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山洪防治灾害大纲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一)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一)山洪灾害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主要在雨季发生。
山洪灾害具有突发性、迅速性、破坏性等特点,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山洪灾害的损失,制定和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山洪灾害的防御措施1、防范措施(1)对影响山洪形成的地质条件,进行全面调查。
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警戒预防。
(2)对涵洞、拦石坝、拦沙坝、防洪堤、闸门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加固,确保各项设施安全可靠。
(3)加强区域内易发洪水的信息应急联动机制的建设,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
2、应对措施(1)在预报到来的洪水来临前,应当抢先实施早期防备措施,避免发生灾情。
(2)洪水来临后要维护好各项设施的安全状态,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3)应尽快组织对受灾地区受灾情况进行核实,协助群众实施自救和互救。
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制定1、制定依据(1)防洪预防工作纲要。
(2)《防洪抗旱应急预案》。
2、制定程序:(1)确定防洪抗旱单位及其分工。
(2)制定具体的任务分工计划。
(3)明确指挥体系,确定指挥关系。
(4)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程序,组织力量,创造条件。
(5)确定应急通讯机制和人员配置。
(6)加强实际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三、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实施1、严格按照预案实施。
2、各单位要高度关注天气情况,第一时间了解山洪情况。
3、应急分队要统一行动,紧急组织人员、物资、工具到达受灾现场。
4、严格遵守指挥部指令,做好应急救援等工作。
山洪灾害的防御措施和应对措施是必须要采取的,必须要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如果发生山洪灾害时,一定要按照预案实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山洪灾害的抗击奠定基石,减少灾害损失。
山洪灾害防御_工作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4)地方相关防汛法规和政策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防汛指挥部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2 防汛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副指挥长:由分管防汛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
(3)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3 防汛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发布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息。
(4)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监督检查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情况。
三、监测预警3.1 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包括气象监测、水文监测、地质监测等。
3.2 预警信息发布(1)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测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
(2)水文部门发布水文预报,预测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
(3)地质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测可能发生的山洪地质灾害。
(4)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3.3 预警信息传递(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至基层一线。
(2)基层一线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至受威胁地区群众。
四、防御措施4.1 转移安置(1)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内的群众,按照“应转尽转、应避尽避”的原则,及时组织转移安置。
(2)转移安置点要选择安全、适宜的地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 抢险救灾(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组织抢险队伍,制定抢险方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对受损的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要及时进行修复。
4.3 防汛物资储备(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包括救生衣、救生圈、沙袋、编织袋等。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分解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三年四月目录1 总则 (1)1.1 导言 (1)1.2 山洪灾害定义 (2)1.3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3)1.4 规划思路 (4)1.5 基本规定 (6)1.6 工作组织形式 (7)1.7 进度安排 (7)1.8 规划要求 (8)2 基本资料调查、收集及整理 (10)2.1 基本要求 (10)2.2 水文、气象 (10)2.3 地形、地质 (13)2.4 水土流失 (14)2.5 经济社会 (15)2.6 灾害损失 (16)2.7 环境影响 (18)2.8 防灾措施 (19)2.9 其它 (20)3 山洪灾害防治区划 (21)3.1 基本要求 (21)3.2 降雨区划 (21)3.3 地形地质区划 (22)3.4 经济社会区划 (25)3.5 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划分 (26)3.6 山洪灾害风险图 (27)4 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规划 (30)4.1 基本要求 (30)4.2 监测系统规划 (30)4.3 通信系统规划 (38)4.4 预警系统规划 (41)5 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 (47)5.1 基本要求 (47)5.2 防灾预案 (47)5.3 救灾措施 (49)6 政策法规建设 (51)6.1 基本要求 (51)6.2 政策法规建设 (52)7 山洪沟和泥石流沟治理规划 (55)7.1 基本要求 (55)7.2 山洪沟治理规划 (55)7.3 泥石流沟治理规划 (56)8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 (58)8.1 基本要求 (58)8.2 治理规划 (58)9 滑坡治理规划 (60)9.1 基本要求 (60)9.2 治理规划 (60)10 山坡水土保持规划 (64)10.2 山坡水土保持规划 (64)11 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66)11.1 基本要求 (66)11.2 典型区域山洪防治规划 (66)11.3 典型区域泥石流防治规划 (69)11.4 典型区域滑坡防治规划 (72)11.5 典型区域城乡居民点防灾规划 (75)12 环境影响分析 (81)12.1 基本要求 (81)12.2 环境影响分析程序 (82)12.3 生态与环境现状 (83)12.4 规划方案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83)12.5 环境影响分析 (83)12.6 环境效益分析 (84)12.7 公众参与 (84)12.8 总体评价及建议 (84)13 投资估算 (86)13.1 基本要求 (86)13.2 投资估算 (86)14 实施意见 (87)14.1 基本要求 (87)14.2 实施意见 (87)14.3 保障措施 (88)15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89)15.1 基本要求 (89)15.3 评价内容 (90)附录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编写参考目录附录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信息系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料要求附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基本资料及规划成果表1 总则1.1 导言(1)我国山丘区因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问题日益突出,每年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严重影响山丘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1 基本情况概述本村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河流分布情况,历年山洪灾害成因和特点,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
