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健全我国农业巨灾风险保险分散机制的探讨

分 散 机 制 存 在 问 题 的 基 础 上 , 鉴 美 国、日本 等 国农 业 巨灾 风 险保 险 分 散 的先 进 经 验 , 出 了构 建 “ 府 借 提 政
义。
一
严重. 巨灾 分 布广 泛 . 除东 北 外 其 他 六 大 地 区均 有
覆盖。
、
我 国 农 业 巨灾 风 险分 散 机 制创 新 的必 要性
随 着我 国加快 向现 代农 业 的 转 型 .农 业 增 长方 式 也逐 渐 向技 术 密 集 型 转 变 . 农业 生 产 向规 模 经 营
金 融 与经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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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我 国农业 巨灾风险保险 分散机制 的探讨
■ 谭 中 明 , 学 峰 冯
农 业是 我 国 的弱 质产 业 , 是遭 受 自然 灾 害 袭 击最 重 的行 业 。 目前 我 国农 业 巨灾风 险保 险机 制 不健 也
( ) 业 巨 灾 频 发 、 失 巨 大 一 农 损
由于人 类 活动 的 过度 扩 张 ,全 球 气候 变 暖等 引 发 的生 态 环 境 问 题 日趋严 重 . 国遭 受 的 自然 灾 害 各 也 更 加 频 繁 , 业 巨 灾 风 险也 愈 加 突 出 。据 慕 尼 黑 农
和 专业 化 方 向发 展 , 种 集 约 型 的增 长方 式 使 农 业 这
来 了严 重 负担 。 相 对 于 量 大 、 广 的 巨 灾 风 险 损 失 , 政 救 济 犹 如 面 财
浅析我国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构建

地震和 海 啸等 巨灾皆属于 除外 责任。当巨灾风 险发 生后 , 巨灾保险不 能将
巨灾风 险 进行有 效分 散 , 而导 致 巨灾 保险 的赔 付过 高。另外, 从 再保 险是 将 巨灾 风 险转 嫁 出去 的 传统 方 法 , 巨灾 需要 再 保险 的 大 力支 持 , 以便 分 散 巨灾 风险 , 从而 减少其 对受 灾地 区的 冲击 。 ,9 5 墨西哥 大地 震 , 如 18 年 18 年吉 尔伯 特 飓 风 的赔 偿 责 任 在很 大 比倒 上都 是 由再保 险 公司 清偿 98 的。 国巨灾 风 险的 赔 付率较 高 , 再保 险市 场发展 时 间又 比较短 , 我 而 市场
国国民的 防灾 防损 意 识薄 弱 , 总认 为 , 巨灾 损失 的补 偿是 政府 的 事, 灾后
保 险公 司凭借 着 在核 保 、 赔 和定 价 等方 面的 技 术优 势 , 以为 巨 核 可 灾 风 险管 理提 供 更好 的技 术保 障 , 以建 立 巨灾风 险管 理机 制离 不开商 所 业保 险公 司的 积极 参与。 具体 着手 以下几个 方面: 1 保 险公司应 大 力研发 巨灾 风险 的 保险 产品 。 , 产保 险可 以开 、 如 财 发 专 门针对 巨灾 风险 的新 型保 险 产品 ; 人寿 保险 可以 开发 巨灾风 险 意外 伤 害保 险产品 。 2 不同 的险 种 采用 不 同的 运 作模 式 。对于 企 业财 产 巨灾保 险 可以 、 采 用以 商业保 险 为主 、 府 为辅 的模 式 。 对 于家庭 财 产 巨灾保 险 则可 政 而
险 产品
、
当前我 国 巨灾 风险 分散 机制 的局 限性
( ) 府补 贴和 社会 救助及 其局 限性 一 政
我国由于 长期 受计 划经 济体 制的 影响 , 巨灾风 险发 生 后救 助和 重建
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

一、前言我国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频发的少数国家之一,灾害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人财损失惨重,重大灾害已越来越成为制约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大推进我国风险分散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中损失分摊、经济补偿以及社会管理等功能,对受灾地区恢复正常生活和维持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现状保险在分散与转移风险上具有天然的优势,Kunreuther (1998)认为保险能够有效应对巨灾风险管理中成本问题和损失补偿问题。
我国国情和经验表明,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是最优风险分散机制,而不是单一主体形成的风险分散机制。
公私合作是为巨灾风险提供保险的可行性措施,公私合作可以实现保险系统具体而有效的风险分配。
在吸收国外经验和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基础上,我国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巨灾保险体制,并基于保险公司制度相应发展战略的角度,在再保险的基础上构建巨灾保险证券化,形成了巨灾保险债券、巨灾保险期货、巨灾保险期权等产品,并确立巨灾基金进一步完善我国巨灾保险风险分担体系,以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多起自然灾害,保险公司一般将自然灾害列为除外责任。
目前,面对重大灾害主要依靠财政补贴、社会救援和灾民自担,政府在灾害救助中起着主导作用。
云南因地理位置特殊,属于亚欧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的交界碰撞处,成为我国地震灾害最频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因此,云南率先成为地震保险试点省份,保险范围为农村居民房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支持、非盈利性的地震保险体制运作,目的是建立可靠、多元有效的补偿机制。
除此之外,我国也发展了相关的洪水巨灾保险,农业、林业等行业也逐步受到政府关注,逐步将其考虑到巨灾保险体制中,形成全方位、全覆盖、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制。
面对严峻的巨灾风险管理形势,我国一直致力于在灾害防御、应急管理与科技支撑等方面下功夫。
分散巨灾风险的利器——巨灾债券

分散巨灾风险的利器——巨灾债券摘要: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与所获保险赔付之间的巨大差距提醒我们:在自然灾害频发的我国,巨灾保险何等匮乏;而可对巨灾风险进行有效分散和管理的有利武器——巨灾债券在西方的蓬勃发展给我们提供了非常有用的借鉴:利用我国日益强大的资本市场发行金融衍生证券分散巨灾风险已渐行渐进。
关键词:巨灾风险;巨灾债券;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4亿元人民币的512汶川大地震,获得来自保险业的赔付仅18亿多元!我国巨灾保险的严重缺失正以不同寻常的方式警醒着我们:我国对巨灾风险的管理已迫在眉睫。
