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对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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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1. 财务报表新收入准则将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报表,主要表现在收入确认时点的变化。

传统上,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将销售合同签订时的销售额纳入收入,但根据新准则,企业需要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或实际控制权转移来确认收入。

这将导致企业的收入确认时间点发生变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产生影响。

2. 合同管理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对合同进行更加细致的管理和分析,以确保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会与多方签订复杂的销售合同和租赁合同,这就要求企业更加严格地管理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条件、风险分担等内容,以确保合同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3. 风险管理新收入准则对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销售合同和租赁合同时需要更加仔细地分析合同条款和风险,合理评估各种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这将对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二、应对新收入准则的建议1. 完善内部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内部各项工作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企业可以通过培训员工、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等方式来完善内部管理。

2.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对合同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符合新准则要求的合同管理系统。

企业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定制化软件等方式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3. 优化合同结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合同结构,降低合同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企业可以通过拆分合同、明确合同条款、控制风险分担等方式来优化合同结构,确保合同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4. 加强外部沟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与外部各方加强沟通,包括与客户、合作伙伴、监管机构等进行沟通。

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伙伴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与监管机构进行信息披露等方式来加强外部沟通,确保外部各方能够理解并支持企业的变革。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如今地产市场正处于飞速变化的形势之中。

不可避免的是,国家采取新收入准则也就是预算收入法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预算收入法是一种用于管理公共财政收入的法律,其中包括税收、政府预算、国有企业经营利润等收入。

由于预算收入法对增加政府收入和税收收入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为此对该法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而新收入准则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新收入准则的出台对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影响很大,首先是减少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出,这是由于新收入准则收紧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税款的条件,即只有真实有效的收入才纳入税收计算范围,而违规收入将被划入非税收计算范围。

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既遵守法律又减少费用的财务状况将大大改善。

其次,新收入准则的出台将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财务合规水平,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准则,关键的财务报告将由有资质的独立审计师进行审计,审计部门将依据准则对报告和财务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报告财务信息的真实有效。

此外,准则也赋予企业在进行财务报告处理时使用规范的会计信息,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企业财务报表的信息公开和充分可靠。

最后,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将加强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控,显著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进国内环境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客户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新收入准则的出台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多重影响,有助于提高企业管控水平和提升供给质量,从而促进当前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在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的新收入准则下,企业需要更加清晰地表述其收入来源和交易过程。

这些要求可能会带来以下影响:
1. 改变了收入确认时间:新的收入准则可以改变企业确定和确认收入的时间和方式。

准则要求根据可预期的利益转移来确定收入的时间,甚至可以跨越多期的合同。

2. 提高了披露要求:准则要求企业更加详细地披露其收入来源和交易过程。

这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更好地评估其价值。

3. 变更了收入分类:新收入准则将对企业的收入分类产生影响。

一些收入可能需要分类到其他类别下,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

4. 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与新准则相关的合同管理流程可能会更加复杂。

准则要求企业更加详尽地记录和披露合同条款。

这项要求需要自动化和机器学习的支持,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其交易和合同流程。

5. 增加了内部控制要求:新准则也要求企业加强其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收入的准确确认和跟踪。

这可能需要调整组织架构、流程和系统来满足新准则的要求。

总的来说,新的收入准则将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披露要求和管理压力,但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透明度和投资者信任度。

企业需要合理地规划和准备以适应新准则的要求。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正在不断扩大。

由于传统的会计准则在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问题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适应性,为了更好地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济实质及其风险特征,我国于2018年颁布了新的收入准则。

本文旨在研究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

新的收入准则主要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即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服务、转移了商品所有权或转移了使用权的同时确认。

根据新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摊薄成本不能作为认定收入的依据,只有当企业履行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并且支付了房地产交易相关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才能确认收入。

新的收入准则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更加真实地体现了企业的实际经济利益。

传统的会计准则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会将设立摊薄成本作为收入,导致企业的经营活动更加虚假和夸大。

而新的准则要求企业只有在完成实际交易并履行相关义务后才能确认收入,有效地避免了企业虚构收入的现象。

新的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数据披露要求更加严格。

根据新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对其销售与租赁活动的收入来源、确认依据、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进行详细披露。

这种披露要求可以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增加投资者对企业信息的了解度,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新的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新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根据合同的履行进度来确定收入的确认时点和金额,并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以应对不确定性风险。

