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使用规程

气瓶使用规程
气瓶使用规程

气瓶使用规程

————————————————————————————————作者:————————————————————————————————日期:

高压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

年月日

高压气瓶安全使用规程

1.目的:建立高压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无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各种高压气瓶的操作。

3.职责:化验室人员负责本操作规程的实施。

4.高压气瓶基本知识

4.1“钢瓶”:贮存高压氧气、煤气、石油液化气等液化气体的钢制瓶。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对气瓶的定义:

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参数包括:

1. 正常环境温度-40至60℃;

2. 公称工作压力为1.0至30Mpa;

3.公称容积为0.4L至3000L;

4.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

5.无缝、焊接和特种气瓶。

压缩气体包括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混合气体。其中液化气体又分为高压液化气体和低压液化气体。(1)、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如空气、氧气【-118.6℃】等)(2)、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 ℃,且小于等于70 ℃的为高压液化气体。(如二氧化碳【30.98℃】、乙烷【32.18℃】等)(3)、临界温度大于70 ℃的为低压液化气体。(如丙烷【96.59℃】、氨【132.33℃】、水【373.91 ℃】等。

临界温度:使物质由气相变为液相的最高温度叫临界温度。

4.2 气瓶的结构

(1)从结构上来说:气瓶由瓶体与附件构成。

气瓶附件包括专用爆破片、安全阀、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防震圈、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

气瓶附件是气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气瓶的安全使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

4.3气瓶的安全特性:

1.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

2.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倍。

5.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5.1钢瓶领用检查——气瓶检查

没有易读名称的压缩气体不应该被接受。如果瓶体上的标签不清楚或铭牌被损坏而无法识别,就应在瓶体上标出“不明内容物”并退回给供货商。决不要只凭颜色来识别气瓶,因为不同的供货商有不同的颜色标示。当然也不能通过瓶帽上的标签来识别气瓶,瓶帽是可以互换的。

1.首先必须了解相关的气体特性

2应穿戴好合适的PPE

3.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

4.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5.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6.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7.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8.瓶体是否完好;

9.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漏、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

10.气瓶必须固定上部、单独固定到墙上、放置在框内或防倾倒装置上,固定气瓶经常用到的是铁链或结实的带子。

11. 填写钢瓶检验记录并贴上QC检验标签

序充装气体瓶色字样字色色环

号 名称 1 乙炔 白 乙炔不可近火 大红

2 氢气 淡绿 氢 大红

P=20淡黄色单环

P=30淡黄色双环

3 氧气 淡酞兰 氧 黑色

P=20,白色单环

P=30,白色双环 4 氮气 黑色 氮 淡黄色 5

空气

黑色

空气

白色 6 二氧化碳 铝白 液化二氧化碳 黑 P=20黑色单环

7 氯 深绿 液氯 白色 8 氩气 银灰 氩 深绿 9

氦气

银灰

氦 深绿 10 一氧化碳 银灰

一氧化碳

大红 11

液化石油气(民用)

银灰 液化石油气

大红

5.2钢瓶领用检查——气瓶阀门检查 1. 保险金属栓(主要是毒性、腐蚀性气体) 2. 检查阀门的外观颜色

3. 热河锈蚀、绿色液体或白色沉淀、变色等的迹象均表明有泄露。 4. 必要时须做泄露检验 5.3钢瓶的日常检查 1.气瓶进行固定

2.至少两个胶圈

3.气瓶有安全帽

4.有规范的目视标签

5.气瓶应直立

6.压力表完好

7.气瓶用到最后应留有余压

8.管线完好

9.应有防回火装置

10.应有规范的卡箍,不能用铁丝固定

11.

5.3各类气体的检验周期: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查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钢瓶,每三年检查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两年检查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和停用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5.3高压气瓶的使用年限

①钢制无缝气瓶:30年? 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1.2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

登记后不予检验。氧气瓶、氮气瓶、二氧化碳气瓶均属于这类。

②液化石油气钢瓶:15年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3条: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③钢制焊接气瓶:12年、20年?GB13075-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4.1.2条: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氨气瓶属于这类,

5.4气瓶安全管理

五查一登记

查气瓶有无定期检验,有无钢印;

查气瓶出厂合格证;

查气瓶有无防震圈;

查气瓶有无防护帽;

查气瓶气嘴有无变形、开关有无缺失、外观是否正常、颜色统一其他附件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检查合格后验收登记。

下图为打在瓶肩上和护罩上的两种钢印标记

下图为制造钢印标记

图中标记含义:

1—气瓶制造单位代号; 2—气瓶编号; 3—水压试验压力,MPa;

4—公称工作压力,MPa; 5—实际重量,kg; 6—实际容积,L;

7—瓶体设计壁厚,mm; 8—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 9—监督检验标记; 10——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

下图为检验钢印标记

6气瓶使用

6.1钢瓶使用——七个安全建议

1. 在使用任何气体之前,了解其性质、用途和安全规范

2.钢瓶与所用设备相一致

3. 了解潜在的危险,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 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和紧急反应器材,并了解它们的使用要求5.遵守相关气体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理规定(《危险化学品作业指导书》)

6. 及时获得产品安全信息,如MSDS

7.使用合适的工具移动钢瓶

6.2刚瓶使用——连接设备

可直接连接到钢瓶的设备:

1)合适的调压阀

2)针阀

3)高压软管

6.3钢瓶使用——使用要诀

1. 先进先用

2. 使用前核对气体名称

3. 检查损坏和脏污状况

4. 使用正确的连接方式

5.安装及紧固出口密封

6. 开瓶阀时慢开

7. 用空后完全关闭阀门

6.4钢瓶使用——注意事项(禁止)

1. 拖拉拽钢瓶

2. 从瓶阀或瓶帽提举钢瓶

3. 置打开的钢瓶于不顾

4. 不固定钢瓶

5. 强行连接接口不对的钢瓶和使用转换接头

6. 用油脂润滑调压器,阀门和管件接口

7. 使用明火检测气体泄露状况

8. 用钢瓶混合气体

9.使用已损坏或有缺陷的钢瓶、阀门和安全装置

10. 用钢瓶阀控制流量

11. 试图抓住正在倒下的钢瓶

6.4钢瓶使用,应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钢印的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线源;

(4).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5).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 ℃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

压力,不得少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 ~1.0%规定充装量的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13).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

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14).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监测和气体检测等。(15).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

(16)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17)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 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18)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19)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

有接地装置。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20)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21)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浇,再缓慢地打开瓶阀。

(22)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23)开启或关闭瓶阀应缓慢,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

(24)打开气瓶阀门时,人要站在气瓶出气口侧面。

(25)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配戴好瓶帽。(26)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

(27)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气瓶上应有状态标签(“空瓶”、“使用中”、“满瓶”标签)。

(28)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29)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30)操作压缩气瓶时要带上安全眼镜或面屏。

(31)如果发现气瓶泄漏,应将气瓶移到安全位置并通知HSE,还要通知供货商。

(32)气瓶应始终有阀门,如果不再使用时或无人照料时应马上关闭

主阀门; 这不仅是出于安全原因,还是为了防止水和空气进入瓶体腐蚀或污染内容物。

(33)一般气瓶会有手阀或轴阀,如果是轴阀当气瓶使用时,阀门应始终在轴上。

(34)只有扳手或供货商提供的工具可用来开关阀门,决不能试用钳子。

(35)一些阀门需要垫圈的,在装调节阀时应检查是否有垫圈。

(36)决不要试图修理气瓶和阀门

(37)搬运瓶体时使用专用推车

(38)减压器装好后先开气瓶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慢慢旋紧使气体流出。用毕先关气瓶阀门,放尽减压器内气体,然后将减压气调节螺丝松掉;

(39)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0)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气瓶使用安全要求

人员合格、安全检查、附件完好

直立放置、安全距离、防止暴晒

避免冻结、严禁撞击、远离热源

保持清洁、安全操作、留有余压

7.气瓶存储

7.1钢瓶储存——仓库储存要领

1. 与不相容品分开存放

2.所有气瓶远离腐蚀性蒸气

3.用链条固定气瓶

4.直立存放

5.盖好气瓶帽

6.将空瓶标记“空瓶”

7.空瓶气阀拧紧

8.满瓶与空瓶分开

9.远离热源

10.远离电线

11.通风良好

7.2钢瓶储存——注意事项

气瓶存放的其他注意事项:

1)避免露天存放

2)存放区域应设置泄露报警装置

3)注意某些气体的特殊存放要求

4)合适的安保措施

5)隔离有问题的气瓶

1)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

2)存储在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3)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

室设在一起。

4)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

5)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

禁任何管线穿过。

6)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

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 同时应设避雷装置。

7)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8)气瓶应分类存储:

空瓶和满瓶分开、氧气或其它氧化性气体与燃料气瓶和其它易燃材料分开;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分室、毒性气体气瓶分室、瓶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分室。(9)易燃气体气瓶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 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0)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立方(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立方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11)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立方 (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12)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