巨灾风险通常是指突发的、无法预料的、无法避免的由自然灾害或人为祸因引起的大面积的财产损失或人员失踪伤亡事件,属于发生频率较低,但破坏性极强的风险。
依美国财产理赔服务公司所定义的“巨灾”,是指财产损失超过50亿美元的天然灾害。
而巨灾风险具有3个特性:其发生频率极低且几乎完全无法预测;其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带来极大的风险,同时也带来市场机会;低频率所造成的高变异,使得其历史资料参考价值降低。
如美国1992年的“安德鲁飓风”、XX年的911事件,我国XX年的汶川大地震等都属于巨灾事件。
在国外,监管部门通常会对巨灾风险有强制性的保险要求。
例如,加拿大法定要求遇到500年一遇的地震,英国要求遇到200-250年一遇的台风或洪水,美国AMBestminimum要求遇到100年或250年一遇的台风或地震,日本要求遇到200-250年一遇的地震时,必须对相应的风险投保。
对巨灾风险进行管理是困扰全球保险界的难题。
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的研究结果表明,1970年以来世界巨灾风险爆发的频率呈上升趋势。
仅1993年就有127起巨型自然灾害和213起技术灾难,分别是1970年同类巨灾的2倍和4倍。
与此同时,巨灾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程度也显著增加,如XX年的9.11事件给保险业带来的损失超过500亿美元,而XX年的东欧大洪水给受灾国造成了财产损失也达到了200亿欧元,这些损失远远超过当年唐山大地震和东京大地震的损失额。
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析

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析作者:李德民来源:《农业与技术》2015年第19期摘要:农业生产与发展与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基于农村现代化的角度考虑,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已经连续十年一直专注于“三农”问题。
农业保险是稳定市场的农业风险分散的重要方法,它可保持农业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且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同时,它作为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的保护措施之一,也获得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本文基于此背景,对该问题展开了相关的研究和分析,对现阶段中国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方法的现状进行比较和分析,最后提出了建立政府主导的再保险体系和保障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进而可促进长期我国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风险分散中图分类号: F840.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10320661 引言目前,中国的政府对发展农业保险方面给予高度的关注,尤其对于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问题。
在农业保险承保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的条件下,对于承担风险损失的农业保险而言,在很大程度上无法解决巨灾风险损失所带来的分配问题。
因此,在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巨灾风险分散成为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步。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同时建立中央农业巨灾风险转移金融机制。
基于此背景,本文对农业巨灾再保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总结和分析目前的研究结果,试图为该问题的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以便将来可以更好地解决农业巨灾保险机制的有关问题。
2 我国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现状2.1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近些年来,农业保险保持快速的发展势头,各个地区的政府正在发展农业保险。
2003年,我国《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其中就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意味着中国农业保险开始了第三次的试验发展。
在2004年到2009年期间,我国连续六年的要求发展农业保险,且在2009年的中央文件明确指出,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还必须增加的保险。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实践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实践一、欧盟农业保险发展的背景农业既是基础产业,又是弱质产业,需要一种制度安排来减少农业风险对生产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农业保险则是符合这种要求的有效解决方案。
同时,农业保险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绿箱政策”,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农业保护和支持方式。
1962年,欧共体开始推行共同农业政策,其目的在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发展。
农业保险开始在欧洲各国农业保护政策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01年,欧洲委员会发布《欧盟农业的风险管理工具》和2005年第74号通报,强调利用农业保险来替代市场和价格政策的必要性,目的是在不增加欧盟预算的前提下探索不违背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规定的各种措施。
农业保险成为欧盟农业支持政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为欧盟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有力地支撑了农业生产者收入的稳定增长。