3组织指挥体系村级成立相应的山洪防御指挥所,由村长、村支书负总责,各组组长为成员,另设广播员、监测员、铜锣员、口哨员及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监测员:负责观察雨情、水情变化,观察水库、山塘运行情况,观察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异常。
广播员:对村级指挥长负责,接到指挥长的转移命令后,通过高音喇叭发出紧急通知和转移警报。
铜锣员:对村级指挥长负责,接到紧急转移通知后,鸣锣示警,提醒口哨员到岗到位,提醒群众应急转移。
每名铜锣员分管5~8名口哨员。
口哨员:对铜锣员负责,听到锣声后,迅速吹响高频口哨,提醒、组织群众应急转移。
每名口哨员对口负责5~8户村民。
应急分队:负责山塘、水库、水利工程突发险情的抢护,帮助实施紧急转移。
4预警方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铜锣、口哨、警报器等;可以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5 预警发布程序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按照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村指挥所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并及时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6 转移安置包括紧急转移要点、紧急转移路线图、安置方案、组织纪律等。
7抢险救灾对出险的工程组织有效有序的抢险工作,避免险情的进一步扩大;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和防疫工作,并将村转移安置人员情况和受灾统计情况汇总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人员修建临时道路、搭设临时供电线路,快速修复损坏公路和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交通和正常供电。
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一、编制目的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编制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 《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编制规范》3.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4. 本地区防洪度汛工作实际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水灾害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4. 安全第一、确保民生五、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防洪度汛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区防洪度汛工作。
2.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的组织机构、职责和响应程序。
3.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响应的日常工作。
4.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洪度汛工作。
六、应急响应1. 预警信息发布: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应急响应启动:根据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疏散转移: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及时疏散转移。
4. 防汛抢险:组织抢险队伍,对险工险段进行加固,确保堤防安全。
5. 水库调度:科学调度水库,合理控制水位,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6. 灾害评估: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上报灾情。
7. 救援物资保障:确保救援物资充足,优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8. 医疗救护: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救治伤员。
9. 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灾情和救援工作情况。
七、后期处置1. 恢复重建: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 灾害调查:对灾害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3. 防洪工程建设: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能力。
4. 防灾减灾宣传: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八、预案实施与监督1. 预案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预案落实到位。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简要报告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简要报告前言我国地貌类型复杂多样,且以山地高原为主。
广义的山丘区包括山地、丘陵和比较崎岖的高原,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二。
我国主要处于东亚季风区,暴雨频发,地质地貌复杂,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山洪灾害发生频繁,是世界上山洪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山洪灾害不仅对我国山丘区的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破坏,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损害和威胁,已经成为山丘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山洪灾害每年都造成数以百计的人员伤亡,是我国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灾种之一。
据1950~1990年资料分析,全国洪涝灾害死亡人数中,山丘区占67.4%;1997年全国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占当年洪涝灾害总死亡人数的69%;1998年长江大洪水受灾严重的湖南、湖北、江西和安徽四省死亡人员,大部分死于山洪灾害。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山丘区建成了一大批防治山洪灾害的工程设施,但这些工程大都修建于二十世纪六十、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不高,工程配套不完善、老化失修严重,病险工程不断增多。
由于缺乏对山洪灾害防治的宣传和系统研究,人们主动防灾避灾意识不强,以致于在河道边、山洪出口一带建住房、搞开发,不断侵占河道,乱弃、乱建、乱挖,河道不断淤塞,泄洪能力严重萎缩,进一步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发生和损失。
散布于山丘区的中小城镇和居民点,多位于平川谷地,防洪工程标准低、质量差,有的甚至处于无设防状态,一旦山洪暴发,防不胜防。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防御山洪灾害能力十分薄弱。
