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2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三篇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三篇第1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内容提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国内农业的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为适应农产品经营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xx县出现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
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了信息共享、能力互补、作业同步、技术传播和产业开发等功能,成为千家万户农民和千变万化市场对接的纽带和桥梁。
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土地连成片,把分散的农民抱成团,把分散的资金捆在一起,通过积聚效应实现规模效益。
通过对我老秘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地考察和调查,调研组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和数据,深入地分析了目前我老秘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状况、特点和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并对今后如何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健康发展明确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xx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县辖20个乡(镇)、2个办事处、558个行政村,耕地面积114万亩,农业人口 109 万人,外出务工人员32万人。
20XX年XX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我老秘网县围绕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实践,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特点及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进一步激活农村生产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
截止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82家,其中种植业63家、畜牧养殖业72家、技术信息服务类41家,其他类型5家,注册资金20XX2万元,入股资本20XX2万元,入社农民2328户,辐射带动70000余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注册商标3个,获无公害产地认证5个。
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典型带动和部门参与的发展模式,形成了农民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负盈亏的运行机制。
就总体来说,目前我老秘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呈现出发展势头强劲、区域分布广泛、产业优势明显、组织形式多样、融产供销于一体等特点。
农村合作社调研报告

农村合作社调研报告
《农村合作社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探讨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未来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访问了多个地区的农村合作社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三、调研结果
1. 农村合作社发展现状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农村合作社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涵盖了农业生产、农村旅游、农产品销售等多个领域,成为了农民的重要组织形式。
2. 农村合作社的作用
农村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农村合作社也成为了政府推动农村产业升级、扶持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3. 存在问题与建议
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农村合作社组织结构不够健全、经营理念滞后、服务范围有限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引导其更好地服务于
农民,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结论
农村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对于农民增收、农业结构优化、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政府应继续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2020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精选3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全面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创新了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也是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载体,是一种新的集体经济形式。
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存在与发展还很不成熟。
从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来看,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一、自身综合实力不强目前,全区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在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仍处于低层次。
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差。
缺乏配套的收购场地、仓储、冷库及加工设备等硬件设施,只能出售初级产品,无任何产品附加值;二是缺少高素质的带头人。
从各地发展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看,主要是有一个优秀的懂经营、善管理并有较高威望及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又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
现实农村中,具备上述条件的带头人太少;三是产销衔接不紧密。
一般停留在产前的优良种子提供、产中的技术服务,对于产后的销售服务、市场开拓、产品加工、营销策略等方面涉足太少。
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之间、与农民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四是缺乏品牌培植意识。
目前,区内的专业合作社自身没有统一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更谈不上产品的商标注册,也没有积极申请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很难赢得市场信誉,加上广告宣传不到位,市场竞争力处于下风。
二、外部环境不适应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以及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中的地位作业还认识不足,甚至对专业合作社的概念都不清楚,误认为搞合作经营又回到过去计划经济的老一套。
因此没有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二是扶持力度不够。
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技术指导、产销信息获取、周转资金信贷及专项资金补贴等职责不清、协调不够,甚至互相推诿,影响了农民办社的积极性。
暑期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暑期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暑期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领域合作社登记条例》实施五年来,四川省xx市xx区工商局围绕工业当地主导农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大力推动和促进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解决农民增收、推广农村新技术、新成果及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 ;一是失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增长。
XX年设立xx户,注册资本xx万,从业xx人;XX年设立xx户,注册资本xx万,从业xx人;XX年设立xx户,注册资本xx万,从业xx人;xx年至7月设立xx户,注册资本xx万,从业xx人。
二是牧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广覆盖面广。
全区15个乡镇都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农、林、牧、副、渔业等多个领域,其中种植业xx家,占xx%,注册资本共计xx万;养殖业xx家,占xx%,注册资本xx万;其他类共xx家,约占x%。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导向性增强。
据调查,农民专业领域合作社成为打造“xx豆腐干”、“xx”、“xx西瓜”、“xx”榨菜等的地方农产品和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
如以xx区佳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xx区青绿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凭借“全国无公害蔬菜基地”和产品质量优势与宜宾绿源、xx家园、xx家家乐、xx家乐福等超市签定了各类蔬菜的各式各样栽种订单,XX年,合作社种植蔬菜6.1万亩,实现销售收入2.3亿元,其中直接进入超市销售高达7000万元,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发展模式及方向其一农村能人带动型,主要由农村致富劳模、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群体,利用他们的资金、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等优势牵头兴办,然后带动其他农户可以参与。
实行“合作社+农户”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发展战略模式。
如目前,该社种植面积已达1200余亩,预计年产量8万斤,能为社员带来的人均年收入可达x万元左右。
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调查报告

