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的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问题一、专题界定: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 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 6 个月的考察期。
本专题将聚焦与试用期相关的法律法规,试用期中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以往发生的一些 与试用期有关的案例,此外,我们将为人力资源官员提供有关次专题的一些实用的操作提示和 在线问答。
二、名词解释:试用期是一种用工双方共有的考察期,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考察员工 的工作能力,员工也考察用人单位的情况,这是一个双方互相磨合的过程。
对于特定的用人单位与特定的员工来说,试用期只能有一次,一般适用于员工初次就业或 再次就业的时候,续订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案例分析:案例一:辨析“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表述不清【案例】 原告江苏远东水泥有限公司与被告董国荣于 2003 年 10 月 10 日签订一份《关于新进工人试用 期间的有关规定》,规定载明:“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厂规厂纪。
凡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不尽责、不用心者,一律予以辞退。
被告董国荣于 2003 年 11 月 3 日起正式到原告远东公司上班。
2004 年 3 月 16 日上午,被告董国荣因工作表现不佳被车间主任杨九林批评,随即中途离 岗回家,嗣后一直未再上班。
同日 13:00 许,被告董国荣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董国荣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次日远东公司做出 《关于对董国荣同志辞退的通知》 , 通知载明: 鉴于董国荣的现实表现, 不符合公司在试用期间的录用条件,决定予以辞退。
后原告远东公司将该《通知》送达给被告董国荣。
2004 年 11 月 29 日,被告董国荣向句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4 年 12 月 27 日,句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决定:董国荣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2004 年 12 月,董国荣向句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做出句劳仲案字[2004]126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撤销江苏远东水泥有限公司下达的《关 于对董国荣同志辞退的通知》 , 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及时补签劳动合同并安排申诉人的工作等。
劳动法中的劳动期限和试用期规定

劳动法中的劳动期限和试用期规定劳动法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为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就业市场的有序运行,对劳动期限和试用期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重点探讨劳动法中劳动期限和试用期的规定,并对其意义和适用范围进行分析。
一、劳动期限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期限分为两种情况,即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1. 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就明确规定了终止时间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经劳动者同意可延长至十年。
劳动期限届满后,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继续履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在签订时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按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意愿进行调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期限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稳定就业权益,防止劳动关系的滥用和任意解除。
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使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雇佣和解雇劳动者。
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关系中一种特殊的期限安排,旨在帮助用人单位更全面地了解劳动者的能力和适应能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对于学徒工、实习生等特殊工种,试用期可以适当延长至一年。
试用期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评估其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和岗位需求。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继续雇佣,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设置有效地提高了用人单位雇佣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使其能够更全面地评估劳动者的能力和适应能力。
同时,也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解雇。
三、劳动期限和试用期的适用范围劳动期限和试用期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劳动合同,不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然而,对于某些特殊工种或特殊情况,劳动法也明确规定了一定的例外情况。
例如,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艺术创作人员等特殊岗位,劳动法允许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约定不受劳动期限的限制。
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多久
在制定劳动合同时,试用期的设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既关系到员工的权益,也关系到企业的用人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长短有直接的关联。
对于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设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对于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两个月。
试用期是员工与企业相互了解和适应的过程,企业可以通过这段时间来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职业态度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同时,员工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了解企业文化、工作环境以及工作内容,判断是否符合自己的职业规划。
在试用期内,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企业不得以试用期为由降低员工的待遇。
此外,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有正当理由,并且需要提前通知员工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于员工而言,试用期是一个展示自己能力、争取转正的机会。
员工应当在试用期内积极表现,尽快熟悉工作内容,展现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同时,员工也应当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遇到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拖欠工资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总之,对于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两个月。
在试用期内,企业和员工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通过相互了解和适应,建立起良好的劳动关系。
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关系

