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章节习题四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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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四1、我国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要求为(D)。
A、45个以下B、48个以下C、49个以下D、50个以下2、在我国,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C)。
A、只有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只有法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自然人和法人都可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自然人和法人都不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B)。
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无限责任公司D、股份两合公司4、公司的资本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是(A)。
A、发起设立B、集资设立C、募集设立D、捐赠设立5、发起人仅认购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其余部分向外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是(C)。
A、发起设立B、集资设立C、募集设立D、捐赠设立6、在各类公司中,可以采用募集设立方式的公司是( B)。
A、无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D、两合公司7、公司的设立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以下对这两种设立方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A、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设立方式仅限于无限责任公司,而募集设立方式限于股份有限公司B、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须认购公司发行的部分股份C、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也可采取募集设立方式D、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是将成立公司的全部股东,而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是将成立公司的部分股东8、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D)。
A、20%B、25%C、30%D、35%9、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的方式设立,股份总额为7000万元,其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股份最多可达(C)。
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三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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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三套一、单项选择题1.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试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参考答案:A参考答案:继承纠纷不是仲裁管辖事项,故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2.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美乐"饮食店赔偿店内屋顶饰物坠落砸伤自己造成的损失3万元,并向法院提供证人李某。
"美乐"饮食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对王某的伤情表示异议,申请医疗鉴定。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王某与"美乐"饮食店之间的法律关系B."美乐"饮食店与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C.证人李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D.张某与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参考答案:C参考答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应当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3.村民罗某与翟某因返还借款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翟某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两个月内返还罗某借款10,000元。
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罗某与翟某。
两个月后,翟某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
在此种情况下,罗某可以怎么办?A.罗某应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C.罗某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参考答案:B参考答案:《人民调解法》第32条4.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B.妻子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一定范围内人身关系的法律,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篇1一、单项选择题1.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好友乙,已经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
1年后,甲因炒股急需现金,便将该套房出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由于甲不好意思找乙要回房屋,就怂恿丙自己找乙要回房屋。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因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B.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C.丙因继续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D.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之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丙承担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甲虽与乙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其与丙的合同为有权处分丙也不为出租人,不受合同限制,可要求乙返还本题选项为C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B.显失公平,可变更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隐藏行为的效力问题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通说认为,隐藏行为中虚假意思表示无效,但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应依该真实意思的相关法律规定本题中,少交契税为真意表示,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其真意表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3.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2018年司法考试将要来临!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1.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
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
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送达方式、缺席判决与中止诉讼的相关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受送达人不在家时,他的成年家属可以代收。
本题中,诉讼文书开始送达的时候,并没有说此时被告下落不明,只是不在家,他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其妻子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因此,A项正确。
法院已经对宋某进行了送达,不因审理时下落不明而重新公告送达。
因此,B项错误。
法院没有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义务。
因此,C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4).doc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4)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抵销权属抗辩权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答案:B解析: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
因此,A项说法错误。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因此,B项说法正确。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
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而不是物。
因此,支配权的客体不一定是物,C项说法错误。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2.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答案:A解析: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
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只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B 项说法错误。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主要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业的限制。
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C项说法错误。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4)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4)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内容,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4)1.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
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
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
”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D.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答案及解析:CD 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该条可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民通意见》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所以B项说法也是正确的。
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所以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合同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里的瑕疵既包括权利瑕疵也包括物的瑕疵,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因此本题应选CD.2.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答案及解析:ABCD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2018年司法考试将要来临!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