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调查报告一、市场概况1.1 市场规模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地区市场占有率逐年增长。
截至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全国各地,涵盖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多个领域。
据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规模达到XX亿元,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
1.2 市场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加。
消费者对于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会。
此外,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溯源和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高品质、安全的农产品提出了挑战。
二、竞争分析2.1 竞争对手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竞争激烈,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传统农业企业、农民个体户以及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
传统农业企业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但其生产模式不灵活,对市场需求的适应性相对较差。
农民个体户在技术和规模上相对有限,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组织架构、管理水平和市场推广方面。
2.2 竞争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以下优势:•规模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集中资源和优势,实现规模经济效益,降低成本。
•产品质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满足市场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
•品牌认知: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有效的品牌推广和宣传,提高了消费者对其品牌的认知和信任度。
•社会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农村社区的发展和公益事业,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市场营销策略3.1 目标市场针对不同农产品和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差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制定明确的目标市场。
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确定消费者的偏好和需求,进而确定目标市场的定位和营销策略。
3.2 品牌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强品牌建设,打造独特的品牌形象。
可以通过标志、包装、售后服务等方式塑造与产品特点相契合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五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五篇)(篇一)为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县农水科技局、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和本土专家组成调研组,采取实地调研和外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于**年6月至8月,深入到城关、江口、广货街、龙王、四亩地、筒车湾、新场镇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技人员和合作社负责人深入交流;于9月17日至20日,赴**市略阳县、留坝县、洋县,**市**考察学习。
历时近四个月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与模式(一)总体情况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各行业部门的指导下,近年来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取得了较快发展,合作领域不断拓展,综合能力不断提升。
截止**年10月,全县登记注册合作社296个,遍布11镇68村。
从行业分布来看:从事种植业112个(有机大米、杂粮、食用菌、中药材等),从事林果业25个(苗木、板栗、核桃等),从事养殖业65个(养猪、养牛、中蜂、土鸡等),从事特种养殖2个(林麝、梅花鹿),从事服务业33个,其它61个。
全县农民合作社总资产达到了4.63亿元,入社农户2800余户。
在脱贫攻坚战中,各镇按照“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经营模式,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共有1093户347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合作社带动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分别占全县贫困户的24.4%和31.1%。
**年全县农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总值9000余万元,实现经营收入2800余万元,实现盈余1000余万元,上缴税金80余万元。
目前全县已成功创建县级示范社26个,市级示范社6个,省级示范社4个。
(二)发展模式从调查总体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模式、合作层次不断提升,统一经营得到较快发展,综合发展能力日益增强。
发展比较成功的典范模式如下:一是产业带动型。
模式为“产业+合作社+农户”,由合作社把基地和农户联系起来,其特点是实现生产基地化、专业化、标准化,形成了产加销发展模式。
调研合作社运行情况报告

调研合作社运行情况报告调研合作社运行情况报告一、引言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近年来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快速发展。
为了了解合作社的运行情况,我对某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调研,本报告旨在总结和分析该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合作社概况该合作社位于某县农村地区,成立于2016年,以种植蔬菜和水果为主要经营项目。
合作社注册资本100万元,由10名成员组成,每位成员出资10万元。
合作社占地面积100亩,建有温室大棚和果园。
三、合作社经营状况1. 生产经营状况合作社主要种植西红柿、黄瓜、辣椒等蔬菜,以及苹果、梨、葡萄等水果。
合作社采用标准化种植管理,使用有机肥料和绿色农药,产品质量较高。
销售主要以集贸市场和农村周边小超市为主,产品供应量稳定。
2. 经济效益状况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年均销售收入稳定增长,2020年销售收入达到60万元,比2018年增长了50%。
经济效益良好,成员收入有所提高。
3. 组织管理状况合作社成员之间协作紧密,组织纪律良好,遵守合作社章程,每月召开例会,共商决策事宜。
合作社聘请有经验的农业专家为技术顾问,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合作社还与周边农户合作,通过合作社带动了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形成了农业合作社生态。
四、合作社存在问题1. 资金问题由于合作社绝大多数成员出资现金,资金来源有限,导致一些发展项目无法顺利进行。
合作社需要寻求更多的发展资金,以扩大经营规模和提升生产技术。
2. 销售渠道问题合作社的产品主要依赖集贸市场和农村周边小超市,销售渠道相对狭窄。
合作社应该加强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电商等渠道的合作,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
3. 人才培养问题合作社的成员大都是农民出身,缺乏相关管理和市场运作经验。
合作社应该加强成员培训,提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市场意识,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
五、建议1. 多渠道筹措资金合作社可以积极寻求农业发展基金、农村信用社贷款等方式,增加资金来源,以支持合作社发展新项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5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5篇(篇一)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该组织是工商、农经部门为支持农民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保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行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而鼓励发展的。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积极引导扶持和具体帮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十一五期末的390个增加到2416个,五年间增加2026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市级示范社20个、自治旗级示范社5个。
合作社中包含种植业1481个、业663个、渔业22个、林业20个、服务业及其他252个。
合作社共带动农户14523户,发展较好的有120个。
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
主要通过作为骨干成员的专业大户开展生产示范和流通经营,为农户提供间接服务。
以种养大户和合作社为载体,不断加强与呼伦贝尔农垦集团、中储粮北方公司等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机械代耕合作,土地流转面积达480万亩。
二是“合作社+基地+农户”。
合作社通过基地组织协调和规范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
**年全旗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521365万元,增加值达176218万元;带动农户39293户,同比分别增长5.9%、6.2%和2.7%,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由**年的11家增至13家。
全旗获得“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38个。
通过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壮大。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一)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种养品种的调整,有力促进了专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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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xx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开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局部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效劳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
乂乂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二、存在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
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
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效劳功能不强。
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效劳手段有限。
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效劳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根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效劳,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
二是一局部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工程,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工程,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
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
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标准,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
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
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阔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局部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阔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到达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阔农民的增收。
三、对策及建议
1、围绕效劳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效劳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置,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等效劳。
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
社的效劳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效劳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
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效劳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效劳,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效劳、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开展水平。
2、加强标准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开展。
一是标准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xx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根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那么。
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
二是标准财务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公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xx年 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标准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财政部[1998]32 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三是标准
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
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内部运作标准,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
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阔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阔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阔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开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开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气氛。
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根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开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4、以典型带动全面开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开展。
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开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参加合作社开展。
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标准和农户
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开展。
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效劳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大力引导和扶持开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立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开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根底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效劳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
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发动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
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开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
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
一是产业政策倾斜。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工程,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
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二是财政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根底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效劳。
三是金融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效劳。
四是税收优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效劳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