一、合同期限定义
本合同期限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的时间段。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二、试用期定义
试用期是指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对劳动者进行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身体状况等方面考察的一段时间。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关系
试用期在合同期限内具有以下地位:
(1)试用期属于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双方在试用期内应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2)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3.合同期限届满后试用期的处理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可重新约定试用期。但需注意:
1.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设定
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约定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合同期限根据双方协商,可以设定为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的设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试用期不得超过合同期限的二分之一;
(2)试用期不得超过六ຫໍສະໝຸດ 月;(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试用期在合同期限内的地位
(1)续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四、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法律效力
1.合同期限的法律效力
合同期限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以下方面:
(1)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应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2)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有权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合同期限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务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务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必要性1. 保障企业权益在劳务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可以让企业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考核。
通过试用期的表现,企业可以判断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从而降低招聘风险。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出现严重违纪、能力不足等问题,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2. 降低招聘成本试用期的存在可以减少企业因招聘失误而产生的额外成本。
在试用期内,企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表现调整薪酬、培训等福利待遇,从而降低招聘成本。
3. 保障劳动者权益试用期可以让劳动者在了解企业、岗位的同时,评估自身是否适应工作。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与预期不符,可以及时调整职业规划,降低职业风险。
4. 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试用期的约定有利于企业与劳动者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
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相互了解、磨合,为正式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合理的试用期设置有助于减少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劳务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约定试用期时,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试用期设置合理、合法。
2. 合理确定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者的岗位、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试用期期限。
试用期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匹配,避免因试用期过长或过短而引发争议。
3. 明确试用期考核标准在劳务合同中明确试用期考核标准,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考核标准应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
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几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期⼏个⽉如果劳动者在⽤⼈单位⼯作的,⽤⼈单位是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的,为了考核劳动者的能⼒,⽤⼈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试⽤期。
那么,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期⼏个⽉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期⼏个⽉劳动合同期限5年试⽤期6个⽉。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试⽤期⼯资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期的⼯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资的百分之⼋⼗,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资标准。
⼯资指⽤⼈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般包括计时⼯资、计件⼯资、奖⾦、津贴和补贴、延长⼯作时间的⼯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付的⼯资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规定了建⽴劳动关系的⽤⼈单位需要给劳动者买社保。
所以试⽤期内也要缴纳社保。
⼀般情况,试⽤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时则应当⽀付劳动者双倍⼯资:1、合同期不满3个⽉,不得约定试⽤期;2、合同期限3个⽉,试⽤期最多1个⽉;3、合同期限1年,试⽤期最多2个⽉;4、合同期限3年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最多6个⽉;5、⾮全⽇制⽤⼯和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设⽴试⽤期。
也就是说违反上述的5种情况的话,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公司进⾏赔偿的。
试⽤期未满能否享受⼯伤待遇试⽤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起,双⽅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双⽅当事⼈必须履⾏合同规定的义务。
员⼯作为企业的⼀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试用期不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吗

试⽤期不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吗很多⽤⼈单位会在职⼯刚⼊职的时候签订⼀份试⽤期合同,⽽待职⼯转正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于是有⼈就问了,难道试⽤期不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吗,为什么还要单独签订⼀份试⽤期劳动合同呢?究竟试⽤期包不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店铺⼩编为你具体介绍。
⼀、试⽤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试⽤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试⽤期是劳动关系还处于⾮正式状态,⽤⼈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考核,劳动者对⽤⼈单位是否符合⾃⼰要求进⾏了解的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期,⼀⽅⾯可以维护⽤⼈单位的利益,为每个⼯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期就是供⽤⼈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作岗位的⼀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要求相⼀致的时间,避免⽤⼈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试⽤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当事⼈订⽴的是⼀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段期限(⽐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个星期,可能是⼀个⽉或者两个⽉)是试⽤期,试⽤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
不管试⽤期之后订⽴劳动合同还是不订⽴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期。
⼆、在试⽤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点:1、试⽤期是⼀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没有事先约定,⽤⼈单位就不能以试⽤期为由。
劳动合同双⽅当事⼈⽤⼈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致,试⽤期条款才能成⽴。
合同是双⽅当事⼈意思表⽰⼀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致后达成的协议。
因此,任何⼀⽅都不得凌驾于另⼀⽅之上,不得把⾃⼰的意志强加给另⼀⽅,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段签订劳动合同试⽤期条款。
2、同时限定了试⽤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定义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定义《劳动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1、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对应关系有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续签劳动合同时,不论是否变更岗位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放弃试用期。
4、试用期工资有了新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抵挡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违法试用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是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即超期试用的除支付试用期工资外,还另外支付一个转正后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劳动法试用期如何规定?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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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试用期是怎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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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的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的关系
很多公司对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都会与其约定一个试用期,而这个试用期通常是不能超过六个月的。
那么这个试用期的时间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吗?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的关系是什么呢?大家一起来来了解吧~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据此,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互限制和影响的。
试用期的长短,首先要考虑岗位的性质,多长时间能确定员工掌握岗位所需的技能,符合岗位的录用条件。
有的岗位可能仅需要1个月,有些岗位那么需要6个月。
一般建议根据试用期长短,确定第一期劳动合同的期限。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或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司法中,很多企业与劳动者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内。
企业与劳动者仅口头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很难举证证实双方有约定试用期。
同时口头约定也不利于确定试用期的录用条件。
故建议企业
在试用期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试用期约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此外,假设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而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试用期满的工资支付该期间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但未明确,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是指在连续的劳动关系中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还是指职工离职后再入职亦不能约定屡次试用期。
司法实践中,各裁审机构对此亦持不同意见。
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同一用人单位最好不要对同一劳动者设定屡次试用期,防止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假设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因此给员工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需要赔偿。
最直接的赔偿,就是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然而,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将此条误解为试用期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从此条文来看,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用人单位需要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设有录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