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答案:B解析:诉由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理由构成。
诉讼标的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
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
本题中,甲、乙因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甲放弃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这个过程中,诉讼标的一直是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理由、原因、事实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都没有变更,而仅变更了诉讼请求,因此选B是正确的。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
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所以本题选A是正确的。
3.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二、多项选择题1.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
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 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
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
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履行合同义务及侵权损害法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本题A选项所涉及的损失是法人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的损失,故应由A公司承担本题B选项涉及的责任是由于A公司未尽到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题C选项涉及共同致人损害的问题甲、C、D的行为导致花盆脱落致人损害,构成共同危险,因此,甲、C、D应负连带责任本题D选项所涉及的是履行职务过程中,个人的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是否由法人和其他组织承担的问题对此,理论上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法人均应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必须是职务行为本身,与职务行为无关的行为,法人不承担责任本书作者认为,对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法人应否承担责任应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知具体侵权行为人或具体犯罪人,应由法人承担为宜;如果具体侵权行为人或犯罪人十分确定,且侵害财产仍在或具有清偿能力,应由行为人或犯罪人承担责任为宜故本题中,掌上电脑的损失不应由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2.北京的甲公司书面授权其在上海的分公司乙公司,为上海的丙公司欠丁公司的20万元债务提供髁证,结果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了丙公司欠丁公司的30万元债务。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1、王某因父亲重病急需现金50万元做手术,于是找到张某说,愿意把价值100万的房子卖给张某,可张某一时没有100万,只好对王某说自己的难处,实在无能为力。
于是,王某说那就60万卖给你,张某应允。
对于张、王之间的买买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B、完全有效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D、因胁迫而可撤销【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因为是王某主动提出请求,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2、甲经常在乙经营的酒店招待朋友,但常常拒付餐费离去,乙多次到甲家催要未果。
一日,甲又来乙的酒店就餐,用餐完毕未付餐费即欲离去,乙见状揪住他不让走。
对乙行为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若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B、乙若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C、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属于自助行为D、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不属于自助行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因为乙知道甲的住址并曾经前去催要,因此,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救济。
3、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天生外形酷似赵某,时常参加一些营利性商业活动,外人难以辨认到底是赵某还是张某,张某对此一直保持沉默。
同时,张某还接拍了很多性药品的广告,赵某的朋友因此对其议论纷纷,赵某深受困扰。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姓名权C、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肖像权是对于肖像静态化的利用,因此此题不构成侵害肖像权;尽管导致外人难以分辨,但是张某并没有使用赵某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接拍性药品广告,导致他人对于赵某的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4、2006年王某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李某。
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
为给甜蜜的婚姻留下自认为有意义的纪念,李某为王某拍摄了几张人体写真照片。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某演员将其演出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行为是单方行为B.陈某去世前设立遗嘱的行为是身份行为C.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是负担行为D.李某受领赵某错误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是实践行为答案:ABCD解析:以是否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单方行为是指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抛弃所有权等。
双方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恩惠不能滥施于人”的理论,赠与实际上需要赠与方和受赠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选项A中的捐赠行为应属于双方行为,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发生的效果是身份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
身份行为是指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辞去委托监护、收养等。
财产行为是发生财产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如抛弃、交付等;也有债权行为,如买卖、承揽合同等。
B项中陈某设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发生身份变动的效果,而是发生了财产变动的效果,因此属于财产行为,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效力区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者消灭的行为,处分行为的结果是权利的转移、权利内容的缩小或改变、权利上设定负担以及权利消灭等。
负担行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负担行为的结果是权利不能直接实现,须经义务人的履行才能实现。
C项王某的行为为自己的所有权设立了限制,因此属于处分行为,故C项说法错误。
以意思表示之外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可以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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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章节习题四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章节习题四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人。
A.法定代理
B.法定代表
C.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和法定代表
2.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
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
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
此案应由()承担责任。
A.原某建材厂的主管机关
B.砖厂独自
C.水泥厂独自
D.砖厂和水泥厂按划分时的比例共同
3.企业法人从()之日起,方为终止。
A.进行清算
B.申请破产
C.注销登记
D.主管机关的决定
4.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根据()产生的。
A.主管机关指派
B.法律规定
C.法人章程的规定
D.法律规定或法人章程规定
5.企业法人应当在()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A.董事会讨论决定
B.主管机关批准
C.企业章程规定
D.核准登记
6.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A.企业成员
B.企业所有
C.企业成员和企业所有
D.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
7.法人的出资人的有限责任,是指()
A.法人出资人仅以其出资为限,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B.法人出资人在法人破产时,对法人的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C.法人的出资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D.法人的出资人,仅以其自身有限的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8.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订立的合同()
A.一律无效
B.部分有效
C.经追认后有效
D.应继续履行
9.甲企业驾驶人员乙在运货途中超速行使,撞伤在公路上违章骑自行车的丙。
其法律责任应由()
A.丙自行承担
B.乙自行承担
C.乙和丙分担
D.甲企业和丙承担
l0.下列()为财团法人。
A.某科研所
B.基金会
C.某合作社
D.某公司
11.下列法人中,其设立无须登记的是()
A.自然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
B.企业法人
C.机关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12.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
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的时间一致
C.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受法人的经营范围限制
D.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
13.法人在清算期间()
A.不能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因为法人的主体资格已经消灭
B.不能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因为法人的主体资格即将消灭
C.可以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因为法人的主体资格并未消灭
D.只能从事清算范围内的各项民事活动,虽然法人资格未消灭,但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已受到清算目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