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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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细则(小学)

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细则(小学)
6
器材室占2分,运动场地占2分,蓝、排球场各占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A4
基础条件
(120分)
B9
用房及
场地
C21卫生室1间,面积≥18平方米
5
没有不得分,面积不符合要求扣1~3分。
C22综合实践室(劳技室、科技室)分别≥1间,单间面积≥60平方米
6
没有不得分,面积不足扣1~3分。
C42书刊著录、目录设置和期刊管理达到《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要求;书刊总账和分类账设置规范,账目登记准确、及时。
5
总账占1分,分类账占3分,记录规范占1分。
C43每学年对新生介绍学校图书馆概况,介绍图书借阅有关常识,上好阅读辅导课;书刊流通率≥70%,学生到馆率≥70%,每学年生均借书量≥8册;平均每天对学生开放时间≥4小时。
C34综合实践室器材按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标准和教学实际配备。
6
器材不足扣1~3分,没有不得分。
C35信息技术设备依照《陕西省中小学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设备技术标准(修订)》结合课改和学校实际配备。
5
设备数量占4分,设备布置占1分。
A5
装备管理
及使用
(120分)
B12
实验室
C36仪器管理规范、存放科学,完好率≥95%;“五防”措施完善
C2按照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方针和政策,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装备工作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并有操作性较强的实施办法和考核措施。
4
B3
经费投入
C3学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每学年生均不少于10元)用于实验室和其他各功能部室的建设(包括补充添置和更新仪器、设备、药品、图书、资料及材料等),保证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浙江省教师进修学校评估标准

浙江省教师进修学校评估标准

浙江省教师进修学校评估标准B1领导重视程度(3分)C1领导重视程度(100%) B2校园建设(20分)C2占地面积(30%) C3绿化覆盖面积(10%) C4建筑面积(50%) C5运动场地(10%)B3教学设备(15分) C6图书音像资料(30%) C7音体美自然设备(20%)C8现代化教学设备(50%) B4经费投入(7分)C9国拨经费(85%) C10经费使用(15%) B5学校领导(5分) C11成员结构(60%) C12领导水平(40%) A2师资队伍(15分)B6教师队伍(10分)C13教师编制(35%) C14教师素质(15%) C15教师学历(30%) C16专业技术职务(20%) A3学校管理(10分)B7行政管理(3分) C17机构与职责(20%) C18计划与总结(20%) C19规章制度(20%) C20档案管理(20%) C21后勤管理(20%) B8教学管理(3分)C22教学常规管理(25%) C23教学过程管理(25%) C24教学设备管理(20%) C25培训网络管理(30%)B9教师管理(4分)C26教师考核(40%) C27教师进修提高(60%)B10德育工作(2分)C28德育机构制度(50%) C29德育内容方法(50%) B11教学工作(15分) C30师训工作(60%) C31干训工和(30%)C32其他教学工作(10%)B12体卫工作(2分)C33体育工作(40%)C34卫生工作(60%)B13教育研究(6分)C35教科研活动(40%) C36教科研实绩(60%)A5办学效益B14办学效益(5分)C37办学效益(100%)一级指标 A1办学条件45分B1―B4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估标准 B1领导重视程度3分 C1领导1、当地党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重视教师进重视程修学校建设,对教师进修学校的发展有目度100% 标、有规划、有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2、按上级文件精神,保证教师进修学校的师资、经费和其他各项设备的投入; 3、每年至少开一次有关教师进修学校的专题会议,经常开展有关的检查、评估、指导工作。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

XX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20XX,试行根据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需要,特就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一办学方向1、办学思想端正。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培养目标明确。

2、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二学校管理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现代化。

2、实行校长负责制。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建立学生参预学校管理、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生会能发挥自主管理作用,学生社团活动活跃。

3、积极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和办学特色的总体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

有规范可行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4、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体现环境育人特点。

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校园布局合理,校容校貌整洁,校园环境优美,体现教育性。

校内道路畅通,平整硬化。

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制度齐全, 符合有关规定。

学校附近无污染源。

5、学校规模和班额适当。

教学班不少于 18 个、不超过 54 个;每班学生 50 人,最多不超过 56 人。

6、学校各类教学、办公、生活场所整洁有序,体育、艺术场所及设施规范达标。

7、严格财务管理,收费符合有关规定。

勤工俭学成效显著。

8、学校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校产管理规范,各种保管维护措施健全,保持完好状态。

