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某公司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某公司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

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管理服务性岗位及其他特殊岗

位。

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财务部配合监

督;

第四条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1、副总级别每月200元;

2、总监级别每月150元;

3、管理服务性岗位:如财务经理;出纳;人力资源负责人;

行政负责人;教务负责人;司机;每月100元;

第五条要求

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另行处罚;

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

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

1、每月10日前由报销人将本人当月移动电话通讯正式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通讯补贴表在每月30日按对应标准额度进行统一报销;

2、报销流程

2.1本人在每个月的10号前将本月通讯消费的正式发票交到财务部;

2.2财务部应于每月30日前集中当月通讯补贴的报销凭证,根据通讯补贴审批表,核实后报人力行政副总签字后,并在30号前与工资一起发放;

2.3财务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之要求核实把关实施;

第六条特殊岗位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1、本人填写《呈签单》→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人力行政副总→总裁审批;

2、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当月开始执行;

3、通过批准的《呈签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交财务存档,并由人力资源部将次月新增或变化的通讯补贴明细名单汇总送财务部;

第七条注意事项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岗位通讯补贴标准,同时明确相应的通讯设备使用管理规范及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管理人员、北京职能部门管理人员。 3.管理责任部门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度的制订,实施过程中的解释,管理、监控;对通讯设备使用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并按制度严格执行;负责话费补助申请的审核; 3.2北京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负有协助公司做好通讯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的职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4.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4.1项目部: 4.1.1总监、副总:每月300 元; 4.1.2项目经理:每月200 -300元; 4.1.3项目副经理、项目主管:每月100-150 元; 4.1.4财务人员、安全员:每月50-100元; 注:根据项目部机组容量、合同金额、人员数量来确定补助具体额度。 4.2北京总部: 4.2.1行政部经理、工程部主管、工程部肋理、出纳、司机:每月100-150元; 4.2.2采购、财务、人事:每月50-150元。 5.通讯设备使用规范及要求 5.1手机状态要求: 5.1.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必须保证手机在规定时间内是畅通状态,并有义务拔打或接听所有工作电话。 5.1.2项目管理人员(不含财务)、司机、工程部,手机需24小时保持畅通状态。 5.1.3项目部财务、总部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手机在晚八点以前需保持畅通状态。 5.1.4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如遇到手机没电、意外损坏、不在服务区、丢失等特殊情况时,需及时用其他办法告知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 5.2当不便接听或看到未接来电时的要求: 5.2.1当看到公司座机或人员来电不便接听时,最好能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对方不便接听事由,及多久内回复电话,否则打电话人员不知情况会一直焦急的打下去,耽误双方的时间。 5.2.2当看到公司座机或人员的未接来电时,需在3小时以内进行回复。 5.3公司留存备案的手机号码的唯一性; 5.3.1手机补助人员在公司留存备案的手机号码只能有一个,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负责通知到相关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

公司通讯费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XXXX有限责任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职务通讯消费管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结合《》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固定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固定电话通讯费的使用、核定、定额管理。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负责本部固话通讯费用的统一管理;负责办公电话话费的统计及报销工作;负责协调电话机安装和线路维护。 财务与预算部:负责通讯费用的监督、审核、支付与核算。 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本办公室话机的维护;负责本部门话费的使用及控制话费在规定的限额内。 (三)固定电话安装原则 公司领导、副总师人员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有特殊对外协调业务的相关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后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其他人员一律使用内线电话。 (四)使用原则

固话通讯费用实行限额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负。公司领导以及享受公司级待遇的领导每月限额300元;部门负责人每月限额100元;其他人员限额50元。 二、移动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助理岗位人员、企协相关人员及其他特殊性岗位。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统计享受通讯费补贴待遇人员名单;负责与移动公司联系并缴纳通讯费用; (三)使用原则 移动通讯费由经理工作部年初按标准统一缴纳。 公司实行“定额包干,超支自付”制,即通讯费补贴以核定额度标准进缴纳,超出补贴标准以外的通讯费用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所有享受通讯费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 报销额度见下表: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 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管理服务性岗位及其他特殊岗 位。 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财务部配合监 督; 第四条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公司实行补贴范围内实报实销制,即在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 以内的,进行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1、副总及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元; 2、经理及以上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元; 3、部门主管及以下管理人员,每月元; 4、管理服务性岗位,如司机,每月元; 5、特殊岗位,如每月元。 第五条要求

