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给“小三”买房,离婚后财产如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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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式,⽽离婚时要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财产分割是有法律规定的,那么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对共同财产进⾏分割的,双⽅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和⼥⽅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体现为⼆:⼀是表明当事⼈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双⽅当事⼈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当事⼈均应全⾯履⾏协议约定的内容。

履⾏的要求完全适⽤合同法有关履⾏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这⼀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协商⼀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

⽽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审查。

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发⽣争议时,与其他合同⼀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

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书后,可申请执⾏。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的离婚制度,⼆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或混同的。

协议离婚中的⾃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个环节。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均等分割。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涉及到离婚的时候,就必然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着明确的规定。

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新的规定呢?接下来小编就来简单介绍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司法解释(⼀)对财产分割的规定:《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司法解释(⼀)》第六⼗九条 当事⼈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离婚未成,⼀⽅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千零⼋⼗七条和第⼀千零⼋⼗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依照民法典第⼀千零七⼗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双⽅具有法律约束⼒。登记离婚后当事⼈因履⾏上述协议发⽣纠纷提起诉讼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夫妻双⽅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的诉讼请求。第七⼗⼀条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名下的复员费、⾃主择业费等⼀次性费⽤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名下的上述费⽤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均寿命七⼗岁与军⼈⼊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七⼗⼆条 夫妻双⽅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例分配。

第七⼗三条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夫妻双⽅协商⼀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前双方或婚后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诉讼费离婚析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揭对方老底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小编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

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即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房产证。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

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

按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离婚夫妻怎么分房产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

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

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离婚法)规定,当夫妻双方申请离婚时,需要分割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

新离婚法对财产分割明确了几个方面的规定,包括财产分割的原则、财产分割的方式以及财产分割的范围。

首先,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协商,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妥善分割共同财产。

其次,新离婚法规定,当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通过互换、补偿、股份分割或者裁决等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最后,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形成的财产,无论是由谁拥有,均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是依法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在共同财产范围之内。

新离婚法中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形成的财产分为三大类:1. 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济上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房屋、土地、存款、股票等;2. 个人财产:夫妻双方经济上各自拥有的财产,如房屋、土地、存款、股票等;3. 无形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无形财产,如知识产权、商誉、著作权等。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根据新离婚法规定,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协商,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妥善分割,包括共有财产和无形财产,但个人财产不在共同财产范围之内。

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互换、补偿、股份分割或者裁决等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据自愿原则,签订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在各自继承财产的基础上,双方可以约定互换、补偿等其他方式来调整各自的财产,但不得违背公平原则。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定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裁定共同财产分割时,人民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努力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依据公平原则,尽可能地保持双方的利益平衡。

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分割共同财产,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19新婚姻法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

2017新婚姻法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离婚时5种房产分割规则: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孩子,并未公证说明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2、房产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且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还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应该合法分割。

房子价值按离婚时市价估计,不由买房时房价来定。

若离婚时涉及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则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贷款。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的情况现在比较多,这种情况认为房屋不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并不影响财产的权属划分。

也就是说,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婚前婚后出资比例,参照市价而定。

4、未过户的二手房或继承房,这类在离婚时还没有过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予分割,继承房未过户则还属于其中一方父母的财产,离婚后过户属于个人财产。

5、夫妻双方没有所有权的房子,这类房子包括子女名下的房子和公租房之类只有使用权的房子。

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个人,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不予分割;而公租房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夫妻离婚时也是无权分割的。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遵守以上五种原则,这五种原则是确实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原则。

这五种原则简单的说就是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不代表该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才参考这五种原则后进行宣判。

新婚姻法中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What gives people confidence and confidence is never appearance and decoration, but the ability of a person tosolve problem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新婚姻法中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如今,我国并未出台最新的《婚姻法》,而关于人们常说的新婚姻法,则一般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其中较多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做出的规定。

下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财产分割的规定: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新婚姻法下如何分割婚后房产即使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也是存在各种各样的情况,包括父母出资后子女婚后还贷等等,而在不同的情况下,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婚后房产的分割也不太一样。

那么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和处理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和处理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逐渐变化,离婚成为了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而离婚案件中房产问题却也是一个常见难题。

