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盛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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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1091-2014 代用茶

GHT 1091-2014 代用茶

GH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GH/T 1091—2014ICS 67.140.10 X 55备案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代用茶Herbal Tea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杭州艺福堂茶业有限公司、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杭州亨达茶业技术开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昆、李晓军、张永华、金勇、吴永福、张亚丽、黄皓、沈月忠、王斌、谭蓉。

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代用茶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令)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代用茶标准和陈皮标准

代用茶标准和陈皮标准

代用茶标准和陈皮标准代用茶是一种常见的饮品,其制作过程中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同时,陈皮也是一种常见的中药材,其标准也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分别介绍代用茶和陈皮的标准,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

首先,我们来谈谈代用茶的标准。

代用茶是一种由茶叶、花草、果皮等原料混合而成的饮品,其制作过程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首先,原料的选择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能使用有害物质或超过安全标准的原料。

其次,制作过程中需要符合卫生标准,保证产品不受污染。

另外,代用茶的成品需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包括色泽、气味、口感等方面。

总的来说,代用茶的标准主要包括原料选择、制作工艺、成品质量等方面。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陈皮的标准。

陈皮是一种常见的中药材,其主要用途是理气化痰、行气止痛。

陈皮的标准主要包括产地、外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方面。

首先,陈皮的产地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保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陈皮的外观要求有一定的色泽和形状,不能有霉变、异味等现象。

另外,陈皮的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也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总的来说,陈皮的标准主要包括原料产地、外观质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方面。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代用茶和陈皮都有其相应的标准,这些标准是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制作,才能生产出高质量、安全的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因此,对于从事代用茶和陈皮生产的企业来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产品。

综上所述,代用茶标准和陈皮标准是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更加了解代用茶和陈皮的标准,提高对相关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也希望相关企业能够加强标准化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18672枸杞GB/T18862杭白菊GB/T23352苹果干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GB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572桑葚(桑果)GB/T30383生姜GB/T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T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NY/T1504莲子NY/T1506绿色食品食品花卉LY/T1964酸枣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T30616的规定。

代用茶 二氧化硫不合格

代用茶 二氧化硫不合格

代用茶二氧化硫不合格(原创版)目录1.代用茶简介2.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影响3.检测方法和标准4.消费者如何选购安全代用茶5.结论正文1.代用茶简介代用茶,又称茶饮或茶饮料,是指以茶叶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比例的水、糖、果汁、食品添加剂等,经过调制、搅拌、灭菌等工艺制成的一种饮料。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代用茶凭借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

然而,关于代用茶的质量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2.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影响近日,某市监局抽检发现,部分代用茶中二氧化硫含量不合格。

二氧化硫是一种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具有刺激性和腐蚀性。

若代用茶中二氧化硫含量过高,可能导致消费者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还可能引发呼吸系统疾病。

此外,二氧化硫还会破坏茶叶中的营养成分,降低茶叶的品质。

3.检测方法和标准我国对代用茶的二氧化硫含量有着严格的检测标准。

通常采用蒸馏法、比色法等方法进行检测。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T 5009.34-2016)规定,代用茶中二氧化硫含量应不超过0.05g/kg。

4.消费者如何选购安全代用茶为确保购买到安全的代用茶,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知名品牌和正规渠道购买,避免购买劣质产品。

(2)查看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产品合法合规。

(3)注意产品标签上的配料表,尽量选择添加剂少的代用茶。

(4)选购时注意茶饮的颜色、气味等感官指标,避免购买颜色过艳、气味刺鼻的茶饮。

5.结论总之,消费者在购买代用茶时,应提高警惕,认真查看产品标签和外观,尽量选择合格、安全的产品。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的选择。

1. 代用茶的原料应选用优质的鲜叶,鲜叶应具备完整的叶片,色泽鲜绿,无病虫害,无霉烂变质,无异味。

2.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来源清晰,有合法的采购渠道,并保留相关的采购记录。

二、加工工艺的要求。

1. 代用茶的加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加工工艺流程进行,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2. 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保持生产场所的清洁,加工设备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

3. 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叶片发霉变质,加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

三、产品质量的检验。

1. 代用茶的成品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色泽、气味、湿度、杂质等指标。

2. 检验过程中应当使用合格的检测设备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验报告应当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和检测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四、包装和存储要求。

1. 代用茶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不得使用劣质包装材料。

2. 包装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包装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包装后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3. 代用茶的存储条件应当符合产品的要求,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环境,存储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潮防虫。

五、产品标识和合格证明。

1. 代用茶的包装上应当清晰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产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虚假标识或误导性标识。

3. 产品合格证明应当真实有效,包括产品的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质量追溯和投诉处理。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向。

2.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投诉产品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保留相关的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

七、法律法规的遵守。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解读代用茶行业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解读代用茶行业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解读代用茶行业标准及存在的问题汪庆华;刘新【摘要】通过对代用茶现有标准的梳理、不同标准间的比较,解读绿色食品代用茶标准制修订的编制过程以及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发现问题,给生产者提出建议,便于生产出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的代用茶产品,满足消费者的质量安全需求.【期刊名称】《茶叶》【年(卷),期】2019(045)002【总页数】3页(P90-92)【关键词】代用茶;质量指标;二氧化硫残留量;食品标签;营养标签【作者】汪庆华;刘新【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273/278;TS207.2近年来,由于代用茶产品本身的香味,加上一些保健功能和适宜的口感,使得年轻的消费者越来越多,消费量一直稳升,成为茶叶制品的一个新增长的消费产品。

