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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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

附件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施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核心的绿色节能建筑,推行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制度,规范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根据《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的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是按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对民用建筑工程项目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资料,经文件核查、软件复核计算及必要的检查和检测,综合评定其建筑能效(绿色化)水平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标识是按照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结果,对建筑物能效(绿色化)水平,以信息标识的形式进行明示的活动。

本办法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执行范围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的监督管理以及市管建筑工程的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的组织实施。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管建筑工程外的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市管建筑工程是指以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主负责实施建筑管理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

第二章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第六条建筑工程项目竣工且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其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填写《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申请表》(见附件1),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提供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筑能效部分1、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设计图及建筑节能设计模型,节能计算报告书,空调热负荷及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书);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及设计单位的回复资料;施工图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变更图说、建筑节能设计模型、节能计算报告书和相应的审查、备案文件);2、涉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或建筑节能子分部)的竣工图;3、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材料、产品(部品)进场复验报告。

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细则

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细则

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细则(2020版)前言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20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为更好地施行《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20,细化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评价的技术要求和判定依据,提高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的品质和质量,实现住宅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部署,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编写了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细则》(2020版)(以下简称《技术细则》),作为开展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评价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细则》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细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编单位: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参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中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科(重庆)企业有限公司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建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重庆筑巢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董勇、董孟能、龚毅、程丹、赵辉、杨修明、丁勇、王永超、张陆润、王智、董莉莉、韩幼玲、程吉建、郭长春、何丹、叶强、赵本坤、冷艳锋、杨丽莉、杨元华、李丰、田霞、陈进东、吴俊楠、姚清、皮璐、秦砚瑶、刘军、吴思睿、何开远、彭渤、王聪、贺磊、唐丹、左黎、胡萍、刘晔、陈杰、叶剑军、徐仁忠、边汤正、吴巍宇、郎建军、郭圣志、郭静、钱渝、曹路、张梅、刘颉、王徽审查专家:谢自强、况平、贺超、张智强、陈怡宏、向渊明、李全、姚加飞、童愚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基本规定 (2)3.1一般规定 (2)3.2评价与等级划分 (5)4 安全耐久 (11)4.1控制项 (11)4.2评分项 (22)5 健康舒适 (33)5.1控制项 (33)5.2评分项 (46)6 生活便利 (66)6.1控制项 (66)6.2评分项 (75)7 资源节约 (93)7.1控制项 (93)7.2评分项 (102)8 环境宜居 (127)8.1控制项 (127)8.2评分项 (137)9 提高与创新 (149)9.1一般规定 (149)9.2加分项 (149)附录A 绿色建筑条文及评价方法 (166)附录B 生态小区条文及评价方法 (188)附录C 生态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建设要求 (196)附录D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方式 (197)附录E 重庆市乡土植物推荐名录 (198)1 总则1.0.1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评价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施《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20,制定本细则。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

附件2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1. 总则 (1)2. 术语 (1)3 基本规定 (3)4 测评与标识程序 (3)5 测评内容及方法 (5)5.1 节能设计符合性核查 (5)5.2节能率复核 (8)6 测评结论 (9)附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综合评价表 (10)1.总则1.0.1为大力发展节能建筑,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根据现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和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03)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国家和本市相关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以及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的能效测评与标识。

1.0.3申请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建筑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进行。

1.0.5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能效测评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建筑物的能效水平进行核查、计算,必要时进行检测,评定其相应等级的活动。

根据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本能效测评包含对绿色建筑一星级技术措施的复核。

2.0.2建筑能效标识按照建筑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物能效水平,以信息标识的形式进行明示的活动。

2.0.3建筑物用能系统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

建筑的用能设备主要是指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和照明系统;设施一般是指与设备相配套的、为满足设备运行需要而设置的服务系统。

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施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核心的绿色节能建筑,推行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制度,规范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根据《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的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是按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对民用建筑工程项目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资料,经文件核查、软件复核计算及必要的检查和检测,综合评定其建筑能效(绿色化)水平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标识是按照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结果,对建筑物能效(绿色化)水平,以信息标识的形式进行明示的活动。

本办法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执行范围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的监督管理以及市管建筑工程的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的组织实施。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管建筑工程外的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市管建筑工程是指以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主负责实施建筑管理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

