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信息系统的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特制定本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保障信息系统的可用性,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转。
2、提高信息系统的性能,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3、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护公司的信息资产。
(二)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定期的巡检、监测和预防性维护,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2、快速响应:在故障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减少业务中断时间。
3、规范操作:所有的运维操作都应遵循规范的流程和操作指南。
4、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优化运维流程和方法。
三、运维组织与职责(一)运维组织架构设立信息系统运维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运维部门下设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用管理员等岗位。
(二)职责分工1、系统管理员负责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安装、配置、维护和优化。
处理操作系统相关的故障和问题。
定期进行系统备份和恢复测试。
2、网络管理员维护公司的网络架构,确保网络的畅通。
配置和管理网络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等。
处理网络故障和安全事件。
3、数据库管理员负责数据库的安装、配置、维护和优化。
定期进行数据库备份和恢复。
监控数据库的性能,处理数据库相关的问题。
4、应用管理员负责应用系统的安装、配置和维护。
处理应用系统的故障和用户提出的问题。
对应用系统进行性能优化和功能改进。
四、系统监控与预警(一)监控内容1、服务器性能监控,包括 CPU 利用率、内存使用率、磁盘空间等。
2、网络流量监控,监测网络的带宽使用情况。
3、数据库性能监控,如连接数、缓存命中率等。
4、应用系统的业务关键指标监控。
(二)预警机制设置预警阈值,当监控指标超过阈值时,及时发送预警信息给相关人员。
预警信息应包括故障的详细描述、影响范围和初步的处理建议。
医院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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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三、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2 、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四、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五、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规划发展部;第二章运行维护组织架构一运行维护组织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分支机构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2、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生产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在生产操作层面,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是运行中心和分支机构设置的实体或虚拟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系统维护部门直接对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并接受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3、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可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向公司申请抽调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临时组成虚拟团队,参加分支机构设备巡检,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二、职责分工1、规划发展部承担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职责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责任制度;负责全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信息系统各级维护部门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负责管理、考核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维保商,制定对维保商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收集整理信息系统维护部门的反馈意见,督促相关维保商提高服务质量;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推广;组织各级维护部门、专业技术专家、维保商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负责归口管理全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需求,组织编写相关方案并进行评审,方案获得批准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联席会议,组织维护人员参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2、规划发展部机房承担信息系统维护职责负责全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维护,及时更新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负责收集各级维护部门、厂商的故障分析报告、运维报告日、月、季、巡检报告、年度报告;认真审核报告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整改;按季度收集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所有维护厂家的评分,进行季度考核;年底向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书面调查、征求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各厂家维护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和季度考核,进行年度考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组织召开故障分析会、维护例会,解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问题并负责持续跟踪;3、各分厂、各部门、各车间信息系统操作、维护人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收集整理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质量情况,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配合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参与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分析,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及时找出系统运行质量或效率下降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参与编写升级、扩容、实施、测试方案,并配合具体实施;及时查阅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交办任务,并向上级维护管理部门反馈执行结果;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进行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保商的管理和考核;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故障申告和服务请求;信息系统发生较大III级或以上故障时,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汇报路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后,参与实施;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落实配合人员,对巡检结果进行盖章确认,