这也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加注重项目进展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新的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新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和核算制度,确保确认收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减少内部控制缺陷和风险事件的发生。

新的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影响

引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收入是衡量企业经营成果的重要标准,收入的多少也意味着企业在市场上是否具备竞争力,同时收入的增长也是企业是否持续发展的动力,而收入的确认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新收入准则中关于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发生了较大变化,由旧准则“在主要风险与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改变为“在客户取得相关产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且控制权的转移区分为时点转移和时段转移。

房地产企业以预售为主,在符合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时,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较大。

一、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一)收入确认标准发生变化在《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2006)》(以下简称旧收入准则)中,对于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这让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收入确认和计量上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

根据旧收入准则,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确认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房地产业销售的特殊性,对于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时点一直存在争议,关于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在不同房地产企业有不同的理解,有些企业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有些企业以销售合同在房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有些企业以销售合同签订后且房款全部收到时为准,还有些企业以房屋竣备进行产品实际交付时为准,由于不同企业对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标准不一致,导致同样的业务在不同的房地产企业处理不一样,给了房地产企业收入、成本、利润等操作的空间,导致财务信息的失真。

新收入准则,针对旧收入准则中收入核算的缺陷与不足,建立了更科学的收入确认模型,提出了控制权转移的标准,有助于消除对同一事项的不同理解,从而更加规范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与计量,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1]。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摘要】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房地产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企业需要调整会计政策,以符合新的规定。

在合同收入的识别与确认方面,企业需加强管理,确保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新准则可能导致利润和财务状况的调整,企业应及时应对。

面对风险和挑战,企业需要做好准备,以确保业务的持续发展。

最终,新准则将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因此企业需要及时调整策略。

新收入准则带来了诸多变化,房地产企业需要做好准备,以适应新的环境,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房地产企业、会计政策、合同收入、利润调整、财务状况、风险、挑战、经营决策、调整、合同管理、收入识别、经营决策、影响1. 引言1.1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新收入准则将对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其中包括收入的确认时间和方式、成本的资本化等方面。

企业需要根据新规定调整会计政策,确保合规运营。

新准则要求房地产企业提高合同收入的识别和确认标准,加强对合同条款的解读和执行,确保收入的准确识别。

影响利润和财务状况的调整也是新收入准则带来的重要影响之一。

企业可能需要对之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符合新的准则要求,这可能会对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在应对风险和挑战方面,房地产企业需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以应对新的收入准则带来的影响和挑战。

企业还需要认真研究新准则对经营决策的影响,以制定更加合理的经营计划和发展策略,确保企业在新环境下的持续发展和成功经营。

2. 正文2.1 会计政策的变更与调整会计政策的变更与调整是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重要影响之一。

房地产企业在实施新收入准则之前,需要对原有的会计政策进行全面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企业需要重新评估其会计政策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是否可以准确反映企业的交易和活动。

如果发现原有的会计政策与新准则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企业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房地产企业在调整会计政策时需要考虑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认定和确认规定的变化。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随着国际会计准则(IFRS)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新的收入准则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这是一项重大的变化。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对所有发生的销售交易进行更为详细的划分和报告,这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有怎样的影响呢?在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将销售收入细分为不同的交易元素,并根据各自的单价和时间表进行识别和计量。

这意味着,一般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将被分为两个主要元素:销售房屋和销售其他商品(如停车位、厨房电器等)。

此外,当开发商与买家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个元素的价格和交付时间,并对每个元素的收入进行单独识别和计量。

这就对企业内部的销售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最大的挑战是确定每个元素的价格和交付时间。

特别是对于销售房屋这个元素来说,因为涉及到施工周期、销售周期、房屋交付、贷款批准等多个环节,所以非常复杂。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段时间内没有达到明确的交付条件,那么相应的收入就不能计入当期的财务报表,这可能会导致利润下降。

此外,新收入准则还要求企业对回款进行更详细的披露。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这意味着企业需要监控客户的每一笔付款和对应的收入和利润。

如果无法及时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日期,那么企业就难以准确估算今年的利润。

因此,企业需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收集资金,以确保达到这些要求。

当然,新收入准则也带来了一些好处。

首先,它可以减少企业的主观判断和误解,提高了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其次,在新的准则下,企业可以更好地分析和管理销售收入,优化产品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

