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旨在保障学生在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交通规定遵守本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部在校学生,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实施。

三、学生交通安全教育1.学校将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向学生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学校将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和模拟交通安全场景演练,让学生能够掌握正确的交通安全技能。

四、校内交通安全管理1.学校将修建标识清楚、设施齐全的学校交通安全设施,如交通标志、斑马线、交通安全提示牌等,以确保学生行走安全。

2.学校将订立并执行交通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巡查校内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形,并及时修复损坏或失效的设施。

五、家长和监护人责任1.家长和监护人应当教育和引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定,不得鼓舞或姑息孩子不安全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2.家长和监护人应当确保学生定时到校、安全返家,而且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并搭配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

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行为规范1.学生应当依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过公路,严禁闯红灯、横穿公路。

2.学生应当利用规定的人行横道过公路,严禁从校门口或其他非指定地方跳过校车站牌。

3.学生骑脚踏车上下学应当系好安全带,严禁在行驶中玩移动电话、听音乐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4.学生应当遵守公共交通工具的上下车秩序,在上下车时保持队列,不推搡和争抢座位。

5.学生应当敬重交通警察和交通安全员的指挥,听从其安全提示和指示。

七、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1.学校将成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2.学校将建立学生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配备急救设备和培训急救人员,保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及时救治伤员。

学校车辆管理规定(五篇)

学校车辆管理规定(五篇)

学校车辆管理规定一、学校利用教师大会、年级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

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家长到校探望学生。

三、安全值班教师在学生上、放学时严格按照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

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

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

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

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

除特殊情况外,晚间23:00后不容许车辆进出校园。

五、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

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____km/h以下。

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速度行驶。

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不得抢占学校校车车位。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

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

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八、不能组织学生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体育课和开展其他集体活动。

九、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十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拦隆口中学____年____月学校车辆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车辆管理,保证学校车辆正常运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

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

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

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2024年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2024年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第十七条校园道路机动车限速3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十八条校园道路禁止学驾机动车或无证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违法或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向校外运输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证明,经门卫登记、准许后,方可驶离校园。
第二十条装载危险化学品(含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辆及超大、超重货物运输车辆,须由相关单位提前申请、制定方案,经保卫处核准后严格按方案规定时间、路线等要求在校园通行。
(六)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二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服从学校车辆停放管理,在划定的停车位及停车场有序停放,或者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不得妨碍道路交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泊车辆,禁止在校园人行道、教学核心区、楼寓出入口、车辆和人员密集区通道以及有明确禁停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泊车辆。
第三十二条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的,保卫处责令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立即纠正,并有权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离现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三条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未报校园基本建设处、保卫处批准,未在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未指派安全员现场进行交通疏导,保卫处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九条未经校园基本建设处和保卫处批准不得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单位须在施工路段的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必要时应当设立隔断和指派安全员现场疏导行人和车辆。
第十条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损坏交通设施和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已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遵循“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原则。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学生在上下学过程中的交通行为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1. 学校责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学校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负责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2. 安全巡逻:学校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学生上下学的交通路线进行巡逻,确保道路畅通,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安全宣传教育: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4. 交通设施建设: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配置学生上下学的交通设施,包括建设人行道、过街设施、公交站牌等,提供便利和安全的交通环境。

5. 监督管理: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相关记录和档案,定期评估和改进工作,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6. 家长责任: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和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帮助孩子规划安全的上下学路线,减少安全风险。

7. 公安部门配合:学校和家长应积极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沟通和配合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步行1、学生上、放学实行路队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途中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右边行走。

行走时要专心,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时,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篇)

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篇)

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1、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执行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认识2、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机动车规定线路进入校门,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

3、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到校门口马路后才骑行,避免在校内因拥挤或在校门口外因学生横穿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值日教师要及时到校门口送学,维持学生出校门过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门口横穿道路时,要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

6、骑自行车,不可双手离把或者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兑驶。

7、自行车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眺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都聘请交通和公安干警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绝一切交通隐患。

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1.凡是进入校内的各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等除外),一律限速在____公里/小时内,严禁驾驶员超速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因学校场地的限制,校内各校道、体育场等空地严禁师生驾驶机动车进行练习。

3.全体师生须遵守校内道路交通规则,驾驶员要减速行驶,遇到路上行人要先让行人通过,不能与行人争抢校道,学生要靠右行走,遇到有车辆经过,也要避让,校道上行人不允许排成一排,以减少交通阻碍。

4.凡进入学校的各种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做好防盗保护措施。

5.学校重大活动期间车辆的停放,由安全办、保安队统一指挥。

6.学生来往于华业楼之间的交通安全由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按照上下课时间统一行动,学校保安协助交警做好路上交通指挥工作。

7.外宿生校外交通安全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履行协议。

8.所有学生一律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到校上学。

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是为了保障中学生在校园内和外的交通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学生和师生的交通安全,提高校园内的道路交通文明程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交通管理1. 学校门口设立交通警示牌,明确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区域,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均不得进入道路机动车通行区域。

2. 学生校内骑乘非机动车需佩戴安全帽,并在车体或背包上悬挂学生证。

3. 各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学校周边交通管理,并每学期开展一次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停车管理1. 学生充分利用学校内部停车场进行停车。