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故障处理、系统改进和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维护,及时更新有关资料;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对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用户账号管理和数据安全管理,按照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定期进行信息安全自我审核,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情况;三、维护界面划分1、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规划发展部机房人员负责;2、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所属机构的设备环保部负责维护;3、规划发展部负责全行生产环境在线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第三章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一、故障管理根据故障的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将故障分为特别重大故障一级、重大故障二级、较大故障三级、一般故障四级四个级别;具体分级标准参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所在地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首先进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处理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同时向上级维护部门报告;故障处理时限要求参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故障升级要求1、信息系统所在地维护部门处理不成功或无法自行处理,则向上级维护部门申告故障,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申告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故障申告时限要求参见信息系统故障管理办法;2、信息系统故障受理部门受理各单位故障申告,紧急情况下,可以利用电话申告和受理,但事后必须补填故障受理单;3、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对口故障处理人员接受故障派单后,应立即以电话、远程登陆等方式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现场技术支持响应须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现场技术支持响应时限要求参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4、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公司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5、故障解决后,技术支持人员应立即向派单部门回单,派单部门对故障处理回单进行确认、评估,并通知申告单位进行业务验证;6、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表单格式参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7、要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8、各级维护人员应拥有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等;9、故障报告要求: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必须立即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如果是特别重大故障,应立即上报主管行领导;所有的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应在月度运维报告中进行记录,并在规定时限内向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提交故障分析报告具体要求参见信息系统故障管理办法;10、对于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应纳入问题管理,每月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二、问题管理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或在故障处理中发现的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解决的故障均列入问题库进行持续的跟踪管理;问题可由任何人在运维例会、故障分析会、维护分析报告、巡检报告、运维管理平台上以多种形式提出,问题库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问题一经提出,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讨论,明确问题的责任人、配合人员,制定解决方案、工作计划和时限要求;问题责任人根据解决方案、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并按照工作计划进度要求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定期汇报工作进度;问题解决过程中凡涉及投产和变更的,应遵守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投产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流程;问题责任人认为问题已经解决,应由提出人测试验证后,从问题库中删除,问题处理中产生的所有文档由生产配置管理员归档到运维管理平台的知识库中统一管理;三、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搬迁、数据移植、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配置参数、系统结构、部署的改变等;各级维护部门应保证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的稳定,未经过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不得自行对在线系统软件版本简称在线版本及硬件设备进行任何变更及调整;变更包括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紧急变更指由于业务开放或故障处理等的迫切需求而引起的,目的是保持或者恢复业务又无法书面申请、审批过程的变更;普通变更指非紧急变更,本管理办法中的变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都指普通变更;对于普通变更,由设备或系统所在地单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变更申请,对于系统变更的依据、实施方案、风险控制和评估、测试方案以及回退方案进行详细列述,经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于系统的软件升版、增加补丁等变更,必须遵照软件版本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组织实施;原则上,变更必须在夜间非主要业务时间进行,各维护实施单位应根据变更情况,按预先方案进行测试验证,验证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维护管理部门汇报结果,并完成对相关文档资料如应急预案的更新;对于紧急变更需求,允许口头申请、审批后组织具体实施;事后,对变更的安全性及功能性进行测试验证,将测试验证结果以及紧急变更事由、具体实施方案、实施过程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书面确认,并完成相关文档资料的更新工作;二、维护作业计划管理各级维护部门应根据系统不同特点及维护质量要求,制定不同周期作业计划,并报维护管理部门审批;作业审批后不得任意更改,维护部门应认真执行作业计划,并填写作业计划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预期质量和进度,应限期补齐,认真分析作业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做详细记录,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定期汇总分析;各级维护部门除制定维护作业计划外,还应针对系统的自动作业内容制定自动作业计划,报维护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根据自动作业执行周期,对自动作业执行日志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详细记录,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定期汇总分析;作业计划的内容至少包括:1、厂商维护手册建议的预定义处理作业;2、系统告警和资源占用状态观察;3、预防性维护工作,包括各类参数、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4、性能指标观察和记录;5、用户口令和权限审核;6、日志审核;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