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重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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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劳务派遣用工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派遣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务工作。

这种用工模式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迅速兴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周期一般较短,用工单位对其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的意愿较低,这导致劳务派遣员工的职业发展面临不确定性。

一旦用工需求减少,劳务派遣员工很可能面临失业风险。

劳务派遣用工容易导致劳动权益受损。

劳务派遣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往往会以降低员工工资待遇的方式来获取更高的中间费用,这使得劳动派遣员工的工资普遍低于同岗位直接雇佣员工。

而且,由于劳动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间接,劳动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较为薄弱,如遭遇合同违约等问题时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社会风险。

由于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周期较短,缺乏稳定性,容易导致大批员工在较短时间内集中失业,增加了社会保障风险。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也容易导致用工单位对员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投入不足,影响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性。

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政府要完善劳动派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并且要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行业监管力度,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劳动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可以建立劳务派遣员工职业发展机制。

用工单位应在员工合同期限到期前提前与员工商讨续签事宜,并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业绩情况,积极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

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竞争力,增加就业稳定性。

应加强劳动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

加强劳动派遣员工的劳动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培养,提高他们的维权能力。

建立健全劳动派遣用工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应加大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障支持力度,为其提供失业救济和医疗保险等福利。

用工单位也要提高社会责任感,为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其在享受经济利益的同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与对策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与对策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与对策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亦称人力资源派遣,是近年我国劳务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劳务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销售人员\文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协议》,三方关系如下:二、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在哪里?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遇"。

如果用工单位在短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公司实施劳务派遣,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是捷径--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

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而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变化;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失业、医疗、工伤和退休后生活有了保障;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员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三、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本文主要围绕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通过分析劳务派遣的基本含义以及劳务派遣用工在员工工伤责任、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用工机制等方式,进一步细化劳务派遣员工成长和工资福利待遇方案,提升劳务派遣用工质量。

关键词:劳务派遣;用工;问题及对策劳务派遣是新时期企业经常应用的一种用工方式,它作为传统用工的补充,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缓解企业人手不足等问题,但随着劳务派遣用工的深入,三方权责问题等也逐渐涌现出来,特别是劳动者劳动安全问题等格外受到社会各界关注,需要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等共同协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一、劳务派遣基础概念劳务派遣是指企业为缓解用人紧缺现状,通过对现有的岗位及人员缺口进行分析,通过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来招聘人才,招录到的人员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为用工主体签订合同并派遣至企业合作,该类招聘方式大多以大批量方式进行,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解决企业人手短缺现状。

其次,企业和第三方派遣机构形成了劳务关系。

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上班,由企业按照要求向其支付劳务报酬,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员工薪酬、保险和福利等,并为劳动者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工作。

二、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一)权力责任问题劳务派遣用工涉及劳务派遣公司、用人企业和劳动者三方面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劳务服务。

但是劳动者实际上在用工企业上班,其工作环境作任务安排等都与用人企业直接挂钩。

用人企业却不承担劳动者任何费用,只是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以固定的用工费[1]。

劳动者在企业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动者发放工资并缴纳保险和公积金,但是对劳动者其他情况并不关注。

这就使得当劳动者工作出现纠纷或其他意外情形时,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可能会互相推诿责任,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同工不同酬问题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引进的劳动者,往往与企业员工一起工作。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用工指的是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单位,通过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力服务。

随着劳务派遣用工的普及,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员工的权益受损、用工风险增加等。

本文将从员工权益受损、用工风险增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员工权益受损问题1.劳动合同不明确劳务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不明确的情况,使得员工的劳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派遣期限、派遣待遇、派遣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具体条款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员工处于弱势地位。

2.工资待遇不公平有些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可能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同等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相比,工资待遇可能存在差异,甚至有些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没有得到合理保障。

3.社会保障缺失由于劳务派遣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员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可能会存在缺失。

劳务派遣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受到影响,未能得到合理保障。

二、用工风险增加问题1.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增加劳务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关系可能会使得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增加。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可能不如正式员工稳定,用人单位面临用工风险增加的挑战。

2.派遣员工管理困难由于劳务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直接的雇佣关系较为模糊,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派遣员工管理困难的问题。

派遣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可能会出现困难。

三、对策建议1.加强立法监管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强立法监管,明确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规范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2.提升劳务派遣用工标准在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提升劳务派遣用工的标准,明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方式,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用工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回到劳务派遣公司就业的一种用工形式。

在中国,劳务派遣用工存在一些问题,如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劳务派遣公司不合规、劳动关系模糊等。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是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之一。

