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管理制度范文

恒大地产管理制度范文恒大地产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恒大地产的管理行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恒大地产的员工,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恒大地产拥有制订和修改本制度的权利,并将制度的内容以适当的方式向员工进行公示和解读。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及后续修改和更新,将由企业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并向员工进行传达和解释。
第五条:恒大地产鼓励员工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完善本制度,并对员工合法提出的建议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一条:所有新进员工必须按照恒大地产的规定,递交入职手续,包括填写入职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新进员工在入职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和公司制度,通过岗位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新进员工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遵守岗位要求,严禁擅自超越权限从事与岗位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新进员工在入职后,必须接受一段时间的试用期,期间需要经过公司的考核评估,达到规定要求才能正式录用。
第五条:新进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但不享受正式员工的权益,公司有权终止其合同。
第六条:新进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财产、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第三章绩效管理第一条:绩效管理是恒大地产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对绩效优秀的员工予以奖励和提升,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培训和辅导。
第二条:绩效考核基于恒大地产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以员工的工作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第三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临时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主要用于评估员工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临时绩效考核用于评估特定任务或项目的完成情况。
第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将成为员工升职、调薪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优秀的员工将给予奖金、晋升以及其他相应的奖励措施。
恒大集团商票管理办法

3.各资金部负责商票贴现授信额度日常管理,毎日编制台账更新授信额度取得及使用情况,每周五报各产业集团资金中心汇总审核后报集团资金计划中心汇总。
笫九条集团属下各产业集团、地区公司及下属公司负责落实商票贴现相关工作,商票开具前,由招投标及采购部提供供应商商票贴现清单、由资金部提供可贴现机构剩余贴现授信额度情况,地区综合管理部根据未付款情况、当月下发的商票支付额度拟定贴现商票开具计划,交财务部复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贴现商票不允许向拟贴现机构以外的第三方背书或转让,开具商票前由经办部门协调合作单位,财务部协助落实对合作单位商票账户共管,确保商票按照既定贴现路径流转。
财务部负责商票贴现台账的维护工作,每日跟踪登记已开具商票的贴现机构、贴现金额、贴现利率落实情况,一旦发现商票贴现异常,立即向集团财务计划中心或地产集团财务中心报备。
财务部负责与资金部核对商票贴现台账,于每周五报各产业集团财务中心汇总后报集团财务计划中心汇总。
第十条资金部负责落实贴现额度及选择贴现机构,并协助贴现单位完成贴现手续,确保资金到账。
选择贴现机构时,应按成本条件等择优选择,商票贴现总额须严格控制在贴现机构授信额度范围内,不得超额度开具贴现商票。
笫十一条项目公司与合作单位涉及赶工奖支付事宜的,须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产生赶工奖后,财务部须在24小时内通知招投标部,招投标部须在30天内完成赶工奖结算手续,原则上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四章商票兑付及日常管理第十二条商票兑付视同现金支付,并严格执行票据管理。
第十三条在商票开具、承兑等业务发生当日,地区公司财务部出纳须将相关信息录入商票管理系统,会计同时做好台账登记。
第十四条地区公司须确保商票兑付资金到期前2个工作日到账。
如未按时到账的,对资金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分,主管资金公司领导降二级工资处分,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降六级工资处分;如出现逾期的,给予上述责任人及总部分管融资业务领导降职、免职直至开除处分。
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对于地产公司而言,合同是保障业务正常运营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控制风险的有效工具。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对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降低企业风险至关重要。
本文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为地产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办法。
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备案公司的合同备案制度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
在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合同备案登记,包括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要素,同时保存合同原件。
2.2 合同审核合同审核是减少风险的关键环节,必须进行严格管理。
对于金额较大或关键性较强的合同,应进行多部门的审核,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3 合同存档合同存档是保留合同的重要途径之一。
公司应建立归档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查阅。
应将合同归档并注明存档时间、存档人员等信息,建立合同存档登记簿。
2.4 合同跟踪对于合同中的履约条款,公司应建立履约跟踪机制,及时掌握各方面履行情况。
在履行期限临近时,应及时提出履约要求或提醒履约方,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结果的实现。
2.5 合同变更管理在签订的合同中,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变更的情况。
为防止变更风险对企业造成影响,对于可能导致合同变更的情况,应及时进行预警、协商及变更管理。
3.1 合同审批权限公司应根据合同的类型和金额设置相应的审批权限,确保合同审核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对于核心业务合同、高额合同应设有多名高级领导对合同进行审批,并记录相关内容。
3.2 合同审核程序公司应建立合同审核的标准流程,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权利。
在审核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公司制定的标准流程,审核相关文件、资料以及经办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3 合同审核结果经审核后,应及时给出审核结果。
如果涉及到拒绝或暂缓签署合同的情况,应将审核原因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涉及的相关方。
4. 合同风险管理4.1 风险评估在合同签订前,应对潜在的合同风险进行评估。
地产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地产集团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地产集团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的操作要求,降低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所涉及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集团法务部:负责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2.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日常管理工作。