第二章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第六条建筑工程项目竣工且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其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填写《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申请表》(见附件1),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提供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筑能效部分1、初步设计审批意见;2、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设计图及建筑节能设计模型,节能计算报告书,空调热负荷及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书);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及设计单位的回复资料;施工图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变更图说、建筑节能设计模型、节能计算报告书和相应的审查、备案文件);4、涉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或建筑节能子分部)的竣工图、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5、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材料、产品(部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验报告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和备案文件;6、供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分项工程、监控系统分项工程调试运行记录;7、如采用暂无国家、行业或本市应用技术标准依据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须提供其采用情况报告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的相关文件。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市市管工程项目获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市市管工程项目获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市市管工程项目获建筑能效测
评标识(第二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建[2009]16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4.09
【实施日期】2009.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市市管工程项目获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第二批)的通知
(渝建〔2009〕161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纳入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范围的金科·十年城一期工程等31个市管工程项目200个单体通过了建筑能效测评,获ⅲ级建筑能效标识证书(第二批),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市管工程项目获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第二批)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附件:
市管工程项目获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第二批)。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绿色建筑相关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绿色建筑相关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绿色建筑相关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渝建绿建〔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绿色建筑相关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我委修订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20)、《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20)、《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20)、《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20)(以下统称《标准》)等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地方标准。

现就执行以上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范围及要求(一)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项目1、2020年1月24日后设计标识或竣工标识尚在2年有效期内的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其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自愿申报后一阶段评价的,标识有效期统一延长7个月。

超出有效期的,可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20)或《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20)要求进行申报。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2020年7月1日前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应按照《关于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建发﹝2019﹞23号)要求申请评价;2020年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应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20)、《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20)相应星级要求。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渝建[2011]117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11〕117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建管局,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和《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张军廖袖锋联系电话:6367269663672728(传真)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是指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等级评定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依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绿色建筑竣工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指对已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并已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的建筑进行评价,通过后颁发重庆市相应等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绿色建筑竣工评价标识”是指对已竣工验收的建筑进行评价,通过后颁发相应等级重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指对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建筑进行评价,通过后颁发重庆市相应等级绿色建筑标识。

《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出台

3 结论
[ 8 】 吴鑫. 兰州地区太 阳能 热泵无水采暖 实验研 究[ D 】 . 兰州: 兰州理工大
学. 2 0 1 4 .
【 9 】 曾章传. 空气 源热泵直接地 板辐射采 暖能效及 地板传热 研究【 D ] . 郑
州: 郑 卅I 大学 , 2 0 1 0 .
[ 1 O ] 吴锦京 , 卢纪 富, 曾章传, 等. 空气 源热泵直接地板辐射供暖运行模式 实验研究【 J 】 . 暖通空调, 2 0 1 0 , 4 0 ( 1 ) : 7 1 — 7 4 . [ 1 1 ] 李廷 贤, 刘艳华 . 低温水地 板辐射供 暖的分析 [ J 】 . 节 能技术 , 2 0 0 4 , 2 2
6 2 7 — 6 3 3 .
2 . 5 换 热 研 究
【 4 】 许可, 王树 刚, 蒋爽, 等. 空 气源热泵用于低温 热水地板辐射供 暖系统
的模拟研究[ J ] 制 冷技术, 2 0 1 4 , 3 4 ( 1 ) : 1 2 — 1 7 .
魏新 利 等 人利 用 R 2 2为工 质 相变 进 行 地板 辐 射
对 于热 媒直 接 冷凝 相变 换热 方面 的研 究很 少 , 深 入研
【 1 3 ] 付祥钊淋 真国, 王勇, 等. 空气源热泵 与地板供暖联合运行实验研究叨.
暖通 空 调 , 2 0 0 5 , 3 5 ( 2 ) : 1 0 0 . 1 0 3 .
【 1 4 】 魏新利, 张 富强, 简士钊, 等. 以制冷剂 R 2 2 为工质的地板辐射采暖模
散 热 量进 行模 拟 ,可知 瓷砖 式地 板 的散 热量 最大 , 木 地板次之 , 毛毯 最 小 , 其 结 果 表 明采 用 瓷 砖 或 大理 石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编制思路

