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违法违纪处分规定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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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是对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具体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的细则。

它不仅是学校管理学生行为的重要依据,还是培养学生自律和维护校园秩序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从违纪行为的分类、处分的类型和程序、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学生违纪行为可以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

轻微违纪包括迟到、早退、上课睡觉、打闹、吃零食等行为;一般违纪包括违反课堂纪律、旷课、打架斗殴等行为;严重违纪包括欺诈考试、偷窃、吸烟、吸毒等行为。

不同等级的违纪行为对应不同的处分措施,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其次,学生违纪处分的类型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

警告是对轻微违纪行为的一种处分方式,它以书面形式告诫学生,提醒其注意行为举止;严重警告是对一般违纪行为的处分方式,它对学生的行为予以更严厉的批评教育;记过是对严重违纪行为的处分方式,它会记入学生的档案,对学生的学籍和评优评奖产生一定影响;留校察看是对严重违纪行为的一种处分方式,学生将在学校内受到严格的监管,直至行为得到改正;勒令退学是对最严重违纪行为的处分方式,学生将被取消学籍资格并不得再入学。

再次,学生违纪处分的程序应该确保正确、公正、透明。

首先,对违纪行为的认定应该由相关教职工进行,并及时向学生通报。

其次,学生有权提出申诉,学校应派专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学生对处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最后,学校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学生违纪和处分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处分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总之,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建立是为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校园秩序和培养学生品德。

我们应该认识到处分旨在教育和引导学生,而非惩罚和打击学生。

在实施细则时要注重公正、公平和差异化处理,注重教育和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并加强对程序的监督和完善。

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为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中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良教乡中心学校中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凡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定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凡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1、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不穿校服或穿奇装异服的;男生留长发,女生披发。

女生刘海的长度超过眉毛的,两鬓角长度超过耳朵的。

2、乱扔纸屑、果皮、饮料瓶(罐),随地吐痰的;3、唱低级下流歌曲,看凶杀、迷信书刊的;4、说粗话,骂人,挑拨是非的;5、在校园内骑车带人的;6、观看演出或比赛时起哄扰乱秩序的;7、在墙壁、黑板、课桌、卫生间等公共财物上乱写乱画或篡改撕毁布告的;8、一个月无故迟到累计达到4次及以上的,或无故旷课达4节的;9、在教学区内玩球,或把球带进教室的(同时没收球);10、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宿舍内吵闹喧哗的;11、抄袭他人作业或者长期不完成作业的;12、未经批准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的。

13、经常不参加卫生打扫等劳动的;14、不尊敬父母长辈、老师的;15、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应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行为。

该条由政务处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生管理行政法规决定。

三、凡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16、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以后仍然没有进步的;17、故意破坏公物、攀折花木的(损坏公物要赔偿,攀折花木要作相应罚款);18、玩电游、打桌球、进营业性网吧的;19、打架斗殴后果较轻的;20、携带手机来校,在教学区使用手机的;21、考试作弊的(同时该科考试成绩记0分);22、全学期无故迟到或早退达12次,或无故旷课达8节(或1天)的;23、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来校的;24、明知同学违反纪律却知情不报的;25、顶撞和辱骂老师,给老师起侮辱性绰号的;26、偷看他人日记、信件或偷窃他人信件上邮票的;27、学校文艺、体育代表队员无故缺勤造成损失的;28、出入学校越爬围墙的;29、在校园内使用电器设备、用火,或者在宿舍点蚊香的;30、寄宿生无故夜不归宿的;31、经常在课间休息时追赶打闹或开无意义玩笑的;32、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3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应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行为。

学生违纪处理规范

学生违纪处理规范

学生违纪处理规范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3. 学生违纪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教育引导,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处理结果合理、合法。

4. 学生违纪处理分为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行政处罚包括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责令道歉、赔偿损失等。

二、违纪行为及处理1. 旷课、迟到、早退(1)旷课: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0节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达20节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达30节以上,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达40节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迟到、早退:一学期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0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累计迟到、早退达20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

