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是一门利用内窥镜技术进行手术治疗的专科,是医院外科科室中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对于提高手术效果和减少患者创伤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安全与质量,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下文将对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探讨。
一、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制度1.负责人制度:建立专门的负责人制度,明确负责人的权责,负责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
2.人员资质要求: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师进行操作。
医师需要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且需要参加定期的技能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3.内镜设备管理:对内镜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包括定期维护、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准确性。
同时,设备的使用、存放和保养要符合规范,防止设备的损坏和污染。
4.内镜材料管理:内镜材料的采购要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内镜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符合规范,防止受到污染或者损坏。
5.感染控制制度: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是一种侵入性操作,容易引发感染。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感染控制制度,包括消毒、灭菌、无菌技术等方面的规范,确保手术器械和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6.事故管理制度:建立内镜诊疗技术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7.质量评估和监测:定期对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进行质量评估和监测,包括手术效果、手术并发症等方面的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措施。
1.规范操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步骤和操作要点,避免操作失误和疏漏。
2.强化培训和演练:加强对内镜诊疗技术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3.预防并发症:制定预防并发症的规范和措施,加强手术前的评估和准备工作,降低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
胸外科内镜(胸腔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1版)

肺裂伤修补术)
肺大泡结扎术
三级 32.2101 胸腔镜下肺大疱折叠术
肺楔形切除术
三级 32.2001 胸腔镜下肺楔形切除术
疑难危 重手术
限制 类技 术
▲
S7
▲பைடு நூலகம்
S7
▲
▲
S7
▲
S7
▲
S7
▲
S7
▲
▲ ▲ ▲ ▲
▲
▲
电视胸腔镜下肺大泡切除术 肺活检
三级 32.2002 胸腔镜下肺大疱切除术 三级 33.2000 胸腔镜肺活组织检查
胸腔镜下肺减容术
四级 32.2201 胸腔镜下肺减容术
胸腔镜下全肺切除术伴纵隔淋 四级 32.5001 胸腔镜下全肺切除术伴纵隔淋巴清扫
巴清扫
胸腔镜下肺切除术
四级 32.5000 胸腔镜下肺切除术
胸腔镜下肺叶部分切除术
四级 32.3001 胸腔镜下肺叶部分切除术
胸腔镜下肺修补术(胸腔镜下 三级 33.4902 胸腔镜下肺修补术
17.4100 机器人援助操作
17.4200 腹腔镜机器人援助操作
四级 17.4300 经皮机器人援助操作
17.4400 内镜机器人援助操作
17.4500 胸腔镜机器人援助操作
17.4900 其他和未特指的机器人援助操作
四级 37.3104 胸腔镜下心包病损切除术
四级 38.4511 胸腔镜升主动脉置换术
式支气管成形术)
气管支气管成形术(包括隆突 四级 33.4801 胸腔镜下支气管成形术
成形及切除)(胸腔镜下大气
胸腔镜下肺叶切除术(胸腔镜 四级 32.4100 胸腔镜下肺叶切除术
下复合肺叶切除术)
内镜诊疗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内镜诊疗人员资质准入及授权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消化内科、呼吸内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耳鼻咽喉科等科室。
三、资质要求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2.具有5年以上内镜诊疗工作经验,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目前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累计参与完成内镜诊疗不少于100例。
3.经过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满5年;(2)具有3年以上内镜诊疗工作经验,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累计参与完成内镜诊疗不少于150例;(4)经过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资质审核与授权1.内镜诊疗医师资质审核由我院医务科负责,按照资质要求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的内镜诊疗医师,由医务科颁发《内镜诊疗医师资质证书》。
3.内镜诊疗医师授权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后,由医务科颁发《内镜诊疗医师授权证书》。
五、资质管理与监督1.内镜诊疗医师应定期参加内镜诊疗技术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医务科负责对内镜诊疗医师资质进行年度审核,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医师,予以撤销资质。
3.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内镜诊疗医师的监督管理,确保其符合资质要求。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20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临床医师开展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胸腔镜肺叶切除治疗技术,是指通过全胸腔镜治疗肺部疾病,并进行肺叶切除。
完全胸腔镜外科技术是使用现代摄像技术和相应的手术器械设备,通过胸壁小切口(孔型切口)完成肺裂分离、肺部大血管、气管等组织分离切断等胸内复杂手术的微创胸外科新技术。
一、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原则上在三级医院开展。
(三)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胸外科诊疗科目及其他相关科室和设备。
1.胸外科。
(1)开展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8年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
- 123 -(2)可独立完成胸外科手术,每年手术量不少于200例,其中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50例以上。
2.开展胸腔镜肺叶切除的手术室。
(1)有至少1间手术室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手术区100级层流、周边区1000级)。
(2)手术室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
(3)配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满足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需要的手术器材。
3.其他相关科室和设备。
(1)设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及康复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具备全身合并症、并发症的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2)具备CT、床边X线摄影机、术后功能康复系统。
(四)具有专业胸外科医师队伍,其中包括至少2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仅限于开展初次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1.符合本规范规定的人员、科室、设备、设施条件。
2.符合区、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
3.有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诊疗需求。
区域范围内无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需要开展胸腔镜肺叶切除急诊手术时无法及时到达有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
胸腔镜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选择适合实施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病人。
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2、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技术应由具有该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和实施,术后制订科学合理的治疗与药物管理方案
3、实施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建立经内镜(纤维内镜和胸腔镜)胸部肿瘤特殊治疗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做好随访和术后效果、用药并发症等记录。
