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进行,招标信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应当公开。
2. 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对所有投标人应当公平对待,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3. 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公正执行,确保招投标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各方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招标投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 审批招标投标方案;3.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活动合法、合规;4. 负责招标投标争议的调解和处理;5. 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招标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编制招标文件;2. 发布招标公告;3. 组织招标投标活动;4. 审查投标文件;5. 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6. 签订合同;7. 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招标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准备阶段: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等。
2. 投标阶段:包括投标人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
3. 评标阶段:包括开标、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结果公示等。
4. 定标阶段:包括中标通知书的发出、签订合同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等基本情况;2. 招标范围和内容;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格式;5. 评标标准和方法;6. 合同主要条款;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公正、公平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程序和规则,减少法律风险,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保证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失。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招投标活动的所有阶段和所有项目。
3、制度范围:本制度对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文件编制、发布、审核、修改、执行等方面进行规定。
二、流程规定1、准备工作:投标前必须对招标项目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分析,包括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评分标准、评审程序、注意事项等。
2、招标:企业应该依法依规进行投标,按照相关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确定售卖文件的价格和时间,向投标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3、邀请招标: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企业有权选择招标对象,并向其发送邀请招标函。
4、递交投标文件:投标者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5、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记录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和技术文件,并对其进行评审。
6、评标:评标小组根据标准,依据评审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决定中标者,形成评标报告。
7、确定中标人:根据评审报告中的意见,确定最终中标人。
8、公告结果:公布中标结果,告知中标人资格审查、履约保证金交纳、签订合同的事项。
三、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内容应该真实准确,包括公告、招标邀请书、重要通知、合约签署表等。
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该保证真实性,同时要求标书的主体结构和内容符合招标要求,内容分明、条理清晰、语言准确。
3、评标文件:各类评审文件内容应该依据招标文件和评审要求准确详实,评审报告应该符合评审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
四、关于中标者的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应该认真开展,依照法规要求,资格审查内容应该覆盖中标人的资格要求、经济实力、技术能力、信用记录、履行经历等。
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

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xx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性,保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项目等。
二、招投标管理组织结构1. 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招投标工作。
2. 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招投标相关工作。
三、招投标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公开进行,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有机会参与竞争。
2. 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公平进行,确保所有参与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3. 透明原则:招投标活动应透明进行,确保所有活动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投标范围1. 公司所有采购或出售的资产、物品和服务均应纳入招投标范围。
2. 重要设备、大宗物资的采购或出售,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等的招投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五、招投标程序1. 制定招投标计划:根据公司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投标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范围等。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司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 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4. 开标评标:招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
5. 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六、招投标监督与审计1. 招投标活动应接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
2.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或举报。
公司应对投诉或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依规处理。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招投标纪律或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所有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的工程(包含项目劳务);三、公司对外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小组成员包括:成本管理部部长、采购专员、使用部门分管副总、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重大项目的招标增加法律顾问)。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成本管理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经理直接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由使用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申请。
二、经办部门:成本管理部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招投标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需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透明,所有潜在投标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
(二)公平原则: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
第二章招投标工作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我单位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投标工作。
第六条招投标办公室的职责:(一)制定招投标工作计划,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发布招投标公告,组织招投标活动。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资格。
(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五)监督中标合同的履行。
(六)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
第七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一)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二)副组长: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三)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项目立项:项目单位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批通过后,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等。
(四)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
(六)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
招投标管理的制度与流程

招投标管理的制度与流程1. 引言招投标管理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和流程,用于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地选择供应商和承包商。
本文将介绍招投标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并强调简化策略和避免法律复杂性的重要性。
2. 招投标管理的制度招投标管理的制度是指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用于管理招标和投标活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标文件编制制度:规定了招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以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度。