各种物产登记准确,检修及时。

校园各种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高。

〔三队伍建设1、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廉洁奉公, 开辟精神强,在群众中威望较高。

2、校长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时间在 5 年以内的参加过岗位培训,5 年以上的参加过提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的学校管理水平,精通教育教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改革进取意识。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修订的《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教体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我市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豫政…2004‟47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4]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意见》(郑政[2004]79号)的要求,2005年2月我们印发了《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郑政教督[2005]1号),在我市实行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制度。

经过三年多来的工作实践,我市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已经由重点突破、全面铺开向纵深推进,对促进县级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履—1—行教育职责、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精神和新形势的要求,我们结合三年多来的工作实践对《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的《郑州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同时,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订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十一五”时期继续教育工作意见》的精神,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提高教师培训者素质,满足北京市中小教师“十一五”时期继续教育工作的需要,现制定《关于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必要性 区县教师培训基地是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我国教师教育体系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区县教师培训基地是其所在区县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教育干部参加培训的主要阵地。因此,要从依法治教的高度来重视和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为广大中小学干部、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要。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干部、教师的业务能力、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因此,要加强区县基地建设,使其成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提高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 (三)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是提高中小学干部、教师继续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区县教师培训机构既是对所在地区中小学教师实施继续教育的主要阵地,也是指导本地区中小学校进行校本培训的重要机构。因此,要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干部、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二、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主要目标 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原则加速区县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积极促进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与区县级电教、教研、教科研等相关部门的资源整合与合作,将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成为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本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研究和服务中心,中小学教师教育的政策咨询和指导中心,本地区各级教师培训的协调和管理中心,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推广中心。 三、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区县教师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标准》(详见附件),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一)强化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作为落实基础教育适度优先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能和任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优先抓好。 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领导、监管和经费支持。行政部门要对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和有效组织,并把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办学质量要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系列,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要加大政府对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培训基地的办学经费和培训经费。 (二)加强基础条件建设 加强教师培训基地的校园环境、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建设,其标准应在本区处于领先水平。按照先进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特点,重点加强适用于各学科教师培训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以及卫星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教育资源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远程教师培训与管理平台相互衔接、优质资源共享的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要组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实现互联网的高效运转,为当地中小学校的“校校通”提供服务和指导。 建立与培训规模和培训类型相适应的实践基地。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教师培训的实践基地。实践基地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案,有专门的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受训教师的实践活动。政府设立实践基地专项经费。 (三)加强队伍建设 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强培训基地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思想政治觉悟较高、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懂得教师教育规律、富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较高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中小学从教或管理经历,熟知本区县教师队伍状况,在广大中小学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竞争上岗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要本着“少而精、专兼结合、合理流动”的原则,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对培训者的培训等措施,建设一支集培训、教学、教研于一体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培训者队伍。专职教师的管理要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体系,促进教师在基础教育系统内合理流动,确保从事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人员有一定的中小学从教经历。专职教师要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要了解本学科发展趋势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学文化修养;要熟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要熟悉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情况,能够深入中小学课堂,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区县教师培训基地的性质和任务,广泛聘请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业专业人员以及优秀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和顾问,参与本地区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培训者培训由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和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分别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及考核。各区县继续教育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相应的组织配合工作。 (五)构建开放的办学体系 树立开放意识和服务意识,遵循成人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教师继续教育。要与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借助其优质资源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要与中小学建立密切的伙伴关系,针对实际需要设计培训规划,探索促进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的有效机制;要将教育科研工作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密切结合起来,通过课题研究推动继续教育工作,通过继续教育工作推广和辐射科研成果;要加强区域合作,通过各区县间的优势互相、资源共享,为本区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培训资源。 四、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评估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和北京市教委颁布的《北京市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标准》,市教委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区县教师培训基地进行评估。 坚持“以评促建”原则,区县根据自身的建设情况于每年的9月30日前可向市教委提出评估申请,市教委于12月底前给出评估报告。对未通过评估的基地,在一年之内进行复评。对达到标准的基地给予挂牌。 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有2-3所区县培训基地成为国家级县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有3-5所成为北京市示范性教师培训基地,其余所有培训基地达到北京市区县教师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指导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指导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教师[2015]248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12.11【实施日期】2015.1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指导意见(宁教师〔2015〕248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要求,健全教师支持服务体系,持续有效地指导、支持、服务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多年来,市、县(区)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大力推进县(区)级教师机构建设,绝大部分地方实现了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中心等部门的整合,建成了师资培训中心,实行研训一体化,对全面提高我区基础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但随着我区教师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要求的不断提高,将功能相近、工作对象趋同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中心、师资培训中心进行整合,建设成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已成为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区教师培训、教科研工作转型的重要标志。

