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主义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纪律观念,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促进他们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共青团组织的基础组织,是中国少年儿童参加共青团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在中国少年儿童中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纪律观念,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为共青团的发展做好准备。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原则是:全国统一组织,团支部领导,班级、学校和团组织协调配合,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培养。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分为班级组织、学校组织和团组织。
第六条班级组织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形式,由少先队员组成。
班级组织的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指导员。
第七条学校组织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在学校范围内的组织形式,由学校党总支或者团总支负责。
第八条团组织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指导机构,由共青团县级组织或者学校党总支、团总支负责。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面向中国少年儿童的组织,入队条件为: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的中国少年儿童,无论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和家庭出身,均可申请入队。
第十条入队程序如下:(一)少年儿童向所在班级组织提出入队申请。
(二)班主任组织少年儿童进行入队发誓。
(三)班主任将入队申请和入队发誓情况报告学校组织。
(四)学校组织将入队申请和入队发誓情况报告团组织。
(五)团组织审核入队申请,决定是否通过。
(六)通过审核后,团组织向少年儿童颁发入队证书,并进行入队仪式。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少年儿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包括:(一)参预各类先锋队组织的活动和学习,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少年先锋队章程

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品德,加强少年儿童的身心锻炼,提高他们的组织纪律性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先锋队的组成部份。
第三条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泛博少年儿童,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培养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有红色品质的新一代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少年先锋队按照班级为基本单位,实行班级组织制度,每一个班级设立一个少先队支部。
第五条少先队支部是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由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委员组成。
第六条少先队辅导员是指由教育工作者、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社会成员担任的,负责指导少年先锋队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少先队委员是指由少先队支部选举产生的负责组织和协调队内事务的领导人员。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程序第八条任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少年儿童,年满六周岁至十四周岁,愿意加入少年先锋队,接受队纪和章程的约束,均可申请入队。
第九条入队程序如下:(一)向所在班级的少先队辅导员提出入队申请。
(二)少先队辅导员组织申请人进行入队发誓。
(三)少先队辅导员将入队申请报送少先队支部审批。
(四)少先队支部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和资格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允许其入队。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少年先锋队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参预各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二)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参预各类文体活动,培养兴趣爱好和身心健康。
(四)享受少年先锋队组织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少年先锋队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少年先锋队的章程和纪律,尊重队旗、队徽、队歌等队徽象征。
(二)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训练,提高自身素质。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学习,争做优秀的少年先锋队员。
(四)维护少年先锋队的形象,不做伤害队伍荣誉的行为。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少年儿童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集体的优良品质,增强少年儿童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接班人。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全体少年儿童,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是先锋队组织。
第五条先锋队组织是由少年儿童自愿参加的,由少年儿童组成的基层群众组织。
第六条先锋队组织的组成原则是:少先队员组成一个小队,小队组成一个中队,中队组成一个大队,大队组成一个支队。
第七条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构是支队委员会。
第八条先锋队组织的积极份子和优秀少先队员可以组成少先队员代表大会。
第三章入队发誓第九条进入先锋队组织的少年儿童必须进行入队发誓。
第十条入队发誓的内容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人民服务,勤奋学习,团结友爱,遵守纪律,讲文明,爱护公共财物。
第四章教育活动第十一条先锋队组织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和纪律教育等各项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观学习社会主义建设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三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劳动,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
第十四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进行科学实验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先锋队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教育少年儿童遵守组织纪律和社会公德。
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六条先锋队组织要定期组织少年儿童进行组织生活,包括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讨论问题、交流心得等。
第十七条先锋队组织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章支部工作第十八条先锋队组织要加强支部工作,提高支部组织的凝结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构,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发展少年儿童的智力、体质和劳动技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助手和后备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青少年群众组织,是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先进队伍。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锻炼自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建设而奋斗。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四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领导机构。
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按照团组织的原则和形式,在学校、社区、农村等地建立组织,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少先队委员会制度。
第六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设置包括:中央少先队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先队委员会、地、市、县(市、区)少先队委员会、学校少先队委员会等。