- 报名资格审查制度:用于审查潜在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格和能力,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 投标保证金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的投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投标评审制度:通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选择最有利的投标人或供应商。
3. 招投标管理的流程招投标管理的流程是指从招标开始到中标结束的一系列步骤和活动。
以下是一般的招投标管理流程:1. 编制招标文件:确定项目需求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发布公告。
2. 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3. 投标准备:潜在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
4. 投标递交:潜在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 中标确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通知。
7. 合同签订: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细节和要求。
8. 履约管理: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 简化策略与法律复杂性在招投标管理中,简化策略和避免法律复杂性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议:- 简化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简明扼要,清晰明了,避免使用法律术语和复杂的条款。
- 明确评标标准:制定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权重,避免主观性评价和法律争议。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和法律风险。
- 注重公平和透明: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透明,避免偏袒和不当竞争行为。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进行概述,分析其基本原则、程序、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期为我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
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能够平等地了解招标信息,参与投标竞争。
2. 公平原则: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公平竞争,保证所有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3. 公正原则: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公正无私,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4. 诚实信用原则: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诚实信用,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5. 依法原则: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依法进行,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1. 招标公告: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项目的名称、规模、技术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等。
3. 投标人报名: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4.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5. 开标:招标人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文件,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6.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人。
7. 中标通知书发放: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 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要求1. 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招标条件,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
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 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投标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审。
投标管理制度及内容
投标管理制度及内容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投标活动,提高投标成功率,降低投标失败风险,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子公司的投标活动。
三、投标流程1. 招标信息收集:由招标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类招标信息,包括政府采购、国际招标、项目招标等。
2. 评审资源分配:对收到的招标信息进行评审,确定哪些项目需要哪些资源进行投标准备工作。
3. 投标准备:投标项目的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方案、预算报价等。
4. 投标审核:由投标部门进行投标资料的审核,确保符合招标要求,并落实审核意见。
5. 投标提交: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资料,并确认对方单位已接收到。
6. 投标结果跟踪:及时了解投标结果,明确获得中标的项目,并落实相关事宜。
四、投标管理职责1. 招标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标信息进行收集、评审和分配,协调各部门进行投标准备工作。
2. 投标部门:组织团队进行投标准备工作,确保投标资料的准备工作质量和进度。
3. 项目部门:协助投标部门进行技术方案的准备,并提供项目相关支持。
4. 财务部门:协助投标部门进行预算报价的准备,并做好投标费用的管控工作。
五、投标管理规定1. 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公司的首要责任,任何涉及虚假信息的行为均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2. 投标项目需要做好风险评估,确保投标成功后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获得预期利润。
3. 投标资料的准备时间、审核时间、提交时间等都需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并加强时间节点的管理和控制。
4. 投标费用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未经审批擅自投入投标活动所产生费用,需要负责人员进行兜底。
5. 投标失败后,需要及时总结失败原因并加以改进,防止同类错误再次发生。
六、投标管理制度宣传培训公司需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投标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员工了解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公司需要定期对相关部门进行投标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并定期的组织投标经验交流会议,以便不断提高投标成功的几率。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基本规定1、招投标按委托招标和自行组织招标两种方式进行。
2、招投标在工程建设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完备的基础上进行,综合部提供立项审批等基础文件资料。
3、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工程部、综合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4、招投标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每项工程进行招投标前由公司领导指定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任命组长一名,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组长主持开展工作。
5、招投标合同文件按合同会签审批程序执行。
6、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过程形成的记录归档管理。
7、招标、投标文件由工程部负责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8、招投标工作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参与招投标工作的部门、个人泄露招投标工作机密。
二、招投标管理1、委托招标1.1.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由项目部拟定,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董事会批准。
工程部按批准的招标范围办理委托招标事宜。
1.2.项目部推荐招标代理机构,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工程部办理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事宜,按合同会签审批程序,签审代理委托文件。
1.3.工程部负责向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审批所需的基础资料、依据。
综合部配合工程部做好招标基础资料的提供工作。
1.4.工程报建工作由综合部完成;招标备案工作由工程部、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完成。
1.5.工程部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代拟或与工程部合拟,按合同文件审批程序,由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1.6.“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工程部初审,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并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1.7.综合部负责测算标底、编制标底测算文件,向招标领导小组做出标底测算报告,由招标领导小组最终批准并在开标前密封,开标时公布标底。
1.8.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部配合完成。
编制好的招标文件经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售。
发售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或由工程部配合完成。
1.9.工程部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踏勘现场、招标预备会工作,并做好会议纪要。
招投标项目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项目管理工作,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组织的招投标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
第三条招投标项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招投标过程应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平竞争原则:确保各投标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三)公正评价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公正、客观地评价投标文件。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合同约定。