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工厂带来的损失工厂另行处罚; 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 1、每月10日前由报销人将本人上月移动电话通讯正式发票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 2、报销流程 本人在每个月的10号前将本月通讯消费的正式发票交到财务部; 财务部应于每月12日集中当月通讯补贴的报销凭证,核实后报总经理签字后,并在20号前与工资一起发放;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之要求核实把关实施; 第六条特殊岗位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1、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3、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由

关于通讯费用报销标准管理的试行办法

关于通讯费用报销标准和有关事项管理的试行办法 讨论稿(一) 按照“简化程序、规范管理、提高时效、便于联络”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业务工作中所发生的传呼或其它形式的通讯费用,试行以下办法: 一、公司领导的通讯费用按公司以前制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二、公司部门经理一级的人员,无论是传呼机费用,还是移动电 话和手机充值卡的费用,每人每年报销的标准为500 元。达不到规定数额的,公司不予以补偿。 三、凡是公司配备的传呼机,在本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年,每人暂 按目前报销服务费标准的%执行。第二年按现行的标准 执行。 四、因工作调动,离开公司的人员,公司不再收回已配备的传呼 机。凡是当年已报销全年通讯费用,不足半年,要求调离的 人员,必须向公司缴纳50%的已报销通讯费用;超过半年提 出调离的人员,公司不再追缴已报销的通讯费用。全年的计 算,不以自然年度为依据,而是以报销全年通讯费用之日起, 到下一个年度报销通讯费用之日止。 五、以后因工作需要,必需配备传呼机员工,一律自购。公司按 规定的标准,报销服务费。 六、部门主管、特种岗位员工传呼机的配置,报销的费用标准, 与部门经理相同时,应由部门经理提议,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报总办备案。所需费用均在本部门的预算内列支。 七、无论是继续使用传呼机,还是使用移动电话,必须将自己的 联系方式,向自己的主管领导报告。并向总办、保卫部备案。 八、凡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证联络畅通。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视具体情况,按员工手册中过失类别进行处理。 九、凡领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当使用的传呼机需要修理时,应 报总经办统一办理。使用移动电话的人员,移动电话发生故障,公司不做统一的修理,公司领导除外。 十、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关于BP机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废止。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国管财〔2004〕5号,2004年1月8日印发)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为规范职务消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移动通讯工具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控制 经费支出,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用公款为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购置或配备无线移动电话、寻呼机,与此相关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对机关工作 人员按职级和工作需要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具体标准为:部级每人每月300元; 司(局)级每人每月240元; 处级每人每月180元; 科级每人每月130元; 科级以下每人每月80元; 高级技师、技师每人每月130元,其他工勤人员每人每月80元。 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在“邮电费”科目中列支。 第三条各部门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补贴标准之外,按不同岗位情况每月另行增加100元或150元的补贴。 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是指: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办公室工作人员、部门领导同志秘书、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工作人员等。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部门特殊工作岗位的意见,分别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商财政部审批。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离休、退休的,停发公务移动通讯补贴费。特殊工作 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后,不再享受另行增加的补贴。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领取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后,必须保证工作联系的畅通。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规定。 第六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补贴,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特殊工作岗位范围。 第七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仍用公款购置或配备移动通讯工具、支付有关费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用公款购置或配备的移动电话,可按同类机型现行市场价格的50%折价给个人使用,原使用人不愿购置的,由单位统一公开竞价处理,收回的折价款记入“其他收入”科目。配备给个人的寻呼机可继续使用,不再更新。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的京内外行政单位)。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1998年2月13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无线移动电话管理暂行办法》(〔98〕国管财字第35号)同时废止。

