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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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演变
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基于氏族社会的传统而建立起
来的。

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制度都保留着氏族社会的特点,如商朝的内外服制度、西周的分封制都以血缘关系为社会组织的纽带,这时虽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但尚不成熟。

(一)郡县制
古代较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

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在古文中,县是古悬字,因悬于诸侯的采邑之外而命名。

其后各诸侯国普遍置县,且从边远之地发展到内地。

设郡晚于设县,也是为了满足防卫之需要而在边地设立。

最初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长,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
两级政区。

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

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36郡,把郡县行政区划制度推行到
全国。

确立了郡县制。

两汉承袭秦制,但刘邦认为秦朝速亡的重要原因是未分封子弟为王侯供卫中央,于是将当时全国60个郡的3/4分
封给诸侯王,中央直辖仅15个郡,结果重蹈战国时割据之势,引发七国之乱。

平叛后,西汉朝廷将王国作用官吏的权
力收归朝廷,又以“推恩令”分割王国封地,缩小其辖境。

从此,诸侯王“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郡国并行制名
存实亡,实际已恢复秦的郡县制。

(二)州郡制
州起源于汉武帝时所建的刺史监察制度。

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每州设剌史监察地方,不过这时的州刺史并无固定驻所,还没有形成一级行政规划。

黄巾起义爆发后,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

于是,全国的行政区划由虚的三级制演变为实的三级制,由郡县制演变为州郡县制。

由于州牧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极度混乱,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罢天下郡”,推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制度,
至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隋朝的整顿虽然结束了魏晋南北朝埋藏滥置州、郡的现象,但也没能挽救州郡制。

(三)道路制
唐朝前期与隋朝一样是州、郡名迭相改用。

至唐太宗时为加强管理,按山川地形分全国为十道(后增至十五道),唐玄宗时又把“府”引进行政区划中来,将属京师、陪都或皇帝驻跸地建府以显示其特殊地们,使唐代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成为道—府(州)—县三级制。

唐朝设道之初仅由中央派监察大员不定期赴多事地区
视察,未成定制,至开元年间才设置各道采访使,以六条检察非法,类似汉朝刺史。

后因边患频增,由边境节度使兼任道采访使,且兼辖州县事务,重演东汉末年外重内轻的局面,最后导致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以后,节度使制被滥用于内地,使这种原为边关的军事制度变成为内地实际的行政区划单位,而且大者辖十几州,小者也辖三、四州。

所以道作为行政区划已徒有虚名了。

北宋统一中原后,为改变“方镇太重、君弱臣强”的局面,除收军权于中央外,地方行政机构采取分路而治,成为路—府(州、军、监)—县三级政区(冲要之地设军,矿区所在设监)。

事实上,宋的路制是仿唐代的道制而置。

宋初分全国为十三道,路下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国都、陪都,皇帝诞生、居住和巡游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
要的州,都改置为府,情况与唐朝很相似。

(四)行省制
自元代开始,中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行政区划制度,称为行省制。

行省源于魏晋时的行台,当时为中央政权处理军国大事时的临时派出机构。

金朝曾在边境广置行台尚书省。

蒙古人入主中原时仿金制,设行尚书省统辖一个大区的路府州县,演变成地方最高政治机构。

元世祖年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地方机构也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从此,地方政治制度进入划省而治的阶段。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略同于宋,行省下辖路,路领府、州,府、州辖县。

明立国后为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撤销行中书省,改称承宣布政使司(因辖境与原行省相同,习惯上仍称省)布政使司之下,分府、县两级行政机构。

府由宋、元的路改置。

清承明制,在内地设18行省,行省以下机构大都承明制。

省置巡抚成为一省之长,同时置8总督,凡督抚同在一城的省,存总督而废巡抚;非总督驻节的省,巡抚可全权处理军国大事,至此,行省制臻于健全。

后因省区太大,政务日繁,又在行省与府、州间置道,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称道台。

辛亥革命后废府存县,道台演变成省府派驻各地区之行政专员公署。

篇二: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大纲
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化
1、秦汉的两级制向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三级制转

2、隋唐前期的州、县二级制向唐后期至宋辽金的道、州、县三级制转变
3、元代的多级制向明清的省、府、县三级制转变
二、行政区划幅员的变化
1、县级政区的幅员变化
2、统县政区的幅员变化
3、高层政区的幅员变化
三、行政区划边界的变迁
1、山川形便的原则
2、犬牙相制的原则
知识点汇总
t01:郡县制的起源
知识点说明:介绍了郡和县的历史起源及发展,指出郡县制并非老早就有,也非起于秦始皇统一中国。

t02:分封制和郡县制
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形式和性质,应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两者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但郡县制并非直接继承分封制,两者之间有个延续的过程。

t03:
基层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
知识点说明:介绍了行政区划的不同层级政区的特点以及各自演变的规律。

t04:山川形便、犬牙相制
知识点说明:介绍了历史上行政区划边界划定的两个基本原则,以及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于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以及背后所体现的政治背景。

正文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
今天我们讲的这一讲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当中生活,但是不一定有人会注意到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因为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专门的学问。

我们今天大概把中国两千五百年以来的行政区划变迁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刚刚统一中
国就召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

这个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议帝号,二是定制度。

议帝号就是秦始皇把自己的称号定为皇帝,他认为自己功过三皇五帝,所以就把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起来,叫做皇帝,他就称为秦始皇帝。

