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用户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一、引言城乡建设部作为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对于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有着重要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帮助读者全面、深刻地理解该标准的价值和意义。
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标准1.施工准备阶段- 详细勘察与设计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的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设计工作。
这包括对地质、人口密度、用气需求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 材料准备与选择在施工准备阶段,需要确保所选材料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并提前储备足够的材料,以避免工程进度延误。
2.施工过程中的要求- 管线敷设在实际施工中,要保证燃气管线的质量和安全性。
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线敷设,并保证管线的均匀分布和良好的密封。
- 焊接工艺燃气管道的焊接工艺对于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施工人员应该掌握正确的焊接方法,并进行焊接质量的检测和控制。
3.施工验收标准为了确保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施工完工后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工程质量验收人员要检查燃气管道的敷设质量、焊接质量、密封性等,并核实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 安全标准燃气输配工程的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验收人员需要检查工程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如加压试验、泄漏检测等。
- 使用效果除了上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验收人员还需要检查燃气输配工程的使用效果。
这包括燃气的供应稳定性、用户反馈等。
三、城镇燃气输配工程验收标准的改进与展望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持续改进是城乡建设部的重要任务。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变化,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也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优化。
1. 制定更加严格的工程质量标准随着人们对城镇燃气的需求增加以及对安全的要求提高,我们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工程质量标准,以确保燃气输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燃气工程施工验收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燃气工程施工验收是确保燃气工程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燃气工程施工验收工作,提高燃气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和厂站工程施工验收。
三、施工验收基本要求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4.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四、施工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自检。
2.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3.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4. 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
5.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6. 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
五、施工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
2.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 施工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具有合格证明。
4.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5.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6.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7.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
8.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
9.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验收。
10.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验收。
燃气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燃气工程施工验收标准一、总则1.1 为了规范燃气工程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燃气输配管道、调压站、储配站、用户支线等工程施工和验收。
1.3 燃气工程施工和验收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原则。
二、施工要求2.1 燃气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2 燃气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
2.3 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2.4 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2.5 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验收要求3.1 燃气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
3.2 初步验收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主要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查验。
3.3 正式验收应在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主要对工程质量、性能、安全性等方面进行查验。
3.4 燃气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组应由相关专家组成。
3.5 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并对工程进行备案。
四、验收内容4.1 燃气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包括管道安装、焊接、防腐、绝缘、阀门安装等;(2)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应急预案等;(3)环保设施:包括防泄漏、防污染、回收利用等;(4)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4.2 燃气工程验收组应对验收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五、验收标准5.1 燃气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5.2 燃气工程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5.3 燃气工程环保设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DB11T 302-2005

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燃气小时计算流量;——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户燃气小时计算流量;——采暖或空调用燃气小时计算流量;——工业企业燃气小时计算流量;——供气区域内其它及发展用气量折算的小时计算流量;——燃具的额定流量;——年燃气用量;——同种燃具的同时工作系数;——同种燃具或同种组合燃具的数目;——燃具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月高峰系数;——日高峰系数;——小时高峰系数;——使用燃气采暖或空调的建筑面积;——建筑物采暖或空调耗热指标;△——燃气管道摩擦阻力损失;——燃气管道的计算长度;λ——燃气管道摩擦阻力系数;——管壁内表面当量绝对粗糙度;——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输送燃气设计压力;——管道内径;——管道外径;——燃气管道起点压力;——燃气管道终点压力;——低压燃具的额定压力;△——从调压站(箱、器)到最远管道的允许阻力损失;——储罐最低液面与泵中心线的高程差;∑——储罐出口至泵入口管段的总阻力损失;△——泵的允许气蚀余量;μ——液化石油气在管道中的平均流速;——液化石油气储罐最大设计允许充装量;——储罐的几何容积。