当前欧盟农业保险市场已成为全球最主要、最活跃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欧盟各国在农业保险方面的发展各有特色,成功的运作模式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主导型,如葡萄牙、塞浦路斯;另一类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型,如西班牙、法国。
不论是在政府主导型的国家,还是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型的国家,农业保险取得成功主要取决于几方面的因素:一是立法保障;二是保费补贴;三是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这其中,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对于支持农业保险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意义重大。
然而,由于各国农业发展基础、保险市场特点及其发展轨迹的不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着不同的发展内容和模式。
因此,从发展特征、组织形式、运行模式、功能作用等方面,对欧盟主要国家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实践和经验进行总结,对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非常必要。
二、欧盟主要国家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实践和经验(一)西班牙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介绍西班牙是欧盟传统的农业国,粮食产量居欧盟第三位。
试论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定)
试论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夏霖、李向丽、陈信、罗贤伟)摘要:农业保险风险主要是巨灾风险引发的巨额赔款,令保险公司承受不起。
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瓶颈。
鉴于中国现行的农业保险经营环境,应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农业巨灾风险再保险机制、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发行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债券,以分散农业保险巨灾风险。
关键词: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多层次分散机制巨灾风险债券Studies on the Foundation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mechanism for risk diversification(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Jiangxi Branch)(Lin Xia、iangli LI X、Xin Chen、Xianwei Luo)Abstract: Risk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mainly lies in the massive reparations caused by catastrophe risk, which made most insurance companies hardly afford. Catastrophe risk, nowadays, has become the bottleneck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s to the current running environment of China’s agricultural insurance, we should not only build multi-level catastrophe risk scattered mechanism, improve catastrophe risk reinsurance mechanism, but also establish catastrophe risk guarantee fund as well as issuing catastrophe risk bonds for risk diversification.Key Words:Agricultural insurance, Catastrophe insurance, Multi-level risk scattered mechanism, Catastrophe risk bonds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意义深远。
【推荐下载】关于探索巨灾债券 分散巨灾风险
关于探索巨灾债券分散巨灾风险国民经济的增长、人口密度的增大和单位区域内保险价值的快速增长,加大了我国发生巨灾风险的概率,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巨灾债券,分散巨灾风险。
摘要:国民经济的增长、人口密度的增大和单位区域内保险价值的快速增长,加大了我国发生巨灾风险的概率。
今年的汶川 5 12 大地震就给四川等省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遗憾的是,虽然大部分寿险公司没有把因地震引起的保险事故列入除外责任条款,但地震被排除在家财险的赔偿范围之外,因为保监会在全国统一规定,作为特定的自然现象,将地震做除外责任处理,即因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这对我国的保险体系是个挑战,也引起了一部分人的质疑。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分散和转移巨灾风险?如何增强保险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巨灾债券,分散巨灾风险。
关键词:巨灾债券,巨灾风险,风险证券化,农产品期权,巨灾风险指数,资信评级,证券市场 国民经济的增长、人口密度的增大和单位区域内保险价值的快速增长,加大了我国发生巨灾风险的概率。
今年的汶川 5 12 大地震就给四川等省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遗憾的是,虽然大部分寿险公司没有把因地震引起的保险事故列入除外责任条款,但地震被排除在家财险的赔偿范围之外,因为保监会在全国统一规定,作为特定的自然现象,将地震做除外责任处理,即因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这对我国的保险体系是个挑战,也引起了一部分人的质疑。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分散和转移巨灾风险?如何增强保险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呢?国际上有没有好的经验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巨灾债券,分散巨灾风险。