在一些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种通常是劳动强度较大、工作环境较差的岗位,劳动者往往处于较为劣势的地位。

与此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不足。

劳务派遣工种的工资往往低于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工种的劳动者往往面临着较高的工作压力和较长的工作时间,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和休息保障。

这导致了劳务派遣用工群体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对于这一问题,应提出以下对策。

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违法用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用工单位进行教育引导,使其认识到劳务派遣工种同样享有劳动者的权益。

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工种的工资标准制度,保障劳务派遣工种的工资不低于正式员工,确保其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加强劳务派遣工种的劳动保护力度,明确劳务派遣工种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益,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二、劳务派遣公司不合规是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劳务派遣用工的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着对劳务派遣工种的管理和服务职责。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存在着不规范经营、违法操作等问题。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以非法途径获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一些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导致劳工权益难以保障;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以低廉的价格招揽劳务派遣工种,与用工单位进行恶性竞争,导致行业发展不规范。

要解决这一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查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和备案情况,对于不合规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关闭和取缔。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在现代劳动力市场中被广泛应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劳务派遣也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问题。

首先,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往往容易出现问题。

由于派遣员工并非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在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可能面临不公平对待。

比如,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按照最低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甚至存在漏缴的情况。

在工资方面,派遣员工可能无法享受到与正式员工同等的薪酬增长机制和福利待遇,导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此外,工作条件也可能较差,例如工作环境不安全、劳动强度过大等。

其次,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复杂,容易引发责任归属不清的问题。

在劳务派遣中,涉及到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三方。

当出现劳动纠纷时,比如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等,三方之间往往会相互推诿责任。

派遣单位可能认为责任在用工单位,因为是用工单位实际安排工作和进行管理;而用工单位则可能认为自己只是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派遣员工,相关责任应由派遣单位承担。

这种责任不清的情况,给派遣员工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再者,劳务派遣的岗位界定不明确也是一个常见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一般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用工单位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将一些核心岗位也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且,对于哪些岗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定,这也给劳务派遣的规范管理带来了挑战。

另外,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一些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可能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在招聘、培训、派遣等环节存在诸多漏洞。

例如,在招聘环节,可能没有对派遣员工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资质审核,导致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用工单位;在培训方面,可能无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影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在派遣过程中,可能没有与用工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导致派遣员工无法顺利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签订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企业进行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出现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灵活的用工方式,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劳动权益的保护不足。

由于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之间存在中介关系,并且劳务派遣用工的合同关系较为复杂,劳动者的权益易受侵害。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可能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解雇等行为,而劳动者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加强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监管,严格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劳动者的维权能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劳务派遣用工可能导致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

相对于正式员工,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岗位更容易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劳动者的收入和就业保障相对较低。

而在一些行业和地区,劳务派遣用工已经成为一种主要的用工方式,这可能导致劳动力市场的过度灵活化,加剧了劳动者的就业不稳定性。

政府应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和调控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稳定。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还包括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和技术创新的缺乏。

由于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之间存在利益的冲突和信息不对称,劳务派遣用工企业往往愿意保持现状,缺乏对劳动者的培训和技术创新的投入。

与此由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流动性较大,劳动者的经验积累和技能培养受到限制,劳动生产率得不到有效提升。

用工企业应加强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劳务派遣用工还存在社会接受度不高的问题。

由于劳动派遣用工形式的出现,一些用工企业可能借助劳务派遣的名义,降低用工成本,从而引发社会对劳动派遣用工的质疑和不满。

为了提高劳务派遣用工的社会接受度,政府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大劳务派遣用工的信息公开度,公正对待劳务派遣用工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同时也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制定更加适应实际的政策和措施。

关于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及解决对策分析

关于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及解决对策分析关于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及解决对策分析摘要: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部分。

近年来,劳务派遣在企业用工中以其优势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由于劳务派遣中的不规范行为,导致劳务派遣人员利益受损,在劳务派遣涉及的劳务派遣公司、企业(用人单位)、劳务工(劳动者)三方当事人当中,企业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将起着极其重要作用,但是伴随着发展,出现了许多问题。

本文主要在界定劳务派遣概念的基础上,研究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从而实现劳务派遣公司、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共赢。

关键词:企业;劳务派遣;存在问题;用工规范;解决对策一、劳务派遣理论概述介绍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二、劳务派遣的作用的优势分析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

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而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变化;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失业、医疗、工伤和退休后生活有了保障;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员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自己的员工派遣到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并由接收单位支付一定的报酬给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报酬和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等。