(13)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

蚀。

(14)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整齐排放。

(15)盛装不宜长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气体的气瓶,如氯乙烯、氯化氢、甲醚等气瓶,均应注明存放期限。

(16)盛装容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必须规定存储期限,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储存点的最高温度,并应避开放射源。

(17)气瓶存放到期后,应及时处理。

(18)气瓶在室内存储期间,特别是在夏季,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

(19)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应根据盛装气体性质而确定,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20)存储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气瓶的室内储存场所,必须监测储存点空气中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如果浓度超标,应强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如果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 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点不在瓶阀上,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1)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器具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气瓶储存安全要求

专人管理、设计规范、分室存放远离明火、保持通风、避免日晒适量储存、限期存放、附件齐全记录清晰、安全标识、消防准备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1、氧气瓶 1.1氧气瓶在存储和使用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明火和热源,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不能同室存放,并且距离不得小于5米。 1.2氧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1.3氧气瓶禁止沾染油污、油脂和溶剂,操作者不能用油手、沾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1.4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同时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的氧气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5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的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螺丝。 1.6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进行加热,严禁用火烧。 1.7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焊;氧气瓶不得在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棚。

1、丙烷瓶 1.1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直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夏季应防止曝晒。 1.2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1.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1.4气瓶放置应整齐,应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乙炔瓶 2.1乙炔瓶存放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乙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2.2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必须竖直放置,禁止卧放,防止丙酮流出造成燃烧爆炸;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 2.3乙炔气瓶使用前,应稍微打开瓶阀除去瓶口的赃物,安装好专用的乙炔减压器,使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并检查接头处是否有漏气,确认后调整到规定压力再使用。 2.4乙炔瓶搬运时应使用专用的小车,严禁抛、滑、滚;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2.5乙炔瓶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防止其它气体灌进气瓶。乙炔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为了防止突然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闭阀门。 2.6乙炔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开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一侧,动作要轻缓;瓶阀开启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圈,使用工作压力一般在0.02-0.06MPa。 2.7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2.8乙炔气瓶一般应在40℃以下使用,当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当瓶阀冻结时,可用不超过40℃的温水解冻,严禁火烤。 2.9夏季在室外使用时,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 1、氮气瓶及其他惰性气体气瓶

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天然气配气操作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天然气的特性及其操作要求,并经操作训练与考试合格,不准独立进行操作。 2.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气站。外单位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进入配气站。值班人员应随时提高警惕,严防破坏,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3.非值班人员不得任意动用设备、仪表。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在站内进行动火工程,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施工。 5.站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应有事故排风装置,每班检查完好。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当天然气的压力过高或不稳定时,应设置调压装置,下面以TZY—自动式调节器为例,说明调节操作。 (1)调节器的启动: 1)调节器上的针形阀应开启在全开状态; 2)打开旁路调节,在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先缓缓开启下游截断阀门,同时调节止回阀手轮,使调节弹簧与阀后压力基本平衡; 3)缓缓开启上游截断阀门,同肘缓慢关闭旁道截断阀门,随即关小止回阀后的针

形阀,直至浮动阀开始启动; 4)调节止回阀手轮及小针形阀,使其达到所要求的给定压力,直到调节器稳定工作; 5)针形阀操作原则,是当调节止回阀手轮,阀后压力迟钝不灵时,可关小针形阀; 6)调节器启动时,应细心操作,均匀缓慢,不可匆忙。 (2)调节器停止工作: 缓慢关闭上游截断阀门,同时缓慢开启旁通阀门,使旁路投入生产,然后缓慢关闭下游截断阀门。 7.CW一430型双波纹管差压计的操作要求 开表前控制阀两手轱处于停表状态(反时针拧紧手轮),孔板引压管上高低阀及仪表底部三个放空阀应全部关闭。 (1)开表: 1)打开平衡阀;

