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

文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近年来,文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清洁能源消费,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2019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顺利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任务,同时完成了2019年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但2020年第一季度,出现轻度污染4天,原因为PM2.5(平均浓度37.5μg/m3)超过年均浓度35μg/m3标准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源头分析缺位。由于城市扬尘源类具有开放性、空间多源、广泛性、排放随机性等特征,缺乏动态的城市扬尘管理数据库,扬尘来源及环境贡献不清,难以实施精细化防控,城市扬尘整治的各种技术措施治理效果有待定量评估,扬尘污染的监控、来源解析、控制措施评估等具体技术手段亟待建立。文山市近年来出现因区域气候影响造成大气臭氧超标和颗粒物标污染的情况越来越突出,面对区域性气候影响问题,目前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二)部分职责交叉造成联防联控效果不明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部门间的配合联动程度不够紧密,工作推进慢,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涉及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城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在实施秸秆焚烧监督管理方面分工不够细化,造成工作重复开展或工作缺位等情况。2020年来,受疫情防控影响,全市大力推进春耕生产,城区周边街道范围出现大量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情况,相关部门主动宣传和开展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但零星焚烧秸秆和垃圾问题未能完全制止。少数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识存在偏差,主动开展工作不够。

(三)不利气候因素影响牵制较大。文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受天气牵制较大,不利天气引起大气中PM2.5、臭氧(8小时)超标的可能性较大。气温上升而增加降尘工作难度,导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大,低温起雾天气不利于扬尘扩散,容易导致PM2.5超标。清明期间正值春种期,境外连片区域存在秸秆、枯草等焚烧习惯,经气象部门提供的卫星影像反应,文山市对比境外(越南、老挝等地)火点数量少,境外污染气流随大气环流传输到云南省境内后,受到不利扩散气象条件影响,持续累积,推高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浓度,导致文山州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变差,文山市3月中旬至4月上旬空气质量长期处于较高状态,其中3月27日、28日、29日、30日日均出现轻度值超标。

(四)部分“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推进缓慢。“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财政投入不足,推动难度大。云南白药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布局,部分设备已搬迁至新厂区,但未解决搬迁过程中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问题,需6月底前才能完成搬迁工作。

(五)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综合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料场、堆场等场所的扬

尘控制仍需加强,城区部分建成区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不到位,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扬尘治理不到位。姑娘寨建材片区散装物料运输抛洒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治理;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场地内防尘措施不完善,降尘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车辆进出未密闭车厢,运输途中易造成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文山市作为三七初加工集散地,农户自行加工晾晒三七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现象突出,扰民投诉持续增多,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大量排放尾气,加剧了城区空气污染。

(六)城市功能经营区划还不够科学合理。文山市缺乏专业的夜市市场,商住一体现象较多,致使夜市摊点散、乱,难以完全杜绝占道经营现象,噪音、油烟扰民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无组织排放、燃烧高污染原料等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管和督促整改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小型三产行业规划布局不足,城区大多商住混杂,各种经营户、小作坊、小摊点点多面广,餐饮、娱乐、维修、门窗制作等行业没有形成规划集中,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突出。

(七)农村焚烧秸秆、垃圾等管控不到位。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不高,春耕生产产生大量废弃秸秆、荒草,随意焚烧现象突出,产生大量颗粒物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部分管理部门对秸秆焚烧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认识不足,尚未出台农村焚烧秸秆、垃圾管控方案,有关单位难以形成有效配合共同防治焚烧荒草、秸秆、垃圾产生的大气污染问题。

(八)大气污染监测技术配套落后。在环境质量监测方面,监测仪器配备不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覆盖不全,除了针对重点企业运行在线监测设施外,其他经营户特别是产生扬尘、油烟的石场、工地、餐饮业等,难以实施现场管理,往往是检查组到运行,检查组走停运,造成管理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蓝天保卫战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好应急响应措施。结合文山市落实污染天气控制线工作方案措施,实施“一厂(场)一策”管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全方位管理。及时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标准,2020年度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

(二)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对通过改造可以达标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坚决关停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对工业企业及建材企业开展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安装污防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三)做好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严肃查处各类应报废汽车违法行驶,督促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确保报废汽车做到应拆尽拆。

(四)强化扬尘管控。一是加强对市区施工工地的环境监察,建立健全城市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机制,确保渣土车清洗干净、不带泥出场、全封闭运行。督促施工工地做好降尘降噪措施,对施工工地现场的道路进行硬化,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设置围挡墙、围网、防风抑尘网等。二是加大采石扬尘治理,督促采石场业主履行采砂管理责任,减少扬尘。三是加大城区机械化清扫力度,积极做好城区洒水防尘工作;加大出入城口环境整治,确保出入城口环境卫生质量。四是深入落实“街长制”“路长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增强全社会对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确保全市提升人居环境行动迈上新台阶。五是加强城区餐饮业油烟排放管理,强化对夜市烧烤、饮食门店油烟排放监管,督促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隔油池及建立运行维护制度,依法取缔占道经营烧烤摊点,实现城区内所有烧烤摊点进店经营。

(五)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是认真落实污染天气控制线工作方案,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二是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指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三是推进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警平台建设的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四是加大秸秆饲料化利用(青贮、微贮和氨化秸秆)的引导和扶持,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多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质量和效率,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切实增强各阶层、各领域、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形成人人了解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关注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参与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治理的工作局面,为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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