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巨灾保险探究及其风险分散机制
健全我国农业巨灾风险保险分散机制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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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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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我 国农业 巨灾风险保险 分散机制 的探讨
■ 谭 中 明 , 学 峰 冯
农 业是 我 国 的弱 质产 业 , 是遭 受 自然 灾 害 袭 击最 重 的行 业 。 目前 我 国农 业 巨灾风 险保 险机 制 不健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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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 类 活动 的 过度 扩 张 ,全 球 气候 变 暖等 引 发 的生 态 环 境 问 题 日趋严 重 . 国遭 受 的 自然 灾 害 各 也 更 加 频 繁 , 业 巨 灾 风 险也 愈 加 突 出 。据 慕 尼 黑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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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构建研究

江苏省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构建研究吴小平摘要: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是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农业容易受自然灾害因素影响。
再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在分散巨灾风险、提高抗巨灾风险能力、提升承保覆盖面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农业再保险理论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农业再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尝试解决目前农业保险赔付比例过高的问题,并通过系统性地剖析再保险机制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为联办共保模式建立更为科学的风险分散机制。
关键词:农业保险 再保险 风险分散机制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1246(2019)03 - 0054 - 10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不同地区开展了创新试点工作,出现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模式,如上海“安信模式”、吉林“安华模式”、浙江“共保体模式”以及江苏“联办共保模式”等。
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检验,江苏“联办共保”模式得到了各方认同,对江苏省农业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7年,江苏省政策性农险保费收入总计为173.5亿元,支付各类农险赔款84.9亿元,约2230万户次农民从中受益,对农户及时恢复灾后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江苏省“联办共保”模式仍面临保险公司赔偿比例过高等发展瓶颈。
因此本文尝试构建风险分散机制,以期管理与分散农业巨灾风险,发挥再保险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促进农业保险创新与发展。
一、江苏省农业生产面临的巨灾风险及影响农业生产面临着自然灾害、病虫害、市场、技术等多重风险的挑战,无论是单一风险还是各类风险组合,都有可能导致农业巨灾风险的发生,从而引发重大农业损失。
研究表明,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是一般财产保险经营风险的10倍。
在其他国家,因为经营农业保险遭受系统性风险损失而破产的保险公司并不是个案。
从保险的风险角度看,造成一定地域范围内大量的保险标的同时受损,引发巨额的保险索赔,导致保险公司保险赔款过多地超过其一般偿付能力的风险称为巨灾。
农业巨灾保险探究

一、我国农业对巨灾保险的需求背景我国是世界上受巨灾影响最为严重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且近年来巨灾发生频率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程度呈不断上升态势。
统计资料显示,近十年来,我国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1000亿元以上,农业受灾首当其冲,常年受灾人口达两亿多人次。
自然灾害对我国经济造成的损失越来越严重,政府财政救助也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
政府财政救助的金额一般占直接经济损失的2%右,2008年和2009年这一比例虽有所提升,也仅占到5%左右。
大灾过后主要靠政府财政出资来进行灾后重建和各种善后事宜,极大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对受灾户补贴和扶助的作用也十分有限,有资料显示:我国农村每年因灾返贫的人数超过1000万人。
今年,从西南大旱到玉树地震再到最近的南方暴雨,在我国频繁发生的巨灾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且再次拷问巨灾保险空白。
二、农业巨灾保险的内涵巨灾保险是指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和分散巨灾风险,并提供灾后损失补充的制度安排。
然而,我国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尚处缺位。
如果我国能建立起农业巨灾保险体系,便可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来共同承担巨灾风险,形成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三、我国农业巨灾保险体系的发展(一)新中国农业保险历史的简要回顾农业巨灾保险属于农业保险的范畴。
由于农业生产与天气现象的关系非常密切,各种影响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都可以成为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因此,世界各国农业保险业务所承保的主要风险实际上都与自然灾害有关,而一种风险如果被称之为自然灾害,其破坏范围、破坏面积和破坏程度都相对较大。
在保险市场上,农业保险在相当程度上也被认为是一种以承担种植业和养殖业面临的巨灾风险为主要职责的保险业务。