2. 非机动车停车需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区域,并注明学生姓名和车牌号。

3. 机动车进园区时,应按照标志标线停放,不得逆向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四章行人通行规则1. 学生在行人道通行时,应有意识地保持道路交通秩序,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的安全。

2. 禁止学生横穿道路,不得在道路上打闹。

若要过马路,需走人行横道、过街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设施。

3. 禁止在学校走廊奔跑、打闹,影响他人出行安全。

第五章车辆通行规则1. 机动车进入学校时,应按照学校的通行计划进行通行,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2. 非机动车不得进入机动车通行区域,并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行驶,禁止抱车、推车、牵车穿行。

3. 禁止行驶各种未取得合法行驶证明的机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应急处理1.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生要即时报警,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2. 在交通管制下,学生应听从现场警力排队指示,不得妨碍交通正常通行。

3. 学校应建立事故信息管理系统,保障事故信息的及时与有序处理。

第七章违规处理1. 学生发生交通违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若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将被记入学生档案,并通报家长。

2. 对于违规停车行为,学校会进行罚款,并进行通报扣分。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应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期中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 对于本制度未能规定的事项,学校应合理另行制定规定。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交通安全意识培养1.1 学校将组织实施一系列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旨在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1.2 为持续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学校将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并发布交通安全知识及宣传画册。

学校还将积极参与并开展交通安全日的相关宣传活动,以增强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 交通规则守则2.1 学校将致力于交通规则的普及与教育,组织学生系统学习并掌握各类交通工具(如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的交通规则。

学校将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将其纳入日常行为规范中。

2.2 为确保学生进出校门时的交通安全,学校将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交通标识,并明确标注交通注意事项。

3. 上学交通安全管理3.1 为保障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学校将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学生有序上学,实施班级集中上学制度,由执勤教师带队并负责学生交通巡逻工作。

3.2 学校将与周边交通管理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秩序与安全。

学校还将制定上学交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4. 放学交通安全管理4.1 学校将同样重视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将组织学生有序放学,采取班级集中放学制度,并由执勤教师负责带队。

学校还将规划安全通道,确保学生放学途中的安全顺畅。

4.2 为进一步加强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学校将继续与周边交通管理部门保持密切合作。

二、家长的责任1. 培养交通安全意识1.1 家长应积极参与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与孩子共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帮助孩子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

1.2 家长应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带头遵守交通规则并引导孩子安全过马路。

2. 监督孩子的行为2.1 家长应密切关注孩子在上下学路上的行为表现,确保他们遵守交通规则并注意安全。

2.2 家长应与学校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上下学路上的情况。

学校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交通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3.班级网格:由各班级班主任担任网格长,负责本班级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学生小组网格:由学生小组长担任网格长,负责小组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活动安全网格:由活动组织者担任网格长,负责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1.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1)制定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交通安全问题。

(3)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监督、检查各网格的交通安全工作。

2.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1)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2)制定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负责交通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3.班级网格:(1)负责本班级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讲座等活动。

(3)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的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定期向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班级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4.学生小组网格:(1)负责小组内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强对小组内学生的交通安全行为监督。

(3)协助班级网格长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5.活动安全网格:(1)负责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方案。

(3)加强对活动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工作措施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明确各网格长的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3.开展隐患排查:定期对校园、校门口、周边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教职工及其家属。

第三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三)监督、检查学生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四)处理学生交通安全事故;(五)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第六条各班级设立交通安全员,负责本班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协助班主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监督本班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协助处理本班学生交通安全事故。

第三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七条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邀请交警部门专家为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第八条各班级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九条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第十条鼓励学生参与交通安全志愿者活动,提高自身和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四章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学生出行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步行时走人行道,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二)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遵守交通信号灯;(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排队候车,遵守乘车秩序;(四)骑自行车时,不载人、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五)乘坐私家车时,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

第十二条学校为学生提供自行车停放场所,并要求学生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对学生自行车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的教育与指导; 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 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 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 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 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 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 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 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 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 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 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 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 、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学校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十一 、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 十二、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 十三 、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根据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淄川区教体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根据我镇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恶劣天气,是指影响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天气<>状况,例如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这种天气常带来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第三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的原则。 各学校应当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 第四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负责本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应急管理 第五条各学校应当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完善应急责任体系,对恶劣天气下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预见评估,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安全事故。 第六条各学校需根据《淄博市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淄川区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的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必需着重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突出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主要内容需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预警机制、启动标准、应急保障、处置措施、信息报送等。 第七条各学校应当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第八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条各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条各学校根据气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对严重影响师生上下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的恶劣天气,应当对辖区内学校实行放假、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一条校长是本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校长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必需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和防范水平。 教育师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 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应当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 教育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恶劣天气下接送学生,必需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规范谨慎驾驶,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恶劣天气下,应当采取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第十三条恶劣天气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或步行,过马路时,必需认真观察路面情况,主动避让过往车辆,严禁追逐打闹,尽量不骑自行车外出。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遇有恶劣天气,必须督促车辆驾驶人及时了解途经的桥梁、山坡、隧洞等重点部位的通行情况。 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因此影响的教学计划,向中心学校备案,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进行补课。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督促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加强车辆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急出口、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遇有恶劣天气,各学校必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突发事件,各学校应当按照《罗村镇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中心学校。 第四章责任追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