二、劳务派遣的优势1. 灵活性:劳务派遣可以帮助企业根据工作需求进行灵活调配,提高工作效率。

2. 降低成本:雇佣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避免雇佣正式员工产生的附加成本。

3. 压力减轻:在繁忙的项目期间,劳务派遣员工可以暂时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减轻压力。

三、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1. 不稳定就业:劳务派遣员工往往以短期合同工的身份从事工作,容易面临就业的不稳定性。

2. 社会保险问题:由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与派遣单位签订,所以社会保险问题可能会影响到派遣员工的权益。

3. 欠薪问题:一些不法劳务派遣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给员工带来困扰。

四、劳务派遣的监管措施1. 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例如《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

2. 限制行业:一些敏感行业对劳务派遣进行了限制,以防止劳务派遣被滥用。

3. 监督检查:劳动部门针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员工的权益。

4. 双方协商:劳务派遣员工和派遣单位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和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五、如何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1. 选择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确保合法合规。

2. 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保障。

3. 主动了解自己的权益,如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及时与派遣单位沟通协商。

4. 如遇到问题,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投诉和寻求帮助。

六、劳务派遣的发展趋势未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力资源需求的变化,劳务派遣将继续发展壮大。

同时,也需要加强国家对劳务派遣行业的监管,以保障员工的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

总结: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模式,在灵活性和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不稳定就业、社会保险和欠薪等。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或劳务派遣工人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务派遣工人派遣到用人单位进行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

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在我国逐渐普及,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劳动保障不完善、劳动关系模糊、劳务派遣工人权益受损等。

本文将从这些问题入手,探讨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劳动保障不完善。

由于劳务派遣工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个“三角关系”,使得劳务派遣工人在劳动权益保障上面临挑战。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工人的短期合同特点,频繁更换劳动派遣工人,这就使得劳务派遣工人难以享受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益,如负责用工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等。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使劳动关系模糊。

传统的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直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劳务派遣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间接的雇佣关系,这就导致用人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工人的权利和义务存在模糊的认识。

从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难以确定责任,导致劳务派遣工人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容易导致劳务派遣工人权益受损。

劳务派遣工人由于缺乏固定的工作岗位,往往处于不稳定的就业状态,这就使得他们在工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容易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劳务派遣工人普遍属于低技能劳动者,受到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的限制,这不利于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提升。

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加强劳务派遣工人的劳动保障。

用人单位应切实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包括提供社会保险、支付合理工资、提供安全卫生等。

国家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推进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确保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明确劳动关系和责任。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务派遣工人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权责。

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保护劳动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