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事项管理的试行办法

关于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暂 行办法 (讨论稿) 按照“简化程序、规范管理、便于联络、提高时效”的原则,参照公务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试行以下办法: 一、公司领导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公司以前制定的其它通讯报销办法不变。 二、公司部门经理一级的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三、经公司特批的主管和特种岗位员工,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 四、主管一级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五、经公司审核同意,需配备传呼机的一般员工,每人每月15元; 六、在本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年,凡是公司统一配置传呼机的人员,购置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95%发放;购置年限5年以上,不足10年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5%发放;购置年限在5年以内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0%发放。第二年按现行的指定的领取标准执行。 七、凡领取补贴不足半年,提出调离公司的人员的,应向公司 交回个人已领取标准的50%的补贴。超过半年的,不再向公司交纳个人实际领取的补贴。 八、以后因工作需要,必需配备传呼机员工,一律自购。公司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发放一定的补贴费用。 九、公司不再统一报销各部门的传呼机费用。每年的7月1日以后的

第一个工作周,各部门将为发放通讯费用补贴人员的名单报总办,经总办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然后,由会计部统一发放。发放补贴所需费用,均在本部门的预算内列支。 十、凡每年7月1日之前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需按规定领取通讯费用补贴,可领取当年的补贴费用;7月1日以后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不能享受当年的补贴标准。 十一、无论是继续使用传呼机,还是使用移动电话,必须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向自己的主管领导报告。并向总办、保卫部备案。 十二、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必须保证联络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视具体情况,按员工手册中过失类别进行处理。 十三、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当使用的传呼机需要修理时,应报总经办统一办理。使用移动电话的人员,移动电话发生故障,公司不做统一的修理。公司领导除外。 十四、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二○○一年7月1 日起试行,原《关于BP机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废止。 二○○一年四月

XXXXX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XXXXX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现代通讯工具的作用,提高公司通讯器材使用效率,规范通讯费用支出行为,保证各项施工生产和经营业务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和使用遵循统一标准、限额报销、超支自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劳动人事处负责职工岗位的确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通讯费用补贴标准的核定,公司财务处负责监督通讯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第二章通讯费用的核定范围及发放标准 第四条严禁使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购置移动电话。 第五条通讯费用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因工发生的话费、信息费和服务费。 第六条通讯费用的核定范围及发放标准 一、公司本部通讯费用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 1.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0元)。

2.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0元)。 3.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总监: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0元)。 4.总经理办公室、施工生产处,综合计划处、前期管理中心正职: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元)。 5.安全监察处、科技处、质量处、财务处、劳动人事处、审计处、固定资产处、企管部、保卫处、政治处、纪检监察室、青工处、离退休办公室正职: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元)。 6.施工生产处,综合计划处、保卫处、财务处、市场开发中心副职:X00元/月。 7.其它处室副职、主任工、部门长助理、车班班长:200元/月。 8.部门高级主管:X00元/月。 9.部门主管:X0元/月。 10.确因工作需要需给与通讯费用补贴的其他人员由各部门上报公司审核批准。 二、公司基层单位通讯费用发放范围和标准 1.线路器材厂厂长: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元);书记、副厂长:X00元/月(其中固定电话费X0元);工会主席:X00元/月。

关于公司员工通讯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XXX公司 关于员工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为保持信息畅通,方便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进一步规范管理员工移动通讯费用补贴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开支形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移动通讯费用定额补贴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因工需要,并非福利的原则。 (二)定额补贴,超支自负的原则。 (三)享受补贴必须承担责任的原则。 (四)岗位特点决定补贴多少的原则。 (五)一人仅允许一个号码享受补贴的原则。 二、员工移动通讯费用定额补贴标准 根据员工职务、工作岗位特点,特别是该岗位员工因工作需要与省外、市外、市内或公司内部之间联系的频繁程度,将员工移动通讯费用定额补贴标准分为六类: 一类标准500元/人.月享受范围:公司班子成员。 二类标准400元/人.月享受范围:与省外、市外联系较为频繁的业务主办人员。 三类标准300元/人.月享受范围: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级人员。 四类标准200元/人.月享受范围:上述以外的各部正、副