最后,准确的财务报告还可以帮助企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

总之,新的收入准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所有其他受影响的公司都是一次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精确掌握销售收入的交付时间和价格,并提高与客户的沟通,以确保符合新的要求。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分析新收入准则是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第15号准则,该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收入确认时间的改变、收入计量方法的变化以及信息披露要求的提高。

新收入准则改变了企业确认收入的时间点。

根据原有准则,企业在满足特定条件时确认收入,例如在销售商品后,确认收入的条件是转移了商品的所有权和风险。

而新收入准则强调了控制权的转移,只有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才能确认收入。

这意味着企业在满足了交货等传统条件之外,还需要考虑到控制权转移的时间点,可能导致收入确认时间的延后。

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计量方法也做出了改变。

原有准则通常根据交易的发生量(如销售数量)来计量收入,但新收入准则强调了交易价格的重要性。

根据新准则,企业需要按照交易价格的公允值来计量收入,包括交易价格的分解和分摊等。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加准确地确定交易价格,并进行相应的公允值估计和计量,从而可能对企业的收入计量产生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于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提高。

根据新准则,企业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来揭示收入的性质、金额、时机和不确定性等。

这包括在财务报表中提供收入额的详细分类和分解、提供相关交易的说明和合同履行义务的介绍等。

这将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更加清楚地了解企业的收入来源和特点,提高了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收入确认时间的改变、收入计量方法的变化以及信息披露要求的提高。

企业需要调整其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和信息披露的内容,以满足新准则的要求。

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程序,以确保准确计量和及时披露收入信息,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新收入准则是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IFRS 15),该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合同收入的确认根据新准则,合同收入必须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确认:(1)已经与客户达成了合同;(2)合同明确客户的商业风险和报酬;(3)可以可靠地测量收入;(4)预计能够收到收入。

在房地产行业中,开发商通常需要收到客户的分期付款才能按照约定的进度进行建筑工程,新的准则要求开发商必须按照实际工作量,以可靠的方式测量收入,并且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确认收入。

这意味着开发商必须更加透明地披露收入,更好地控制风险。

2. 成本的资本化新准则要求开发商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资本化:(1)实际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成本;(2)预期能够收回这些成本;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屋开发时通常需要支付大量资金用于房屋开发,包括土地购置、房屋建设和销售推广,这些费用可能需要资本化、摊销或立即确认为成本。

在新的准则下,如果这些花费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开发商不得不立即将其确认为成本,这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纳税。

3. 报告周期的差异根据新准则,开发商必须按照实际工作量来确认收入,这可能导致收入或成本的波动,导致不同报告周期之间的差异。

这些差异可能会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影响。

结论总的来说,新的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是显著的,可能导致大幅度变动的收入、成本和利润,进而影响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经营策略。

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调整其财务报告和管理制度,以符合新的准则,并帮助投资者理解其经营状况。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房地产行业将面临诸多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目标是提供更准确、更可比、更透明的财务信息,以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并增加投资者对房地产行业的信心。

下面将详细阐述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首先,新收入准则将影响房地产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根据新准则,房地产公司需要根据合同执行步骤(如土地使用权许可、建筑施工和交付等)进行收入确认,而不再以过去的完成百分比方法进行确认。

这意味着房地产公司需要更加准确地确定收入确认时机,同时,也需要更加详细地记录和披露土地使用权、建筑施工等阶段性信息。

其次,新准则对房地产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的计量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新准则,房地产公司需要将服务提供的单元发展为一个整体,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计量收入。

这要求房地产公司对不同项目的合同充分审视,明确合同条款和计量方式,以避免收入计量的误差或争议。

第三,新准则对租金收入的计量方式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准则,如果租金具有一个递增计量要素(如租金上涨指数),则房地产公司需要将租金按照合同期限进行分摊计量。

这引入了更复杂的会计处理,要求房地产公司增加租金计量的披露,以便用户更好地理解租金收入的构成。

另外,新准则要求房地产公司对销售和维修合同等其他服务提供方面进行更详细的披露,以更清楚地识别和计量这些额外服务的收入。

这将增加房地产公司的披露工作,并使用户获得更多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详细信息。

此外,新准则强调了房地产公司对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条款的解释和沟通的重要性。

公司需要明确客户的需求,并且要准确理解和记录合同中涉及的各方权益。

这要求房地产公司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和合同管理方面的能力,以确保合同约定的收入能够正确计量和确认。

