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中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以户为单位,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保障金额应当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对全镇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坚决杜绝在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不履行法定程序、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全县城乡低保的公正、公平、阳光、透明,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对享受政府兜底保障政策的救助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重复享受政府托底保障政策现象。
稳定是第一要务,加强信访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清退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对象和范畴清理核查的对象为我镇在册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符合条件需新纳入低保的人员。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低保家庭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清理核查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组织准备、宣传动员阶段 1.拟定清理核查方案,对清理核查的目标、任务及要求、组织分工、方法步骤做出具体安排。
2.召开动员会,组织好基层参与清理核查人员的政策理论、业务流程和工作技能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确保清理核查工作有序进行。
3.通过公告、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清理核查的目的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低保政策。
并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本次核查活动中来。
组织实施、入户调查阶段1.核查登记。
各村依据现有档案资料,按政策要求,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核查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城乡低保并轨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并轨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逐渐减小,但城乡低保制度的差异化问题仍然存在。
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我国提出了城乡低保并轨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城乡低保并轨是指将城乡低保制度统一起来,消除城乡之间的差异,建立统一的城乡低保标准和政策体系。
目前,我国的城乡低保制度存在着标准不一、政策不同、管理方式不同等问题,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距较大,这不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也不利于社会公平和稳定。
因此,城乡低保并轨成为了当前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
二、实施目标。
城乡低保并轨的实施目标是建立统一的城乡低保标准和政策体系,消除城乡之间的差异,提高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具体包括,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建立统一的申请和审核机制,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管理体系,提高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实施措施。
1. 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制定统一的城乡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低保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建立统一的申请和审核机制。
建立统一的城乡低保申请和审核机制,简化申请程序,加强审核力度,确保低保对象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3. 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的城乡低保管理体系,加强对城乡低保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4. 提高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防止低保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5. 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帮扶和服务,提高低保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促进低保对象的自立更生。
四、实施保障。
为了确保城乡低保并轨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城乡低保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五、预期效果。
城乡低保并轨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消除城乡差异,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提高低保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的城乡低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城乡低保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确保城乡低保的资金使用合理、公正、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保障。
确保城乡低保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本方案旨在规范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方案的工作目标是:(1)明确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要求;(2)确保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3)加强低保对象的信息收集和核实,提高低保工作的精确度。
三、工作内容1、建立低保对象名单库:建立低保对象名单库,包括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社会救助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2、实施复核认定工作: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复核认定,核实低保对象家庭状况和经济状况,并依据农村、城镇的不同情况进行差异化处理。
3、开展走访核查工作:对低保对象进行走访核查,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和经济情况等信息,确保低保对象的资金使用合理、公正、透明。
4、及时处理问题和投诉:针对低保对象的问题和投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城乡低保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低保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权益意识,使低保制度在社会上形成广泛的支持,培养公众对低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四、工作流程低保复核认定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1、收集资料阶段:对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收集,并完成低保对象名单库的建立。
在该阶段还应对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户口状况、经济来源等信息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2、审核阶段:对低保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核,加强对低保对象的信息核实,确保低保对象符合城乡低保的政策条件,并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和核实,保证低保对象信息的真实性。
3、决定阶段:针对审核通过的低保对象,进行复核认定,确认符合城乡低保的政策条件。
同时结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农村低保复核工作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农村低保复核工作方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6 页农村低保复核工作方案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复核工作,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一、准备阶段(4月20日至4月24日)1、调整充实镇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
2、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低保复核工作实施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3、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政府报告低保复核工作总体安排及准备工作情况。
4、召开低保复核领导小组会议,通报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充实情况,明确各自职责,研究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工作。
二、动员培训阶段(4月25日—4月26日)1、召开由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纪委、审计所、财政所、民政、统计、卫生、派出所、劳动所、工商、税务、供电所、各村支书、主任、会计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要求。