部长,轿车司机。 五类标准100元/人.月享受范围:公司业务骨干人员,。 六类标准50元/人.月享受范围:在公司机关管理岗位人员。 四、措施 (一)新进员工试用考核合格转正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批同意后,从次月起享受补贴。 (二)通讯费用定额补贴由综合部提供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标准,由财务部业务员直接为员工所提供的手机号码(一人只能提供一个号码)充值,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职务、岗位变动时,从变动后的次月起按新的职务、岗位进行调整。离职、退岗人员除已充费用外,不再续交话费补贴。 (四)超出本管理办法标准的通讯费用补贴标准,需由总经理审批。 (五)凡享受通讯补贴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通畅,凡一月内发生两次以上,或一季度内发生三次以上无故关机或无故不接听电话的,将暂停其半年以上通讯费用补贴。暂停通讯费用补贴期间,仍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公司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罚。 五、本办法从二○一二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

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通讯费用实施补贴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通讯费用发放范围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公司职能部室正职、副职及一般管理人员; (三)公司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一般管理人员; (四)经研究讨论确需通讯费用补贴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发放标准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正职每月600元,副职每月400元 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每月300元 (二)公司职能部室: 部长每月260元 副部长每月130元 (三)公司基层单位: 领导班子正职(书记、经理)每月300元 领导班子副职每月220元 部门负责人、主管工长每月130元 一般管理人员每月50元 (四)经研究讨论确需通讯费用补贴的其他人员,应履行审批程序并参照以上原则标准具体确定。 第三条发放方式: 每月随工资同时发放。 第四条其他规定 (一)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主责工作,不得利用职

权让基层或有关单位为其购买通讯费充值卡或报销通讯费用,违者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违纪处理。 (二)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实际需要,对返聘、外聘等其他人员通讯费用补贴实行“一事一办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再行实施。 (三)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从变动的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发放。 (四)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管理人员自进入项目人才管理中心待岗的当月起,停止发放通讯费用补贴。 (五)上年度按规定完成企业下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各基层单位可按标准及要求执行。发生以下情况的减发或不发通讯费用补贴:上年度利润亏损的单位,本年度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亏损,在企业规定的时间内未实现增盈的,减发其管理人员标准通讯费用补贴的30%—50%,亏损严重的单位不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工程项目进入竣工结算清算阶段的,对有关清算组成员减发其标准通讯费用补贴30%—50%;生产经营单位在无工程施工任务或无经营收入期间,不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六)企业若遇重大政策性变更,或发生经营亏损无力支付时,可随时对通讯费用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修订或终止发放。 (七)各基层单位参照本办法原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应审批程序批准后再行实施。 (八)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2

手机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手 机 通 讯 补 贴 管 理 办 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会签/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内容 4.1 定位与举措 4.2 虚拟网 4.3 通讯补贴 4.3.1补贴标准 4.3.2 补贴模式 4.3.3 补贴申请 4.3.4 补贴时间 4.3.5 补贴方式 4.3.6 补贴发放 4.3.7 通讯联络要求 4.3.8 补贴取消 4.3.9 其他 4.4 实施 5.附件 ●附件1 《通讯补贴申请单》 ●附件2 《通讯补贴批量申请审批表》 ●附件3 《通讯补贴汇总表》

1目的:为保障手机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并合理控制通讯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以上的管理干部,一线操作工等。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修订本制度,承办通讯补贴事务。 3.2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定额模式的通讯补贴 3.3总经理:审批通讯费全补贴号码分配,审批通讯补贴非标申请。4内容 4.1定位与举措:为顺应移动通讯潮流,鼓励手机工作联络,方便信 息推放、传播,公司组建虚拟网,推出通讯补贴政策。 4.2虚拟网 4.2.1公司虚拟网短号通话,拨号省时,一定时长通话免费。 4.2.2公司虚拟网只限公司员工;外部协作单位手机号加入,须书 面向公司的对口业务申报,相关业务单位审核后,报公司批 准方可。 4.2.3虚拟网短号开通,由人力资源部对接中国移动,其他途径不 可加入。 4.3通讯补贴 4.3.1补贴标准