2. 不按规定穿着校服、佩戴校徽(1)不按规定穿着校服、佩戴校徽,给予通报批评;(2)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3. 携带、使用违禁物品(1)携带、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给予通报批评;(2)携带、使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给予记过处分;(3)参与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活动,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 打架斗殴、欺凌他人(1)参与打架斗殴、欺凌他人,给予记过处分;(2)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 偷窃、诈骗、敲诈勒索(1)偷窃、诈骗、敲诈勒索,给予记过处分;(2)情节严重、涉及金额较大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6. 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财物(1)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财物,给予记过处分;(2)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处理程序1. 违纪行为发生后,由班主任或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事实真相,收集证据。

中小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小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XX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德育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学生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是一种教育管理手段。

对违纪学生应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后果、是否初犯、认错态度及家校配合等情况作出处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疏导到位、处分适当、程序严谨、撤销可期。

第三条违纪处分的级别根据学生违纪情况通常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对于超越学校处理范围的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学校依照相关规定移送麓谷街道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章违纪处分第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1.留长发、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不按要求穿好成套校服或穿奇装异服,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2.全学期无故迟到或早退达10次,或无故旷课达4节的;3.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4.经常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5.语言不文明,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6.在校园内骑车,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7.参加集会观看演出或比赛时起哄扰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校服、墙壁、黑板、课桌上乱写乱画或篡改撕毁布告的;9.在教学楼内玩球的;10.在教室、机房、实训车间、实训室、学生公寓内吵闹喧哗,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11.长期不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12.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经多次教育提醒仍不改正的;13.经常不参加卫生打扫等劳动,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14.不尊敬父母长辈、老师的;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纪律处分:15.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以后仍然没有进步的;16.故意破坏公物、攀折花木的(损坏公物要赔偿,攀折花木要处相应罚款);17.玩电游、打桌球,进营业性网吧、酒吧或歌舞厅、卡拉OK厅的;18.参与打架、斗殴,未造成严重后果的;19.违规使用手机的;20.全学期无故迟到或早退达15次,或无故旷课达8节(或1天)的;21.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来校的;22.明知同学有违纪行为却知情不报的;23.不讲网络道德,违反《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24.顶撞和辱骂老师,给老师起侮辱性绰号的;25.学校技能、文艺、体育代表队员参加重要比赛、表演期间无故缺勤给学校造成损失的;26.出入学校攀爬围墙的;27.在校园内生火、放鞭炮的;28.寄宿生未请假夜不归宿的;第六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给予记过或记大过纪律处分:29.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后仍然没有进步的;30.全学期无故迟到或早退达20次,或无故旷课达16节(或2夭)的;31.确认考试作弊的;32.参与打架斗殴的;33.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34.敲诈勒索同学财物的;35.恐吓、威胁同学或老师,欺侮他人的;36.偷窃他人财物的;37.参与观看、传播非法书刊或音像制品的;38.参与吸烟、喝酒、赌博活动的;39.谈情说爱,不接受老师和家长的教育引导,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纪律处分:40.犯有第32到39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性质严重的;41.学校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后再次违纪的;42.勾结校外人员,指使或参与打架斗殴的;43.辱骂或殴打老师的;44.违纪行为对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45.有违法犯罪行为的;46.全学期累计迟到30次,或累计旷课24节(或3天)的给予留校察看纪律处分;47.全学期累计旷课50节以上的,学校给予自动退学纪律处分。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1. 引言
学校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惯,制定了本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 违纪行为分类及处分
2.1 作业类
- 违反规定提交作业的,第一次警告并要求重新提交;第二次
警告并扣除一定分数;第三次扣除所有作业分数。