应根据相关业务特性和需要制订作业实施步骤;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每月对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分支机构由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每年进行检查,并纳入考核;四、巡检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行范围信息系统相关的机房环境、计算机硬件、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巡检,下发巡检通知,协调各分支机构、厂家的关系,管控巡检进度和质量;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负责本机构辖区范围内信息系统相关设备巡检的具体实施:1、制定技术巡检计划,列出巡检重点、内容、要求,形成巡检检查表格;2、收集设备运行故障和隐患;根据年度巡检重点、内容,调查设备近期运行情况,统计出各类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曾出现的故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对一些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以供巡检过程中实施、解决;3、确定巡检线路、时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巡检,要求:到每个单位时,由各单位的技术员进行配合;到每个单位后,应先向其部门负责人汇报巡检工作安排,与其技术员交流、沟通,掌握当前各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系统存在的问题;检查各相关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解决设备运行问题,如实填写巡检表,列出发现并已解决的问题以及未解决的问题;对已解决的问题详细说明解决办法,对未解决的问题提交后续跟踪、处理的限时解决方案或建议;向当地维护部门负责人通报巡检情况,在取得其的同意下,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4、巡检返回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各单位巡检表基础上整理一份巡检总结报告,提交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5、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专业巡检情况进行分析,列出巡检过程中处理、解决的故障详细表以及未解决的故障详细表,进一步督促厂家限时解决遗留的故障和问题;四、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公司办公室档案库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系统结构图及相关技术资料;2、机房平面图、设备布置图、电源电缆、信号线、地线图;3、网络连接图和相关配置资料;4、各类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5、设备或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6、工程资料,包括安装、工程设计、测试及开通、试运行、竣工等全套技术资料;7、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配置数据管理要求:1、配置数据管理应包含各种静态数据资料如系统的各种参数设置等及变更记录;2、维护人员必须维护最新的当前系统配置数据;规划发展部负责运行记录的管理:1、维护作业计划和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2、系统运行记录和巡检记录;3、故障及处理、设备检修、返修记录;4、系统备份磁带、磁盘、光盘的更换及相关信息汇总记录;5、软、硬件设备变更和系统参数变更;七、备份及日志管理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各级维护部门维护人员应每日对操作日志、安全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每周形成日志审查汇总意见报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审核;安全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对于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系统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访问记录、对敏感数据或关键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系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重要系统操作记录的日志;2、对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日志;3、对于数据库系统,包括数据库登录、库表结构的变更记录;各级维护部门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以及业务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过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备份数据应包括系统软件和数据、业务数据、操作日志;各级维护部门应按照备份计划,对所维护系统进行定期备份,原则上对于在线系统应实施每天一次的增量备份、每月一次的数据库级备份以及每季度一次的系统级备份;对于需实施变更的系统,在变更实施前后均应进行数据备份,必要时进行系统级备份;各级维护部门应定期对备份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备份介质应由专人管理,与生产系统异地存放,并保证一定的环境条件;除介质保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进入介质存放地点;介质保管应建立档案,对于介质出入库进行详细记录;对于承载备份数据的备份介质,应确保在其安全使用期限内使用;对于需长期保存数据,应考虑通过光盘等方式进行保存;对于有安全使用期限限制的存储介质,应在安全使用期限内更换,确保数据存储安全;各级维护部门应按照本级维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业务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八、机房管理原则上,数据中心机房环境应达到国家标准 GB50174-2008描述的A类机房标准,机房环境应达到B类机房标准,/网点机房环境应达到C类机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安装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主机房必须安装烟雾、火警、浸水和温湿度等环境监控设备,必须与日常办公区隔离并安装乙级含以上防盗门或电子门禁系统;机房应备有工作服、工作鞋或鞋套,保持室内清洁,无积尘,门窗密封;室内的温、湿度应符合相应等级机房的环境条件要求;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有害生物、应急照明等措施和设备;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重要设备必须有UPS供电,且必须占用单独的电源插座,不得多台设备共用电源插板;主备用机器的电源、同一台设备的主用和冗余电源必须分离;电缆、电线、信号线布放情况应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混放,电源配线架应线路清晰、设置安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网络配线架应整洁有序,对应清晰,设备连接线。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确保系统硬、软件稳定、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制度包括信息机房管理、服务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控制.一、信息机房管理1、硬件配备及巡检1。
1、各单位信息机房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地板、UPS、恒温设备、温湿度感应器、消防设备、防鼠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
1。
2、各单位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对机房硬件设备设施进行巡检,以保证其有效性.1。
3、各单位机房应建立相关的出入登记、设备机历登记、设备巡检、重大故障等记录,并认真填写。
2、出入管理2。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信息中心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2。
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2。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3、安全管理3。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3。