新中国成立后,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出现过由国有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农业保险和由农民通过合作社形式举办的农业互助保险,但由于当时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农民承担保险费的能力有限,加上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保险业务定位于“低保费、低保额、低保障”无论是正规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还是农民自发的互助合作保险,对于重大农业风险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仍然非常有限。
农业巨灾再保险研究综述

农业巨灾再保险研究综述农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自然灾害却是农业经济中常见的问题。
为了应对农业灾害的冲击,农业保险在国际上逐渐得到普及。
农业巨灾再保险则是保险公司面对大规模的农业灾害时采取的一种风险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相关定义、发展历程、市场特点以及市场前景四个方面进行综述。
一、定义农业巨灾再保险,简称Agricultural Catastrophic Reinsurance,是一种保险的再保险形式,也被称为灾害再保险。
很多国际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在日常经营中采用的是有限的极端事件的风险模型来制定相应的保险政策,这使得他们面临着在一些极端风险事件发生时,由于保险追求的利润和市场的规律,不能为他人提供足够的保障的问题。
而农业巨灾再保险则是在这种情况下,在保险公司和市场间搭建的一种再保险形式,在极端风险事件发生时为保险公司和农户提供补偿支持。
二、发展历程三、市场特点农业巨灾再保险市场由各家农业保险公司和各类再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组成,主要提供对农业业主和各类政府机构之间的再保险服务。
市场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市场分散。
农业巨灾再保险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同时由于具有地域性特点,市场分散并不集中。
2. 风险潜益高。
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农业产值的波动较大,因此农业巨灾再保险作为金融产品具有风险潜益高的特点。
3. 政府干预较大。
由于农业保险市场规律和农业保险成本问题,目前很多国家政府在农业巨灾再保险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四、市场前景综上所述,农业巨灾再保险是在农业保险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保险再保险形式,其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政府机构的合作将在未来得到更广泛的发展。
同时,农业巨灾再保险也将在未来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析

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析作者:李德民来源:《农业与技术》2015年第19期摘要:农业生产与发展与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基于农村现代化的角度考虑,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已经连续十年一直专注于“三农”问题。
农业保险是稳定市场的农业风险分散的重要方法,它可保持农业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且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同时,它作为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的保护措施之一,也获得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本文基于此背景,对该问题展开了相关的研究和分析,对现阶段中国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方法的现状进行比较和分析,最后提出了建立政府主导的再保险体系和保障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进而可促进长期我国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风险分散中图分类号: F840.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10320661 引言目前,中国的政府对发展农业保险方面给予高度的关注,尤其对于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问题。
在农业保险承保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的条件下,对于承担风险损失的农业保险而言,在很大程度上无法解决巨灾风险损失所带来的分配问题。
因此,在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巨灾风险分散成为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步。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同时建立中央农业巨灾风险转移金融机制。
基于此背景,本文对农业巨灾再保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总结和分析目前的研究结果,试图为该问题的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以便将来可以更好地解决农业巨灾保险机制的有关问题。
2 我国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现状2.1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近些年来,农业保险保持快速的发展势头,各个地区的政府正在发展农业保险。
2003年,我国《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其中就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意味着中国农业保险开始了第三次的试验发展。
在2004年到2009年期间,我国连续六年的要求发展农业保险,且在2009年的中央文件明确指出,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还必须增加的保险。
我国农业巨灾保险制度现状及问题研究

翟宇佳 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摘要: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发展情况和现有的运行模式,提出现行农业巨灾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对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收支情况和有关农业巨灾保险的政策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然后对三种运行模式展开研究,最后得出制度存在的问题。