规范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赋予其组织、管理、实施和服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及教师培训等工作职能,将有利于规范县域教师发展平台建设,建立和健全教师教育制度,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拓展机构服务功能,对于发挥县域教师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势,实现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高效率,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以德从教,聚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教师工作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⑦办事处社区学校设有组织领导机构,制度健全,队伍完善1.5分,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⑧办事处社区学校有专用场地,并挂牌,有较为广泛的社区教育网络1.5分,否则酌情扣分。
⑨社区教育成效明显1.5分,否则酌情扣分。
⑩办事处社区学校经费有一定的保障1.5分,否则0分。
切实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达到《河南省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5分,否则酌情扣分。
5
制定县域内中小学发展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学校布点合理3分,规模适度2分,否则酌情扣分。
24、认真执行《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集中财力加快改造薄弱学校。
5
县域内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基本均衡5分,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③教师工资做到逐年增长3分,否则0分。
④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4分,否则按教师平均工资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部分所占比例扣分。
20、设立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帮扶专项资金,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10
本项分两部分,分别占7、3分:
①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7分,否则酌情扣分。其中“一补”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扣完为止。
4、对乡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6
本项分两部分,分别占2、4分:
①制定有乡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2分,否则0分。
②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程序开展乡级政府自查和县级政府检查各占2分,否则0分。
5、针对上年“督县”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4
措施得力,整改效果明显各占2分,否则酌情扣分。

教育部国培计划

教育部国培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2.“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3.“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3年1月29日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培训对象第四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六条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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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培训
2
1.制定教师全员参加教育技术培训计划。
2.五年期间,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率达到95%以上,有过程资料,效果突出。
学历培训
2
1.1.有效组织和支持本区域内小学、初中教师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学历补偿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教师学用一致。
2.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逐年稳步提高。
新课程培训
2
1.通过多种途径,有效组织和支持新课程岗前培训,新课程岗前培训受训率达到95%以上,有过程资料,效果突出。
达不到此项指标要求,不具备参与评估资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分值)
评 估 标 准
备注




制度建设
目标责任
规章制度
2
1.具有明确的目标责任制。
2.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执行良好。
师资管理
目标规划
管理机制
2
1.具有明确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规划和管理机制,执行良好;100%教师制定有进修规划。
2.专职教师(含专任、兼任教师)及专职业务人员占教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
3.结构合理,人员精干。
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努力建设一支集培训、教学、教研于一体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培训者队伍。
专职教师
教师比例
教师管理
2
1.专职教师数达到所在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5‰左右。
2.专职教师管理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体系,实行教师队伍动态管理,每五年教师队伍流动更新率20%左右。
2.2.积极参加和推动中小学开展教师教学研究活动和教改实验,为本地区中小学开展教师校本研修提供指导和服务,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3.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4.4.帮助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开展自主学习,为本地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
5.5.掌握和熟悉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2.建立与有关高等教育机构联合与合作的办学机制。
3.建立与所辖区域中小学联系和沟通的有效工作机制。
达不到此项指标要求,不具备参与评估资格。
机构定位
功能任务
3
具有承担本区域教师教育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功能,成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主要任务如下:
1.1.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培训及培训管理工作。
2.对所在区域中小学开展教师校本研修提供有效的师资与资源支持、指导和帮助。
坚持为中小学校服务,了解、研究和服务中小学。
教学指导
2
主管领导和专职教师平均每学年深入中小学校不少于50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
决策服务
2
1.为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提供教师教育、教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政策咨询建议和咨询报告每年不少于12项。
资源建设
报刊种类
图书册数
音像资料
图书更新
使用效率
5
1.各类报刊不少于80种,图书资料3万册以上,音像资料总量不少于1500小时以上。
2.图书音像资料三年内补充更新率15%左右。
3.图书音像资源内容针对性强,利用效率较高,有数据档案记载。
4.各类资源使用效率高,有相关档案记载。
实践基地
附属学校
实验学校
3.人员经费做到按人、按时足额拨付。
培训经费
财政拨款
4
1.本地政府财政拨付的年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本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政府财政投入占教师培训经费的60%以上。
2.设有骨干教师培训等专项经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分值)
评 估 标 准
备注