各种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气体充装操作规程 2018.6

氩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为确保氩气充装安全及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15MPa、充装氩气的高压无缝气瓶,不适用于其他气体的充装。 1.充装前的准备 1.1确认泵、气化器、充装卡具、阀门、管道系统完好,压力表、安全阀状态正常、灵敏可靠。 1.2待充气瓶经充装前检查,符合充装规范要求。 1.3确认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介质、颜色与所充装压力和介质相符,并在有效使用周期内。 1.4气瓶应留有0.05MPa以上的余气,对无余气的气瓶必须进行加热、抽真空、置换处理合格后方可充装。 2.充装 2.1用卡具连接好待充气瓶,逐只打开瓶阀和支路阀,并检查有无泄漏现象。 2.2打开泵进液阀、预冷阀和回气阀,对泵进行预冷,当预冷阀出口管余气排净出现满管液体时,启动泵。 2.3逐渐关闭预冷阀,打开泵出口阀(泵出现有节奏的敲击声,否则应重新预冷)进行充装作业。 2.4充装压力在7MPa前应逐只检查气瓶的温升情况,温升过高应终止该瓶的充装,并妥善处理。对无温升气瓶,应退出气瓶检查瓶阀,排除故障再另行充装。 2.5充装压力达到1.5MPa后严禁插入空瓶。

2.6充装中应控制充装速度,气瓶的充装流量不得大于8m3/h。 2.7充装中应注意观察气化器出口温度不得低于-30℃。 2.8气瓶充装终了压力,应符合GB/T14194-2017《压缩气体气瓶充装规定》,不得超过在规定温度下的充装压力。 氩气在不同充装温度下气瓶的最高充装压力: 2.9在到达充装终了压力时,应逐步关闭改组进气阀并微开另一组进气阀,直至全关该组进气阀,全开另一组进气阀。 2.10逐只关闭支路阀和瓶阀,从卡具上卸下气瓶。 2.11逐只检查瓶阀和瓶体有无泄漏现象,并妥善处理。 2.12充装完毕应认真填写充装记录,签名备查。 2.13充装合格的气瓶粘贴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 2.14充装结束,应关闭泵的进液阀、回气阀,打开预冷阀排液泄压,并停止泵的运行。确认预冷阀出口管无液体和气体时,关闭预冷阀。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日期:

1、氧气瓶 1.1氧气瓶在存储和使用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明火和热源,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不能同室存放,并且距离不得小于5米。 1.2氧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1.3氧气瓶禁止沾染油污、油脂和溶剂,操作者不能用油手、沾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1.4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同时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内的氧气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5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的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螺丝。 1.6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进行加热,严禁用火烧。 1.7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焊;氧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棚。 1、丙烷瓶

1.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储存仓库和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应避免阳光直射,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夏季应防止曝晒。 1.2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1.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1.4气瓶放置应整齐,应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乙炔瓶 2.1乙炔瓶存放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乙炔瓶放置要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空瓶与满瓶的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米以上。 2.2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必须竖直放置,禁止卧放,防止丙酮流出造成燃烧爆炸;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 2.3乙炔气瓶使用前,应稍微打开瓶阀除去瓶口的赃物,安装好专用的乙炔减压器,使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并检查接头处是否有漏气,确认后调整到规定压力再使用。 2.4乙炔瓶搬运时应使用专用的小车,严禁抛、滑、滚;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2.5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防止其它气体灌进气瓶内。乙炔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为了防止突然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闭阀门。 2.6乙炔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开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一侧,动作要轻缓;瓶阀开启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圈,使用工作压力一般在0.02-0.06MPa。 2.7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2.8乙炔气瓶一般应在40℃以下使用,当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当瓶阀冻结时,可用不超过40℃的温水解冻,严禁火烤。 2.9夏季在室外使用时,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 1、氮气瓶及其他惰性气体气瓶 1.1使用方法: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 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12-16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气瓶充装控制 1、坚持将车用气瓶充装分生产过程监控、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控制、充装后复检四大环节。 2、生产过程“六不放过”:⑴站区工艺管道漏气; ⑵天然气压缩机有故障;⑶脱水装置不能正常工作; ⑷天然气含水量和含硫量偏高;⑸储气罐存在故障; ⑹天然气过滤器过滤不净。 3、气瓶“八不充装”:⑴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⑵超过检验期限;⑶外观存在明显损伤或异常,需进一步检验;⑷瓶内无剩余压力;⑸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⑹气瓶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⑻与气瓶相连的天然气管线或阀门有泄漏。