2、组织培训,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村低保工作的领导、会计进行专题培训,在此基础上,由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会计进行业务培训,使各村干部和业务人员熟知低保各项政策法规和操作办法。
3、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对此次低保复核工作进行宣传,深入动员和发动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和配合。
第 2 页共 6 页三、自查自纠阶段(4月27日—5月8日)1、由各村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低保复核工作队伍,通过查阅档案、入户核查、调查走访等方式,对照“六个核对”(通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对私家车登记情况;通过房管部门核对私人房产和经济适用房情况;通过社保部门核对个人养老保险金交纳情况;通过银行部门核对个人储蓄情况;通过证券部门核对私人持有股票、有价证券情况;通过相关部门核对水、电、气等交纳情况),对所有保障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复审。
低保复核方案(3篇)

低保复核方案___年下半年一、目的意义为进一步提高全街城市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坚持“全面复核、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
凡符合分类保障的低保对象,按鸠民…___‟22__文件规定,落实分类保障政策;不符合分类保障或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退出保障范围。
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加强动态(范本)管理,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二、方法步骤:此次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___年___月___日开始,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各社区要把半年复核认定工作作为年底的中心任务,抽调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___,周密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___月___日—___月___日)1、宣传到位,确保复核认定工作公开透明各社区在复核认定工作前,一是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二是要在辖区各单位和居民集中地进行宣传,发1放致低保户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复核认定工作的时间、目的、意义以及享受低保的标准,让家家户户了解低保的各项政策,从而提高复核认定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对复核认定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
2、培训到位,保证复核认定工作进展有序加强对参与复核认定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社区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低保听证会成员的政策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遵守工作纪律。
明确复核认定低保对象每个环节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真正做到正确理解政策,准确掌握政策,规范执行政策。
(二)全面复核阶段(___月___日—___月___日)1、入户调查,坚持全面实施低保动态(范本)管理入户调查从___月___日开始,___月___日结束。
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要逐户上门了解本辖区内的低保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填写复核记录表,在低保对象低保证上加盖复核印章。
低保对象对象家庭成员或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收集相关证明,同时填写动态(范本)管理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形成半年复述工作报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___在___、___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__通知和___月___日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认真学习___关于整治扶贫领域___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___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领会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___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困难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有效手段。
要将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正在进行的第二批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夯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按照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的工作要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对照检查、边整改落实,在全面落实___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全面排查。
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必须做到不漏一人,实现应保尽保,各镇(街道、场)要___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
一是认真___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申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是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三是全面落实《岳阳市君山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岳君民字[___]___号)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申报将其纳入低保。
农村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实行方案为贯彻省、市《有关开展城镇低保制度贯彻状况大检查旳紧急告知》、《X县开展城镇低保核查整顿规范工作旳实行方案》精神, 经镇政府研究, 决定对全镇既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旳通过核查清理整顿, 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提高下保管理水平, 增进全镇低保旳公正、公平、阳光、透明。
1、所有低保户要重新审核认定, 所有低保户都要无条件旳接受核查。
2、通过核查清理, 重点处理如下问题, 一是“人情保”、“压力保”、“福利保”旳;二是户口在当地而长期在外生活旳;三是手续不规范, 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3.按程序切实做好新纳入低保对象旳申报和审批工作。
二、清理范围对如下人员坚决予以清退:1.低保人员死亡旳;2.户籍迁出本县旳(大中专在校生除外);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 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旳(如子女就学导致家庭困难, 现子女毕业已就业旳;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旳;孤儿成年已就业旳;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旳等);4.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旳;5、低保家庭组员有经商、开店、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有商业门面或住房进行出租, 家庭收入高于低保原则旳;6.低保人员法定赡养、抚养人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具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抚养义务旳;7、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 不能由现居住地出具生活困难证明旳;8、享有低保期间购房、建房、装修既有住房(危房改造除外)或添置小汽车、高档电器、珍贵首饰旳;9、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义务教育阶段进入收费学校就读旳;10、家庭组员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好吃懒做旳;11.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算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 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旳;12.经民政部门认定其他不符合条件旳。
三、清理整顿时间及环节1.动员布署阶段(3月15日—3月21日)镇、村采用广播、口号、印刷宣传单等方式, 贯彻上级精神, 营造核查气氛, 各村要设置公告专栏, 公告低保条件等内容。
低保对象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低保对象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我国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确保低保对象的真实情况和经济状况的变化,需要对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复核。
本方案旨在规范低保对象年度复核工作,确保低保对象能够及时、准确地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二、复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城乡低保对象。
三、复核内容
1.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等情况的变化。
2.住房情况的变化情况,包括住房的所有权、房产的购置、改建等情况的变化。