在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成为了双方争夺的焦点。

在法律上,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那么在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和处理房产分割问题呢?一、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具体范围在离婚案件中,“房产”是指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附属建筑物、土地以及其他附带物品等。

其中,夫妻双方的合法婚姻关系具有共同财产性质,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除非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私人财产,否则婚后产生的所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涉及到以下的原则:1.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在婚姻中所拥有的财产都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全部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找到的物品以及没有分明的物品都将被视为共同财产。

2.家庭生活和婚姻维持的原则在判定财产平等的基础上,法院会考虑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和婚姻的历史背景,来尽可能地满足双方的生活需要,保护其合法权益。

3.平等协商原则夫妻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分割财产,由法院依法确认是否合法有效。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将共同决定房屋和其他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和比例。

在夫妻离婚时,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将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这些财产不会进行分割,除非在婚姻关系中这些财产被用于共同财产增值或共同生活开支。

1.协商达成协议夫妻共同协商并达成分居协议书,包含房产、财产、子女抚养和探视、分居时间等内容。

夫妻双方在协议书中规定分割方式和比例,保障各自的权益,同时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过程。

协议书应该经过公证处公证,并到司法所的备案,具有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婚姻中的具体情况来判定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和比例。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新婚姻法改革了传统的婚姻财产分割制度,强调双方的平等性和公平性。

在这里,我们将讨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如何相互承担财产分割的责任和义务。

一、离婚财产分割1.离婚财产的权属离婚财产的权属由双方决定,要么由离婚时拥有的人所有,要么由双方共同拥有。

通常情况下,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可以分为四类:婚前财产和配偶离婚前拥有的财产,婚姻期间购买的财产,离婚后购买的财产,以及离婚后的财产。

双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由分配离婚时的财产,并尊重双方的权益。

2.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时,双方分配离婚时离婚财产的行为。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权利,平等对待,共同承担离婚财产分割的责任和义务。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平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双方应平等对待,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的待遇。

(2)任分配原则。

双方应当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尊重彼此的意愿,分配对财产所有权的责任,并负责确定和承担财产分割的责任和义务。

(3)晰的原则。

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确定财产的分割,以确保财产拥有人的及时通知。

3.离婚财产处理离婚财产处理指双方在离婚时,为实现公平的财产分割,采取的一些措施。

(1)财产调换。

双方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需要,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换取对方的财产,从而实现财产分割和清算。

(2)财产拆分。

双方可以分别拆分自己的财产,这样,可以使双方都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也就是说,在离婚时,拆分财产,每个人都能得到一半的财产。

(3)财产清算。

当双方完成财产分割时,需要进行财产清算,即确定财产分割结果,办理有关税务、财务、贷款等手续,以及满足各方债权人的要求。

二、新婚姻法的限制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作出了一定的限制,用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具体有:1. 不允许双方有强制的财产分割协议;2. 不允许违反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3. 不允许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其他合法权益人的利益;4. 不允许双方以财产分割为由,强烈侵害或损害另一方;5. 不允许双方以隐瞒财产为由,违背公平原则而进行财产分割;6. 不允许违反婚姻合同规定,以财产分割为由,对另一方进行搞定性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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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内给“小三”买房啥性质

律法网[www.88148.com]丁洪东与刘丽于去年5月协议离婚。离婚后两个多
月,刘丽听说丁洪东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私自购买一套房产,还将房产过户给
“小三”孙岩。
刘丽找到丁洪东,要求他将送给孙岩的房子要回来。丁洪东说,房子早已过
户给孙岩了,产权证上写的是孙岩的名字。
再说,他与孙岩已经分手,孙岩根本不可能将房子还给他。刘丽将前夫丁洪
东和孙岩告上法庭,主张自己对房屋的相应所有权。
在起诉状中,刘丽请求法院确认丁洪东与孙岩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
房屋系夫妻共有财产。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丈夫婚内给“小三”买房 离婚后前妻起诉要回30
万)

李华阳律师:《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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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
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
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
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
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
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
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
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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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
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丁洪东赠与孙岩大额财产,显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
同财产的行为,其未经妻子刘丽同意便与孙岩房屋,且孙岩明知丁洪东有配偶,
而与其婚外同居并接受大额财产的赠与,不能视为善意第三人。丁洪东的赠与行
为无疑侵犯了刘丽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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