希望本文对今后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有所帮助。
关键词:农业巨灾保险制度;现状分析;运行模式;存在问题中图分类号:F840.6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34-0068-02一、我国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发展现状(一)我国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收支现状我国从2004年起就提出了有关农业保险补贴试点的方案,之后农业保险业务和公司就不断涌现。
其中各大保险公司也将农业保险列入财产保险业务,同时出现了具有代表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包括阳光、安华和安信农业保险公司。
表1 2008-2017年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收支情况表年份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亿元)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赔款及给付(亿元)简单赔付率2017417.70299.2072% 2016374.90237.1063% 2015325.78205.8063% 2014306.59194.9464% 2013240.60131.3455% 2012174.0381.7847% 2011135.9096.0071% 2010133.9095.2071% 2009110.6864.1458% 200853.3329.7556%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局从表1可得出,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是逐年增长,2017年的保费收入是2008年的7.8倍,由此发现随着政策的深入,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可程度增加,农业保险业务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表中的保费收入与保费支付成正比,其中2017年的赔付支出就是2008年的10倍,由此得出保费支出的增速快于保费收入。
由于灾害频发,2017年的农业保险的简单赔付率近十年来最高,按照农民自付20%保费来计算,农民获得的真实赔付率约为359%。
中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及大灾风险基金规模研究
五、结论
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政府、市场和农民的共同努力。政府应提供必要 的政策支持和监管,市场应建立完善的再保险市场机制,农民应提高风险意识并 积极购买再保险。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以再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巨灾 风险分散机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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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 制度及大灾风险基金规模研
究
基本内容
基本内容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稳定农业产业链中具 有重要作用。然而,农业保险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着许多挑战,尤其是大灾风险的 分散与基金规模问题。本次演示将围绕中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及大灾风 险基金规模进行深入研究。
基本内容
将部分风险转移至更高级别的风险承担者等。这些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大灾风 险对农业保险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风险分散效果。
基本内容
然而,在实践中,中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 如,由于农业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农民可能对保险产品不 信任或者选择不购买,导致市场覆盖率较低。此外,由于各地农业生产的特点和 风险状况存在差
四、以再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4、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农业保险公司和农民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再 保险的重要性和作用,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
五、结论
五、结论
以再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之一。 通过建立再保险体系、制定再保险政策、完善再保险法规以及加强宣传和教育等 措施,可以有效地分散农业保险巨灾风险,提高农业保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农业保险与巨灾风险
二、农业保险与巨灾风险
农业保险是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帮助农民减轻 自然灾害、疾病等风险带来的损失。然而,由于农业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农业保险面临着巨灾风险的挑战。巨灾风险可能导致大规模的农业损失,给农业 保险带来巨大的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论文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论文【摘要】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可借鉴美国的成数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结合使用方式,在政府支持下,逐步建立农业再保险专门公司,分担承担农业保险的公司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
一、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简介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是指:农业保险承保范围内的极端气候事件造成保险出现特定超赔责任的风险。
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分散巨灾风险的制度,一般是以私人为主体,市场为依托,以风险利益为纽带,以保险作为主要手段所形成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
事实上,目前全国范围内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建立,因而还需进一步研究。
二、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必要性农业风险相比其他保险风险具有发生相对集中性、风险损失相对严重性、损失范围区域效应明显并且常常体现出很强的伴生性等特点。