4、充装“六停止”:⑴瓶体泄漏;⑵管道、阀门漏气;⑶加气机出现泄漏等故障;⑷气瓶压力达到规定值;⑸加气枪头O型圈破裂、漏气;⑹气瓶内有异响。 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天然气压缩机、脱水装置、过滤器、储气罐能否正常运转。 2、脱水装置定期进行再生,定期用水份仪测试天然气含水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3、定期拆开过滤器清洗或更换滤心。 4、定期对储气罐进行排污,确保气质清洁。 三、气瓶充装前的安全检查 1、气瓶上钢印或铭牌清晰,国家定点厂家生产,新瓶或已经检验的钢瓶不合格的不许充装。 2、气瓶附件齐全完好,支架固定牢固,管线和阀门不松动、不漏气。 3、新瓶第一次加气或定期检验后第一次加气,必须进行氮气置换或抽真空处理,此项工作由各改装厂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以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4 管理要求 4.1 气瓶检查 4.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 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C气瓶检查清单参见附录. 4.1.4 企业应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4.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4.2 气瓶运输与搬运 4.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4.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4.2.1.2 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4.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4.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4.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4.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

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要求 ⑴乙炔瓶使用时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47kPa(1.5kg/cm2)表压。 ⑵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气瓶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 ⑶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火水蒸气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铁器敲打解冻。 ⑷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⑸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 ⑹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气瓶。 ⑺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暴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⑻气瓶、溶解乙炔瓶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余气,如氧气瓶内应留有不小于0.1Mpa表压的余气,乙炔气瓶必须留有0.05~0.1Mpa表压的余气。 ⑼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禁止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 ⑽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 ⑾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 ⑿禁止使用气瓶作为登高支架和支撑重物的衬垫。 ⒀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罐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

⒁氧气、乙炔的管道,均应涂上相应气瓶漆色规定的颜色和标明名称,便于识别。 二、溶解乙炔 ⑴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检验、运输、储存等均应符合原国家劳动部颁布的《溶解乙炔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⑵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进行使用。 ⑶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下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⑷禁止在乙炔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胶管及焊、割炬等。 三、氧气瓶 ⑴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TJ30《气站设计规范》(试行)的规定。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气瓶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的气瓶,均不准继续使用。 ⑵采用氧气汇流排(站)供气的车间,应执行TJ30第九章的有关规定。 ⑶氧气汇流排输出的总管上,应装有防止可燃气体进入的单向阀。 ⑷氧气瓶的使用 ①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赃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 ②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③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圈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天然气瓶检测操作规程

编号:SMLR-CZ-2014 状态:受控 神木县隆荣气瓶检测有限公司 操作规程 批准:赵金龙 审定:韩一辛 编写:孙粉萍 编写日期:2014年2月28日 执行日期:2014年2月28日 目录

一、氮气臵换装臵操作规程 (3) 二、瓶阀装卸机安全操作规程 (4) 三、气瓶内清洗机操作规程 (5) 四、自动注水机操作规程 (6) 五、在线称重和外测法水压试验装臵操作规程 (7) 六、气瓶翻转机安全操作规程(电动型) (9) 七、气瓶内部干燥机安全操作规程 (10) 八、气瓶气密性试验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1) 九、瓶阀校验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3) 十一、真空泵操作规程 (14) 十二、轨道电动葫芦行车操作规程 (15) 十三、设备操作注意和维护保养 (16) 氮气臵换装臵操作规程

1、检查设备状况(检查阀门开启状态;接通氮气,压力调整在0.4~0.6Mpa); 2、气瓶联接充气枪; 3、打开二个排气阀门,缓慢打开瓶阀,进行余气排放,注意瓶内余压; 4、余气排放完毕后,关闭向外的排气阀,打开氮气充气阀,将氮气充入气瓶; 5、关闭氮气充气阀,打开向外的排气阀,进行排放; 6、反复进行三次充氮、排气; 7、关闭所有阀门,卸下充气枪. 瓶阀装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 1.1接通气源,用控制箱后气路三联件上的空气减压阀调整压力到 0.5~0.6 MPa;调节油雾的速度。 1.2接通电源。 2.卸阀操作: 2.1钢瓶就位,调好中心高度,夹紧钢瓶;(拉出活动杆,预留伸 缩量) 2.2用夹具夹持瓶阀; 2.3按下“钢瓶阀门松开”按钮,将阀门卸下;(在瓶阀螺纹完全 拧出前停机,防止空转磨损丝扣) 2.4将主轴向上推,拿下瓶阀; 2.5松开夹紧气缸,拿下钢瓶。 3.上阀操作: 3.1钢瓶就位并夹紧; 3.2瓶阀丝扣缠上生料带,用手拧到瓶口上; 3.3用夹具夹持瓶阀;(推进活动杆,预留伸缩量) 3.4按下“钢瓶阀门拧紧”按钮2~3秒后松开,此时瓶阀自动拧 紧,待过电流继电器动作(一般电流可控制在3~4A之间)即 自动停止;如瓶阀上到底仍未自动停车,说明瓶阀上缠绕的生 料带不够或螺纹磨损,此时可将瓶阀卸出,重绕多一些生料带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 程正式版