3.家庭成员的人口变化情况,包括出生、死亡、迁移等情况的变化。
4.其他与低保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相关的情况。
四、复核方式
1.专人上门复核。
由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专人上门进行复核,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住房情况、家庭人口等情况。
2.电话复核。
在无法上门进行复核时,可通过电话与低保对象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
五、复核结果处理
1.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2.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取消低保待遇;
3.未按规定配合复核的低保对象取消低保待遇。
六、复核工作的监督
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复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七、结语
本方案是对低保对象年度复核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旨在确保低保对象能够及时、准确地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应严格执行本方案,确保复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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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我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根据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函〔2013〕15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认定,严格按照城乡低保政策和救助标准,对全乡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和认定,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提升我乡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
严格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把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清理出去,把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错保漏保。
2.公平公正。
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平均救助、轮流救助、不以户保障等现象。
3.全面彻底。
目前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必须重新申请、核查、评议、公示、定标。
各村严格按分配指标数,到户到人调查核实,重新确定低保对象。
4.严格把关。
凡是新建楼房、开商店、购买车辆、电脑、空调、办有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家庭,凡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律不得纳入城乡低保对象。
三、工作步骤
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认定工作从2013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认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村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及时消化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切实让广大群众了解城乡低保保障范围、保障条件、保障标准和申请程序等相关政策规定,避免简单从事和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误解,出现不稳定因素。
(二)申请审核阶段
1、申请登记。
凡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申请书居民户口薄、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家庭成员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④患重大疾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期病历;⑤离异家庭提供合法有效的离婚证件;⑥粮食直补复印件。
此项工作须在5月底以前完成,同时张榜公示。
2、入户调查。
政府牵头,由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对已提交书面申请的对象进行逐户调查,深入细致走访邻里,必须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上户率达到100%。
同时各村要做好详细入户调查记录,调查人和申请人应分别签字确认调查结果,做到“谁入户、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调查人员要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申请对象家庭情况,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
此项工作在6月上旬完成。
3、民主评议。
各村成立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联村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人数为21人,村民代表不得少于参加评议人数的三分之二,评议小组成员要在公示后方能履责。
评议小组须根据入户调查结果进行评议,并认真做好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及乡镇工作人员均要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对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申请对象,由政府组织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一步调查核定。
民主评议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地点应为申请人所在的村,公示时间必须不少于7天。
确认无异议后上报乡人民政府民政办。
此项工作6月底之前完成。
4、乡镇审核。
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谭三宝同志任组长,分管民政的副乡长鲁青同志任副组长,蔡胜斌、刘爱军、闵立平、彭化彩、李明丰、谢建华、胡桂初、罗子荣、龚飞、张海英为成员的镇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领导小组。
负责对各村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入户调查及民主评议,对申请家庭是否纳入低保进行审核。
5.张榜公示。
乡政府在人口集中的地点,设立动态公示栏,向社会及时公布城乡低保申请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和享受对象的姓名、保障人数、保障金额、保障类型、家庭住址等。
7月中旬全面完成重新认定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报表及时准确上报县社会救助局。
在审核中有下列15项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纳入城乡低保:
⑴在劳动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在校学生除外);
⑵有能力耕种而不耕种,导致所承包土地抛荒的;
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⑷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的;
⑸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过教育仍不改的;
⑹因违反计划生育、婚姻、收养等法规政策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⑺采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将家中财物无偿赠与他人、办假离婚手续转移财产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⑻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⑼3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住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⑽已享受农村五保待遇的;
⑾当年非生活性开支过大或经常自费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⑿有购买股票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
⒀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就业服务机构三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⒁劳教和服刑期间人员;
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城乡低保认定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
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乡成立了低保重新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全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的推进。
各村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这次重新认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认定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注重工作实效。
各村要严格按照认定的工作要求,实事求是,“阳光”操作,切实做好认定工作,力戒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重新申报认定任务,不得拖延。
3、严格责任追究。
这次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如果认定不到位,在各级抽查中发现存在违规办理低保的,对组织不力、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程序走过场、指导监督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