综上所述,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非常显著。

房地产公司需要审视并调整其财务报告及会计处理方法,以满足新准则的要求,提供更准确、透明的财务信息。

尽管转变可能会导致短期内的不确定性和挑战,然而,新准则的实施将最终提高房地产行业的财务报告质量和透明度,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并为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可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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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对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影响作者:刘光宗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20期摘要 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计量和披露方面对企业重新进行了规范,将销售商品、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纳入在内,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失效,这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收入确认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是针对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影响研究较少,对于该准则如何在土地一级开发企业中应用缺乏相应的指导建议;二是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受到与政府约定的收益模式、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多方影响;三是在新准则颁布前,部分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未严格按照当时会计准则予以确认。

本文主要研究新收入准则对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影响。

首先,探讨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利润分配模式和相关政策。

其次,分析不同的核算方式,从4个角度,即合同标准、可变对价、总额法或净额法、从时点还是时段确认出发,探讨新收入准则下土地一级开发收入模型关键点。

最后,就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总额法下时点确认收入和净额法时段确认收入分别举例分析,并总结新收入准则给开发企业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新收入准则总额法净额法一、土地一级开发及相关政策概述(一)概念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企业,对某一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用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建设相应的配套实施等相关工作,通过“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使之成为熟地,再将该熟地有偿出让或转让。

(二)土地一级开发利润分成模式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土地一级开发利益分成模式可以归纳为3类,即固定收益模式、固定收益加分成模式和收益分成模式。

1.固定收益模式。

此类模式下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在开发完成之前无法获得固定收益,即需要事前垫付开发所需成本。

基于这种模式的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收入的赚取类似于施工赚取劳务费,该模式一般企业无法满足,在实际中很少用到。

2.固定收益加分成。

企业在获得固定收益保证利润的同时,得到一定的利润分成。

该方式能使企业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该方式是应用最多的利润分成方式。

如华夏幸福和廊坊市政府在开发协议中约定,按照项目的实际支出结算项目的成本,收益以该项目成本总额的10%计算。

3.收益分成。

开发企业与政府可通过直接在合同约定收益分成或设立公司分成两种方式进行收益分成。

在收益分成的方式下,开发企业将承担更大的风险,同时赚取更多的收益。

合同约定收益方式即政府和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利益分成情况,比如中天城投在与政府签订的合约中约定:土地出让金在弥补土地开发成本之后的剩余部分由开发企业和政府按照7∶3的比例进行分成。

(三)相关政策目前,国家层面土地开发政策包括《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等,规范了土地一级开发的工作、机构定位、关于土地一级开发实施主体的确定以及土地储备工作如何开展等内容,然而在这些制度中并未规定土地一级开发企业与政府的利益分成模式,该内容主要集中在各地方性规章方面。

例如,北京市出台政策《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利润管理的通知》(京国土储〔2015〕37号),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未供应、市政府新批准的企业投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初始取得立项核准后4年完全达到供应条件(现场和成本均通过验收)的,利润率最高为12%。

4年内全部达到供应条件的项目,每提前1年(不足1年不计)利润率最多增加1%;4年内未全部达到供应条件的项目,每延期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利润率至少降低2%,最低不低于8%。

二、土地一级开发收入确认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确认依据开发单位或主体以及其与政府相关土地部门签订的土地开发委托合同,依照现行会计准则,可分为两种收入确认模式:一是建造合同模式,二是商品销售模式。

两种模式的选择不同,使用标准不同,具体应以相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明确开发主体可取得的收益金额、开发主体是否承担土地交易拍卖风险为判断标准。

(一)建造合同模式选择建造合同模式一般是在土地委托合同中对开发金额进行预先暂定,明确相应的暂定价格,但是最终的费用由相应的审计单位审定。

合同中的约定金额与开发土地的最终交易拍卖的价格没有相关性,与土地的取得时间也没有相关性。

但是在委托开发合同中一般約定了具体的结算时间,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款项等。

(二)商品销售模式商品销售模式的选择条件是土地开发主体开发整理的土地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的预估收益,与该土地的未来交易拍卖价相关联,并且约定在该土地交易拍卖后即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

三、新收入准则下土地一级开发收入模型关键点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正式颁布,该准则改变了原有的收入确认模型,使收入确认方式更符合业务发展需要。

接下来本文按照收入模型的关键点对土地一级开发收入确认进行探讨。

(一)是否满足合同标准新收入准则中的收入确认模型中包括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的内容。

首先,对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来说,政府是其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的“客户”。