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气瓶充装控制 1、坚持将车用气瓶充装分生产过程监控、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控制、充装后复检四大环节。 2、生产过程“六不放过”:⑴站区工艺管道漏气;⑵天然气压缩机有故障; ⑶脱水装置不能正常工作;⑷天然气含水量和含硫量偏高;⑸储气罐存在故障;⑹天然气过滤器过滤不净。 3、气瓶“八不充装”:⑴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⑵超过检验期限;⑶外观存在明显损伤或异常,需进一

步检验;⑷瓶内无剩余压力;⑸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⑹气瓶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⑻与气瓶相连的天然气管线或阀门有泄漏。 4、充装“六停止” :⑴瓶体泄漏; ⑵管道、阀门漏气;⑶加气机出现泄漏等故障;⑷气瓶压力达到规定值;⑸加气枪头O型圈破裂、漏气;⑹气瓶内有异响。 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天然气压缩机、脱水装置、过滤器、储气罐能否正常运转。 2、脱水装置定期进行再生,定期用水份仪测试天然气含水量满足国家规范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处 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13 059—2013 控制状态:受控 发放编号:13— 生效日期:2013年3月1日

1 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气瓶,其采购、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氧舱。 3 职责 3.1 部负责气瓶供应环节的安全管理; 3.2 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气瓶的安全管理; 3.3 负责外来气瓶的门卫检查和管理; 3.4 负责内供气瓶的充装、装卸、运输; 3.5负责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并对本辖区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气瓶监督管理; 3.6负责气瓶安全的监督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气瓶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

4.1.2 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4.1.3 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4.1.4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的色环,必须符合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并在瓶体上以明显字样注明产权单位和充装单位。 4.1.5气瓶警示标签的字样、制作方法及应用应符合 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4.1.6 气瓶的充装单位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按期检验负责,并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4.1.7 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 4.2 气瓶附件 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回火防止器、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目录,列入制造许可证范围的安全附件需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4.3 气瓶充装 4.3.1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换发注册登记手续。 4.3.2 充装单位应符合相应的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有关规定,确保不错装、不超装、不混装和充装质量的可追踪检查。

氧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整

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装前的检查 气瓶在充装之前,必须经过认真仔细的检查,以防止一切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气瓶投入充装,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证气瓶在充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①气瓶是否由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是否属于制造单位或有关主管安全监察部门宣布报废或规定停用或需要复检的产品。 ②气瓶改装是否符合要求。 ③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铅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见。气瓶的铅印标记上的容应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际质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壁厚;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监督检验标记;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 ④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限。 ⑤气瓶上标出的公称工作压力是否符合欲装气体规定的充装压力。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规定如下:气体在基准温度下(20℃)的充装压力(盛装压缩气体的气瓶);按规定的充装系数充装,温度为60℃时介质压力(液化气体);限定充装量下,温度为60℃时瓶乙炔气的压力(溶解乙炔)。 ⑥气瓶的颜色、字样是否符合《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⑦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⑧气瓶有无剩余压力,剩余气体与欲装气体是否相符合。

⑨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的瓶阀和瓶体是否沾有油脂。 ⑩首次充气的气瓶是否经过置换或真空处理。 ⑩瓶体有无裂纹、严重锈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等缺陷。 2、气瓶的充装量 气瓶的充装量是指气瓶在单位容积允许充装的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最大质量,所以也称最大充装量或安全充装量。各类气瓶的充装量应该根据气瓶的许用压力和最高使用温度确定。其原则是保证所装气体或液化气体在最高使用温度下,其压力不超过气瓶的许用压力。 气瓶许用压力是为保证气瓶安全,允许瓶达到的最高压力。我国规定:高压气瓶的许用压力等于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许用压力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2倍或水压试验压力的0.8倍。 气瓶的最高使用温度是指气瓶在充装气体以后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根据我国《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国使用的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为60℃。 永久气体(压缩气体)气瓶的充装量与液化气体不同,它是指在最终充装温度下的充装压力。 3、液化气体的充装 ①实行充装复检制度,严禁过量充装。 ②称量衡器应保持准确。 ③严禁从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气瓶灌装。 ④充装后逐只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 ⑤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对公司内气瓶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甲烷瓶、氢气瓶、氮气瓶、丙烷瓶、丁烷瓶、氩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 三、领用管理 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如缺失或没有标签,气瓶不得进入厂区。 四、搬卸管理 在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严禁抛、滑、滚、碰、掷、摔及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五、收发贮存管理 1、收发贮存保管人员应培训上岗。 2、气瓶贮存保管单位需建立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及回收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或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 3、气瓶贮存保管单位每周对工业气瓶的收、发货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定期对使用、发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收货时必须检查气瓶外观和标志等。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并做好验收记录。对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拒绝接收: 4.1 无充灌合格证的。 4.2 气瓶外观有缺陷及腐蚀、有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的。 4.3 不在有效的使用、检验周期内,无气瓶检验钢印和不能识别的气瓶。 4.4 漆色及标志不明显的。 4.5 字样和色环标记不符合规定,没有气瓶警示标签(见附表)。 常用气瓶的颜色标志

