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整理规范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最新版)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城建档案的整理工作,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城建档案的整理及接收进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组卷归档工作,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收集和组卷归档工作,并对上述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汇总和统一编号编目.第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及时向总包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六条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二)工程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当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五)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当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六)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当是新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七)所有竣工图均应当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并签署完备。
竣工图章应当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八)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 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说不定及监 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调 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 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 程事故处理由施工单位整理。
二、档案资料后期整理的内容及 要求
3.档案保护的专门措施, 即为延长档案的寿命而采取的如 修补等各种专门的技术处理。
❖城建档案保管工作的要求
1.保管人员要有强烈的事 业心和高度责任感。
2.要为保管工作提供必要 的物质条件
除湿机
3.要贯彻“以防为主,防 治结合〞的原那么
同时保管工作中,应当注重 日常防护工作
超音速干粉+自动喷淋+高压细水雾
1、拆钉 2、托裱或修补 3、图纸裁边 4、图纸折叠 5、装盒
装订:按档案内容有机联系 分类组合成卷,每一份内容用棉 纱线绳捆扎〔少于4页的无需纱线 捆扎〕,要求平整,不损坏资料 竣工图不需要装订。
图纸折叠方法:按A4纸张尺寸, 用“手风琴〞式折叠法,先上下, 后左右折叠,图标外翻,以便查阅。
封面和脊背
〔一〕整理的原那么
城建档案整理应遵循城建材料 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 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尊重和利 用原有的整理根底,便于保管和 提供利用。
〔二〕整理的内容 分类 立卷 案卷排列
分类
〔1〕划分阶段。按立项、设计、 施工、竣工四个阶段归类划分,不 同形成阶段的文件材料不能混淆在 一起。
〔2〕鉴定。按归档范围对收 集的文件材料进行鉴定,剔除不 属归档范围及重复的文件,将原 件归入工程档案。
4.城乡建设档案
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和 管理活动中直形成的对国家和 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 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 实物等各种形式的载体的历史 记录,简称城建档案。
惠州市建设工程档案整理规范

惠州市建设工程档案整理规范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为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惠州市建筑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定附录A, 惠州市市政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定附录B, 惠州市地下管线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定附录C。
二、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尺寸为:50mm×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竣工图示例如下: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都匀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都匀市及黔南州

都匀市城建档案整理标准预备阶段文件一、立项文件:1、工程建议书;2、工程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3、可行性争论报告及附件、审批意见;4、关于立项的有关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5、工程评估〔包括借贷承诺评估〕、论证文件;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书或批复;2、用地申请及建设用地批准书;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划拨建设用文件;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图、岩样及说明;2、地形、地貌、掌握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4、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5、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6、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等〕批复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包括消防设计意见书、防雷装置核准书〕;7、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回复;8、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合格证书〕。
四、招投标文件:1、勘察招投标文件及合同;2、设计合同及招投标文件;3、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4、监理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1、建设工程列入年度打算的申请,批复文件或年度打算工程表〔即打算局、投资打算的通知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投资许可证;5、工程质量监视手续〔即监视申报表、审核表、监视书、监视方案〕。
六、财务文件:1、工程预决算等有关材料。
七、资质文件:1、勘察单位资质证书;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4、监理单位资质证书;5、建设单位资质证书、法人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1、工程工程治理机构〔工程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2、工程工程勘察机构〔工程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3、工程工程设计机构〔工程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4、工程工程施工治理〔工程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5、工程工程监理机构〔工程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1、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2、施工现场质量治理核查记录;3、开工/停工令;4、监理例会;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6、监理工作联系单;7、监理旁站记录;8、监理月报;9、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10、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11、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12、合同变更材料;13、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14、监理整改通知及回复;15、监理工作总结;16、根底质量评估报告;17、主体质量评估报告;18、节能保温质量评估报告。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最新版)(1)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城建档案的整理工作,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城建档案的整理及接收进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组卷归档工作,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收集和组卷归档工作,并对上述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汇总和统一编号编目。