都要保留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
质量保障措施:
术前:
1、详细询问病史。
2、全面体格检查。
3、完善辅助检查,包括常规术前检查及特殊检查。
特殊检查包括肺功能、内镜检查等。
4、心理准备。
5、术前输血准备及麻醉准备。
6、术前全科讨论,必要时上报医务处、院领导及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严格掌握手术适应
症及禁忌症。
7、手术原则上必须由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实施。
术后:
1、一般性观察。
2、呼吸道管理:吸氧、呼吸机应用、静脉及雾化药物应用预防肺部感染及肺不张。
3、术后相关对症支持治疗。
4、各种引流管理。
风险防范预案:
1、出现大出血时,要及时采取压迫等措施出血,充分暴露后缝合或器械止血,必要时中转开胸止血
2、气管、食管损伤或食管穿孔时要及时修补。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为加强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普通外科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腹腔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胆道镜技术、甲状腺腔镜技术、乳腺腔镜技术、经肛内镜微创技术(TEM)等诊疗技术。
普通外科涉及十二指肠镜、胃镜、结肠镜等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参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1.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外科设有普通外科病区或专业组,每年收治普通外科患者不少于500例,完成普通外科手术不少于200例。
2.手术室条件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有满足普通外科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设有麻醉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有满足普通外科内镜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普通外科内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以及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三)有经过普通外科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普通外科内镜手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展普通外科诊疗工作不少于5年,普通外科病房开放床位数不少于60张,近5年累计完成普通外科内镜手术不少于1000例,其中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普通外科内镜手术不少于15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

胸外科镜诊疗技术管理规(2013年版)为加强胸外科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胸外科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
本规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胸外科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所称的胸外科镜诊疗技术包括胸腔镜技术、纵隔镜技术、硬质气管镜技术、硬质食管镜技术、支气管超声引导针吸活检技术(EBUS-TBNA)等胸外科镜诊疗技术。
胸外科涉及纤维支气管镜技术参照《呼吸镜诊疗技术管理规》执行,涉及胃镜技术参照《消化镜诊疗技术管理规》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胸外科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胸外科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胸外科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1.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外科设有胸外科病房或专业组,每年收治胸外科患者不少于150例,完成胸外科诊疗不少于50例。
2.手术室条件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配备满足开展胸外科镜诊疗工作需要的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设有麻醉科、ICU、心血管科、呼吸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有满足胸外科镜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胸外科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以及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三)有经过胸外科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胸外科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胸外科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近5年累计完成胸外科镜诊疗不少于250例,其中在有资质医生指导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镜诊疗不少于2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胸外科胸腔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

胸外科现有医师 8 名,其中主任医师 1 名,副主任医师 2 名,主治医师 3 名,住院医师 2 名。
开放床位数 37 张,近 5 年累计完成胸腔镜手术 270 余例,其中开展有肺大泡切除术、肺活检术、肺楔形切除术、脓胸清理术等,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率先地位。
近5 年内未发生胸腔镜手术相关的医疗事故。
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专科内镜护士,有一套高清胸腔镜系统和配套器械,能满足胸腔镜诊疗工作的需要。
麻醉科配备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全麻呼吸机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能够满足各类胸腔镜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胸腔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专业科室及专业医师,对各类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强。
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专人管理,符合要求。
(一) 严格遵守胸外科疾病诊疗规范、胸腔镜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 胸腔镜镜诊疗技术开展由科主任、主任医师决定,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腔镜诊疗技术由科主任、主任医师决定,术者由胜任技术要求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担任。
术前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 实施胸腔镜手术前,向患者或者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允许书。
(四)加强胸腔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胸腔镜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五)将准予开展的胸腔镜手术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每年派 1-2 人到国内著名大学及国内大型医院学习培训微创内镜技术, 不断提高自己的胸腔镜技术水平。
1 气胸处理;2 肺大疱切除;3 胸膜磨擦;4 胸膜切除或者胸膜固定;5 巨大肺大疱切除;6 肺减容术;7 肺叶切除术。
8 肺活检;9 肺楔形切除术;10 脓胸清理术手术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并发症及其防治措施:1、穿刺并发症:指胸腔镜Trocar 穿刺引起的机械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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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胸外
科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
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
构及其医师开展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胸腔镜技术、纵
隔镜技术、硬质气管镜技术、硬质食管镜技术、支气管内超
声引导针吸活检技术( EBUS-TBNA)等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胸外科涉及纤维支气管镜技术参照《呼吸内镜诊疗技术
管理规范》执行,涉及胃镜技术参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
理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
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胸外科内镜
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
1.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外科设有胸外科病房或者专业组,每年收治胸
外科患者不少于 150 例,完成胸外科诊疗不少于 50 例。
2.手术室条件要求。
(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2 )配备满足开展胸外科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
