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GPS定位系统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GPS定位系统监控管理制度1、为加强车辆运行过程管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高科技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车辆必须安装GPS车载定位系统,无GPS车载定位系统不允许运行。
3、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1)矿调度室负责车辆GPS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2)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准确、完整的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运行车辆的限制速度。
(3)驾驶员职责: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调度联系维修商。
必须遵守矿有关GPS定位系统规定驾驶车辆。
4. 管理要求(1)出车前应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才能出车。
(2)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的信息(3)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最高限速值50km/h时,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监控中心会发出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4)车辆在行驶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监控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5)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5. 监控内容、信息发送和程序(1)实时监控全矿运行车辆,实时警告和纪录违规车辆。
(2)准确、完整的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设定运行车辆的限制速度。
(3)指导和督促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
(4)调度室对GP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根据公司管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效法规和管理信息。
(5)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系统概述GPS监控管理系统是一种基于全球定位系统技术,用于实时监控和管理车辆、人员等移动目标的管理系统。
为了合理、规范地使用和管理GPS监控管理系统,制定以下使用管理制度。
二、系统使用权限1. 系统管理员具有最高权限,负责系统的配置、维护和管理。
2. 部门主管经授权后可以查看和管理本部门相关的移动目标。
3. 普通员工经授权后可以查看和管理自身相关的移动目标。
三、系统使用规定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GPS监控管理系统,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2. 保护用户隐私,禁止擅自查看、泄露他人的隐私信息。
3. 使用系统时需正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如车辆编号、人员姓名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 系统记录了移动目标的位置、时间等信息,禁止篡改、删除或伪造相关数据。
5. 系统使用时应注意保护登录账号和密码的安全,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6. 禁止将系统用于违法活动,如盗窃、抢劫等。
7. 严禁将系统用于违规行为,如私下接送他人、私用公车等。
四、系统使用流程1. 登录系统:用户输入正确的账号和密码,成功登录系统。
2. 系统主界面:根据用户权限,显示相应的功能模块。
3. 查询移动目标:用户可以根据条件查询移动目标的位置和行驶轨迹等信息。
4. 监控移动目标:用户可以实时监控移动目标的位置和行驶状态。
5. 报警处理:如果出现异常情况,系统会发出报警信号,用户需要及时处理。
五、系统维护规定1. 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配置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系统管理员需要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和升级,确保系统的数据安全和功能正常。
3. 系统管理员按照需要对用户账号和权限进行管理,及时更新和调整。
4. 系统管理员需要定期检查系统的操作日志和报警记录,及时处理错误和报警信息。
六、违规处理办法1.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停职、调岗、解聘等。
2.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北斗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北斗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北斗导航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北斗导航设备。
通过北斗导航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1、车辆北斗导航监控是指带有北斗导航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北斗导航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一)监控员职责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北斗导航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北斗导航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1.确保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
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北斗导航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了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和监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司机的安全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配备了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车辆。
3.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车辆的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
4.车辆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安装与使用1.公司将为每辆配备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车辆提供相应设备及安装服务,司机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将其安装在指定位置。
2.司机必须确保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尽量避免对该设备进行非法拆卸或损坏。
3.司机在使用该设备时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规程正确操作,并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三、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的功能1.车辆实时定位:通过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公司能准确掌握车辆的位置信息,并进行实时监控。
2.车辆轨迹回放:公司可以通过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回放车辆的行驶轨迹,以便进行安全和效率的评估。
3.报警提示功能: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能够及时发出报警提示,如超速、非法启动、非法拆卸等。
四、司机行为要求1.司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进行行驶,严禁私自改变行驶路线。
2.司机在驾驶过程中禁止饮酒、吸烟等行为,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3.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逆行、抢道等违法行为。
4.司机不得在行驶过程中滥用公司车辆,包括私人使用、搭载非公司人员等。
5.司机禁止私自擅离岗位,必须按照公司安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工作。
五、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1.如果司机故意破坏或损坏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2.司机如有违反公司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被扣除相应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司机如有违反非法擅离岗位的行为,将被扣除相应的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维护和保养1.司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保养周期对车辆进行常规保养,并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公司车队北斗智能监控车载系统管理制度

公司车队北斗智能监控车载系统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车队安全生产监督,确保机动车行驶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公司车队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系统,通过北斗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根据段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装原则与适应范围1.车辆北斗监控是指带有北斗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信息、网络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车辆北斗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车队所有公务车辆都必须按规定装备车载北斗设备。
3.安装了车辆北斗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一)监控员职责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队车辆北斗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发现北斗监控平台车辆数据不能正常回放时,应及时与监控设备安装单位联系,查找原因和做好记录并汇报公司车队领导。
2.监控公司车队公务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自北斗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包括车辆超速、偏离规定线路、未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
对监控中发现的车辆违章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提报处罚建议。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严禁操作。
4.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北斗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管理系统的跟踪监控。
5.监控发现超速报警:及时告诉本车驾驶人员纠正,减速慢行,消除隐患。
6.监控发现异常报警及紧急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查明报警原因,了解求助内容,及时救助。