相应 的测 评方法 和技 术 重庆 市建 筑 能效测 评 与标识
技 术 导则 就 是 从 技 术层 面 上为 建 筑 能效 测 评 与标 识 测 评 内容 的客 观性 与 全 面性 。 试 方法 的科 学 性 与合 测
制 度 的实施 提供 条件 . 导重 庆 市 建筑 能 效测 评 标识 理 性 . 拟 计算 软 件 的准 确性 与 适 用性 只有 通过 确 指 模
工作 的具 体开 展
定 科学 合 理 的测 评 内容 和技 术 手段 . 同时保 证 测评 标
1 编 制 原 则
11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现 行 建 筑 节 能 标 准 要 求 .
识 结 果 的 客 观 、 正 . 能 够 更 加 有效 地 实 现 建 筑 能 公 才
效 测 评 标 识 的 目标 任 务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编制思路
冷 艳锋 董孟能 何 丹
( 重庆市 建筑 节 能 中心 重庆 4 0 1 ) 0 0 5
[ 摘 要】 介 绍 重 庆 市 建筑 能效 测 评 标 识 技 术 导 则 的编 制 原 则 , 阐述 该 市 建 筑 能效 测评 与 标 识 的 主
要 技 术 路 线 , 分 析 导 则 应 用 的实 效 。 并
根据 重 庆市 特 殊 的气 候 和社 会 经 济条 件 . 筑 能 筑 节能分 部工 程相关 竣工 文件 资料及 报告核 查 的基础 建 效 测评 与标 识 要 体 现 当地 的城 市 建设 现 状 和 建 筑 节 上 . 结合 建筑能耗 计算 的分 析结果 , 综合进行测 评 。 居住
能发 展水 平 . 内容 的选择 上 应 充分 考 虑 大部 分 建 筑 建筑 和公 共建筑 要分 别进 行能效测 评 与标识 对 于建 在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常见问题分析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常见问题分析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常见问题分析1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必要性建筑建设管理是典型的全过程控制。

对建筑节能控制仅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是不够的,实际工作中,完成设计、进入施工阶段后,时有建设、施工单位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不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而降低建筑设计质量、规避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因此,建立建筑能效测评及标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于2007年11月23日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中最大的创新点是创设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率先在全国提出对新建建筑实行强制性的能效测评与标识。

建筑能效测评,是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单体建筑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设计、施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等资料,经文件核查、软件复核计算及必要的检查和检测,综合评定其建筑能效的活动。

建筑能效标识,是按照建筑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进行明示的活动。

重庆市建筑能效标识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节能率≥70%,标识为Ⅰ级;节能率≥65%且<70%,标识为Ⅱ级节能率≥50%且<65%,标识为Ⅲ级。

3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实施过程4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中常见问题重庆市自2008年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以来,测评项目共4249栋,总建筑面积3892.61万m2。

在具体的测评工作中,主要发现4个方面的问题:资料报审问题、节能设计符合性核查的问题、节能设计模型的问题、现场的问题。

4.1资料报审问题能效测评作为新建建筑一个新的审批流程,在审查中所需资料较多,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能效测评时,往往不能一次性报完所有资料,主要有以下问题:能效测评申报资料不齐,如: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不符合标准要求,无部分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质量证明文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不完整,无外墙、屋面保温材料的进场复检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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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
一、测评原则与目标
1.原则:本技术导则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建筑能效和绿
色建筑进行测评与标识。

2.目标:通过测评与标识,提高重庆市建筑能效和绿色建筑水平,促进建筑
行业可持续发展,实现节能减排、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目标。

二、测评方法与工具
1.测评方法:采用建筑能效评估和绿色建筑评估两种方法,分别对建筑物的
能耗、环保性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测评工具:利用先进的测量设备、计算机软件等工具,对建筑物的各项性
能指标进行精确测量和计算。

三、建筑能效标识
1.标识内容:包括建筑物的能耗等级、节能措施、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信
息。

2.标识方式:采用统一的标识牌或电子标签等方式,将标识信息展示在建筑
物明显位置。

四、绿色建筑标识
1.标识内容:包括建筑物的环保性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等方
面的信息。

2.标识方式:采用统一的标识牌或电子标签等方式,将标识信息展示在建筑
物明显位置。

五、测评流程与实施
1.测评流程:包括前期准备、现场测量、数据整理与分析、结果评价与标识
等环节。

2.实施步骤:制定详细的测评计划,明确测评目标、范围和时间;组织专业
团队进行现场测量和数据采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得出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为建筑物赋予相应的能效或绿色建筑标识。

六、监督与检查机制
1.监督机制:建立监督小组,对测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测评结果的公
正性和准确性。

2.检查机制:定期对已获得标识的建筑物进行检查,确保其能效和绿色建筑
性能的持续保持。

七、持续改进与提升
1.持续改进:根据测评结果和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建
筑能效和绿色建筑水平。

2.提升空间: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探索新的节能技术和绿色建筑技术,提升
重庆市建筑能效和绿色建筑的整体水平。

八、政策支持与推广
1.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建筑能效和绿
色建筑的测评与标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2.推广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加强对建筑能效和绿色建筑的宣传和推
广,提高公众对节能环保的认识和意识。

总结:本技术导则旨在规范重庆市建筑能效和绿色建筑的测评与标识工作,提高建筑行业的节能环保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推动重庆市建筑能效和绿色建筑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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