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设有麻醉科、 ICU、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专业科
室或者专业医师,有满足胸外科内镜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胸外科内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以及并发症综合处
理和抢救能力。
(三)有经过胸外科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
业技术人员。
(四)有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附件 1 )的医疗机构,在满
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胸外科诊疗工作不少于 10 年,近 5 年累计完成胸外科内镜诊疗不少于 250 例,其中在有资
质医生指导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不
少于 20 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率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3.具
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
技术需求的临床辅助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二、人员基本要求
1.开展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展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2)具有 5 年以上胸外科诊疗工作经验,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目前从事胸外科诊疗工作,累计参预完成胸外科内镜诊疗不少于 100 例。
( 3 )经过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开展胸外科诊疗工作不少于 10 年,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副主任医师应在有资质的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不少于 30 例。
累计独立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附件 2 )不少于 100 例。
( 2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
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本规范实施前,符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但须经胸外科内镜
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而开展按照三级及以下手术管
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工作。
4.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但须经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而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工作。
(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 2 名从事胸外科内镜诊疗工作的主任医师书面推荐,其中至少1 名为外院医师。
( 2 )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 3 年累计完成胸外科内镜诊疗不少于 200 例,其中每年独立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不少于 30 例。
( 3)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适应证选择符合要求,近3 年内未发生过二级以上与开展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
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 4 )其所在医疗机构具有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资质,本人曾经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或者在三级甲等医院完成 6 个月以上的专业进修。
应当经过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
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胸外科疾病诊疗规范、胸外科内镜诊疗
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开展由具有胸外科内镜诊疗
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
内镜诊疗技术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医师担任。
术
前应当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订合理的
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实施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前,应当向患者或者其
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允许书。
(四)加强胸外科内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胸外科
内镜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五)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开展按照四
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报国家卫生
计生委备案。
四、培训
拟从事胸外科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接受系统培训
并考核合格。
其中从事按照三、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
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分别接受不少于 6 个月的系统培训。
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四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
地,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本辖区三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并组织开展相应培训工作。
四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
2.开展胸外科内镜诊疗工作不少于 10 年,具备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胸外科开放床位不少于 50 张。
3.近 5 年累计收治胸外科患者不少于 5000 例;每年完成胸外科诊疗不少于 1000 例,其中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不少于 200 例。
能够独立开展的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类型应当覆盖四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目录中全部术种的 80%以上。
4.有不少于 4 名具备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其中至少 2 名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有与开展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技术、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6.近 3 年举办过全国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学术会议或者承担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预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不少于 30 例,并经考核合格。
2.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接受培训的医师应参预对患者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胸外科内镜诊疗操作、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术后随访等。
在境外接受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 6 个月以上,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培训基地考核合格后,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附件: 1.四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目录
2.三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
一、胸腔镜诊疗技术
1.胸腔镜下肺叶切除术
2.胸腔镜下肺减容术
3.胸腔镜下袖式支气管成形术
4.胸腔镜下解剖性肺段切除术
5.胸腔镜下复合肺叶切除术
6.胸腔镜下全肺切除术
胸腔镜下食管切除术
1.胸腔镜下胸腺切除术
2.胸腔镜下胸腺扩大切除术
二、硬质气管镜诊疗技术
硬质气管镜下大气道内镜治疗技术
一、胸腔镜诊疗技术
1.胸腔镜下肺大疱切除术
2.胸腔镜下肺楔形切除术
3.胸腔镜下肺裂伤修补术
1.胸腔镜下食管平滑肌瘤摘除术
2.胸腔镜下食管憩室切除术
3.胸腔镜下食管肌层切开术
4.胸腔镜下食管裂孔疝修补术
5.胸腔镜下食管抗返流手术
1.胸腔镜下纵隔肿瘤切除术
2.胸腔镜下纵隔病变活检术
1.胸膜活检术
2.胸腔镜下交感神经链切断术
3.胸腔镜下脓胸病灶清除术
4.胸腔镜下心包开窗术
5.胸腔镜下 NUSS 手术
6.胸腔镜下胸膜腔探查术
7.胸腔镜下胸导管结扎术
8.胸腔镜下膈疝修补术
9.胸腔镜下胸壁肿瘤切除术
二、纵隔镜诊疗技术
(一)纵隔镜下纵隔淋巴结活检术
(二)纵隔镜下纵隔肿物切除术
三、支气管内超声引导针吸活检术(EBUS-TB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