4.3.1.1公司与中国移动签订的协议有较大变化时,公司综合考 虑其他因素,可调整补贴等级所对应的金额。 4.3.1.2补贴等级根据岗位工作性质而定。岗位工作内容有较大 变化时,可调整岗位的补贴等级。 4.3.1.3通讯补贴是为工作需要,个人事务发生的资费应自理。 4.3.2补贴模式 4.3.2.1“定额补贴+ 超额实报”模式:简称定额模式。因 工作联络原因,实际费用确实超出补贴标准时,可以打 印当期通话清单,勾出工作消费,经审核后据实补差报 销,报销审核同补贴申请审核。经常发生超标情况时,

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降低经营成本,明确费用标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通讯费用标准规定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的通讯费包括公司固定电话费、享受补贴的员工手机电话费;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项目及各部门; (三)各公司、各项目及各部门统一将员工名单和执行话费标准上报公司,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享受电话费补贴; (四)电话费按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全天不准停机,因停机影响正常工作的,不予核销话费; (六)享受话费补贴人员,依据实际消费结算发票每季度报销一次,由所属单位领导签批后,人资部核定出勤天数,财务部审核报销; (七)原则上公司不统一购置电话充值卡,如项目施工人员需要充值卡充值,由项目财务部负责统一购置管理,定期统计支出情况并控制使用。 第二条管理部门及人员 财务部、人资部、审计部、各单位部门及分管领导、财务副

总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财务部 1、负责员工电话费的日常核算与管理,对员工电话费报销资格进行审核; 2、负责审核员工电话费的合规性,超出规定标准的不予办理; 3、负责公司固定电话费的缴费及话费支出的审核; 4、定期统计公司话费的支出情况,严格控制成本。 (二)人资部 1、负责各部门员工申请电话费补贴资格的审核; 2、负责提供员工考勤情况,严格依据制度规定及考勤情况确定电话费补贴额度; 3、定期更新员工档案,依据电话费补助标准编制统计表上报财务部。 (三)审计部 1、负责定期审计电话费报销的合规性;对违规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处理; 2、依据审计结果,定期编制审计报告,披露电话费的支出情况。 (四)各单位部门及分管领导 1、负责部门员工申请电话费补贴资格的认定和上报;

通讯补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证集团业务的正常开展,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体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合理补贴通讯费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集团诺诚地产全体在职转正员工。 3 职责范围 3.1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 3.2综合管理中心 3.2.1负责诺诚地产各中心员工通讯补助管理; 3.2.2负责诺诚地产各中心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批、执行与存档; 3.2.3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备案。 3.3各中心、城市公司各部门 3.3.1负责本部门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核。 3.4城市公司综合部 3.4.1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核、执行与存档; 3.4.2负责向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3.5城市公司总经理 3.5.1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的审批。 4 通讯补助标准 本办法规定了集团各岗位通讯补助,标准如下: 4.1 诺诚地产各中心通讯补助标准

4.2城市公司通讯补助标准

备注:1、总工的话费补助均享受总监级待遇; 2、兼任多个职务人员,通讯补助按高职务标准执行。 5 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1XXXX各中心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2 城市公司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3 调职员工,岗位、职务发生改变后,如通讯补助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以上流程重新进行通讯补助的申请。 6 通讯管理 6.1 所有转正员工享受此通讯补助的时间为转正日起,经审批后执行。 6.2 通讯补助每月十五日随工资发放。 6.3 所有享受通讯补助的人员必须从7:00至22:30前保持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含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6.4 所有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通信畅通。

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

XXXX有限责任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职务通讯消费管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结合《》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固定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固定电话通讯费的使用、核定、定额管理。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负责本部固话通讯费用的统一管理;负责办公电话话费的统计及报销工作;负责协调电话机安装和线路维护。 财务与预算部:负责通讯费用的监督、审核、支付与核算。 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本办公室话机的维护;负责本部门话费的使用及控制话费在规定的限额内。 (三)固定电话安装原则 公司领导、副总师人员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有特殊对外协调业务的相关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后开通长途直拨电话。