人员构成
结构比例
2
1.机构人员包括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95%以上,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20%以上。
5.中、高级职称比例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其中高级教师占40%以上。
专职教师中名师数
人数
2
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或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知名教师至少3人以上。
兼职教师
比例结构
2
1.兼职教师人数与专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1:1。
2.根据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性质和任务,广泛聘请有关高等学校(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业专业人才以及优秀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来源广泛,结构合理。
新教师培训
2
覆盖面达100%,有过程档案资料,效果较好。
对民族地区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应将双语教学培训情况纳入指标体系。
教师岗位培训
2
覆盖面达95%以上,有过程档案资料,效果较突出。
骨干教师培训
2
1.制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95%以上骨干教师能够按计划接受各种层次培训。
2.骨干教师作用发挥明显,有过程档案资料,效果突出。
7.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1.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有关标准要求。
2.达不到此标准不具备评估认定资格。




办学经费
办学经费
人员经费
4
1.当地政府财政能够保障办学经费,包括机构建设经费、经常性经费、业务工作经费等。
2.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的保障机制。
校舍容量
培训规模
2
培训校舍能同时承担开展500人以上的培训。
专业教室
数量
种类
功能
2
1.专业教室数量、种类和功能,按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建设,做到够用、适用。突出教师专业特点,达到当地先进水平。
2.具备能适用于各学科教师培训的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微格实验室、电子阅览室、专用语音教室、综合实验室、学术报告厅、教育心理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等专业教室。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分值)
评 估 标 准
备注




(续)
教育科研
课题研究
2
1.近3年内,参与省(地)课题研究5项以上,其中取得省(地)级以上课题立项资格不少于2项。
2.每年至少组织2次本区域教师教科研成果交流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并取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3
1.设有附属学校或实验学校等教育教学实践基地,用于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实践活动。
2.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作用发挥充分、良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分值)
评 估 标 准
备注




(续)
现代远程教育设施与 管 理
计算机网络
卫星电视
4
1.建设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能与互联网相连接的高效实用,并与所辖区域内中小学相连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卫星电视教学系统与“校校通”相连,开通双向视频教学系统,实现网上教学。
2.具有百兆以上局域网,带宽不低于100M,10M交换到桌面,与CHINANET或CERNET等国家公用的传输网络连接,网络出口带宽不低于512K;配备浏览、资源存储等功能的专用服务器及保证其正常运行的UPS电源,实现在局域网上存储和共享教学信息。
3.具备符合远程教学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配备不少于80台,最低配置为CPU PIII450、128M内存、20G硬盘的能联网的多媒体计算机、视频投影机或大屏幕视频投影仪、双向视频教学系统、不间断电源等设备。
4.向学员及时提供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及相关信息,有效支持中小学通过远程手段开展校本研修,支持教师通过远程教育手段实现自主学习;对学员学习过程和教师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管理。
5.具有教学服务设施齐备并较为集中,环境优良、相对独立的学习场所。
6.具有符合远程教育支持服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保证远程教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附件:
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
(试 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分值)
评 估 标 准
备注




政策保障
政策法规
配套措施
2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认识到位,工作重视,将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列入当地基础教育发展改革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采取具体有效措施予以保障。
2.有效组织教职工学习和提高。
3.制定专任教师定期蹲点、挂职制度,并认真落实。
培训规划
科学性
操作性
2
1.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有关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
2.规划具有时代性、前瞻性、可行性。
质量监控
监控制度
检查制度
评估制度
2
1.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检查、评估制度,保证各类教师培训规范有序。
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
业务管理
2
按照机构的职能,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在组织、制度、政策和措施等方面具有保障措施。
1.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
1、2.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
领导班子
选拔机制
2.教育行政部门采用率不少于8项。
建议是否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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