第七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领导机构是中央少先队委员会。
中央少先队委员会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设立,负责领导全国少年先锋队工作。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组织形式第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自愿加入,年满六岁至十四周岁的中国少年儿童。
第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包括: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委员会等。
第十条少先队员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成员,是队伍中的积极分子。
少先队员应当自觉遵守章程,参加队伍的活动,努力学习,积极锻炼,树立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第十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者和教育者。
少先队辅导员应当具备党性、爱心和责任心,关心、爱护和教育少年儿童,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和义务:(一)少先队员享有平等的权利,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的权利。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全文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全文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组织的基础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预备组织。
下面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的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以下简称先锋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组织的基础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预备组织。
第二条先锋队的任务是:坚决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生活中,要作好持久斗争的准备;发展同全国先锋队员、先锋指导员、爱国人士的广泛联系;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先锋队的教育以团结、纪律、勤俭、创造为基本内容。
第三条先锋队的各级组织是团的支部,行使特定职权。
先锋队支部是孩子们以班级、学校和居住地为单位所建立的组织。
先锋队的工作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坚持团、校、家相结合,由先锋指导员负责领导。
第四条先锋队员是团的成员,由8周岁至14周岁,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小学和初中在校学生组成。
第五条先锋队员有权自由参加先锋队的活动,享受先锋队的各项待遇。
第六条先锋指导员是包括教育者和先锋队工作者在内的公民,承担先锋队工作的重要任务。
第七条先锋队员不得加入其他教育组织并从事与先锋队工作、学习等不相容的组织和行为。
第二章先锋队的组成第八条先锋队是由各级组织和先锋队员组成的。
第九条先锋队的组织是先锋支队,是先锋队的三级组织。
先锋队员随班级及年级的变动而变动,先锋支队的领导干部、先锋指导员随班级及年级的变动而相应调整。
第十条先锋队的章程是先锋队的根本章程。
第十一条先锋指导员是负责领导先锋队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先锋队的任务第十二条先锋队的任务是:深入学习毛泽东思想,到广大群众中去,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和好作品,反对那些坏作风和坏习惯;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在学校和家庭中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入,帮助家长模范照顾留守儿童,参加社会主义竞赛,争做模范,并且使先锋队员当好和团的宣传员、组织员、管理员、邻里小通讯员。
第四章先锋队的会议第十三条先锋队的会议有:全员大会、支队委员会、团组会、班组会、小组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预备组织。
第二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锻炼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有纠察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
第三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宗旨是: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而奋斗,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主义的思想感情品质和道德品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纪律性和组织纪律观念;培养少年儿童具有基本的文化知识和技能;培养少年儿童具有纠察意识和纠察能力。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按照班级、队、支队、市(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五级组织体系,实行少先队员自我管理、教师和家长共同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班级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由班主任担任队干部,班级队伍是少先队员的基本组织。
第七条队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单位,由少先队员组成,队长、副队长由少先队员选举产生,队干部由班主任提名,队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支队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中级组织,由若干个队组成,支队长、副支队长由支队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市(地)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地区组织,由若干个支队组成,市(地)支队长、副支队长由市(地)支队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组织,由若干个市(地)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支队长、副支队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支队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权力机构第十一条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权力机构是队员大会、队委员会、支队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支队委员会。
第十二条队员大会是中华全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队员组成,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锻炼中国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少年先锋队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华全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直属的群众性团体,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队伍。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劳动观念和道德品质,加强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观念,锻炼他们的坚毅意志和勇敢品质,为共产主义事业的胜利而奋斗。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少年儿童工作方针政策。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少先队支部,少先队支部是少先队工作的基本单位。
第六条少先队支部的组织机构由队部、队委员会和队员大会组成。
(一)队部是少先队支部的领导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秘书组成,队长由支部书记担任。
(二)队委员会是少先队支部的决策机构,由队长、副队长和其他委员组成,委员由队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队员大会是少先队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队员组成,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少先队支部应当根据队员的年龄、兴趣爱好和特长,设立相应的小组活动,如科技小组、文艺小组、体育小组等,以满足队员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章入队和退出第八条少先队的入队条件是:爱国、劳动、勤俭、诚实、友善,并遵守队的章程和规定。
第九条申请入队的少年儿童应当经过队部审查,并经过所在学校或者社区的推荐。
第十条入队仪式应当庄重而隆重,由队部组织实施。
入队仪式包括入队发誓、佩戴队徽、领取队徽证书等环节。
第十一条退出队伍的少年儿童应当向队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队部审查允许,方可退出。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参观革命记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举办记念活动,培养队员对祖国的热爱和忠诚。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一、总则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性组织,是培养青少年为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阵地。