巨灾债券是巨灾风险证券化最主要的形式。
巨灾风险证券化就是一种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保险衍生产品,是指将巨灾风险作证券化处理,利用从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化解巨灾风险的一种融资方式。
从简到繁,巨灾风险证券化大体可分为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和巨灾互换等。
浅谈我国巨灾风险管理
经济视野Economic Vision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自然环境及地质结构较为复杂的国家,自然灾害种类繁多,近年来灾害造成的损失也呈逐年明显上升趋势,而其中损失最为严重的是地震、台风和洪水等巨灾事故,面对日益严峻的巨灾风险,如何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应对巨灾风险管理的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风险管理模式是当前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巨灾风险的定义巨灾风险是指对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存在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的风险。
这里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 地震与海啸、特大洪水、特大风暴潮、农业灾害等。
二、巨灾风险特点巨灾风险是相对于普通风险而言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巨灾风险发生难以预测。
尽管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可以依靠技术手段预测某些具有地域性与季节性的自然灾害,但任何科技手段都会有其局限性,因此,人类对大部分巨灾风险仍然无法做到提前预知;二是巨灾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巨大。
目前,我国巨灾防御体系薄弱,应急反应机制不健全,巨灾发生后将造成大面积的财产损毁,甚至可能对受灾区域造成毁灭性损失。
三是巨灾事故发生频率相对较低。
尽管人类的一些活动会导致自然生态环境变化因而引发巨灾风险在近年有频率逐渐增高趋势,但相对于普通风险一年十几、几十次的频率而言,巨灾风险发生的频率可能是几年一遇、几十年一遇、甚至是百年一遇。
四是无法通过风险管理完全避免。
尽管人类科技不断进步,对巨灾发生的研究从未间断过,但对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的巨灾风险无法通过自身主观努力加以消除。
三、巨灾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中国幅员辽阔,跨越多个气候带,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灾害类型多、灾害后果严重,并且易发生巨灾的区域分布着中国70%以上的城市、50% 以上的人口。
灾害一旦发生,不仅给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给人民的心理带来难以修复的伤害。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巨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呈逐渐上升趋势。
据民政部统计资料显示,近十年来,由于各种自然灾害,直接导致我国经济损失1000亿多元,同时受灾人口每年也多达2亿多。
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研究
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研究【摘要】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对农业巨灾风险现状进行分析,概述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并探讨研究方法。
评估机制实施效果并借鉴国际经验,为未来研究方向提供启示。
研究背景及目的解释了本研究的动因与目标,研究意义突出了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的重要性。
在总结了研究的启示并提出未来研究方向,强调了研究的价值和必要性。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为农业生产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现状分析、研究方法、实施效果评估、国际经验借鉴、启示、未来研究方向、结论总结。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我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农民的生计来源。
由于我国农业面临着诸多自然灾害风险,如干旱、水灾、病虫害等,一旦发生农业巨灾,将给我国农业生产带来严重损失,甚至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威胁。
当前,我国农业巨灾风险日益凸显,尤其是气候变化加剧、自然灾害频发等因素影响下,农业生产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加强对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的研究和分析,探索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稳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分析其现状与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并结合国际经验借鉴,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够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支持,为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1.2 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旨在揭示当前农业巨灾风险面临的挑战,寻找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来降低和规避这些风险,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具体来说,研究目的包括:1. 