其他人员一律使用内线电话。 (四)使用原则 固话通讯费用实行限额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负。公司领导以及享受公司级待遇的领导每月限额300元;部门负责人每月限额100元;其他人员限额50元。 二、移动电话通讯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助理岗位人员、企协相关人员及其他特殊性岗位。 (二)工作职责 经理工作部:负责统计享受通讯费补贴待遇人员名单;负责与移动公司联系并缴纳通讯费用; (三)使用原则 移动通讯费由经理工作部年初按标准统一缴纳。 公司实行“定额包干,超支自付”制,即通讯费补贴以核定额度标准进缴纳,超出补贴标准以外的通讯费用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所有享受通讯费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 报销额度见下表: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合理控制由公司配备的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等费用支出,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职责 (一)综合部 1、负责公司通讯工具的配置、管理。 2、负责公司各通讯费用的统一缴纳管理。 3、负责超支通讯费用的统计、核算。 4、负责通讯费用的厂务公开工作。 (二)财务部 1、负责通讯费用的支付管理工作。 2、负责通讯费用超支部分的扣除等成本核算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通讯工具产权归公司,各使用单位只有使用权,不得私自迁移或过户转让。 (二)办公电话配置原则:

1、生产车间电话配置:(1)公司各生产车间的控制室,配备一部电话,以上电话均限齐鲁石化公司专网。(2)车间机关原则上配备一部电话,特殊情况须增加配置由分管领导审批。 2、公司机关电话配置:按办公房间与工作岗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配备。 3、程控电话配置:公司领导、公司传真电话可开通国际/国内程控;营销系统可根据需要开通国内程控;其他电话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开通国内程控。 4、市内电话配置:机关各部室开通市话;车间为单位各开通一部市话。 (三)住宅电话配置原则: 公司领导配置住宅电话。 (四)移动电话配置原则: 公司领导配置移动电话 (五)通讯费用标准 1、公司合同号内电话办公电话费用标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话费标准均包括座机费) (1)公司领导实报实销; (2)车间电话费用标准: 各车间(包括中心化验室)开通的一部市话话费标准120元/月;其余开通的专网电话费标准80元/月.部。 (3)公司机关(包括财务)电话费用标准: 公司中层正职干部120元/月.部;其余电话80元/月.部; (4)营销系统电话费用标准:

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管理办法 为规范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标准,结合通讯公司最新推出的团体优惠活动,根据公司各岗位工作的需要以及员工通讯的实际,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将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望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基层单位领导、项目部领导、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集团号、优惠套餐等)。 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电话费补贴的发放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要求,各单位在每月30日前将话费补贴标准,报行政管理部审核。 三、凡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管理规定,一律不准停机,要求24小时开机。 1、如因本人不提前缴费造成停机者一次,将取消当月的话费补助,第二次取消一个季度的话费补助,第三次取消全年的话费补助。 2、不开机、不接听电话(包括手机没电的),出现一次联系不上的扣除当月话费补助的50%,出现二次联系不上的,扣除当月话费全额补助。 3、未有正当理由,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不得随意换号,如因换号原因出现联系不上的现象,公司将按不开机、不接听电话处理。 4、除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享受话费补贴人员每人只准用一个电话号码。 5、因工作需要出现工作岗位变动时,话费补助将根据现任职务调整,调整时将按新增话费人员办理。 6、新增话费人员,要经单位、部室领导申请,公司分管经理同

