酝酿,沟通意见,然后逐户拿出评议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其低保资格,确保了城市低保对象的准确性,有效防止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在民主评议低保对象的过程中,民政局工作人员、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民主推荐出来的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等列席旁听,随时对评议依据是否充分、评议对象是否准确、评议结果是否公正等问题提出质询,评议小组根据质询的事项分别予以答复,较好地发挥评议代表与旁听代表的互动作用。调查工作结束后,逐户写出评议意见,归类梳理后存档备案。在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为了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低保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们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分别实行县、镇、社区居委会三级张榜公示七天,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监督,确保城市低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从而保证了有限的低保资金真正用在社会中最需要救助的贫困群众身上,使之成为一项领导满意、社会满意、低保对象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在城市低保工作启动之初,镇上根据县政府研究制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又根据实际需要,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低保工作申请审批制度》、《低保财

务管理制度》、《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制度》、《低保申报审批工作流程》、《低保对象与社区居委会月联系制度》等制度,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通过开展

“城市低保示范社区、诚信低保进万家”创建活动,建立了“四公开(低保政策、办事程序、保障对象及保障金额公开)、三公布(居委会调查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公示)”的工作制度,健全了镇、社区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制度。各乡镇成立了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制作了公示栏,对所有享受低保的家庭户主姓名、户主照片、家庭住址、共同生活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状况、补助金额等进行张榜公布。同时,不断加强低保对象档案管理,镇、社区都实行了“一居一柜”、“一户一档一袋”的低保对象个案化管理,并按保障对象类别分类建档,切实将规范化管理落到了实处。

五是全员监督,及时核查。向群众公开了举报电话,审批程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了低保透明度。镇上多次组织人员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入户核查,建立了一类对象年审核、二类对象半年审核、三类对象季度审核、四类对象月审核制度,使全镇城市低保工作做到了“底子实、对象准,有出有进、退保有据”。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部分贫困群众过分依赖低保、不思劳动自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方针,鼓励劳动自救,但部分低保户过分依靠低保金生活,认为“政府不会不管我”,终日游手好闲,热衷于赌博,不思进取,取消其享受低保资格又不依不饶,撒泼抵赖,成为社会的“寄生虫”。对此,

建议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在社区范围内多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教育、科普等知识宣传,从主观上端正他们的生存态度,提高他们的素质,做好有能力的低保户的培训和再就业指导工作,扩大就业机会,帮助他们找到谋生道路,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返贫现象引发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国营企业因经营不善或不适应市场竞争而走向衰退甚至破产,其职工收入也随之减少,部分人员失业下岗,而在企业效益好、职工收入相对较高时所修建的住房(包括楼房)以及购臵的家电等,却成为其收入锐减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一大障碍,虽然这部分人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已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其住楼房、有家电,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而不能得到解决,群众对此也多不能理解,认为他们本来就不该享受低保待遇,民政部门在进行入户调查时也常常否决这样的申请,这就造成了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因此对返贫现象引发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应寻求更为有效的解决方式。

(三)动态管理难度大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现行低保法规、政策的不完善,对有的单位或部门出具虚假收入及家庭情况证明无法约束,加之城市改造、居民住房的拆迁,导致人户分离,造成跟踪调查工作困难。还有居民家庭收入的复杂多元,个人存款,赠予收入和赡养收入难以界定和核实的原因,导致低保享受对象家庭收

入核实难,从而影响了城市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针对这种情况,要继续严格把关,确保公开透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实行公开透明运作;特别是在核查家庭收入,全面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上要狠下功夫,实行“谁调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享受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员组成、经济收入状况等情况张榜公布,在社区建立群众监督制度,由居民代表组成群众监督组织,加强对低保资金发放的检查监督工作,做到既不能漏保,更不能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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