3. 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合同谈判,提供专业意见,履行合同义务,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合同管理工作。
四、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立项与谈判(1)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合同立项申请,报请上级领导审批。
(2)业务部门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形成谈判纪要,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3)谈判完成后,业务部门将谈判结果报请法务部审核。
2. 合同起草与审核(1)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2)法务部对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业务部门根据法务部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和完善。
3. 合同审批与签署(1)合同文本完成后,需提交至相关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双方代表签署正式合同。
4. 合同履行与监控(1)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各方按约定履行义务。
(2)如出现合同变更或终止情形,应及时报请领导审批,并进行相应处理。
5. 合同归档与总结(1)合同履行完毕后,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合同档案整理归档。
(2)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断优化合同管理流程。
五、其他要求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公司利益。
六、合同风险防范1. 合同签订前应对对方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涉诉情况等信息,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
2. 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法,防止因条款不清导致争议或风险。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4. 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保存,以便在争议解决中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物业管理、融资等业务领域。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公平性原则:合同条款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3. 严谨性原则: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4. 实效性原则: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由相关部门对合同标的、交易条件、风险等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
第五条合同签订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报备公司合同管理部门。
第七条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涉及保密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遵循以下程序:1.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2. 通知对方,并报备公司合同管理部门;3. 如变更或解除合同涉及第三人,应取得第三人的同意。
第五章合同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合同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真实;2. 归档文件应按照合同类别、签订时间等进行分类;3. 归档文件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第六章合同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1. 合同签订前的审查、评估;2.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监督;3. 合同归档与保管;4. 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
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签订、执行和归档工作能够高效、合规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以确保地产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2. 目标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建立合同管理的标准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合同文件的存档和管理的安全性。
3. 合同的签订3.1 权责分明•签订公司合同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严禁个人违规签订合同。
•合同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并确保合同内容准确无误。
3.2 签订程序•合同的签订由合同部门或法务部门负责。
•合同部门或法务部门审核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
•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明合同流转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关键信息。
4. 合同的执行4.1 合同执行的监督•合同的执行由合同部门或相关项目经理负责监督。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重要事项、沟通情况等,以备后续需要查阅。
4.2 变更管理•合同变更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合同变更记录必须更新并保存在合同文件中。
4.3 完工验收•合同执行完成后,应进行完工验收,确保合同内容按照约定完全履行。
5. 合同的归档和管理5.1 归档程序•合同归档由合同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负责。
•归档过程中应按合同编号、日期等要素对合同进行分类存档。
5.2 保密措施•合同文件应妥善保管,在合同管理系统中设置权限,防止未授权人员查阅。
•离职人员必须交还合同文件或由相关人员确认已销毁。
5.3 保留期限•合同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保留期限保存。
6. 风险管理6.1 风险识别与预防•合同部门应及时识别合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相关部门应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减少合同纠纷发生。
6.2 灾备措施•合同管理系统应设置灾备方案,确保合同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7. 审核和改进7.1 定期审查•合同管理制度应定期审查,确保其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要求。
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合同是地产公司与其合作伙伴之间达成的重要约定和规范,对于保障双方权益、维护业务流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地产公司的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2. 责任与权限2.1 合同管理部门地产公司应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事宜。
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制定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 - 监督、审查和归档合同文件; - 提供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和支持; - 协助解决合同纠纷。