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话费补助从总经理批准日期支付。 7、公司内部兼其他岗位人员,只按一个级别缴纳话费。 8、岗位变动或离职时,所属各单位、部室要及时报送行政管理部。 9、享受话费补贴人员当月出勤不满15天的(包括连续跨月休假超过15天)不享受话费补贴;出勤15天以上不满20天的享受半个月的话费补贴;出勤满20天的享受全月话费补贴。如当月已领取话费补贴,但出勤不满15天、20天的,所领取的话费补贴将在次月的话费补贴中扣除或从工资中扣除。 10、各单位(部室)负责人要把好话费报销关,不符合报销条件的,应一律不予审批。 11、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基层单位(任何外单位、外协队和个人)索要电话费、报销电话费、让其代缴电话费等,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2、所属各单位、部门每月对话费补贴标准核定一次,并在30日之前同考勤表一起报行政管理部。过期不受理,后果由所属单位领导负责。 13、话费报销审批流程仍按原审核程序执行。 四、公司所属独立核算公司、子公司、煤矿等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并纳入财务审计范围。 五、附则 1、本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原话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通讯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通讯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通讯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一、实施范围 1.集团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 2.成员企业助理(包括财务主管)以上干部。 二、报销定额标准 1.集团公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500元;部门(含本级的业务部门)助理以上中层干部每月200—300元;一般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及需要,每月50—150元。 2.成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月250—500元,其他人员补贴标准由企业自定。 三、报销办法 1.**通讯费用每月按定额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 2.原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由集团公司统一支付**通讯费用的,自**年1月起取消托收,以自费方式支付。 四、其他有关规定 1.各部门、成员企业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下年享受补贴人员的补贴定额列表报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对补贴定额进行审核,经集团公司核准后执行。如确因工作需要,定额标准超支过大需要追加定额的,经集团公司核准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定额补贴。 2.各成员企业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本企业人员的** 第 2 页共 4 页

通讯费用补贴作出规定,按有关政策做好通讯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管理办法须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3.享受补贴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手机号码并开机使用,以不影响工作。 4.本办法自**年8月1日起施行,凡集团公司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5.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解释和完善。 第 3 页共 4 页

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第 4 页共 4 页

(完整版)通讯费用补贴制度

通讯费用补贴制度 第一条目的 1、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管理服务性岗位及其他特殊岗位。 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 1、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财务部配合监督; 第四条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1、公司实行补贴范围内实报实销制,即在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以内的,进行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2、管理岗每人每月100元。服务岗每人每月50元。 第五条要求 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另行处罚; 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 每月20日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条特殊岗位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1、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 理; 2、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3、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并由综合管理部将次月新增或变化的通讯补贴明细名单汇总送财务部; 第七条注意事项 1、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2、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是为了提高特定需求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与通讯补贴之目的; 3、本办法自12月26日正式实施。 巴州正达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员工通讯费管理规定

员工通讯费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宗旨和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及报销流程,便于工作和业务开展,本着控制成本,节约开支为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原则】 实行“预算管理、限额控制、满足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通讯费报销、补贴办法 第四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方式】 员工通讯费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定额补贴三种方式。 1、第一类实报实销:总经理岗; 2、第二类限额报销:销售、技术支持类人员;商务;工程项目(部)经理;总 工、深化设计、现场经理岗; 3、第三类定额补贴:行政、人事、财务、研发及运营部门岗。 说明:销售岗的通讯费在年底业绩提成中作为费用支出扣除;通讯费给予定额补贴岗位将以福利的形式在工资中体现。 第五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

第三章通讯费申请、调整及报销流程 第六条【通讯费申请、调整的审批】 1、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含新设部门、新增岗位),由各部门填写《通讯费报 销标准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或提升(降低)了级别,需调整通讯费报销标准的人 员,由部门填写《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流程同上; 3、因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通讯费支出时,可以由岗位人 员提出报销申请,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核实,总经理特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原已报销通讯费而因各种原因(调离、辞职、退休)变更,不再符合报销条 件者,由各部门报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取消报销资格。行政人事部每月将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准; 5、新增报销人员的报销执行时间,结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公司领导审批为 准。 第七条【通讯费报销规定、流程】 1、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通讯费员工,根据财务报销流程,在财务部统一办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X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公司各种通讯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各种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总机、电话分机、直线电话、传真机、移动电话以及为员工配备的电子邮箱等。 第三条:公司的各种通讯工具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利用公司的通讯工具进行私人用途。 第四条:电话总机的管理 电话总机由行政部的前台人员负责值守,所有外线电话均需由前台人员负责接转。前台人员的接听电话必须使用标准用语。标准用语如下: 接听外线电话时,应说“您好!迎海集团,请问您找哪位?”; 当对方告诉分机号码时,应说“请稍等!”; 如果分机占线时,应说“对不起,电话占线,请您稍后再打过来” 前台人员接听内线电话时,应说“您好,前台”。 第五条:电话分机的管理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和电话分机的资源情况,为每一位员工提供一部电话分机。 员工应电话分机铃响三声内接听,接听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接听电话时应使用统一礼貌用语“您好,×××(员工姓名)”。讲电话时声音不可太大,以免影响他人。 电话分机一般不开通长途直拨功能,总监级以下员工因为工作实际需要而开通长