在考虑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收入之前,首先应判断是否能够确认收入。

其次,要辨别土地开发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是否很可能收回。

在判断开发合同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合同标准时,需重点考虑政府是否为公司的收益提供了较好的保障,主要包括一级开发合同中是否给出了准确的结算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价款支付时间,要等待政府土地拍卖并收取土地出让金后才取得一级开发价款的,则该对价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反之,如果合同明确了付款时间,且不以政府土地拍卖后取得土地出让金为前提,则表明该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比较小。

(二)收入金额的可计量性——对可变对价的考虑新准则对可变对价作了明确规定,即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可变对价,企业应按照期望值或者最可能发生的金额——最佳估计数,确认收入。

其中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得超过消除相关不确定性后,累计确认的收入很可能不会大幅度转回的金额。

如果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收益全部或部分取决于该土地能否成功出让以及政府可收到的土地出让金等对公司而言不可控的因素,则存在可变对价安排。

最终收入金额与此类不可控因素的关联度越大,则对价的可变性越大,要合理、谨慎地确定“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也就更为困难,此时无法立即确认收入。

相反,如果收款时间和可收款金额的不确定性较小,则收入确认的时间可能可以提前。

(三)总额法或净额法的选择新收入准则对采用总额法或者净额法确认收入作了规定,主要通过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或者代理人。

其中在转让之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是主要责任人,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否则,企业若无法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一般为代理人,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金额扣除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即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当土地一级开发企业为开发主体,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等工作时,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应采用总额法。

或者以土地储备机构为开发主体,并且开发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参与了与规划部门、融资提供方、建造承包商等的沟通和谈判,且相关的签约内容最终将影响本企业在该合同下所能取得的收益,这种情况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因为在这两种情形下,企业对交付之前的开发项目拥有控制权。

如果土地开发项目的立项和谈判均由土地储备机构完成,企业只负责监督和协调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作为代理人,应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在净额法下企业将全部开发支出作为代垫支出,不确认收入。

土地储备机构完成立项和谈判签约等事项,土地一级企业仅负责监督和协调相关协议的执行情况,则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四)时点或时段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对时点或者时段确认收入作了明确规定,当客户能够在企业合同履约过程中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带来的经济利益时,按照时段确认收入;当客户能够在企业履约过程中控制在建的商品或服务时,按照时段确认收入;当企业履约过程中产出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权收取成本以及相应利润时,应按照时段确认收入。

在不满足以上3个条件时,应按照时点确认收入。

在开发企业履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等履约义务的过程中,如果另一企业接替该企业履行剩余的履约义务,该企业已经完成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实质上无须再重新执行,即客户在开发企业履约的同时能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的经济利益,满足时段确认条件。

政府主导下的项目,即政府在履约过程中能够控制商品,也满足时段确认条件。

由企业主导的项目,在开发建造过程中,政府无法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过程中的经济利益,也无法在建造过程中就所发生支出获得成本与合理利润时,即不满足时段确认,按时点确认收入。

四、新收入准则在土地一级开发企业中的应用举例(一)净额法下时段确认收入案例某公司公告与某市政府协商合作开发某地块,该项目按照当地政府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和总体方案要求,完成道路和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最终使得该地块达到“五通一平”的出让条件。

在该协议下的地块中的每宗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政府要求的支付和保留费以及公司的预付款后,双方按照商定的比例预先分配土地增值收入。

此次投资的期限为自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6年。

该公司的开发项目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内容,从合同层面分析,土地一级开发企业需要提供服务将这些承诺整合为一个产出交付给政府,即将生地转化成熟地。

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交付,这些项目之间的风险不可区分。

由此判断,土地一级开发只有一个单项履约义务。

同时,该企业与政府约定,政府定期检查该地块的开发进度,并且该企业有权获得进度相应的成本与合理利润,投资成本根据实施项目的支出据实结算,约定利润率为11%,该合同为建造合同,按照净额法将约定利润确认收入,且收入在时段内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费用。

(二)总额法下时点确认收入案例某公司被当地政府授权某地块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并按照当地政策约定利润率为8%~12%,约定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在2019年该项目仅两地块验收合格,且当地土地储备中心开具了土地入库单。

在2019年度该项目仅有两地块满足入库条件,不能准确估计授权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在何时全部完成入库,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原则,在确定该两地块的收入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按照当地政府约定的最低8%的利润率估计实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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