而且,我国农业生产地域广阔,跨越了五个温度带气候环境复杂,再加上近年来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使得全国旱灾、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大规模发生,农业方面的风险日趋增强,给我国农业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
故迫切需建立我国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管理制度。
在我国,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一般的财产保险公司对大的自然灾害特约承保或几乎不承保,故大灾风险很难通过一般的保险进行有效分散和转移。
并且我国农业再保险机制不够成熟,各地缺乏专门的农业再保险主体,农险公司实际上依然面临高风险,一旦发生巨灾,农保公司难以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农业保险的传统局限和再保险体系的不完善也亟须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来解决。
同时,近年来在中央政策的积极支持推动下,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2012年,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40.6亿元人民币,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断扩大。
但与此同时,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也隐藏着一些矛盾与问题,巨灾风险等相关问题日益凸显:如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意味着风险单位以及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也在成倍扩大,这样就使得一次巨灾的发生可能导致农业保险的经营遭受致命的损失。
关于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思考
关于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思考说到农业保险,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在天灾人祸一来时,咱们能有个“避风港”。
就像你在大雨来临前,赶紧把衣服和贵重物品收进屋里一样,农业保险就是给农民朋友们的一种“安全网”。
但是呢,天有不测风云,谁能保证没个大灾大难呢?这个时候,保险就成了大家的救命稻草。
可问题来了,万一灾难来了,谁来承受这个风险呢?如果只靠保险公司自己,可能也扛不住。
于是,就有了大灾风险分散的想法。
哎,咱们常说的“众人拾柴火焰高”,其实也能用在这里。
先说说农业保险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知道,农民辛辛苦苦一整年,等着收成,结果一场洪水、一阵干旱,或者一场霜冻,直接把地里的一切都给毁了。
这可怎么办?有了农业保险,就能拿到一些赔偿金,至少不至于因为这一场灾难,连饭都吃不上。
可保险公司能一股脑儿地赔这么多钱吗?显然不能。
毕竟,要是一个大灾年,农民们都去报损失,保险公司根本没有能力赔得起。
怎么才能让这一笔大灾的风险,分摊得更均匀、更公平呢?嘿,这就是风险分散机制登场的时候啦。
就像你去买彩票,大家都买了,中奖的几率虽然小,但因为参与的人多,大家的压力就不那么大,反而能相对轻松地承担起这点风险。
农业保险中的风险分散机制也是这么个道理。
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区域、甚至不同国家的农险,形成一个互助、共担的网络,大家都分担一点,最终让每个人的风险都变得更小,损失也能减少。
可能有人会想,农民的风险该由谁来承担呢?这也没那么简单。
相关部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甚至是农民自己,都得在这个“大锅里”搅一搅,大家一起想办法。
相关部门就像个大哥哥,帮忙搭把手,提供一定的补贴或优惠,尤其是在一些特别灾难性的情况下。
保险公司呢?自然得有钱、有能力,不然他们也不敢做这种赔付的买卖。
但农民也得懂得怎么保护自己。
就像咱们平时的健康险一样,不是等病了才去看医生,而是要提前做好预防,买了保险才能让损失减少到最低。
而这一切的关键,就是建立一个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巨灾再保险研究综述
农业巨灾再保险研究综述农业巨灾再保险是指针对农业遭受的巨大灾害风险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出现,为农民和农业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帮助他们减轻灾害风险带来的损失。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农业巨灾再保险的定价与风险评估。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定价是其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目前,学者们通过建立巨灾损失模型,利用历史数据、气象数据等信息来预测巨灾的发生概率和损失规模,从而得出合理的再保险费率。
风险评估则是指对于农业巨灾的风险进行定量评估和分类,以便确定需要再保险保障的范围和保额。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产品设计。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产品设计需要考虑农业领域特有的风险和需求。
农作物的生长周期较长,灾后恢复期较长,因此农业巨灾再保险的产品应考虑到这些特点,设计出适用于农业的保险期限和赔偿方式。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市场机制包括再保险公司的参与、政府支持和市场竞争等。
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政府也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来支持农业巨灾再保险的发展,例如提供补贴、税收优惠等。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国际上的经验与合作。
世界上一些农业大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农业巨灾再保险体系,他们的经验对于其他国家在农业巨灾再保险领域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农业巨灾再保险的研究主要围绕定价与风险评估、产品设计、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以及国际经验与启示展开。
通过这些研究,可以帮助农业巨灾再保险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农民和农业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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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农业巨灾保险及其风险分散机制探究
班级:10金融1班 XX:安然 学号:20100932 .