这个帝号的议定就是表示皇权专制的出现,另外一个定制度,就是确定如何来划分全国的行政区划。

最终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个郡之下设若干县。

这个制度虽然在秦统一之前就已经在局部地区实行,
但是在统一的国家中却是第一次实行。

因为统一的国家也是秦始皇第一次缔造的。

行政区划在全国的实行,表明了中央集权制的形成。

所谓的中央集权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一种分权形式。

中央政府把全国的领土划分为不同层级的行政管理区域,在各个
区划中设置地方政府并且授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等权利。

这些不同层级的行政管理区域就叫做行政区划。

秦始皇二十六年所定的这个制度就表示中央集权制度
在全国的实行。

那么有人会问这个问题即行政区划是不是从秦朝统一全国之后才开始实行的呢?其实不是的,早在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前就有行政区划的雏形出现。

但是我们必须克服两种观点,一种就是认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才有行政区划出现;另一种就是认为中国很早就出现了行政区划,甚至从黄帝的时候(我们都说自己是炎黄子孙)就有行政区划。

这两种观点都是有问题的,行政区划的出现比较准确地说应该是在春秋时期。

因为在春秋的时候周代的封建制度慢慢发生了一些变化,原来西周的封建是周天子把王畿以外的地方分封给诸侯建国,这个过程叫做封邦建国。

诸侯又把自己的除了国都以外的领土封给大夫立家。

这样层层分封使得每一个层次中的大部分不是国君也不是周天子的直属领土,而是各
层封建领主所管辖的地区都有其主。

到了春秋的时候,因为各国之间的兼并战争,使得各国国君就把新征服的领地建成县或者郡,直属于自己统治,所以这些县或者郡的产生就是行政区划的萌芽。

大概从春秋以后慢慢就有县出现了,应该说秦、楚、晋三国最先出现有县,然后在各国的边境地带出现了郡的建制。

起先郡和县是没有统辖关系的,后来有些失势的贵族的领地也被其他贵族改造为县,这样慢慢的各国都出现了行政区划的意识。

行政区划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领土归国君直属而不分封给陪臣。

到了战国时代,权力更加下移,已经到了"陪臣执国命"的地步。

卿大夫的势力上升代替原来的诸侯,比如赵、韩、魏三家就把晋国分掉了,三家分晋标志着战国的开始。

这以后各国就普遍建立郡县制度,县的设置日趋普遍。

原来不成体系的小乡聚也合并为县。

边地的郡由于日益繁荣,郡底下又分设县,所以以郡统县的两级政区已经出现。

郡、县的长官不再是由国君分封而是由国君直接任免,不能世袭。

直到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前,各国都普遍的实行郡县制度,但是还有一国--齐国没有实行郡县制度,它分全国为五都;第二个情况是各国的内地也就是国都附近也不设郡,只设县;第三还有一些封域的保留。

战国末年,秦开始并吞六国,经过一段时间的战争,终于统一天下,然后秦就把全国的领土在统一的那年分成三十六郡。

所以要讲郡县制的萌芽,应该是在
两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然后在秦统一天下之后又把这个制度实行到全国。

等全国统一实行郡县制以后,两千年来郡县制的形式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郡县两级的名称也有变化,但都是中央集权国家的统治形式。

两千年的变化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第一方面最主要的就是从郡县层级的变化上来说;第二方面从郡县幅员的变化上来说;第三方面是郡县边界的变迁。

这三方面最主要的还是郡县层级的变化,因此这里作重点阐述。

一、行政区划层级的变迁
任何行政组织都是要分成若干管理层次的,每一个层次都有一定的管理幅度,层次和幅度之间存在着反比例关系。

层次级数多,每个层级的管理幅度就小。

反过来,层次级数少,管理幅度就大。

一个国家的管理幅度要分成若干层次,而且层次级数是行政区划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一般来说层级越多,上下的阻隔越远,政令不易贯彻,下情不易上达,中央政府就难以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

因此从中央集权的角度来讲,要求要有尽量少的层级。

但是受到管理幅度的限制,层级也不能随意减少。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变迁的核心就是行政区划层次级数的变化,这一变化集中体现了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间此涨彼消的演变过程。

那么按照两千年的层级变化情况,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就是从秦到民国初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历时800年,
政区从两级制变成三级制。

第二阶段是五代宋辽金时期,历时大约有700年,行政区划又重复了从两级制变为三级制的循环。

第三阶段是元明清时期以及民国初年,历时大约650年,政区从多级制逐步简化到三级制以至于短时期的两级制。

现在就这三个阶段分别加以讲述。

1、郡、县二级制向州、郡、县三级制转变
(1)秦汉时期的郡县二级制,是这一阶段里的第一个
小阶段。

秦代的基层政区是县,县以上设郡,这是很纯粹的郡县二级制。

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加上内史也就是首都周围的地区,一共37个郡级政区。

后来郡数有所增加,一方面是扩大了疆域设置了新郡。

另一方面是把内地的一些郡一分为二,所以秦代的郡到秦末的时候就增加到48个,
再加上内史地区。

秦县的数目没有明确的文献记载,大概总数在一千个左右。

平均起来每郡大概管二十多个县,这样的层级和幅度是比较合理的。

西汉王朝建立以后,郡级政区就大量增加,原因有三方面,一方面是把秦的郡划小,或者一分为二或者一分为三;另一方面是把诸侯王国领域划小。

西汉初年为了巩固皇帝的专制统治,刘邦分封了很多诸侯王国来拱卫中央。

这些王国后来因为妨碍了中央的集权统治,所以不断被划小。

那么这样就使得郡的数目、国的数目不断增加。

第三方面,大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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