分割线1.0.1 为使北京市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用气和保护环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定》,并结合北京市燃气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调等用燃气作燃料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燃气输配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燃气输配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北京市总体规划进行,并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合理的方案。
燃气输配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应进行专家论证并报主管单位审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由政府批准的审核单位认可。
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具备施工条件方可开工。
燃气供应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

燃气供应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燃气供应设施是指用于燃气输送和分配的相关设备和管线。
为了保障燃气供应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了一系列施工及验收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燃气供应设施的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设计规范
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设计燃气供应设施,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安全。
2. 设计应考虑周边环境、使用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管道走向、材质、直径等参数。
3. 设计应充分考虑日常维护、安全检查等因素,保证设施易于管理和操作。
二、施工标准
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人员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管道连接紧密、平整,并进行防腐处理。
4. 施工现场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三、验收标准
1. 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2. 验收应检查管道连接是否牢固,管道是否有渗漏、变形等情况。
3. 验收人员应对施工质量、材料等进行抽检,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4. 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四、日常维护
1. 燃气供应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管道、阀门等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2. 如发现设施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3. 管道、阀门等设备应定期清洗、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总结:燃气供应设施的施工及验收标准是保障燃气供应系统安全的重要环节,各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确保设施建设和运行达到最佳状态。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是一份重要的技术文件,旨在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确保施工质量,保障供气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1.1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城镇燃气用户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确保安全供气。
1.2 本规范适用于供气压力小于或等于0.8MPa(表压)的城镇居住建筑、商业用户、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工业企业(不含用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3 城镇燃气用户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2.1 城镇燃气用户工程:指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建筑内部的燃气工程系统,含引入管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包括室内燃气道及室外燃气管道)、燃具、用气设备及设施。
2.2 室内燃气管道:从用户引入管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2.3 引入管:室外配气管至用气建筑的燃气进口管总阀门之间的管道。
三、基本规定3.1 燃气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管道走向应短捷、合理,尽量避免弯曲和折叠。
3.2 燃气管道应采用合格的管道组成件,包括管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挠性接头、耐压软管及过滤器等。
3.3 燃气管道安装应牢固、平整,管道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干涉、摩擦等情况。
3.4 燃气管道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受到损坏,如遇管道损坏,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四、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及检验4.1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管道应固定牢固,走向应短捷、合理。
4.2 燃气管道安装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3 燃气管道与燃具、用气设备之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配件,连接应牢固、密封。
4.4 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检验,检验应包括管道的外观检查、阀门启闭试验、管道压力试验等。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前言城镇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能源之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质量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
因此,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确保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的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用燃气的安全,本文将详细介绍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 确定施工方案:在开始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准确测量施工现场,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并将施工方案上报给相关部门备案。
2. 资料准备:施工单位应准备好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等资料。
3. 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需为工程现场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城镇燃气室内工程设计方案和规范要求,对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设备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识,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
3. 燃气管道的施工应采用专用设备,并根据设计方案按要求进行焊接、连接等工艺操作。
4. 施工单位需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四、施工验收标准1. 燃气管道验收:燃气管道的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时需检查管道连接是否牢固,管道是否畅通,是否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等。
2. 燃气设备验收:燃气设备的验收需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3. 安全措施验收:施工完成后,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需进行验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施工质量保障1.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出现质量问题。
2. 施工单位需对施工后的城镇燃气室内工程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3. 施工结束后,需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存档,以备后续使用和维护。
六、总结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乎居民的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
(完整版)燃气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xxxx公司燃气工程施工验收标准版本/修改: A/11、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验收,统一验收过程中的标准特制订此验收标准。