途直拨功能的,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开通。 对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电话分机,由员工个人负责长途功能的使用管理。不得借予他人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停止其电话分机长途直拨功能并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员工因临时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的,须填制《长途电话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初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后到前台挂拨,或由前台拨通后接入员工的分机上。 拨打长途电话时,必须使用IP特服号(如17909、17951),以节约费用。 禁止利用公司电话聊天。员工在上班时间如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以免造成电话线路的繁忙,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严禁员工利用公司电话(包括分机和直线电话)进行拨号上网、拨打声讯台或信息台查询非业务信息。 未经公司或电话所有人的同意,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 电话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员工一经离职,行政部应马上通知前台将该员工的长途直拨功能关闭,同时做好登记。 第六条:直线电话的管理 总监级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置一部直线电话,如需要开通国内长途功能的,应一并提出申请。 申请配备直线电话,一律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管理办法 1目的 旨在规范通讯补贴的申请、使用和报销的管理工作,体现通讯补贴之效用;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享受通讯费补贴得部分管理人员; 3执行日期 2014年3月1日 4通讯工具的配备 在保证正常通讯随时畅通的前提下由使用人自行配备. 5通讯补贴标准 见附表1《通讯补贴标准一览表》 6要求 6.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另行处罚; 6.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发现三次以上则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7费用报销

7.1每月15日前由报销人本人凭本人上月移动电话通讯正式发票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不足部分不补; 7.2财务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之要求核实把关实施; 8注意事项 8.1倡导节约使用,若发现恶性故意浪费通讯补贴的行为将取消通讯补贴资格; 8.2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8.3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与通讯补贴之目的; 8.4享受通讯补贴的人员应积极采用通讯供应商(电信\联通)提供的的费用更为节约、通讯时间更长的通讯服务方式(如用通讯套餐\神州行轻松卡等),既可节约费用,又可得到更长的通话时间,进而确保本职工作中通讯联络随时畅通; 8.5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最高额度体现了公司对特定需求岗位和人员的适度补贴,凡是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不得以通讯费用超额、通讯补贴的取消等原因拒绝通讯畅通;凡是因为本职岗位特性未能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不得以未享受通讯补贴为借口拒绝保持通讯畅通; 8.6为减少手机辐射,节约费用,倡导在公司办公时使用座机通讯; 9本办法下发后旧的相关管理办法一律作废,通讯补贴相关的管理工作以本

通讯补贴管理规定

通讯补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控制办公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项目负责人以及特殊岗位人员; 3管理责任部门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部负责实施、管理、解释和监控; 4、相关规定 4.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发放补贴之岗位有义务拨打或接听所有工作电话,凡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的,视情节咸少或取消通讯补贴,因未能及时接听或回复电话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并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发现一次扣5元;发现三次以上则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4.3 月累计出勤少于10天,不发放通讯补贴。 5、申请流程 5.1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研发经理→人力行政部→财务5.2通讯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5.3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5.4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申请表》由人力行政部存档,并由人力行政部将次月新增或变化的通讯补贴明细名单汇总送财务部;

6、注意事项 6.1倡导节约使用,若发现恶性故意浪费通讯补贴的行为将取消通讯补贴资格; 6.2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6.3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是为了提高特定需求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与通讯补贴之目的; 7、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7.1每月通讯费补贴按100元/月的标准; 7.2贴发放以补贴形式发放到当月工资中。 8、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2012年06月05日 审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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