4.6 安全附件不齐全、完好(包括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阀、防震圈等)。 5、贮存管理 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5.1 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5.1.1储存气瓶的仓库或临时仓库,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周围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资; 5.1.2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蓬的场所,存储在固定专用库房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操作规程(2)

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前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加气站的充装安全,防止发生充装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加气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 气瓶充装人员应指挥加气车辆按指定入口驶入并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乘客应下车在站外指定区域等候。驾驶员必须下车等候,但不得远离作业现场,不得清扫、维修车辆,不得在充装站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站的汽车车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非充装车辆进入站充装区。 2驾驶员应按照充装人员指导将汽车发动机熄火,关闭车音响等电子设备,并拉起手动刹车,确保车辆不得自行移动滑行。夜间应关闭车灯。 3 充装人员必须查验《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压缩天然气(CNG)充气标志,确认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 4 充装前必须打开机盖和后箱盖及打开气瓶遮盖物,检查气瓶有无异常现象,确认气瓶种类。 5充装人员应采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设备或涂液法(发泡液)等方法检查气瓶、阀门、减压阀及输气管路有无泄漏等异常情况。 6 充装人员检查气体来源处压力、温度指示是否正常,充气压力应不大于25MPa。 7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车用气瓶严禁充装: (1)未经使用登记或者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

(2)超过检验期限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或者报废的; (3)新瓶或者定期检验后的气瓶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者抽真 空处理的; (4)对气瓶及其燃气系统安全性有怀疑的; (5)使用期限超过设计寿命的; (6)燃气汽车司乘人员尚未离开车辆; (7)气瓶无剩余压力的; (8)气瓶上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介质未确认的; (9)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10)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11)气瓶有结露、结霜、支架松动的情况; (12) 存在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 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过程安全操作规程

氩气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氩气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1、充装前的气瓶检验 1.1气瓶在充装前,应由经省级培训合格的气瓶充装前检 验合,并在气瓶上粘贴充装前检验合格证方可充装。 1.2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不得充装: 1.2.1非国家批准的定点厂所制造的气瓶; 1.2.2非省级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气瓶检验单位所检验或 检验有效期限已过的气瓶; 1.2.3瓶阀、防震圈等到安全附件损坏、不全或瓶阀材质 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1.2.4瓶内无剩余气体的; 1.2.5公称工作压力小于15MPa; 1.2.6气瓶直立不稳,不能保证安全充装的; 1.3下列情况的气瓶应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1.3.1无法对瓶内原装气体作定性鉴别的无余气的气瓶: ·若瓶内原装介质非氩气,并发现瓶内有残留水等污染物时,应卸下瓶阀进行处理,再进行抽真空或用氩气置换。 ·从瓶色、瓶阀等检查表明是氩气的无余压气瓶,应进行抽真空处理。 1.3.2发现外来气瓶以次充好、以低压废瓶充当高压瓶等 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气瓶的来瓶单位报告厂长和技术负责人,予以追查处理,必要时报告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