2、适用范围及依据2.1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管网次高压、中压和低压管道以及用户工程的验收工作。
2.2依据和相关规范《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用户工程设计技术标准汇编》《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3、管道验收标准3.1管道埋深:庭院:按设计文件执行。
道路(机动、非机动车道以及其他场地):管顶埋深≥1.6米农田、林地:管顶埋深≥1.6。
3.2地下管道与相邻构、建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符合下表规定:3.3地下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3.4架空管道敷设要求:3.4.1中压、低压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物外墙敷设。
3.4.2管道距离建筑物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中压管道:≥0.5米低压管道:≥0.3米3.4.3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的垂直净距见下表:备注:架空管道转弯处两端0.5米处均需加装管道支架。
3.4.5架空管道应达到除锈、双底双面防腐要求,漆面外观无开裂、无堆漆、花面等。
3.5管道示踪线安装:3.5.1示踪线材料:4 mm2单股铜芯塑料绝缘线。
3.5.2信号端:设置在支线阀井内,将导线引入阀门井内,井内留足长度1.5m,土建砌筑阀井时,将端头固定在井口,供探测施加信号所用。
未设置阀门井的,在管道接气三通处设置信号源井。
3.5.3示踪线末端:设在管道末端、用户调压箱立管等处,安装时必须将导线外绝缘层剥去10~20厘米,直埋至湿润土壤中。
3.5.4示踪线铺设:示踪线铺设时应紧贴PE管道上方外壁,呈直线状,并用胶带每隔5米进行固定.3.5.5 PE 管道非开挖穿越施工时,在管道穿越段两端均设置信号源井,管道起点和终端设置为信号末端3.5.6示踪线要求每隔300米设置一个信号井,示踪线接头采用专用接头。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1 总则1。
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
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0。
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
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
0。
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
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2.1 一般规定2。
1。
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
2.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2.1。
城市燃气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燃气施工及验收标准城市燃气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城市燃气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合理规范的施工标准和严格的验收要求,能够确保城市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生活用气的安全。
本文将从城市燃气施工和验收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城市燃气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包括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环节,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首先是管道铺设。
在选择施工材料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管道质量可靠耐用。
施工现场应清洁整齐,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穿着统一的工服并佩戴安全帽和手套。
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围挡,确保周围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对于地下管道铺设,应做好管道埋深标识,避免因挖掘事故导致管道受损。
其次是设备安装。
城市燃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施工队伍完成,确保设备安装牢固可靠。
在设备调试和连接时,要检查管道连接是否严密,阀门是否灵活可靠。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二、城市燃气验收城市燃气验收是确保城市燃气工程质量和居民用气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
验收前应对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和丰富经验,对燃气设施的安全性、操作性进行全面评估。
在验收过程中,应详细检查燃气管道的腐蚀状况、连接是否牢固、阀门是否灵活,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燃气设备的安全阀门和报警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同时,验收人员还需检查施工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施工过程合规合法。
综上所述,城市燃气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城市燃气工程建设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依照标准施工和验收,才能确保城市燃气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希望相关从业人员和管理部门能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确保城市燃气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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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T 301—XXXX代替DB 11/T301-2005燃气用户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n user engineering of fuel ga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 (1)4 基本规定 (2)5 燃气管道 (3)5.1 一般规定 (3)5.2 引入管 (4)5.3 室内燃气管道 (6)6 燃气计量 (9)6.1 一般规定 (10)6.2 居民用气 (10)6.3 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 (11)6.4 安装 (11)7 燃具、用气设备 (12)7.1 居民用气 (12)7.2 商业用气 (13)7.3 工业企业用气 (15)8 给排气 (16)9 安全及控制装置 (16)10 试验与验收 (17)10.1 一般规定 (17)10.2 强度试验 (18)10.3 严密性试验 (18)10.4 验收 (19)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 301-2005《燃气室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定》,与DB11/T 30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居民住宅的地下室和其他密闭房间不应设置燃具”的规定(见4.6);——增加了超大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敷设燃气管道的相关规定(见4.9);——增加了薄壁不锈钢管应用要求;删除了铜管相关要求(见第5章);——增加了燃气管道明敷在建筑物的屋顶或外墙时的相关要求(见5.3.12、5.3.13);——增加了燃气计量表设在室外时的相关要求(见6.2);——增加了辐射热采暖的相关要求,包括燃烧器的设置与使用场所,以及燃气系统的设计、安装等(见7.2.8、7.2.9、7.2.10、7.2.11);——增加了排风系统、通风量相关要求(见第8章);——删除了烟道、烟囱等建(构)筑物本体要求(见2005年版8.1.5~8.1.8);——增加了过流切断阀与自闭阀的设置要求(见第9章);——修改了室内燃气工程的试验与验收(见第10章);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燃气协会、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公司、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煤气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陕西大唐燃气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翔月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航宇星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品冠管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安邦管业有限公司、杭州万全金属软管有限公司、芜湖泰和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发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泰年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明派管业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许燕生、车立新、雷素敏、吴媛媛、王凡、于燕平、袁理想、李美竹、刘璐、赵耀宗、徐静、郝蕴华、张永革、白丽萍、赵雪玲、白雪枫、王毅、李毅、李岩、赵莉、罗绍宏、刘波、贾月亮、田建禹、刘兵、程波、宋涛、陈小红、叶宝华、吴文庆、邹旭宣、汪贤文、凡思军、高鲁、孔川燃气用户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燃气室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基本规定、燃气管道、燃气计量、燃具及用气设备、给排气、安全及控制装置、试验与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使用的天然气、气态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室内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12459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605-2008无损检测金属管道熔化焊环向对接接头射线照相检测方法GB/T 12771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 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 15558.