提升劳务派遣工人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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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 遣 申 请
山西中医学院学生处:
我是 (毕业年份) 届 (专业及班级) 班学生 (姓 名) (男、女),学号: ,因工作需要,申请回 原籍(生源所在地教育局) (XXX教育局) 就业,望能办 理有关派遣手续。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申请人:(签字) 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三、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 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 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 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 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 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学校统一管理,毕业 生签字领取,每生只可领取一份(一式三联) 协议书。
1、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哪个部门开具?
我省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山西省教育厅统一开具。
2、报到证的重要性 用一句话概括,报到证是——毕业生最有效的证明, 也许目前有些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用工时不需要,几 年后,一旦毕业生换工作时,新单位需要求职者证明自 己的学历、学校、毕业时间等,单是一个毕业证是不够 的,而毕业时办理的报到证清楚、准确地记载着毕业生 学历、学校、毕业时间等一系列资料,装在毕业生的档 案中,跟着你一生。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现在单 位给毕业生上保险,需要毕业生出示报到证。
就 业 派 遣 讲 解
重点与难点
一、报到证: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 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 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 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毕 业生毕业派遣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山西省内生源的毕 业生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是生源所在地的地市一级教育 局,省外生源回所在省的地市级人事局或教育局报到, 因此,毕业时,除考上专升本、参加西部计划、参军和 当选村官的毕业生外,每个同学都有报到证,报到证只 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 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 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就业协议书的正确使用:
(1)就业协议书由省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编号, 每生只可领取一份(一式三联)。任何单位、 个人均不得伪造、复印、挪用、转借、涂改就 业协议书,否则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
(2)本人如实填写“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其 中应聘意见为“本人志愿于何地从事何种工作” 并签名。 (3)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回本学院在“学校意见” 栏签学院意见并盖章后交由学生科审核。
六、用人单位接收函:是用人单位发给学校证明接收 该毕业生的函件,此接收函不具备派遣效力,只可 作为毕业后将档案与户口保留至学校2年的依据。签 订时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上。
注意:毕业时凡交回劳动合同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的 同学,其档案、户口可在学校免费保留两年,其时 间段大约为毕业当年的7月至两年后的3月左右。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到学生科申请补办。 ★依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补办 报到证(时间限制为毕业当年12月底前), 往届毕业生只可补办报到证证明,收费50元。
二、回原籍:毕业生毕业派遣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派遣回毕业生生源地所在教育 局。 生源地:指高考时的户口所在地。 派遣至生源地相关政策: (1)按照山西省教育厅规定,学生毕业时未落实用人 单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接收函》 的学生,毕业后均派至生源所在地的地市一级教育局。 (2)省外生源派遣办法:省外学生毕业时未落实用人 单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接收函》 的学生,毕业后均派至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或教育局。 为减少毕业后往返学校之不便,建议毕业后第一次派 遣时即申请回原籍。 (3)凡高考移民的同学(指省外生源),在申请回原 籍之前,先处理好自己的档案和户口关系。否则,只 能回到入学前学校所属的教育局。
四、改派:是指已经申请派遣后在一年内又改变工作 单位,重新办理派遣的简称。对原工作单位不满意 或被用人单位辞退改变工作单位需要重新派遣的才 需要办理“改派”。但一般不要轻易因个人原因频 繁办理改派。省教育厅规定,原则上一年内只允许 改派一次。 改派的办理程序: (1)毕业生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 不去就业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不再 为其办理报到、改派等手续。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学生在毕业后两年 内到学校学生科办理改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c、领取就业报到证时须认真核实报到证内容,如有与自己姓名、性 别、生源地、毕业时间等不符的情况应及时向学生科老师说明, 待情况核实以后再行领取。如发生错领、误领、冒名顶替等情况, 其后果由领证人自己承担。 d、领取就业报到证时须由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签字并写明领取日 期。 e、从就业办领取报到证以后,需凭报到证到学生科领取学生个人档 案、去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手续。
报到证开回后,必须由学生本人在报到有效期限 (1个月)内来学校领取。
领取须知:
a、就业报到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领取时需出示自己的身份证、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b、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来领取的,须由其直系亲属携带自己的身 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 及代领人与学生的关系证明、学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前来领取。
• 注意:参加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的同学 (不包括成人高考)应在9月底前交回录 取通知书复印件,办理相关档案与户口关 系。另外被专升本录取,但又不希望继续 升学的同学应在接收到本科院校录取通知 书后,尽快与本科院校联系要求退档,否 则按升学数据上报省教育厅后,将不能正 需要具备的材料
•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改派理由 • 已回原籍的学生:应交回原报到证、学生档案 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 • 签订协议书的学生:应交回原报到证、原单位 退档证明、学生档案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 • 到学生科办理改派手续 • 到学校保卫处改办户口迁移证
五、劳动合同书:是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从事 某项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此合同书不具备派遣效力,只可作为毕业后将档案 与户口保留至学校2年的依据。签订时间为一年及一 年以上。
(7)盖章要求:①为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事业单位)由用人 单位、人事局、卫生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教育局,加盖公章;(国有企业)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 管单位加盖公章;②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但档案、户口挂 靠人才市场须:由单位及当地人才市场加盖公章及毕业生就 业专用章。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 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直接 目的的单位。事业单位包括以下范围:教育事业单位;科研 事业单位;文化艺术事业单位;广播电视新闻事业单位;综 合技术服务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社会 福利事业单位;农业、林业和水利事业单位等。 国有企业:是指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并为国有企业所有, 依法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比如从事大型钢铁企业, 交通运输、烟草、石油等企业。
七、清库:所有学生毕业2年后省教育厅将对 学生数据进行清库处理。清库时签不回就 业协议书者将直接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教育 局,请大家特别注意的是:所谓的派回原 籍是指概念上的派回,也就是你的报到证 已由学校代你领取、保管,档案由学校寄 回生源地教育局,户口迁移手续需由学生 本人亲自回学校领取。另外清库后不得申 请改派。
3、我院办理派遣手续的时间 派遣时间是每周的星期四,有需要派遣的同学, 请将具备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择业代理书或 申请回原籍表于每周三之前交回学生科,逾期将推至 下星期办理。假期不办理派遣手续。应届毕业生第一 次派遣时间在毕业当年七月上旬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毕业当年的派遣时间基本为 每个星期派一次,到第二年,派遣时间和次数可能会 有所变更和减少。 4、何时发放报到证?
(4)毕业生协议书签署完毕,由毕业生本人、用
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
作为办理报到和迁移户口关系的依据。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 据。 (6)毕业生如因个人原因将协议书填写错误或因 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 提出申请,交回上份协议书,由学校调查认定 情况属实后,到学生科重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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