本章程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旨在引导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意识,锻造他们的坚定意志和优良品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入队条件1. 年龄:年满六岁至十四周岁的中国少年儿童,具备入队的年龄条件。
2. 思想品质:具备爱国主义情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组织形式中国少年先锋队采取小队制度,每个小队由一名队长负责组织管理,每个小队平均不超过15名队员。
小队是培养少年儿童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基本单位。
四、队员权利和义务1. 权利:a. 参与各类先锋队活动,丰富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b. 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队内民主决策。
c. 获得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享受公平对待。
d. 参与队内荣誉评选和奖励。
2. 义务:a. 遵守队纪队规,遵守队长和指导员的指挥。
b. 积极参与队内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c. 倡导团结友爱,帮助他人,维护集体荣誉。
d.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组织管理1. 队长和指导员:a. 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负责小队的组织管理和队员的思想引领。
b. 指导员由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其他合格人员担任,负责指导队员学习、生活和活动。
2. 队委会:a. 队委会是小队的决策机构,由队长、指导员和其他骨干队员组成。
b. 队委会负责制定小队的年度计划、活动安排和队内纪律,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3. 指导员培训:a. 指导员享有培训和提升的机会,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b. 指导员培训由上级组织负责,包括理论学习、实践指导和经验交流。
六、活动内容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活动内容丰富多样,旨在培养队员的爱国主义情感、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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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集
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价值观,推动青少年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团体,是中国青少年的
先进组织,是中国青少年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任务是:团结和教育中国青少年,培养他们成为社
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口号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准备,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按照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和团结教育的原则进行组织
和管理。
第六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形式包括:队、小队、班级和个人。
第七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机构由队部、支部和小队组成。
第八条队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队伍建设规划和发
展战略,组织和领导队伍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支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和开展队伍的各项活动,教育引导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条小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基本单位,每个小队由7至15名队员组成,
设立小队长和小队辅导员,负责组织队员的学习、活动和互助合作。
第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分为预备队员和正式队员两个阶段。
预备队员是指申请加入队伍但尚未正式加入的队员,正式队员是指已经通过选拔程序正式加入队伍的队员。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选拔程序
第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入队条件包括:年龄在6至14周岁之间,具备中国国籍,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守队伍的章程和纪律。
第十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选拔程序包括:申请入队、个人介绍、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环节。
通过选拔程序后,预备队员可以成为正式队员。
第四章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
第十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伍建设包括:思想教育、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和队员培养等方面。
第十五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活动开展包括:集会、讲座、社会实践、文艺表演、体育竞赛、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
第十六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培养包括:思想品德培养、学习能力培养、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等方面。
第五章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
第十七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要遵守以下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
1. 爱国主义:热爱祖国,尊重国旗国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 集体主义: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团结互助,尊重师长,关心他人。
3. 社会主义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4. 自律自爱:自觉遵守队伍纪律,自觉维护队伍形象,自觉保护自己和他人的
安全。
第十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要积极参加队伍的各项活动,发挥自己的优
势和特长,为队伍的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作出贡献。
第十九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将来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好准备。
第六章组织生活和奖惩措施
第二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要定期参加队伍的组织生活,进行思想交流
和心灵成长。
第二十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对优秀队员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树
立榜样,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二十二条中国少年先锋队对违反队伍纪律和行为规范的队员进行批评教育
和纪律处分,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七章支持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要给予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支持和关心,提
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证队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第二十四条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家庭要支持和配合队伍的工作,积极参与
队伍的活动,共同培养和教育青少年。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
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同时废止。
以上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旨在详细阐述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组织结构、入队条件、选拔程序、活动开展、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这份章程旨在培养中国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价值观,推动他们的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通过组织生活和奖惩措施,以及政府和家庭的支持和保障,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员将得到全面的培养和教育,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