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GB/T 26002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683-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981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1142-2015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CJJ 1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95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145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CJJ/T 146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T 197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 490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CJ/T 491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DB11/T 302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DB11/T 1275燃具连接用软管应用技术规程YB/T 4370城镇燃气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3 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燃气室内工程indoor gas engineering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内部的燃气工程系统,包含引入管至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燃具、用气设备和设施等。
引入管service pipe室外配气支管与用户燃气进口管总阀门(也称引入口阀门)之间的管道。
当总阀门直埋在室外时,引入管为配气支管至立管之间的管道。
配气支管指最靠近燃气用户的室外燃气配气管道。
室内燃气管道internal gas pipe从用户引入管后到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立管riser沿建筑物垂直敷设的用于连接各用户燃气表前支管的燃气管道。
暗封piping concealment在吊顶、橱柜、管沟、管道井等空间内安装管道的方式。
暗埋piping embedment管道直接埋设在墙体或地面内的安装方式。
敞开式厨房unvented kitchen居民住宅中设置燃具的场所与起居室无实体墙隔断。
4 基本规定4.1 燃气调压器、燃气表、燃具和用气设备等,应根据使用燃气类别及其特性、工作压力、安装条件和用户要求等因素选择。
4.2 燃气供应压力应根据用户燃具及用气设备的额定压力及其允许波动范围确定;居民供气应采用低压供气系统,商业供气宜采用低压供气系统,当商业供气的用气设备的额定压力为中压时,应设置调压装置。
4.3 室内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 民用天然气低压用气设备燃烧器的额定压力应为2kPa,液化石油气应为2.8kPa或5.0kPa。
其他用气设备的额定压力应按其设计的规定确定。
4.5 管材、管件、管道附件、设备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文件;燃具、用气设备和计量装置等应选用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燃具应明确标有所适应的燃气种类。
4.6 居民住宅的地下室和地上密闭房间不应设置燃具。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外窗或外窗仅用作采光等房间。
4.7 地下室、半地下室不应设置液化石油气管道、钢瓶、燃具和用气设备。
4.8 高层民用建筑应采用管道供气。
4.9 超大城市综合体使用燃气应符合下列规定:a)餐饮场所不应使用液化石油气;b)地下餐饮场所不应使用燃气;c)地上餐饮场所应采用管道供气,且用餐区域不应使用燃气。
5 燃气管道5.1 一般规定5.1.1 室内燃气工程可采用无缝钢管、镀锌钢管、不锈钢管、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和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等,管材与管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无缝钢管应符合GB/T 8163的规定;b)镀锌钢管应符合GB/T 3091的规定;c)不锈钢管应符合GB/T 12771和YB/T 4370的规定;d)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应符合GB/T 26002的规定;e)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应符合CJ/T 197的规定;f)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应符合CJ/T490的规定;g)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应符合CJ/T491的规定;h)无缝钢管和镀锌钢管管件应采用机制管件,其质量应符合GB/T 12459的规定。
5.1.2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下列场所:a)人员居住的房间;b)避难间、电梯井、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c)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和变配电室等非用气的设备用房;d)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e)电力、电缆沟(井);f)暖气沟、烟道、进风道和垃圾道等地方;g)防火墙。
5.1.3 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燃气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时,应采用金属管道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5.1.4 敷设燃气管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a)净高不宜小于2.2m;b)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电磁式紧急切断阀;c)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d)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5.1.5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地上密闭房间、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a)管材、管件及阀门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b)管道应采用钢号为20的无缝钢管;c)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并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d)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口,并设置手动放散阀;e)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5.1.6 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楼板或管沟时应设置于套管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套管的管径宜比燃气管道管径大两个规格;b)套管内燃气管道应采用防腐控制措施时,防腐层长度应超出套管长度20mm;采用不锈钢管时,不锈钢管穿过套管的部分应有热塑套保护,热塑套长度应超出套管长度20mm;c)套管内的燃气管道不应设有接头;d)套管与基础、墙体、楼板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e)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5.1.7 钢制燃气管道的焊缝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5.1.8 焊缝外观质量不应低于GB 50683-2011中规定的II级;5.1.9 钢管道的活动焊口应进行10%的射线照相检验,检验结果不应低于GB/T 12605-2008中规定的II级;5.1.10 新建工程与商业改建工程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检验结果不应低于GB/T 12605-2008中规定的II级;居民改建工程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无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