.. 摘要: 巨灾风险是指由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一旦发生会引起大量保险标的受损并会对社会财富和生命造成非常重大损失的特殊风险。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巨灾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也不断攀升,甚至到达靠一国实力所无法承受的程度。所以世界各国纷纷建立形式各样的巨灾保险制度来应对巨灾风险所带来的巨额损失。 近几年来,我国的巨灾频繁发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农业作为我国的弱质产业,是遭受灾害侵袭最为严重的产业。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世界上农业巨灾风险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由于农业巨灾而对农业生产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仅制约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而且还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保险与再保险市场在农业巨灾保险方面并没有发挥其作用,巨灾损失的救济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和民众捐款,本来应该担当大任的保险行业作用微乎其微。目前,我国农业巨灾风险保险制度不健全,没有恰当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但随着国家逐渐对三农加大重视,尤其是对农业再保险体系建设的支持,,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劣势也日益凸显。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的现状的进行阐述,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通过对国外典型国家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进行对比,总结出国外先进农业巨灾风险保险模式的特色及其对中国可借鉴的经验和方法。同时,结合我国现状,提出了一些可借鉴性的建议和对策。 . .. 关键词:巨灾保险 国外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
第一章 引言 1.研究背景 我国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类型多,发生频繁且损失严重的国家,已经成为世界上受巨灾灾害最为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而且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全球气候变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农业巨灾风险威胁。农业作为我国弱质产业,由于人类无法有效控制自然环境的变化和自然灾害的产生,使其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1000亿元以上,巨灾发生频率和所造成的损失程度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农业首当其冲,常年受灾. .. 人口达2亿多人次。自然灾害对我国经济造成损失越来越严重,政府财政援助和民间捐助也呈逐年增加趋势。灾后政府出资重建极大加重了财政负担,并且对受灾户的补偿能力有限。总体而言,巨灾对我国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起到了很大的阻碍。 我国频繁发生的农业巨灾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再次凸显了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空白。如何建立有效的农业巨灾保险体系及何种模式的体系已成为我国保险产业和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 2.意义 目前,我国保险和再保险行业对于巨灾的覆盖面小,专门的保险制度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巨灾保险的赔付仅占每年总损失的5%左右,远低于36%的全球平均水平。现有的这种保障体系对灾区重建和经济恢复只是低层次的。因此中国建立有效的巨灾保险制度己经刻不容缓。 农业作为我国基础产业,其能够稳定发展直接决定了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发展。通过本文的研究,介绍了目前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现状,并切借鉴国外先进巨灾保险的模式,联系我国的实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希望因此设计出科学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这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
.. 第二章 农业巨灾风险概述 1.农业巨灾风险及其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巨灾风险指的是发生概率小,但一旦发生,影响X围很广造成损失程度很大,一般超出人们预期,累计造成的损失往往超过了承受主体的实际承受能力的农业风险,一般指的都是严重自然灾害。 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分散巨灾风险的制度,一般是以私人为主体,市场为依托,以风险利益为纽带,以保险作为主要手段所形成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 2.农业巨灾的界定标准 关于农业巨灾的界定标准是指巨灾造成的损失达到或超过一定程度的标准,而现在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国内学者对于具体界定标准也有一定研究,冯乃突(2000)认为巨灾的确认一是人口直接死亡逾万人;二是直接经济损失亿元以上赵立戎(2007)认为巨灾风险通常指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的风险。史培军(2007)提出,造成1000人以上死亡,或1000亿人民币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百年不遇的灾害时间可视为巨灾。 根据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农户,农业保险公司和国 际标准等三个主体来界定农业巨灾。 一是基于农户的巨灾定义。对农户承受能力的评价可定义为当年农业预期收益的50%,用当年农户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来替代预期收益。 . .. 二是基于农业保险公司的农业巨灾数量定义。 三是根据国际上目前流行的划分标准。把一次单项灾害经济损失总额大于当年GDP的0.01%的定性为巨灾。 3.农业保险问题现状 我国自1982年开始试办农业保险,由于保险风险复杂多样,巨大风险集中,连年亏损是的农业保险难以为继。2007年,中央政府开始推出面向全国的农业保险费补贴政策,使得我国农业保险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中国成为了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 在农业保险快速发展同时,我国巨灾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也逐年上升。部分地区重复受灾,尤其是阶段干旱、区域性暴雨、雪灾都带来了严重危害。2009年全国农作物直接损失至少2000亿,而面对全年134亿元的农业保险业务收入,全国农业经济因灾害导致的损失补偿缺口将更为惊人。因此,我国目前实行的政府补贴的农业保险的政策仍然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下表是自2008年以来典型巨灾事件和赔付对比一览表:
日期 地点 事件 受灾程度 保险赔付比 2008年2月 XXXXXXXX等 暴雨,108万公顷农田受损 总体损失1368亿,保险损失89亿 6.5%
2008.5.12 XX 7.9级大地震,农业受损严重 总体损失8500亿,保险损失25亿 0.3% .
.. 2009.11 XXXXXX 冬季大雪,20万公顷农田受损 总损失70亿,保险损失1.42亿 2.1%
2010年5-8月 西南大部 1600万公顷农田受损 总损失3450亿,保险损失50.2亿 1.5% 由上表可见,我国巨灾保险赔付所占的比率过低,而国外巨灾损失,保险补偿平均超过经济损失的30%,一些发达国家甚至达到60%-70%的承保率。所以建立农业巨灾保险体系,使可利用的有限的财政资金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来共同承担巨灾风险,形成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刻不容缓的。 4.建立有效风险分散机制制约因素 ①损失几率及程度难以预测。农业风险发生的概率没有好的概率分布来分析,当前根据历史经验资料来评估可能损失以指定保费,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使得保险公司准备金累计不足而无法应付在短期内突发的农业巨灾理赔损失。 ②产险公司承保能力有限。资金来源成为严峻的问题,我国能承保农业保险的公司规模也有限。 ③法律和政策基础薄弱。目前我国法律中没有专门的法规对农业巨灾保险进行定义与明确相关的责任义务,相关部分法规不具备规X性。 .
.. 第三章 国外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经验 1.美国————私营、部分补贴的“单轨制” 美国作为世界上农业保险最发达的国家,其农业保险模式也经历了转变,面对农业巨灾风险,美国政府采取了财政、税收、再保险、紧急贷款和农业巨灾证券化等手段来分散和转移农业巨灾风险。
美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图示: . .. 上图为美国“单轨制”分散机制,由此可提高农户投保意愿,对农户直接补贴率高,分工明确,解决了巨灾农险的低投保率和高费用的难题。 2.日本————相互社模式 由于日本特殊地理为幌子,加上农业建立在分散的个体农户规模上,日本采取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和政府补贴,再保险相扶持模式。由农户组成的农业互济组合是保险人和投保人的统一体,利于核保理赔。 综上可见,各国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分散制度都主要是由再保险体系构成。美国和日本政府均成立了专门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同时,通过借款和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来实现保障农业产业的基本目标。 .
.. 第四章 启示和建议 1.启示 通过对美国,日本发达国家风险分散机制的学习和探究,我国建立农业巨灾保险机制,可以通过保险业与国家财政及市场等其他手段相结合来低于巨灾风险。由政府参与主导,积极调动社会资源来进行商业化的运作,提高理赔效率,降低风险分散的成本。
2.建议 ①首先应该健全法律体系,明确巨灾保险权利义务主体,做到有法可依,合法合规。 ②结合发达国家模式,尽快开展有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体系。对于技术性问题及专业人员培养应加大力度。 ③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可借鉴美国的成数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结合使用方式,在政府支持下,逐步建立农业再保险专门公司,分担承担农业保险的公司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 ④由政府出资设立巨灾保险基金和再保险基金。使保险区域扩大,减少农业巨灾损失的相关性。 ⑤ 建立相关的巨灾风险准备金,试将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把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农业巨灾保险的宣传力度,同时深入农村进行保险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民保险意识。 .
.. 第五章 总结 根据我国国情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实际,我国的农业巨灾保险体系应当是由国家农业再保险与国家巨灾基金独立运作,农业灾害救济为补充的运作模式。通过不断实践,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巨灾保险体系及分散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分散风险。
相信具有我国特色的农业巨灾保险体系建成之日指日可待,保险行业作为金融行业支柱之一,在政府指导下更大程度的保障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