严重的山洪灾害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2002年9月,时任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批示“山洪灾害频发,造成损失巨大,已成为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必须把防治山洪灾害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山洪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采取综合防治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并指示研究提出防治山洪灾害的规划方案。
遵照温总理的批示精神,为了保障山丘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以下简称五部局)联合成立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规划编写组。
某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某某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暂行)某某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编制说明本大纲依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2005年下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编制,按照我区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依据本大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分别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各县在组织编制各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时,要按照本大纲章节目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目录1、某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2、某某××县××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3、某某××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某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县境内群山林立,溪河众多,山洪灾害发生频繁。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某某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某某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某某〈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某某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3、《某某山洪灾害防治规划》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范文
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汛期期间我国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减轻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制定本预案,以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旱灾害的能力。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的大江大河、重要湖泊、水库、防洪保护区等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
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团结协作、全民参与。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防汛抢险指挥部设立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国的防汛抢险工作。
指挥部由有关部门、军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代表组成。
2.2 地方防汛抢险指挥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工作。
2.3 抢险救援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建立抢险救援队伍,包括专业抢险队伍、志愿者队伍等。
三、预防预警机制3.1 监测预报建立健全水利气象监测预报体系,及时掌握水雨情信息,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2 预警信号根据水雨情信息,发布预警信号,包括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
四、应急响应行动4.1 响应级别根据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4.2 响应措施(1)调度水利工程:根据洪水预报,提前做好水库、湖泊、河道的调度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2)转移疏散:对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进行转移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抢险救援: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4)灾后重建:洪水退去后,组织力量进行清淤、消毒、恢复水利设施等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五、保障措施5.1 人力保障建立健全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
5.2 物资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包括救生衣、编织袋、砂石、土工布等。
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预案
一、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6.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7. 地方相关防汛抗旱政策法规二、预案目的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山洪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山洪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值班、信息报送、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3. 各相关部门职责(1)水利部门:负责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设施管理、抢险救援等工作。
(2)气象部门:负责山洪灾害的气象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气象信息。
(3)公安部门:负责山洪灾害发生时的交通管制、治安维护等工作。
(4)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山洪灾害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6)卫生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7)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山洪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监测预警1. 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包括气象监测、水文监测、地质监测等。
2. 预警信息发布(1)当监测到山洪灾害风险时,立即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2)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六、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根据山洪灾害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