2、未经批准,不得在机房设备上随意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3.3、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必须按规定详细记入相关记录,并对各类记录和档案整理存档。
3。
4、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信息资料与数据。
3。
5、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3.6、严禁在机房计算机设备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游戏),对外来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等),做到先杀病毒后使用。
3.7、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应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烟雾报警、恒温设备进行检查,保障机房安全。
4、操作管理4。
1、机房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遇特殊情况离开时,需经机房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4.2、机房工作人员在有公务离开岗位时,必须关闭显示器;离开岗位1小时以上,必须关闭主机及供电电源。
公司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公司系统运维管理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对于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
系统运维管理作为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个优秀的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能够确保企业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高效性,同时也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一份公司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的范本,供企业参考与借鉴。
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活动,确保系统稳定运行,防范安全风险,提升服务质量。
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信息系统运维的人员及相关活动。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系统运维部门,负责日常的系统维护工作。
2. 明确系统运维部门的职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监控、故障处理、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等。
3. 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三、运维流程与操作规范1. 制定系统监控流程,确保对系统性能、资源使用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
2. 制定故障应急响应流程,包括故障报告、快速定位、紧急处理等步骤。
3. 规定数据备份与恢复的操作流程,保障数据的完整性与可靠性。
4. 制定系统安全管理规范,包括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病毒防护等措施。
四、文档管理与知识共享1. 建立完整的文档管理体系,记录系统配置、操作手册、故障处理日志等。
2. 定期更新和维护文档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鼓励知识共享,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提升团队整体水平。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系统运维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
2. 设立考核机制,评估员工的绩效,激励优秀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六、持续改进与优化1. 定期回顾和评估系统运维管理的有效性,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2. 根据业务发展和技术变革,不断优化运维管理流程和工具。
总结:。
信息化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运维队伍建设,规范运维人员的行为,提高运维工作质量,确保信息化系统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信息化运维部门所有人员。
第三条信息化运维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信息化运维人员职责:1. 负责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升级优化等工作;2. 参与信息化项目实施,对项目进行技术支持和保障;3. 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安全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4. 收集用户反馈,对系统进行改进和优化;5. 参与制定和实施运维管理制度,提高运维工作效率。
第五条信息化运维人员权限:1. 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必要的操作和维护;2. 对系统故障进行处理,必要时可暂停系统服务;3. 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安全监控,发现安全隐患有权采取措施;4. 对运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信息化运维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信息化运维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1. 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2. 平时考核:根据工作表现、完成情况、问题处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四章工作流程与规范第八条信息化运维人员应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运维工作:1. 收集问题:及时发现、收集信息化系统存在的问题;2. 分析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问题原因;3. 处理问题:根据问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4. 验收问题: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九条信息化运维人员应遵守以下规范: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 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系统维护,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3. 及时发现并报告系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4.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奖惩与问责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运维人员,公司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误或违反规定的运维人员,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医院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信息系统运维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医院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信息系统硬件、软件、网络等设备的维护与管理;(3)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监控、处理和报告;(4)负责信息系统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5)负责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2. 科室信息管理员负责本科室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信息系统运维管理部门开展运维工作;(2)负责本科室信息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3)负责本科室信息系统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4)负责本科室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监控、处理和报告。