第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及时向总包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六条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当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五)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当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六)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当是新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七)所有竣工图均应当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并签署完备。
竣工图章应当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八)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城建档案馆规章制度

城建档案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城建档案馆是承担城市建设档案保管、管理和利用工作的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各类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城建档案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提供有效支持。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宗旨是:服务城市建设事业,弘扬城建文化,促进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存、推广和利用。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的管理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全面性、及时性、便捷性。
第六条城建档案馆遵循“先审定、后采集;先规范、后整理;先传统、后现代;先存档、后利用”的工作思路,全力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七条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市建设方面的档案收集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将工作中产生的档案资料交由档案馆保管。
第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作中产生的档案资料全部留存,不得私自销毁或转移。
第九条档案馆对收到的档案资料应及时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登记入库,做好标识和分类工作。
第十条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应当及时通知发文单位,要求重新整理或补充。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十一条档案馆应组建专业人员组成整理小组,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工作。
第十二条整理小组应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用途和时效性,制定整理方案,确保档案资料的整齐、清晰和便于查找。
第十三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注重档案资料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对于密级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五条档案馆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私自移动或外借,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档案资料应有定期的检查和保护措施,如出现损坏或灭失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补救措施。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3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土地利用、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等相关档案。
第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开、便捷的原则,坚持信息化管理和实体档案管理相结合,推行电子档案管理。
第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制,完善档案管理规范和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第五条所有涉及城市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档案管理义务,配合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存、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和信息系统,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服务。
第二章城市建设档案的归档和整理第七条城市建设档案应按照内容、用途和形式分类归档,建立清晰的档案目录和档案库房。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整理原则和程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档案整理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档案整理任务。
第十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鉴定和鉴定委员会,对重要的城市建设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估。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检索和查阅制度,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服务。
第三章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二条城市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档案的复制和备份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创新服务方式,推广档案数字化和在线查询等技术手段,提高档案利用的便捷性。
第四章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第十六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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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有关部门、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区内各建设施工单位:为了确保保税区、空港加工区建设工程档案完整、齐全、准确、系统、规范,使之在生产、建设、运营、服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使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中有章可循,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保税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二00八年四月二十日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档案整编的职责分工(一)建设单位职责:1、应负责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基建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3、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15日内应提请档案中心对已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在备案前,应提请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档案认可书。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工程档案移交保税区档案中心。
(二)勘察、设计单位职责;1、勘察、设计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监理单位职责:1、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监理文件应单独组卷后归入工程档案中统一排序和编目。
2、应按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归档要求。
(四)施工单位职责:1、施工单位负责整编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工程竣工图。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编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档案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分包单位竣工图加盖本单位竣工图章并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
建设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
2、总包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资料整理汇总完成,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二、建设工程档案组卷(整理)的要求(一)按单项工程组卷。
通常按文字材料、竣工图纸、工程照片、光盘等不同载体形式分别单独组卷。