7.接到事故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并了解现场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公司车队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接到事故信息的部门、领导人员要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北斗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北斗导航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北斗导航设备。
通过北斗导航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1、车辆北斗导航监控是指带有北斗导航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北斗导航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一)监控员职责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北斗导航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北斗导航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1.确保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
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北斗导航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2024年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是现代运输行业的重要安全监控手段,能够对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实施动态监控。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____)、《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____)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以及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驾驶员、押运员和卫星定位装置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本管理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公司安全技术与环境保护科,具体负责监控平台及卫星定位装置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监控管理人员: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对违章行为进行警示和记录,对严重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驾驶员、押运员: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GPS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安全技术与环境保护科联系维修商。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公司所属危化品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实施全程实时监控。
公司建立动态监控平台,确保系统软件符合交通行业标准,实现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建立健全监控台账,实施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行为。
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员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按月检查、不定期抽查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情况,并根据制度进行整改和处罚。
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建立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运行状态监控。
监控内容主要包括超速行驶、超员、疲劳驾驶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入禁行路段等。
在特殊天气和道路条件下,提醒驾驶员降低行驶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建立并落实GPS记录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和车载系统正确使用。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1. 概述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是企业用于实时监控和管理车辆运营情况的重要工具。
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系统的使用规范和管理要求,提高车辆运营管理水平。
2. 系统使用权限2.1 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拥有最高权限,对系统进行配置和参数设置。
2.2 运营经理:负责车辆运营管理,可以查询车辆实时位置、运营轨迹和运营数据。
2.3 车队调度员:负责车辆调度和路线规划,可以查询车辆位置和分配任务。
2.4 驾驶员:负责驾驶车辆,只能查询自己所驾驶车辆的位置。
3. 系统使用规范3.1 用户登录3.1.1 用户登录时应使用个人专用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3.1.2 登录后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3.1.3 登录时不得使用非法程序,不得进行超越权限的操作。
3.2 系统使用3.2.1 用户应按照权限进行系统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3.2.2 用户应正常使用系统功能,不得进行恶意破坏或篡改系统数据。
3.2.3 用户应妥善保管系统提供的相关设备和软件,不得私自安装其他软件或修改系统配置。
3.2.4 需要对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时,应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相应备份工作。
3.3 数据管理3.3.1 用户应按照系统规定的数据格式进行数据输入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2 用户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系统中的数据,如需修改或删除数据应经过授权并记录操作日志。
3.3.3 用户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车辆运营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3.4 安全管理3.4.1 用户不得利用系统进行非法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企业信息和个人隐私。
3.4.2 用户应加强系统日志的监控和审查,发现异常操作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
3.4.3 用户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修复和更新系统的安全漏洞。
4. 系统管理责任4.1 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斗导航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北斗导航设备。
通过北斗导航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北斗导航监控是指带有北斗导航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北斗导航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北斗导航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北斗导航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
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北斗导航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1.北斗导航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北斗导航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
要求驾驶员将北斗导航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
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北斗导航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
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北斗导航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4.驾驶员或车上乘座人员,不得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以免日后影响判断,贻误警情,对随意报警人员将按照运输公司不执行相关制度项予以考核。
(二)北斗导航报警设置
1.超速报警:以交通执法部门以及本公司的时速设置为准,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KM/小时,路段有限速规定的,不能超过规定时速。
2.车辆故障和事故报警:要求发生上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
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延误时限和扩大损失与影响。
(三)报警的处理
公司或各分公司在监控时接到报警信号后,要迅速查明报警原因,及时处理,并将做好记录。
1.超速报警:及时告诉本车驾驶人员纠正,减速慢行,消除隐患;
2.异常报警及紧急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查明报警原因,了解求助内容,及时救助;
3.事故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并了解现场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科,安全科要及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四、违章行为及处罚
(一)违章行为
1.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报警的。
3.驾驶员超范围或超路线行车,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特殊情况向公司汇报后方可改线)脱离监控。
4.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二)违章处罚:
1.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对以上违章行为进行阶梯式处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对一个月出现五次以上违章行为或情节严重的从业人员予以开除。
2.监控人员发现象北斗导航监控平台车辆数据不能正常回放,应与山西北斗瀚海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联系(400-0351-010),并查找原因及时汇报给总经理,三天内无数据回放又未能及时查找原因的,每次对监控人员处以20元罚款。
五、北斗导航监控管理及数据统计
1、监控员负责北斗导航日常监控,安全科长负责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抽查。
2、自北斗导航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监控员应于每月底将北斗导航反映出的数据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核。
同时根据北斗导航上产生的即时数据制作分析报告。
4、各分公司应根据公司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及监控管理。
5、车辆转移或报废,车管人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对北斗导航设施予以拆卸、变更使用车辆或予以暂时保存。
山西北斗瀚海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