全监察部门。 2、充装 2.1气瓶的充装压力,应根据不同的温度选取,且不得超 过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下的最高允许压力。 在不同温度下的充装压力值,可按GB14194-19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执行。 2.2充装系统所用的压力表,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 盘直径不应小于150毫米。 2.3充装系统所用的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专 业计量部门校验。 2.4当瓶内充装压力达到最高充装压力的1/3以上时,应 用手或仪器探测瓶体温度是否大体一致;检查接头是否有泄漏现象;检查瓶内是否有异常声响或出现其它反常情况,若有上述异常应及时查出原因,进行处理。 2.5氩气充装时,应确定专人对充装程式序进行检查及处 理,充装完毕,充装责任人必须在钢瓶上粘贴符合GB16807-1997《气瓶警示标签》和标注有充装日期和班次的产品合格证。 2.6充装后的气瓶,应由充装者对其逐只检查和进行密封 性试验,检查内容有: 2.6.1瓶内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 2.6.2用皂液涂于瓶阀出口、瓶脖及其它密封部,观察有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员工工作状态、作业场所的工具、场所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气瓶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2 支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3职责权限 3.1 安全办 3.1.1安全办定期对厂区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的作业场所的员工工作状态、场所工 具、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3.1.2对各部门在用的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3.1.3对各部门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给予协调帮助,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3.1.4制定与气瓶供货单位的安全协议(附件1),收集和保存各家气瓶供应商的资质,不定 期对气瓶供应商的进厂产品进行安全抽查。 3.2 各使用部门 3.2.1气瓶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瓶壁温度有无异常、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瓶 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上下各1各)是否齐全完好。外观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入库。每天至少按要求检查一次气瓶库,按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办制定检查记录表样本)。 3.2.2入库空、重瓶严格分开,以免混发并检查有无漏气。 3.2.3气瓶在储存时不得临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标识明显,仓库内不得有

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3.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3.2.5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混放; 3.2.6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 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3.2.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2.8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放置。移动时最好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和剧烈震动。搬前要戴好瓶帽并旋紧,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避免气瓶直接受热,远离明火源。 3.2.9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保留合格气压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由安全员组织本制度培训,确保其了解基本的气瓶安全常识; 3.2.10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附件损坏的情况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气瓶,采取避险措施,避免伤及人身安全,及时上报车间安全员,安全员及时联系供应商开发部相关人员协调气瓶厂家负责维修,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安全附件确实是我厂在使用中造成的损坏,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使用部门支付。 3.3 供应商开发部 供应商开发部对供应气瓶和气体的厂家进行审核,确保其具有合格运输资质及生产资质并向供应商索要合格资质交到安全办存档;协调安全办与供应商签订气瓶安全协议协,更换供应商时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办与新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帮助协调和解决车间和供应商之间因供应商的过失在气瓶管理上产生的安全问题。

气瓶安全使用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295 气瓶安全使用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气瓶安全使用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气瓶应放在荫凉、干燥、无明火、无热源的场所,如放室内,室内不得设开关,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2氧气、乙炔不得混放,相距应不小于5m。减压气不得混用。 3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应避免碰、摔、敲击或剧烈振动。搬戴好气瓶安全帽,气瓶体上必须有两个防振橡胶圈,搬运应用抬架或吊框。 4使用气瓶时,气瓶应直立固定放置,气瓶应远离明火和高温物体10m以上。 5安装减压器时,应瞬间开启瓶阀,吹除脏物和水分。 6气瓶和减压器严禁接触油脂。 7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并缓慢开启。 8瓶内气体不得用完,应保留不小于0.2mpa的余压。 9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工作地点工作时,气瓶应垫以绝缘物。

(完整版)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1、各厂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天然气公司的安全专项培训;并负责定期对天然气设施进行检查。 2、天然气管路颜色为黄色,禁止高温物品、焊接接地线靠在天然气气体管道上,以免发生危险。 3、天然气体中添有加臭剂,一旦发生泄漏,漏气点周围将有浓郁的臭味,请及时查找和消除天然气的安全隐患。 4、禁止用天然气气体吹扫焊缝等,杜绝能源浪费。 5、天然气在正常供气使用的情况下,禁止随便操作分配箱设备,避免天然气管道压力失衡影响正常生产。 6、使用中,安全使用负责人应配合天然气公司做好安检、维修工作;若发现天然气设施损坏和存在不安全隐患,当班生产值班主任应立即拨打天然气公司抢险维修电话报警以便及时处理。报警电话:8607999 7、设备在使用之前必须熟读燃气公司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8、禁止在使用天燃气的场所堆放易燃易爆品或使用第二火源; 9、随时保持厂房内空气畅通; 10、严禁在燃气管道上悬挂重物或把燃气管道当接地引线; 11、严禁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或在燃气管道附近倾倒腐蚀性物质; 12、为了安全用气,应指派专人定期对车间内所有天然气管道、阀门连接处进行天然气泄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安排处理。 13、如需扩大燃气使用范围或更换、迁移(拆除)燃烧器,应与天然气公司联系;

14、保持电气设施、易燃物品与天然气阀门处的安全间距; 15、严禁擅自改动、包裹、损坏燃气设施。 16、天然气使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对天然气安全知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实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