2.2 项目部门各项目部门应配备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实施项目合同的管理和履行,包括但不限于: - 参与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 - 落实合同履行义务,监督供应商或承包商履约; - 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关键合同事项。
3. 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备案项目部门在与供应商或承包商达成初步协议后,应将合同草案提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合同草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风险程度,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2 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管理部门依据公司政策、法律法规和合同模板,对合同进行详细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合同风险评估; - 合同履行的要求和责任。
合同管理部门在审核通过后,与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各方对合同条款和义务的理解和认可,并保存相应的签订文件。
3.3 合同履行与变更项目部门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或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并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合同变更的情况,项目部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变更申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经批准后,与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合同变更协商,并将变更协议归档管理。
3.4 合同结算与归档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并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结算文件和报告。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确保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对外经济行为的安全,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合同。
第三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与其他公司、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然人等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集团公司及其各所属公司之间签定的合同,适用本办法。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其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总部(以下简称“法律事务管理总部”)负责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监督合同订立、履行等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第六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即时清结的合同,应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交易的主要内容,即标的、金额、履行时间、履行地点等,经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国家规定应采用示范合同文本的,则应采用示范文本。
对于使用频繁、重复使用率高的合同文本,法律事务管理总部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合同样本。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九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与其他公司、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然人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同。
第十条订立合同前,应了解、掌握相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委托代理人对外签定书面合同,代理人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时间等内容。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可分为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公司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可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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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督指导,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订《恒
大地产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合同
管理工作。
第三条 集团合同管理职能部门是合同管理中心,各地区公司合同管
理职能部门是合同管理部,各下属公司合同管理职能部门是合同管理
部或其他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中心合同管理职责是合同审核,参与合同签署前期招标文件
会审、招标答疑、合同谈判、监督开标等工作,参与制定、监督执行
并完善集团公司系统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地区公司、下属公司合同
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地区公司、下属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职责是合同审核、参与合
同签署前期招标文件会审、招标答疑、合同谈判、监督开标等工作,
参与制定、监督执行并完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合同管理相关制度。
第二章 合同的审核
第四条 合同立项资料审核
审核合同首先应对合同立项资料进行审核,包括:
1、合同立项建议书或合同立项请示报告。
2、合同招投标资料。
3、议标资料或定标资料。
工程类等合同定标时须预决算审计(分)部或预决算部审核的,应提
供相应的审核报告,并提供预决算审计(分)部或预决算部审核并盖
章的价格清单。
材料、设备类等合同定标时经过监察(分)室审核的,应提供相应的
价格分析报告。
营销广告类合同应提供呈批报告(排期表)及经审核通过的价格比照
报告。
涉及施工、设计方案审批的合同报审时须提供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
或设计院审核通过的相关方案确认书。
4、合同对方主体资格资料。
报审合同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资料、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等资料。
合同对方主体经审批确定后,不得变更。不得将已审批确定的合同主
体变更为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如确因实际操作困难需与其100%全
资控股子公司签订合同时,对方主体须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报集
团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再报总裁审批。
5、对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代理权限证明。报审合同时
应提交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对方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方通过代理人签约的,除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外,还须提交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对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
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对方公司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
6、合同变更、解除资料。