(二)文字材料及图纸可分别组成工程立项与管理文件、设计基础材料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监理文件、施工技术管理文件、质量控制文件及竣工图、设备文件、工程经营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和声像档案等若干卷(文字材料、图纸分别组卷)。
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外文资料(如:进口设备资料)要有译文,有译文的外文资料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三)竣工图按单项工程的不同专业(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燃气等专业)分别组卷。
竣工图纸较少时,几个专业可合并组卷。
(不能超过4公分厚)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四)变更文件组于施工技术管理文件中,设计变更文件、现场洽商记录等变更文件可以单独组卷,并按照不同专业形成时间及变更部位等排列。
(五)案卷的排列标准(见建设工程归档范围与排列标准)一个工程案卷按照工程立项与管理文件、设计基础材料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监理文件、施工技术管理文件、质量控制文件及竣工图、设备文件、工程经营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声像档案的顺序排列。
三、建设工程档案整编的质量要求:(一)案卷内文字材料必须是原件,排列有序。
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图纸按固有编号排列。
规格要求A4幅面(297×210)大小。
不规格的文件材料如:大于或小于A4的分别采用折叠或托裱空白A4复印纸的办法处理,要按照要求的规格进行托裱或剪裁以保持整齐,如反正有字的把A4纸挖空进行托裱。
托裱纸质要优良,不能用带字的纸,最好用A4复印纸。
随设备来的不合格说明、原目、照片等档案材料按特殊档案保管,要求放在资料盒里排列有序并附有说明及目录。
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时,要求提供字迹清晰的复印件并做抄件(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签字、抄件日期并加盖公章)。
复印材料一律采用A4规格。
(二)案卷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齐全完整并有完备的签章手续。
格式统一、字迹工整、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文字应采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或铅笔、复写纸等易退色的书写材料。
传真纸需复印后归档,并做抄件。
(三)一个保管单位内不准有重份文件。
(四)保管单位内的文件材料用线绳装订,不准使用金属物装订,文件上原有的金属物要全部拆除。
文字材料及图纸案卷采用软卷皮左侧三孔一线装订,孔与孔的距离为八公分,横向书写的文件字头应朝向装订线,装订要结实美观做到不掉页、不压文字、不妨碍查看。
每卷文字材料厚度不超过2公分厚,卷盒用3公分厚的卷盒,图纸厚度不超过4公分,用5公分的卷盒,每一盒内只能装一卷档案。
四、竣工图的编制(一)竣工图应在新蓝图上绘制,不允许使用复印图纸,不同幅面的竣工图统一按4号图幅面(297×210)折叠手风琴式,薄厚要均匀,要求折叠后白面朝外,并在装订线内加厚纸衬,使整个保管单位厚度一致,进行装订。
(二)竣工图编制后,应逐页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一律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加盖在图纸折叠后白面的右下角。
图章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mm(三)竣工图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施工单位利用新施工设计图加盖竣工图图章即可作为竣工图。
(四)一般设计变更可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作为竣工图,(五)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变更用文字表达的,可以将文字变更抄写在图纸说明或其它空白处;涉及到图形变化的,要将图中废弃部分划去,对原图修改并用引出线标明此部位变更的修改依据。
(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七)重新绘制的变更图如果完全可以取代原图的,要将变更图放于原图位置,被替代下的原施工图不组进卷内。
如果竣工图编制单位认为有必要保留被替代的原施工图,可以将原施工图放在最后,不加盖竣工图章,并在目录中按照施工图编号。
(八)向保税区档案中心移交的建设工程档案要使用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与表格(见附图)。
文字材料及图纸卷用软卷皮装订后装盒;工程照片装在相册内,并注有说明。
(九)管委会投资建的项目、大中型的项目归档两套,其中一套为原件,一般项目及其它建设单位的项目归档一套为原件。
(十)《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先用一张A4空白纸代替打页号、编制卷内目录,待质监站备案完毕后及时将竣工备案书送交档案中心。
五、建设工程档案案卷的编目要求:工程档案每个卷盒脊背、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要用微机进行打印,不可手写,备考表中立卷人、审核人要用碳素墨水签写。
(一)案卷封面的填写要求1、工程名称:项目名称2、案卷名称:案卷提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材料或图纸的内容,同一案卷标题的文件材料厚度超过20mm,需组成两个以上案卷时,应在文字材料名称后加注(一)(二)―――――依次类推。
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卷,案卷名称为所在道路全称+(起点道路全程—终点道路名称)+管线名称3、建设时间:从开工时间至竣工时间。
4、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文字材料的起始日期。
5、保管期限:填写其划定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
6、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
(二)卷内目录的填写要求: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首页之前。
2、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3、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或竣工图编号;变更文件填写变更号。
4、责任者:填写文件直接形成单位。
5、文件材料题名:填写图纸或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文件或图纸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每份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8、备注:填写需补充或说明的问题。
(三)卷内备考表的填写要求:1、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原件存放处等)(四)案卷内页号的编写要求:1、案卷内文件材料均按有文字内容的页面打页号,每卷单独打页号,页号从“1”开始。
一个案卷内只能编一个流水号(卷与卷之间页号不能连续)。
2、页号打的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标注在右下角,1CM 见方位置。
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标注在右下角,反面标注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页号需用打号机标注(黑色),不允许用其它颜色标注或书写。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六、城建档案分类目录及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接收要求1、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档案正式移交时,除向保税区档案中心移交纸质档案外,要求移交电子城建档案分类目录,及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
2、移交城建档案电子目录所需表格样式,如:“工程概况及档案整编说明”“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目录”、“卷内目录”、“分类目录”等均采用保税区提供的标准化表格,可以通过u盘向保税区档案中心拷贝。
3、保税区档案中心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表格”既可用于城建档案电子目录的移交,同时又可以直接打印出纸质卷内目录,组到相应案卷中。
4、电子目录移交前,应确保u盘已经过病毒检测和杀毒处理。
档案中心拒收含有病毒问题或其它隐患的数据文件。
七、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重点建设单位在收集各单位工程档案后,首先应该按照档案整编有关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全部档案移交档案中心。
档案中心在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时,重点检查以下方面;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以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整编的要求。
4、竣工图变更修改符合要求。
5、文件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八、工程项目档案验收规定(一)办理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
(二)办理依据:《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三)提交材料:1、建设项目全套工程档案,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整理的该项目工程档案;(注:《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待质检站备案完毕后反馈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