- 作业抄袭或剽窃他人作业的,直接扣除所有作业分数,并警
告家长。

2.2 课堂行为类
- 缺席课堂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记大过。

- 上课迟到、早退、无故离开课堂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记大过。

- 课堂上违规使用电子设备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记大过,并没收设备。

2.3 行为规范类
- 擅自离校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记大过,并通知家长。

- 携带违禁物品(如刀具、毒品等)的,直接记大过,并通知家长及有关部门。

- 挑起斗殴、欺凌他人的,直接记大过,并通知家长及有关部门。

3. 申诉和处分执行
3.1 申诉
学生对处分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申诉,并在收到处分通知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3.2 处分执行
学校将严格按照上述处分规定进行执行,并将记录学生处分情况,供日后参考和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4. 其他事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学生。

如有特殊情况,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违纪处分做出适当调整。

学生和家长应当共同遵守此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努力营
造良好的研究氛围。

小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制度1. 引言学生是学校的未来,而学校的安定有赖于对学生违纪行为的有效管理。

小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学校纪律、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和必要性学校制定违纪处分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同时,也旨在引导学生学会自律,培养良好的品行和价值观,为其未来的人生发展打下基础。

3. 违纪行为的种类一般来说,小学学生的违纪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轻度违纪和严重违纪。

轻度违纪包括迟到、忘带物品、上课吃东西等,而严重违纪则包括打架斗殴、欺凌他人等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和学习环境的行为。

4. 处分的原则和方式学校在处理违纪行为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公正的惩罚和教育。

对于轻度违纪行为,学校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而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则需要进行更严厉的处罚,例如停课、留校察看等。

5. 处分的程序和流程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违纪处分处理程序和流程,使其执行起来更加高效且公正。

一般来说,处罚的程序包括收集证据、查找事实、听取当事人陈述、形成处理意见、通知家长等环节。

6. 家校合作与学生教育家长在学生的违纪行为处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学校应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学生的行为规范,并定期开展家校沟通,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达到家校合作的良好效果。

7. 悬挂制度和学生管理委员会学校可以设立学生管理委员会,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学生的行为,倡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

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置违纪悬挂制度,对于多次违纪的学生进行记录和警示,以期引导其改正并反思自己的行为。

8. 处分的效果评估学校应制定科学的违纪处分效果评估指标,对处分措施的执行进行定期评估。

如发现某项处分措施不具有效果,则需要及时调整或改进,以提高违纪管理的效果。

9. 社会融入和法律意识培养学校的违纪处分管理制度不仅仅关注学生的纪律问题,也需要将其与社会融入和法律意识培养相结合。

中小学违纪学生处理制度

中小学违纪学生处理制度

违纪学生处理制度
学校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对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在走廊大声喧哗,无事逗留,屡教不改者。

2.在学校内佩戴首饰,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者。

3.故意破坏或涂抹宣传板或墙壁者。

4.考试违纪、作弊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包括在桌椅、墙壁上涂写)者。

2.严重扰乱其他同学学习,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一学期累计旷课七天者。

4.无故缺课,屡教不改者。

5.干扰教师上课,经常扰乱自习或课堂纪律,拒不接受教育者。

6.不断违反学校规定,屡教不改者。

7.公开对抗学校规章制度,打骂老师及学校导护生者。

8.参与打架,给同学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者。

说明:
凡被警告的学生都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文明青少年等。

如不按上述程序处理学生者,取消其班级及责任人的评优资格。

附:违纪学生调查处理小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副组长:政教处主任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员、相关班主任
1 / 1。

小学学生处分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处分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处分管理制度一、总则小学学生处分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作为学生的第二个家庭,有责任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小学学生,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处分分类1. 奖励措施学校将及时表彰那些积极向上、遵守校规校纪、成绩优良的学生,以激励他们保持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表扬、记录在个人档案、颁发奖状、颁发奖金等。

2. 警告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有轻微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引导。

学生需认真对待警告,积极改正自己的错误,不得重复犯错。

3. 记过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有损学校形象或他人利益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

被记过的学生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检讨,并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督促。

4. 布过对于多次记过或有恶意损坏校产、侵犯他人权益等重大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布过处分。