因合同发生变更、解除,与合同当事人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合同立
项部门应按权限提交经公司领导同意的批示。
7、合同审批表。
合同审批表上合同名称栏、合同主体栏、合同金额栏的审核遵循严格
一致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不一致或涂改。
第五条 合同条款审核包括:
1、集团已制定合同范本的,签订合同应采用范本,若因特殊情况采
用其它版本,需报集团审批。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内容原则上由两部分
组成:第一部分为协议书,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其主要内容按集团
公司合同范本执行;通用条款部分不允许增删,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在
协议书部分补充条款约定,但需在合同审批表中注明其原因。
2、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
确,禁止出现加重我方义务或减轻对方义务的条款,不得存在不符合
国家、行业或地方惯例且对我方不利的条款。
3、合同价格、各种取费比率、节点工期及总工期、付款方式、国家
规定的工程保修期、重大违约责任条款等合同条款必须与定标审批表
及招投标文件一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报董事局主席审
批。
第六条 合同应写入廉洁条款。
第七条 在招投标、协商或谈判过程中,凡合同对方承诺的各种对公
司有利的事项必须写入合同条款。
第八条 对于总价包干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标的量(即工
程量、采购量等)减少且符合合同约定的调整包干总价等对公司有利
的情况,合同立项部门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书。
第九条 同一承包人在同一时间签订的同一项目合同(包括工程委托)
不得拆分。
同一标的不得重复签订合同,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合作单位时,需
完善解除手续后再签订新合同。
第十条 严禁各地区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变相以合同形式为不合格单位
提供挂靠,使违规经营活动合法化。
第十一条 签订合同除盖章外,还必须由签约人签名。
集团各地区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当地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立项
部门负责人签名;集团下属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下属公司负责人签
名。
第十二条 合同审核后,如合同条款完备,内容具体明确,权利义务
清楚,合同的立项、报批等程序正确,合同的相关资料经形式审查齐
全合格的,由各归口合同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按权限报审;如对合同
内容有异议,应及时与合同立项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经协调取得一
致意见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逐级报审;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各归口
合同管理部门则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建议后按权限报审。
第三章 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 合同审批权限按最新发文的总部相关管理办法、地区公司
相关管理办法及下属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
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合同签字盖章前,原则上要求对方应先完成签
字盖章,我方才签字盖章。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对方单位无法
满足我方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做好维权取证工
作,取得对方单位同意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确认文件,并按集团规
定的权限上报合同。
第十六条 变更、解除、终止合同,任何部门均不得以个人或部门名
义与对方签订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合同,如需签订此类协议必须严
格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 变更、解除、终止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给予合同对方补偿、赔偿、奖励或调整合同价格的,必须以合同书形
式,严禁采用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传真等各种非合同书形式。
严禁以非合同书形式变相修改合同内容。
严禁以变更合作单位名称、名为降价实为增加我方造价成本等形式变
相调整合同价格及其包含的内容。
严禁以甩项、分包等形式变更原合同,增加我方实际造价成本。
第十八条 因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而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
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应采取有效措施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
第十九条 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须严格执行合同文本控制要求。
按权限报领导审批的合同必须是全面的与对方协商一致的合同,经领
导审批通过后的合同文本即作为最终签约文本与对方签订,不得更
改。
第二十条 合同按程序审批完毕后,由合同管理部负责编号、盖骑缝
章(详见附件一:《恒大地产集团合同分类、编号导则(2010年修
订)》。合同文本原则上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如对方有特殊要
求需在合同报批时加以注明。两份合同原件交合同立项部门转合同对
方,另两份合同原件送监察(分)室并由监察(分)室将其中一份原
件送财务(部)中心。
第二十一条 集团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对下发合
同文本复印件严格管理、控制。与合同履行密切相关部门需复印合同
的,须经地区公司、下属公司负责人审批,由地区公司、下属公司监
察分室严格管理控制,合同管理部原则上不得保留合同原件。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合同管理部每月2日前编辑合
同重要信息报合同管理中心,合同管理中心每月5日编辑合同重要信
息报集团领导。
第二十三条 集团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合同管理部应根据合同的
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
第二十四条 作废合同文本应由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合同管理部
督促合同报审部门统一收回并交监察(分)室处理;如需重新签订合
同,应在收回作废合同文本后才能重新签订。
第二十五条 合同台帐与合同文本控制管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第六章 资料存档备案
第二十六条 集团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应制定地区公司、下属公司
合同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第二十七条 集团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每月2日前将上月报集团
公司审批的已生效合同(各地区公司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合同及其
补充协议、各下属公司总金额50万元以上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复
印件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备存。
第二十八条 合同及立项资料复印件需留存备案;
集团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合同管理部参与招标文件会审、招标答
疑、监督开标、采购询价等合同签订前期工作的,需建立台账,并保
存会签纪录、开标表、询价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合同管理中心修订、解释,自下发之
日起执行。
附件一:恒大地产集团合同分类、编号导则(2010年修订)
附件二:恒大地产集团合同台帐及文本传递控制管理规则
其中含:
附表1:合同重要信息摘要汇总表(共九个表格)
附表2:月报合同台帐样式
附表3:集团审批合同文本传递控制程序
附表4:地区公司自行审批合同文本传递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