三、运维管理内容1. 硬件设备运维(1)定期检查硬件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发现硬件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3)按照规定进行硬件设备升级、扩容和维护。
2. 软件设备运维(1)定期检查软件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软件正常运行;(2)发现软件故障,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3)按照规定进行软件设备升级、扩容和维护。
3. 网络运维(1)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网络稳定、安全运行;(2)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处理;(3)监控网络安全,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入侵。
4. 信息安全运维(1)制定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并严格执行;(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对信息系统安全事件进行监控、处理和报告。
四、运维管理流程1. 故障处理流程(1)发现故障,及时上报;(2)信息系统运维管理部门接收故障报告,进行初步判断;(3)根据故障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处理;(4)故障处理完毕,向报告人反馈处理结果。
2. 安全事件处理流程(1)发现安全事件,及时上报;(2)信息系统运维管理部门接收安全事件报告,进行初步判断;(3)根据安全事件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处理;(4)安全事件处理完毕,向报告人反馈处理结果。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1. 概述信息系统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一个组织来说,拥有一个高效运作的信息系统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建立一个全面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制度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分析这一制度的重要性:2.1 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关键的信息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运行。
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程和流程,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测和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问题,避免系统运行中的故障和中断。
2.2 提供全面的安全保障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保护系统免受网络攻击和非法访问的威胁。
通过建立安全措施,如防火墙、入侵检测和安全认证等,可以有效地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和被篡改的风险。
2.3 优化资源利用和管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可以对系统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对系统性能进行监测和优化,及时调整系统资源的分配和配置,可以有效地提高系统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2.4 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提升用户的体验和满意度。
通过及时响应用户的需求和问题,并提供高效可靠的技术支持,可以降低系统故障对用户的影响,提高用户对系统的使用和认可度。
3.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的关键要素要制定一个全面有效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以下几个要素是不可或缺的:3.1 规范的流程和策略制定适用于组织的运维管理流程和策略是保证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基础。
这些流程和策略应该根据组织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定制,具有可执行性和可量化的目标和指标。
3.2 实时监测和预警机制建立实时监测和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发现系统运行中的异常和潜在问题,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及时的数据和依据。
通过引入自动化工具和技术,可以实现对信息系统运行状态和性能的实时监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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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支撑的业务运作正常,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络系统运维管理、服务器及其它核心设备运维管理、应用系统运维管理,以及运维服务外包管理。
公司各业务板块/职能中心运营应参照执行。
视情况,各业务板块/职能中心可根据业务需求制定相应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细则,但不得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冲突。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三条信息技术部:
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全面管理,包括网络系统运维管理、服务器及其它核心设备运维管理、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和运维服务外包管理等。
第四条各业务板块/职能中心
负责各自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包括各自的网络系统运维管理、服务
器及其它核心设备运维管理、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和运维服务外包管理等。
第三章环境管理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集中的机房,统一为各信息系统提供运行环境。
机房设施配备应符合国家计算机机房有关标准要求。
第六条机房应采用结构化布线系统,配线机柜内如果配备理线架,做到跳线整齐,跳线与配线架统一编号,标记清晰。
第七条应指定部门负责机房安全,指派专人担任机房管理员,对机房的出入进行管理,定期巡查机房运行状况,对机房供配电、空调、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填写机房值班记录、巡视记录。
第八条机房人员进出机房必须使用信息技术部制发的证件。
第九条应定期对机房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加强对易损、易失效设备或部件的维护保养。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条应编制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资产清单,包括资产责任部门、重要程度和所处位置等内容。
第十一条应建立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员或责任部门,并规范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行为。
第十二条应确保介质存放在安全的环境中,对各类介质进行控制和保护,并实行存储环境专人管理。
第十三条所有数据备份介质应防磁、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挤压存放。
第十四条应对介质归档和查询等进行登记记录,管理员应根据存档介质的目录清单定期盘点。
第十五条对于重要文档,如是纸质文档应实行借阔登记制度,未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文档转借、复制或对卦公开;如是电子文档则应采用OA等电子化办公审批平台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应对需要送出维修的介质清除其中的敏感数据,防止信息的非法泄漏。
第十七条对载有敏感信息存储介质的销毁,应报有关部门备案,由信息技术部进行信息消除、消磁或物理粉碎等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应的销毁记录。
信息消除处理仅限于存储介质仍将在金融机构内部使用的情况,否则应进行信息的不可恢复性销毁。
第十八条应按照统一格式对技术文档进行编写并及时更新,达到能够依靠技术文档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第十九条应定期对主要备份业务数据进行恢复验证,根据介质使用期限及时转储数据。