分析当前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的特点和趋势,了解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种植方式等因素对农业巨灾风险的影响,为制定针对性的防范策略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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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世纪》:国际再保人关于地震风 险的分散机制是怎样设计的,国内有哪些可 借鉴? 陆勤(瑞士再保险中国总裁): 全球 再保很重要,主要起到风险分散的作用。灾 难损失发生以后,各国主要买单的主体不同。 如果比较一下日本福岛地震和新西兰地震, 福岛 93%的损失是国内消化,由政府加上国 内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只 7%的损失分散到 国际市场。新西兰则完全相反,大部分损失 分散到国际市场。【1】
巨灾彩票
在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中,除了保险再保险、 发行巨灾债券等方式外,目前史培军也正带领一 支团队研究巨灾彩票,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积 累规模已相当可观,对社会管理发挥了积极的功 能,他们希望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对巨灾彩票的 接受程度等问题,形成研究成果,由政府来推动 我国第三种彩票的诞生。 巨灾彩票就是指为筹集巨灾保险基金或巨灾 公益金,弥补保险赔偿不足而特许发行,依法销 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 会的凭证。[3]
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撰写的 《中国巨灾保险制度丛书》10 月 21 日在北京正式 发布。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为该书作序说,“建 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一篇大文章。我国自然灾害种类 繁多,地区间差异较大,巨灾保险模式不可实行 ‘一刀切’。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应结合自身 国情和各地巨灾风险特点,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 作的基本原则,做好顶层设计,在充分总结试点经 验的基础上,稳步推广,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防灾 减灾、有效分散灾害风险、有力提供灾后损失补偿 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坚固防 线”,“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也是一项宏伟工程,需 要群策群力”。
巨灾共保体
建立巨灾再保险共同体,即成立由境内商业性 保险公司共同组建的联合承保组织。在具体操作 上,分别设立农业巨灾保险和居民住宅地震巨灾 保险两个共同体,通过商业化运作分别承保农业 巨灾风险和居民住宅地震巨灾风险。 成立于 1999 年的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作为一种 承保高风险业务的合作保险形式,为共保体的建 立积累了相关经验。目前,中国核共体由中国再 保险集团公司管理,24 个成员组成,包括中国人 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中 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等于 国务院的巨灾保险基金理事会,通过这个 理事会开展顶层设计,协调管理职责,整 合各种资源,特别是通过巨灾保险基金这 个平台,对接中央财政资源,实现全国统 筹。有专职机构存在,才能确保项目推进 效率。同时,任何一个国家的巨灾保险制 度都是一个不断完善和与时俱进的过程; 不要求全责备,尽快启动是关键。——王和 (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
巨灾债券
巨灾债券,就将风险损失转到资本市场。而 资本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容量相当大。一旦 发生灾害,在国际资本市场里的融资能力会大幅 度增加,也将改变政府救灾的现状。
2013年7月3日,安盟发行2.8亿欧元巨灾债券, 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关于欧洲暴风的巨灾债券, 预计到2016年,随着全球巨灾再保险覆盖和巨灾 债券渗透率的提高,巨灾债券市场将增至300亿 到400亿美元。[2]
法律的完善
今年 8 月,项俊波在云南考察农房保险时公 开表示,过去两年保监会力推实施《农业保险 条例》,未来保监会将重点推动《巨灾保险条 例》落地.
参考文献
1. 刘艾琳 赵萍:巨灾保险地震先行 筹资与风险 分散机制仍待破题,21 世纪经济报道/2013 年/11 月/1 日/第 011 版 2. 王丽佳 王玮:安盟发行2.8亿欧元巨灾债券, 中国保险报 2013/10/24/第007版 3. 于一多:巨灾风险管理工具创新-我国发行巨 灾彩票的研究 中国保险 4. 王烨:推动巨灾共保体、巨灾证券化分散风 险 21 世纪经济报道/2013 年/9 月/19 日/第 011 版
巨灾基金的建立 在巨灾基金的筹集过程中,除了发行巨 灾债券,以及巨灾彩票之外, 杨家树(中 航安盟保险公司副总经理)认为资金来源 还可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是中央和各级 财政,二是经营巨灾的保险公司可以从每 年的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巨灾 基金。三是可以借鉴法国的做法,法定强 制从商业保险经营收入中提取 1%的费用, 纳入巨灾基金。
保险再保险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对保险人承担的风 险赔偿责任的分担。当直接保险人承保的、 保险业务金额较大时且风险比较集中时, 就有必要进行再保险,通过与其他保险人 订立再保险合同,并支付规定的再保险费, 从而将其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转嫁 给其他保险人,以分散风险,降低责任, 保证自身经营业务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