我国有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获取唯一性号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31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里代用茶归属于茶叶及其制品食品大类。

代用茶,茶叶替代品,又名花草茶,现有2个行业标准,即中供销社行业标准GH/T 1091-2014 代用茶、农业部行业标准NY/T 2140-2015 绿色食品代用茶,此外还有吉林、广西、安徽、北京、陕西、广州等地相继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国家标准对代用茶产品进行统一规范。

1 两个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同GH/T 1091-2014 代用茶,适用于代用茶产品;NY/T 2140-2015 绿色食品代用茶,适用于绿色食品代用茶产品。

我国绿色食品标准遵循绿色食品安全、优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体现绿色食品高于普通产品的生产要求和质量要求。

产品标准中的安全指标以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参照CAC、美国、欧盟和日本等相关国际标准体系,充分考虑我国食品生产实际水平和绿色食品生产需求,严于或等同于国家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18672枸杞GB/T18862杭白菊GB/T23352苹果干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GB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572桑葚(桑果)GB/T30383生姜GB/T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T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NY/T1504莲子NY/T1506绿色食品食品花卉LY/T1964酸枣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T30616的规定。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一)立项背景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贵州市场上代用茶产品琳琅满目,但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贵州省内企业生产销售基本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

在日常检测工作中,经常发现该些标准项目和要求参差不齐,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代用茶产品标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经调研和统计,目前贵州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用茶企业有50余家,产品品种覆盖了叶类、花类、根茎类和混合类等,本次制定《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使贵州省境内的生产企业能得到资源共享,有利于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空间。

制定代用茶产品的贵州省地方标准,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代用茶产品加工技术,更重要的是提升我省食品生产的技术水平,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增强我代用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为管理部门有效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为了规范引导和促进代用茶生产的健康发展,2013年11月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向贵州省卫生厅提出制定《代用茶》地方标准的申请。

(二)任务来源《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函〔2014〕26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 2014年3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在拟订标准编制工作进度后,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调取了以往全省160多个代用茶样品的检测数据,并采集了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苦荞香茶,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的野生苦丁、苗家凉茶及市场采购了大麦茶、薄荷叶、甘草、荞麦茶、野生苦丁茶、菊花、茉莉花、荷叶、刺梨果茶、山楂果茶、柠檬果茶等共14个样品进行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1、附件2。

经过大量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课题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4年6月起草完成了《代用茶》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叶类产品有苦丁茶、绞股兰、银杏茶、桑叶茶、薄荷茶、罗布麻茶、枸杞叶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茉莉花、桂花、玫瑰花、金银花、玳玳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叶类:鲜叶→杀青→揉捻→干燥。

花类:杭白菊:鲜花→拣剔→杀青→干燥。

贡菊:鲜花→拣剔→干燥。

其他花类:鲜花→拣剔→干燥。

果(实)类:鲜果(实、根茎)→拣剔→(切片)→干燥。

混合类:原料→拣剔→拼配→(打碎)→包装分装加工:原料→拣剔→包装(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中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的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 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受到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干燥、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

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叶类生产必须具备杀青、揉捻、干燥、包装设备。

2.杭白菊生产必须具备杀青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包装设备。

3.贡菊及其他花类、果(实)、根茎类、混合类生产的设备视具体生产工艺而定,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4.分装加工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GB 18862-2002《原产地域产品杭白菊》;GB/T 20358-2006《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GB/T 20353-2006《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

1. 代用茶应选用新鲜、嫩绿、完整的茶叶为原料,不得使用变质、霉烂、虫蛀、发芽或发芽不良的茶叶。

2. 代用茶原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含有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霉菌毒素超标等有害物质的茶叶。

3. 代用茶原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原料的安全和卫生。

二、生产工艺。

1. 代用茶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采摘、萎凋、揉捻、发酵、烘焙等环节。

2.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代用茶的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要求。

3. 代用茶的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添加剂,如硫磺、草酸、铅等。

三、产品质量。

1. 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色泽均匀、无杂质、无霉斑、无异味。

2. 代用茶的汤色应清澈明亮,香气纯正,口感鲜爽,回甜持久。

3. 代用茶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异物等质量问题。

四、包装和标识。

1. 代用茶的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采用无污染、无毒性的包装材料。

2.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

3. 代用茶的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五、贮存和运输。

1. 代用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环境中,远离有害气体和异味的污染源。

2. 代用茶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压、受阳光直射等情况,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 代用茶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销售和使用。

1. 代用茶的销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2. 消费者购买代用茶后,应按照产品标识上的要求正确保存和使用,避免产品质量受损。

3. 消费者在使用代用茶时应注意饮用方法和饮用量,避免过量饮用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七、质量控制。

1. 代用茶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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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盛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盛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枸杞、小茴香、贡菊为主要原料,经精选、清洗、烘干、分装等工序制成的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672 枸杞
GB/T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
GB/T 25436 热封型茶叶滤纸
GB/T 2812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产品配方分为红枣型、枸杞型、茴香型、红枣枸杞菊花型。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红枣:应符合GB/T 5835的要求。

4.1.2.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要求。

4.1.3.贡菊:应符合GB/T 20359 的要求。

4.1.4.小茴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4.4 有害物质限量
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4.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每批包装完好的产品中,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袋,随机抽取20袋。

样品分为两份,10袋用于检验,10袋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灰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6全部项目。

7.5 判定规则
7.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

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5.3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T 28121或GB/T 25436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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