(2)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 应急响应措施(1)水利部门:加强水库、河道等工程设施的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2)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援通道畅通。
(4)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物资储备。
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在汛期发生洪水等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国家及地方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2. 防洪度汛相关标准规范;3. 地区防洪度汛规划;4. 历年洪水灾害情况及教训。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水等自然灾害时的防洪度汛工作。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防洪度汛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协调、指挥防洪度汛工作;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防洪度汛工作。
五、预警及监测1. 建立洪水预警系统,及时掌握洪水信息;2. 加强水文监测,确保数据准确、及时;3. 加强气象监测,做好天气预警预报;4. 建立应急通信系统,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响应1. 根据洪水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级别;2. 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人员转移、疏散等应急措施;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4.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应急处置1. 人员转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人员转移方案,确保人员安全;2. 抢险救援:组织抢险队伍,对堤坝、涵闸、水库等进行巡查、加固;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确保物资供应;4. 医疗救护: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开展伤员救治;5. 消防安全:加强火灾防范,确保消防安全;6.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八、信息发布与宣传1. 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洪水信息、应急响应措施等;2.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防洪度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恢复重建1. 洪水过后,迅速开展灾情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2. 加快修复基础设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 深入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十、预案管理1. 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2. 加强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建立预案评估机制,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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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二○○七年八月目录1 编制缘由 (1)2 编制依据 (1)3 试点目标及建设任务 (2)4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2)4.1 系统建设模式 (3)4.2 水雨情监测子系统 (5)4.3 信息汇集与预警平台 (11)4.4 预警子系统 (14)4.5 要求 (21)5 预案编制 (25)5.1 工作内容 (25)5.2 要求 (26)6 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 (29)6.1 工作内容 (29)6.2 要求 (35)7 宣传、培训 (35)7.1 工作内容 (35)7.2 要求 (37)8 山洪沟重点治理工程 (38)8.1 工作内容 (38)8.2 要求 (38)9 投资估算 (41)10 主要成果 (43)1 编制缘由我国主要处于东亚季风区,暴雨频发,地质地貌复杂,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山洪灾害发生频繁。
山洪灾害不仅对山丘区的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破坏,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损害和威胁,已经成为当前防灾减灾中的突出问题,是山丘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山丘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从2002年底开始,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006年10月国务院以国函[2006]116号文正式批复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批复意见要求“要以近期规划项目为重点,以人员能及时转移、减少伤亡为目标,抓紧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进行试点,实施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预案编制等见效快的非工程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
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加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构建群测群防体系。
”我国山洪灾害点多面广,成因复杂,影响范围大、人口多。
为探求各地防御山洪灾害因地制宜的途径和方法,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意见要求,拟以山洪灾害严重的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抓紧开展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工作,为此需编制试点县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2 编制依据(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2)《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3)《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指导书》(4)《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3 试点目标及建设任务(1)试点目标通过在山洪灾害严重的试点县开展以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防御预案、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宣传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等非工程措施为主的试点建设,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改变试点县山洪灾害日趋严重的局面,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为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项目的全面实施积累经验。
(2)建设任务计划选择山洪灾害严重的100个县开展山洪灾害防治试点,重点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防御预案编制、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建设以及宣传、培训等。
选取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1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取一条山洪沟,对部分沟段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进行治理。