第二章招投标范围第四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一)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二)公司年度计划内的大中型项目;(三)合同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四)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招投标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对未达到招投标范围标准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委托、询价采购等方式。
第三章招投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招投标工作计划;(二)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招标条件;(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四)组织评标委员会;(五)审核评标报告;(六)确定中标单位;(七)监督合同签订及履约。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由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及外部专家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四章招投标程序第九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等;(二)投标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提交投标文件;(三)资格预审: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单位;(四)开标:公开开标,宣布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五)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公示:公示中标单位,接受社会监督;(七)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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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
依据。
(2)对工程承包方进行评定和选择,保证承包方具有满足本企业规定要求的能力,通过对企业的工程
承包活动实施控制,以确保本企业的工程符合业主和法规的要求。
第2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施工中的所有承包活动。
第3条 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
(1)公开、公正的原则。
(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3)工程性质与施工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本企业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
第4条 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要求
(1)项目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并且必须满足本企业的质
量要求。
(2)工程分承包方必须经过评定和认可,并建立合格的工程分承包方档案。
(3)选择工程分承包方,需由项目经理部决定并报总经理审核。
(4)工程分承包方应在《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册》中选择。
(5)所有工程分承包方施工的项目必须由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第5条 项目招投标的形式
企业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不定向议标、定向议标三种。单项工程发包、重要单位工程发包原则
上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工程发包和分项工程发包可采用不定向议标或定向议标。
(1)定向议标的工程发包范围
①工程造价在10万元内的非关键工程。
②因政策等原因,承包商目前处于无竞争地位。
③其他特殊原因。
(2)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发包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开发部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实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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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招标的工程发包需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实行议标的工程发包由项目经理牵头,工程技术部编制《初步施工方案》,项目开发部自行或委
托编制标底(如是委托编制,要审核),并参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由项目开发部组织开展。
第三章 项目招投标程序
第6条 提出招标及招标前准备
工程技术部根据开发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提出工程招标时间及时机。项目经理负责安排招标前的各
项准备工作。
第7条 资格预审
工程招标前应对工程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分虚审(程序性审核)及实审(实质审核)。虚审
就是审查工程承包商报送的资料;实审由项目开发部组织,工程技术部、造价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配合。
(1)预审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具备的符合发包工程要求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异地施工的企业必须提供发包工程所在地的注
册证明文件。
②近两年的合同(包括内容)履行情况,权威部门认定的施工质量情况。
③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及流动资金状况。
④现有施工任务(含在建及未开工工程)。
⑤企业自有设备一览表,企业人力及物力资源情况。
(2)其他需要预审的内容
①以上内容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由企业项目开发、工程、财务等职能部门分别评审。评审就是由企业
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项目开发等部门对工程承包商近两年的在建及已完工程进行考察,并听取相关业主的
反馈意见。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资格预审后参与投标的工程承包商数执行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规定;采用不定
向议标方式的,资格预审后参与投标的工程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8条 招标文件的起草
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由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开发部)起草,议标工程的招标文件由项
目开发部起草。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四部分:
(1)工程名称及概况;
(2)投标人完成招标内容的要求;
(3)投标须知及有关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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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书》的内容要求。
第9条 招标文件的评审
招标文件编制好后,项目开发、工程技术、财务等职能部门就其中主要条款及要求做出书面评审,报
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确认,确认后的评审记录作为招标文件修改及正式成文的依据。
第10条 标底的编制
公开招标的标底原则上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编制。标底的委托方式及编制原则经领导确定后由项目开
发部编写委托说明。非委托的标底由项目开发部组织编制。标底由总工程师组织审批,需要报招标管理机
构审定的报招标管理机构审定。编制完成后的标底在公布前应严格保密。
第11条 投标书的评审(评标)
(1)公开招标的《投标书》由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要求组织专家
组按一定程序进行评审。
(2)企业内部议标的《投标书》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就《投标书》的主要承诺与招标文
件的主要要求的一致性及技术的可行性、投标价进行询标并做出书面评审记录。
第12条 中标及《中标通知书》的填写
评标确定的综合评比最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议标产生的《中标通知书》由项目开发部填写。
第13条 招标实施程序
(1)发出《招标通知》或《邀请函》。
(2)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组织投标人勘察施工现场,并解答疑问。
(4)收集《投标书》。
(5)确定评标原则及方法(需要报批的要进行报批)。
(6)成立评标委员会。
(7)开标。
(8)出具《评标报告》。
(9)确定中标人。
第14条 工程承包文件管理
工程承包文件包括工程承包计划和工程承包协议。
(1)工程承包计划
各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进度需要确定承包工程,并在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册中选择工程分承包方,
所有承包工程必须签订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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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承包协议的内容
①承包工程的名称部位、工程量、开工日期、交付日期、付款方式等。
②质量条款、技术要求、验收标准。
③《合同法》规定的有关条款。
(3)承包工程的技术资料
①承包工程的材料合格证,分项评定资料由承包方整理并经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签认后归档。
②承包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将有关资料及时交项目经理部归档。
第15条 承包工程的检验、评定
(1)分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项目经理部质量员独立行使对本项目分承包方的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权。
(3)经项目经理部质量员评定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后,方可转序。如出现不合格品,项目经理部要按
本企业《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实施,并按本程序重新评价分承包方,评价不合格的应从《合格工程分承
包方名册》中除名。
第四章 工程承包方的评价与考核
第16条 工程分承包方的评价
(1)分承包方的评价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符合要求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存档,并编
制《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册》。通过GB/T 19000-ISO 9000质量认证的单位可直接列入分承包方名册中。
(2)工程承包方评价的内容
①施工队伍的人员素质、技术水平能否满足本企业的质量体系要求。
②施工机械设备能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③履约情况和社会信誉。
④以前合同的履约情况。
⑤社会信誉。
⑥队伍资质证书及企业概况。
第17条 合格分承包方的考核与管理
(1)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员负责对合格分承包方的施工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并做好原始记录。
(2)经考察不合格的,报企业经营部(外地报办事处经营负责人),并从《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册》
中除名。
(3)每半年,由企业经营部对各办事处、项目经理部的工程分承包方评价工作进行一次审查,以防止不合
格工程分承包方生产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