第二十条应建立基于申报、审批和专人负责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信息系统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选型、采购、发放和领用等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应对终端计算机、工作站、便携机、系统和网络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按操作规程实现主要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的启动/停止、加电/断电等操作。
第二十二条新购置的设备应经过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对信息系统相关的各种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线路等送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应做好设备登记工作,制定设备管理舰范,落实设备使用者的安全保护责任。
第二十五条需要废止的设备,应由信息技术部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数据信息消除处理,如废止设备不再使用,应由信息技术部对其数据信息存储设备进行消磁或物理粉碎等不可恢复性销毁处理。
第二十六条设备确需送外单位维修时,应彻底清除所存的工作相关信息,并与设备维修厂商签订保密协议,与密码设备配套使用的设备送修前必须请生产设备的科研单位拆除与密码有关的硬件,并彻底清除与密码有关的软件和信息。
第二十七条应制定规范化的故障处理流程,建立详细的故障日志(包括故障发生的时间、范围、现象、处理结果和处理人员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应确保信息处理设备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带离机房或办公地点。
第七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应对网络环境运行状态进行巡检,巡检应保留记录,并有操作和复核人员的签名。
第三十条应制定远程访问控制规范,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远程访问的,应由信息技术部核准并开启远程访问服务,并采取单列账户、最小权限分配、及时关闭远程访问服务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有权对本机构或辖内网络进行安全检测、扫描,检测、扫描结果属敏感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开;未经信息技术部授权,任何外部机构与人员不得检测或扫描本公司内部网络。
第三十二条应制定网络接入管理规范,任何设备接入网络前,接入方案座经过信息技术部的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接入网络并分配相应的网络资源。
第八章系统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应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安全策略、安全配置、日志管理和日常操作流程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十四条应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安全分析确定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
第三十五条系统管理员不得对业务数据进行任何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
第三十六条系统数据库进行技术维护性操作时,应征得业务部门同意,并详细记录维护信息过程。
第三十七条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
第三十八条应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系统补丁前,首先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后,方可实施系统补丁程序的安装。
第三十九条应依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维护,详细记录操作日志,包括重要的日常操作、运行维护记录、参数的设置和修改等内容,严禁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第四十条应定期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第九章恶意代码防范管理
第四十一条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及时告知防病毒软件版本,在读取移动存储设备上的数据以及网络上接收文件或邮件之前,先进行病毒检查,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网络系统之前也应进
行病毒检查。
第四十二条客户端应安装病毒防治软件,设置用户密码和屏幕保护口令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及时更新病毒特征码并安装必要的补丁程序。
第四十三条应指定专人对网络和主机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
第四十四条应对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定期汇撮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章密码管理
第四十五条选用的密码产品和加密算法应符合国家相关密码管理政策规定。
第四十六条应建立对所有密钥的产生、分发和接收、使用、存储、更新、销毁等方面进行管理的制度。
第四十七条密钥管理人员必须是本机构在编的正式员工。
第四十八条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管理员、业务操作人员均须设置口令密码,并定期更换。
口令密码的强度应满足安全性要求。
第十一章变更管理
第四十九条应确认系统中要发生的重要变更,并制定相应的变更方案,包括变更的组织结构与实施计划、操作步骤、影响分析等,以便于评估变更带来的风险;系统发生重要变更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并在实施后向相关人员通告。
第五十条变更前应做好系统和数据的备份。
风险较大的变更,应在变更后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
第十二章备份与恢复管理
第五十一条应对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备份频度、存储介质和保存期等进行规范。
第五十二条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数据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策略须指明备份数据的放置场所、文件命名规则、介质替换频率和将数据离站运输的方法。
第五十三条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
第五十四条恢复及使用备份数据时需要提供相关日令密码的,应妥善保管口令密码密封与数据备份余质。
第五十五条应建立灾难恢复计划,定期开展灾难恢复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灾难恢复演练。
第十三章安全事件处置
第五十六条应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但任何情况下用户均不应尝试验证弱点。
第五十七条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事件类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职责。
第五十八条应记录并保存所有报告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分析事件原因,监督事态发展,采取措施避免安全事件发生。
第五十九条应建立有效的技术保障机制,确保在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不会因技术能力缺乏而导致处置中断或延长应急处置时间。
第十四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六十条应在统一的应急预案框架下制定不同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框架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应急处理流程、系统恢复流
程、事后教育和培训等内容,并由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机构确认。
第六十一条应对系统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应急预案的培训应至少每年举办一次。
第六十二条应严格按照行业、监管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外发布信息,未授权部门或者个人不得随意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对外发表个人看法。
第六十三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计算机系统的应
急管理工作,指挥、决策重大应急处置事宜,并协调应急资漂,明确具体应急处置联络人。
第六十四条应定期对原有的应急预案重新评估,并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定期修订、演练,并进行专项内部审计。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