4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主要包括水雨情监测、信息汇集与预警平台、预警等子系统建设。
本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主要针对防御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洪水灾害的监测预警及群测群防设施,同时考虑防御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要求,预留了接收气象、国土等部门信息的接口。
4.1 系统建设模式由于山洪预见期短、致灾快,因此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需特别加强县级以下行政区的防灾工作。
根据我国目前县级以下行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技术水平、防灾特点以及各级防汛部门在防灾中的作用,提出以下两种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基本模式:模式一:在县级行政区建立基于平台的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省、市、县、乡(镇)、村等各方面的山洪灾害防治相关信息汇集于平台,县级防汛部门根据山洪灾害信息和预测情况,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同时县、乡(镇)、村、组建立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开展监测、预警工作。
这种模式适宜于山洪灾害严重,县级防汛部门有能力建立和管理山洪灾害防治信息汇集及预警平台,省、市、县信息实现共享,县级防汛部门能制作山洪灾害预报警报的县级行政区。
系统结构见图1。
模式二:县、乡(镇)、村、组建立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依靠县、乡(镇)、村、组的监测设施,结合省级、市级防汛部门的信息、指令,开展监测预警工作。
县、乡(镇)、村根据暴雨、洪水及水库(山塘)等监测信息,发布预报警报。
一般按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山洪灾害预警;遇紧急情况(暴雨洪水陡涨、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
这种模式适宜于尽管山洪灾害严重,但经济条件差,不具备建立和管理山洪灾害防治信息汇集及预警平台的人、材、物等条件的地区。
系统结构见图2。
各试点县可根据自身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建设模式。
图1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示意图(模式一)图2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示意图(模式二)4.2 水雨情监测子系统4.2.1 监测方式及报汛工作体制水雨情监测子系统监测项目主要包括降雨量、水位。
站类主要包括雨量站、水位站。
雨量站监测雨量信息,水位站监测雨量和水位信息。
根据山洪灾害预警的需要和各地的建站条件,考虑山洪灾害易发区地形复杂、降雨分布不均、群众居住分散、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实际情况,水雨情监测站可建成简易监测站、人工监测站和自动监测站。
其监测方式及报汛工作体制要求如下:(1)简易监测站为扩大水雨情信息的监测覆盖面,在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村、组设立简易监测站。
因地制宜地配臵简易的雨量、水位观测设施,采用直观、可行的观测方法进行水雨情信息的监测。
利用本地区适用的传播方式进行信息的传输,达到群测群防的目的。
简易雨量站采用有雨观测、下大雨加强观测的工作体制,有条件时及时上报;简易水位站在有雨时或接到通知时观测,水位接近成灾水位时加强观测,有条件时及时上报。
(2)人工监测站对于无条件建设自动监测站,但拥有公用通信资源(程控电话、移动通信网)的地区,按照人工观测站的技术要求建立相应的水雨情人工监测站。
采用人工观测和管理的模式,通过语音或通话报汛进行雨量、水位信息的采集和传输。
人工监测站采用定时观测,定时报汛的工作体制,在暴雨天气状态下则加密观测、增加报汛段次。
(3)自动监测站根据本地区的通信、经济条件,设立雨量、水位自动监测点。
采用有人看管,无人值守的管理模式,配臵相应的雨量、水位传感器,以及遥测终端及通信终端设备,实现水雨情信息的自动采集、传输。
自动监测站采用定时自报、事件加报的工作体制;对超短波组网的自动监测站,则采用增量随机自报与定时自报兼容的工作体制;人工臵数信息应有反馈确认的功能。
4.2.2站网布设4.2.2.1站网布设原则(1)雨量站布设山洪灾害严重的区域原则上按照20~100km2/站的密度布设自动或人工雨量站;在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乡(镇)、山洪灾害频发及人口密度大的村组、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暴雨中心,按照20~30km2/站的密度布设自动或人工雨量站,视测站重要程度和当地的建站条件、经济条件确定自动站和人工站的数量。
西部地广人稀、经济欠发达地区自动和人工雨量站网布设密度可相对放宽。
简易雨量站按照每个自然村(组)1个站进行布设。
雨量站要尽量布设在代表性好、便于看管维护的地方。
(2)水位站布设面积超过100 km2的山洪灾害严重的流域,且河流沿岸为市、县、乡政府所在地或人口密集区、重要工矿企业的,可布设水位观测站,有条件的可布设自动水位站。
流域面积50~100 km2的山洪灾害严重的小流域,如果河流沿岸有人口较为集中的居民区或有较重要工矿企业、较重要的基础设施,可布设人工水位观测站或简易水位观测站。
山洪灾害严重的其它小流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布设简易水位观测站。
水位站宜设在人口居住区上游,地点应考虑预警时效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于下游居民集中的水库(山塘),如果没有水位观测设施的,增设适量的水位观测设施。
水库、山塘水位站设在坝前。
对于已有的自动或人工监测站点应纳入本系统站网,其监测信息相应进入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和市、省级监测网络。
4.2.2.2监测站网确定根据上述站网布设原则确定本试点县的各类监测站的地点和数量。
4.2.3监测设备设施4.2.3.1简易监测站(1)雨量观测简易监测雨量站信息采集设备设施设计技术要求如下:1)试点县应因地制宜地配臵简易雨量观测器。
雨量观测器的承雨口径尽可能按照《降水量观测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2)为便于观测员能直观和方便地观测雨量,承水器皿可设计为透明的装臵,并根据区域内雨情的临界值或降雨强度,在承水器皿外进行划分或标注明显的预警标志。
(2)水位观测对于无条件设立水尺的观测站,则可采用简易、可靠的方法进行人工监测,设计技术要求如下:1)在岸边修建简易的水尺桩,水尺桩可设计为木桩式或石柱型;2)对于无条件建桩的观测站,可选择离河边较近的固定建筑物或岩石上标注水位刻度;3)水位观测尺的刻度以方便观测员直接读数为设臵原则,各地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现场标注致灾的临界水位值的方法,作为预警的标准。
4.2.3.2人工监测站(1)雨量观测人工监测雨量站设计技术要求如下:1)配臵虹吸式雨量观测设备;2)确定设备的安装方式,设计必要的安装设施;3)观测员按照报汛的要求,以语音或通话方式进行数据传输。
(2)水位观测人工监测水位站设计技术要求如下:1)对于新建的水位站需修建水位观测尺和观测道路;2)观测员按照报汛的要求,以语音、短信或通话方式进行报汛。
4.2.3.3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站应实现雨量、水位信息自动采集。
在设计中,各地可根据是否需满足基本资料收集的要求,增加固态存储的功能,其存储容量应满足能连续记录1年的资料。
(1)雨量观测雨量信息采集设计主要包括雨量观测场地和雨量传感器,具体技术要求如下:1)雨量观测场地①雨量监测站原则上不新建雨量观测场,已建有雨量观测场的站,将雨量传感器放臵在雨量观测场内;②未建雨量观测场的站,则利用屋顶平台予以观测,但安装时应注意与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的水平距离为障碍物高度的两倍。
2)雨量传感器①承雨口口径:Φ200+0.6mm;②分辨力:当测站为基本雨量站时,年平均降雨量≥800mm的测站采用0.5mm的雨量传感器,年平均降雨量<800mm的测站采用0.2mm的雨量传感器;对于非基本雨量站,南方湿润地区可选用1.0mm的雨量传感器,北方干旱或半干旱地区可选用0.5mm的雨量传感器;(2)水位观测水位信息采集设计主要包括水位观测设施和水位传感器,具体技术要求如下:各试点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浮子水位计、压力水位计和超声水位计进行水位观测。
对已建有水位自记井且可利用的监测站选用浮子式水位传感器;未建井或不能建井的测站,视河流及水情特点配备压力式(压阻式、气泡式)或超声式水位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