布过期间,学生将被限制参加学校特殊活动,并接受特殊辅导。

5. 开除学籍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将依据严重性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将面临转学或停学处理。

三、程序规定1. 处分决定学校将根据学生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情节轻重,经过调查核实,由班主任、年级主任、校长等校领导共同讨论和决定处分的种类和程度。

2. 通报批评学校将通过家长会、班级会议、校内广播等途径,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内容应当客观、公正,避免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 监护和指导学校将对处分学生进行特殊监护和指导,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激励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监护人和班主任有责任定期跟进学生的学习和行为情况,并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

4. 上诉程序学生及其监护人如对学校对其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提出上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上诉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给予答复。

四、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 教师权利和义务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教育指导,并在学生违规行为发生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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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违法违纪处分要求
为全方面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愈加好地践行“做学生爱戴老师, 办人民满意教育”工作理念, 深入加强对小学生科学管理、民主管理, 依法保护学生受教育权利, 教育学生自觉推行教育法律法规要求义务, 为小学生健康发展发明愈加良好教育环境, 现将《大金家小学生处分要求》公布, 望认真落实实施。

第一条为严格学校管理, 教育学生自觉推行教育法律法规要求义务, 规范学生处分程序, 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要求, 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处分学生应该遵照依法、公正、教育从先、保护学生正当权益、非歧视、严格控制受处分人数标准。

第三条处分种类:
对于小学生处分为: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含实习、社会实践期间)犯有错误, 学校应该给予批评教育。

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 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出30课时(含30课时)以上;
(二)考试中有作弊行为;
(三)有意损坏公物或她人物品, 造成较大损失;
(四)打架斗殴, 恶意辱骂她人;
(五)有偷窃行为, 或强行向她人索要财物;
(六)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 或在校学习期间逃课进入网吧, 屡教不改。

第五条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学生, 可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同时有本要求第五条其中两项以上不良行为, 经教育仍坚持错误不改;
(二)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出60课时(含60课时)以上,
(三)不服从老师正当管理, 有辱骂老师行为, 情节严重;
(四)不听劝说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 对她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五)纠集校外人员扰乱学校秩序, 滋事打架, 或毁坏、偷窃公物或她人财物;
(六)参与团伙或聚众斗殴, 情节严重;
(七)数次拦截她人强行索要财物, 或有抢劫、敲诈行为;
第六条对不满10周岁小学生, 免予处分。

对不满14周岁学生, 通常不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对于依法免于刑事处罚、被监禁、缓刑、假释或者刑罚实施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 必需复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第七条严格处分程序。

对学生处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处分决定前, 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教导处)通知当事学生; (二)应该事学生要求召开听证会;
(三)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四)需要立案, 按要求报备;
(五)通知被处分学生。

(六)受处分学生有权申辩
第八条权利救助渠道建立处分听证制度。

学生在通知被处分后, 3日内可向校长提出听证要求。

学校应该在7日内召开听证会, 参与听证人员应该包含当事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学校责任人及其知情学生代表和老师代表。

当事学生有陈说权、申辩权。

学校对其陈说和申辩有责任进行复查, 不得因其陈说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第九条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学生处分必需充足发扬民主, 全方面分析学生过失主客观原因, 用表决方法经过处分决定。

表决处分决定出现较大争议时, 校长应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 并做出裁决。

第十条学校应在处分决定经过之日起3日内通知被处分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学校视学生年纪和心理情况决定是否公布处分通告。

第十一条建立处分申诉制度。

学生对学校做出处分不服, 许可保留心见, 可在接四处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其主管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具体由法制工作机构受理。

第十二条对学生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撤消处分, 应将处分决定取出, 存入学校文书档案。

第十三条学校处分学生不得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处分学生应充足考虑学生心理承受能力, 预防和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第十四条本要求由大金家小学教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金家小学教导处公布规范性文件包含学生处分要求, 凡与本要求相抵触, 以本要求为准。

本要求公布之前已处理完成学生处分不再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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